[摘 要]唐传奇不但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还在大学的专业教学中占有较大比重。唐传奇豪侠类作品所塑造的女侠形象,在以男侠为主的侠义世界中别具特色,对她们的性别书写尤其值得关注。在这些女侠群像中,无论是“剑侠异人”的身份,还是报恩复仇后的事了拂衣去,抑或“断爱”的决绝以及“无情无欲”的刚烈,都与女性的性别特质相去甚远。这种对女侠的性别书写实际上是一种对女侠的“去女性化”叙事,这种“去女性化”的书写方式,使得女性的身份在小说中被弱化为一个性别符号,同时也表明女性若要跻身豪侠的行列,必须要摒弃女性特征,向男性靠拢。倘若不揭破这一性别书写背后的男性中心主义立场,将会导致教育教学的偏颇和分析视角的单一。
[关键词]唐传奇 女侠 性别书写 去女性化 教育教学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小说中女侠的性别书写研究”(项目编号:X2018J18)。
引 言
中国古代的“侠”文化源远流长,从韩非子的“侠以武犯禁”,到太史公为游侠立传,虽然他们具有“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的行为和品德,但毕竟“不轨于正义”,是大一统社会的一股离心力量,因此,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主流文化排斥的对象,这也是自汉代以后“侠”就退出了正统史家视野,不再见载于正史的原因。但“侠”并未消失,而是以另一种姿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那就是广阔丰富的文学领域。在众多的文学作品中都留下了侠的身影,其中最受人们关注、影响力最广的,无疑是小说这一文体。因此侠义小说作为古代小说中较为重要的一种类型,从唐代开始兴盛,一直延续到今天的武侠小说,都格外受到大众的关注与喜爱。
在众多的唐代传奇中,“侠义”作为重要的一类,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对后世的侠义小说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唐传奇中塑造了一大批女侠形象。著名的如聂隐娘(裴铏《聂隐娘》)、红线(袁郊《红线》)、谢小娥(李公佐《谢小娥传》)、崔慎思妾(皇甫氏《崔慎思》)、贾人妻(薛用弱《贾人妻》)、车中女子(皇甫氏《车中女子》)、三鬟女子(康骈《潘将军》)等等。她们道术高明、神秘莫测、刚毅果决、其心如铁,这种种女侠形象已改变了传统观念赋予女性的性别特征,相较于后世以男侠为主的侠客世界,唐代的女侠可谓独树一帜,大放异彩。这种特殊的景象,不但在文学的性别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而且在教育教学中也是值得关注的。根据唐传奇中女侠的行为与情感的书写特征,本文试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作為“异人”的女侠
唐传奇中的女侠,大多神秘莫测,其本领也异于常人,剑术高超,其中最为精彩的篇章当属裴铏的《聂隐娘》。聂隐娘从幼时被一神秘女尼盗走学艺开始,就给人们展示了一个异于常人的剑侠世界:
隐娘初被尼挈,不知行几里。及时,至大石穴之嵌空数十步,寂无居人,猿狖极多,松萝益邃。已有二女,亦各十岁。皆聪明婉丽,不食,能于峭壁上飞走,若捷猱登木,无有蹶失。尼与我药一粒,兼令长执宝剑一口,长二尺许,锋利,吹毛令剸,逐二女攀缘,渐觉身轻如风。一年后,刺猿狖,百无一失。后刺虎豹,皆决其首而归。三年后能飞,使刺鹰隼,无不中。剑之刃渐减五寸,飞禽遇之,不知其来也。至四年,留二女守穴,挈我于都市,不知何处也。指其人者,一一数其过,曰:为我刺其首来,无使知觉。定其胆,若飞鸟之容易也。受以羊角匕首,刀广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见。以首入囊,返主人舍,以药化之为水。
这一奇幻莫测的“剑侠世界”,已脱离了“寻常世界”,其中还涉及关于“仙丹”“秘药”等方术的描写。更值得关注的是,剑侠杀人也并非任意而为,同样遵循侠义原则:惩恶除奸。另外,除了聂隐娘与女尼之外,书中还刻画了妙手空空儿这一剑客,隐娘与他打斗的过程可谓惊心动魄,不过这已是纯粹的道术,而非武艺了:
隐娘曰:后夜当使妙手空空儿继至。空空儿之神术,人莫能窥其用,鬼莫能蹑其踪。能从空虚而入冥,善无形而灭影。隐娘之艺,故不能造其境,此即系仆射之福耳。但以于阗玉周其颈,拥以衾,隐娘当化为蠛蠓,潜入仆射肠中听伺,其余无逃避处。刘如言。至三更,瞑目未熟,果闻颈上铿然,声甚厉。隐娘自刘口中跃出。贺曰:仆射无患矣。此人如俊鹘,一搏不中,即翩然远逝,耻其不中,才未逾一更,已千里矣。后视其玉,果有匕首划处,痕逾数分。
小说中的女侠聂隐娘其经历从始至终都异于常人,更异于普通女性,其成长的环境、接触的人物、所行之事,以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结局都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神秘的剑侠世界,其女性的身份在整篇故事中已被弱化为一个性别符号而已,其表现出的实际形象已与男性侠客无异。作者的关注点也并非在其女性身份上,而是神秘的剑侠世界,因此,聂隐娘虽为女侠,但在作者的书写中,却并无突出的女性性别特征。与此篇类似的还有《红线》中掌握神行术的红线和《潘将军》《车中女子》中拥有超常轻功、疾如飞鸟的三鬟女子、车中女子等。作者书写的重心在于她们非凡的武艺与神秘莫测的异人经历,她们本身应具有的女性特征在作品中反而被有意地忽略了。
报恩与报仇
“士为知己者死”是中国人最为崇尚的交友之道,对“侠”而言更是如此。他们可以为恩义两肋插刀,不计生死,更可为复仇无所不为,摒弃一切,其中深含着一个中国文化最为源远流长的“报”字。“报”,从大的层面看,可划分为“报仇”与“报恩”两种类型。
就报仇而言,“有仇不报,枉生人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云云,是其最简单最通俗的表述。这种思想,在唐代豪侠小说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而在女侠身上体现得也尤为突出,也更决绝。代表作品有《谢小娥传》《贾人妻》《崔慎思》和《义激》等篇。
《谢小娥传》中的谢小娥八岁丧母,十几岁时,父与夫俱为盗所杀,父亲与丈夫曾托梦于小娥,说出仇人之名,但费解的是仇人之名以字谜形式出现,她一时无法破解。后偶遇李公佐,经一番推测,断出父与夫话中所隐之姓名:申兰和申春。小娥于是女扮男装,遍访仇人踪迹,恰好行至浔阳地界,被申兰招为佣人。申兰与申春为同宗兄弟,来往密切,等二人相聚喝得大醉时,小娥抽佩刀先断申兰之首,将申春反锁于房内,喊来众人,抓获申春。浔阳太守细审后,为她上旌表,乃得免死。后小娥出家为尼,仍号原名小娥,以示“不忘本”。
谢小娥不会武功,也没有剑侠异人的经历,乃一寻常良家女子,但她的复仇行为和刚烈性格,却与“侠”之精神若合符节,称之为“侠”并无不妥。因此历来唐代侠义小说的研究中都会提及此篇,可见其影响之大。而从最后作者对小娥的赞扬亦可看出,唐代“侠风”之流行,对培养刚烈节义之人格,助莫大焉。
从传中谢小娥常年以男子面貌出行的乔装改扮看,固然是为了方便行事,有不得已的苦衷,但似乎也表明只有遮蔽掉女性的性别特征,具备男性的身份和男性刚烈的性格,方能复仇成功,也才称得上侠烈之人。另外,她事后出家修行的选择,虽是对女性贞洁的持守,但也隐含着几分对性别身份的抛弃。小说通篇未对小娥的容貌有所描述,实际作者基本就是把她作为乔装的身份——男性来刻画的。可见,即便作为和剑侠异人不同的常人,女侠也并未拥有属己的性别特征,作家对其的书写仍与男侠无太大不同。
除此之外,《贾人妻》《崔慎思》和《义激》也是报仇类作品,内容接近,几无差别。前者是为夫复仇,后二者是为父复仇。复仇者皆为女性,是女性中的侠女,其行事更为决绝,实非寻常女性所能为。
《贾人妻》写的是一妇人千里寻仇,来到长安。偶遇落魄县尉王立,便邀王至其家住宿,一年后,生有一个儿子。一日夜归,意态遑遑,谓王立曰:“妾有冤仇,痛缠肌骨,为日深矣。伺便复仇,今乃得志,便须离京,公其努力。此居处,五百缗自置,契书在屏风中,室内资储,一以相奉。婴儿不能将去,亦公之子也,公其念之。”言讫,手提装有人头的革囊,逾垣而去,身如飞鸟。刚去,又返身复回,曰:“更乳婴儿,以豁离恨。”俄尔复去,挥手而已。等王立回到卧室,小儿身首已离矣。
《崔慎思》《义激》情节与之相类,都是女侠为父报仇后,杀子而去。作者在《崔慎思》篇末代为解释曰:“杀其子者,以绝其念也。古之侠莫能过焉。”而《义激》之所以取此篇名,一者在于人物是为义所激而采取的极端手段,二者在于作者为义所激而作是篇也。
关于“杀子”行为,后文将重点论述,在此不复赘。就女侠为“复仇”而隐身埋名、不惜下嫁他人、复仇后飘然远走而言,它一方面说明唐代社会之开放程度,不以失节改嫁为人生瑕疵;另一方面也说明,“女侠”异于寻常“女性”的特殊之处,这无疑是对女侠的性别书写增添了独具特色的刚烈与果决。
至于“报恩”的主题,所见极多,其中《红线》和《潘将军》较为典型。
女主人公红线为报潞州节度使薛嵩的优养,不惜犯险,独自一人身入险境,她对此不但毫无畏难之意,反以此為快。其自述曰:
(盗盒成功后)出魏城西门,将行二百里,见铜台高揭,漳水东流;晨鸡动野,斜月在林。忿往喜还,顿忘于行役。感知酧德,聊副于依归。所以当夜漏三时,往返七百里,入危邦一道,经过五六城。冀减主忧,敢言其苦!
《潘将军》中的三鬟女子亦是这样的人。三鬟女子对王超曰:“每感重恩,恨无所答,苦力可施,必能赴汤蹈火。”更重要的是大恩不言谢,事成之后,这些侠客往往只身离去。因为“不矜其能,羞伐其德”本就是她们的品行。她们把报恩看作本分之事,而且一旦事完便功成身退,不留踪迹,隐姓埋名,不知所终。
无论“报恩”还是“报仇”,这些女侠恩仇必报的行事原则与男性侠客并无不同,只不过她们表现得更为坚定果决,可以为了恩仇隐忍数十年,侠烈之情比男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看不出女性应该具有的温柔与软弱,事毕之后无所牵挂地飘然远去,名、利、情统统可以放下,仿佛一生只此一件事,别无挂碍。这种种对女侠的书写似乎也说明,在作者看来,女性要跨入侠的行列,就必须剔除掉其身上柔软的女性特质。如此刚烈、坚毅到极致的行为,即便对男性而言也非易事,或许正是因为报恩或复仇类作品最能体现女侠的“非女性化”特征,所以在女侠的性别书写中,此类主题最为突出。
女侠的情感世界
一般而言,女性与“情”的联系天然地超过男性,尤其是天然具备的母性,使女性比男性更多了一份柔软与感性,但是对于唐传奇小说中的女侠而言,这一常理显然并不适用。女侠们往往都是冷酷无情之人,不仅无情,甚至“情”对她们而言还成了必须剔除掉的因素,因为这是阻碍其成为“侠”的最大牵绊。
如唐传奇中女侠红线、聂隐娘、贾人妻、崔慎思妾、车中女子、三鬟女子等等皆是。既为侠,首先要摒除的便是人间世俗的情感,这一情感不仅包括男女之情欲,也包括最易软化心性的各种爱欲。聂隐娘师父的训诫,可视为女侠必须遵循的行事原则:隐娘遵师命去刺杀某大僚——
至暝,持得其首而归,尼大怒曰:何太晚如是?某云: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尼叱曰:以后遇此辈,先断其所爱,然后决之。
所谓“先断其所爱”,是女侠必备的心理机制和行为准则。这在《贾人妻》《崔慎思》《义激》等故事中表现得更为决绝。贾人妻、崔妾矢志复仇,事成后竟杀掉自己的孩子,以免将来牵挂思念。可见女侠不仅断人所爱,也断己所爱,尤其是能断掉女人先天具有的母性,正如金庸先生对贾妻杀子情节的评论:
这个女侠的个性奇特非常,平时做生意、管家务,完全是个勤劳温柔的贤妻良母,两年之中,身份丝毫不露。一旦得报大仇,立时决绝而去。别后重回喂奶,已是一转,喂乳后竟杀了儿子,更是惊心动魄的大变。所以要杀婴儿,当是一刀两断,割舍心中的眷恋之情。虽然是侠女斩情丝的手段,但心狠手辣,实非常人所能想象。
金庸先生此处拿“常人”与女侠相比,已给我们点明了认识“侠”的重要途径——“侠”不是“常人”,同理,“女侠”亦非一般女性。从“社会性别”的角度看,贾人妻实际上已被作者男性化了:从她复仇的决绝态度、断爱的残忍手段、无牵无挂的辞别方式,皆是按照男性的行为摹写和塑造的。也就是说,要将女性“侠客化”,首先要“去女性化”。女性化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女人天性中的母性,所以“断爱”首先要断其“母爱”,清空其情感牵绊。其实,在这些女侠形象的塑造上,作者也许并未注意她们的性别身份,几乎就是以男性的标准和形象来刻画的,红线不就自称“某前世本男子”吗?谢小娥为父、夫报仇,乔装改扮,也是以男子面貌出行的,足可见作者根深蒂固的男子情结和男性中心主义立场。
当然如此渲染女侠在情感上的“不近人情”,也与唐传奇突出异人异行的描写有关,有凸显和衬托女侠神秘莫测的作用。其实,这种“断其所爱”的方式,男侠也经常使用,如《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漢为逼人上山,也不惜使用锄灭其家室的方法,断绝他们的依恋,秦明、卢俊义不就是这样被逼上梁山的吗?只不过比起由他人来断爱的男侠,自断其爱的女侠就更令人震惊。它要告诉读者的是,作为女性,要想跨入侠之世界,则必须进入男性的性别行列,做到无情无欲,因此,在女侠的情感世界中,“侠”和“情”是互相游离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
这里尚须提及的是,在大学中文专业的教育教学中,唐传奇是必讲的内容,而唐传奇中的女侠,又是学生极感兴趣的形象。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往往就作品讲作品,大多忽略了其中深含的“性别视角”和“性别立场”,话语分析也略显单一,观照视界,更显狭隘。职是之故,本文的撰写,不但关乎性别研究,而且关乎教育教学中新视角的引入。就“性别书写”的概念而言,不但针对的是文学文本,而且也针对教育教学中的“二次书写”,所谓“二次书写”,是指教师在讲授中,不自觉地强化原文中的男性中心主义立场,这尽管出于无心,但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显然已经落伍,如果这种现象能得到警觉和重视,对促进教育教学将大有裨益。
综上,在唐传奇的豪侠类作品中,女侠无论是就其“剑侠异人”的身份,还是恩仇两清之后拂衣而去,抑或“断爱绝情”的极端化手段而言,都与女性的性别特征相去甚远。如果一定要为这种“性别书写”寻找一个适当的概念来归纳,不妨称其为“去女性化”的叙事。这种“去女性化”的书写,表明女性若要跻身英雄豪侠的行列,必须摒弃女性的特征,向男性靠拢,女性的柔弱、多情、母性似乎与“侠”难以兼容,所谓“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正是如此。不过随着时代与思想的变迁,侠骨与柔情迟早是要结合在一起的,这是晚明才出现的现象,在此不赘言。不仅如此,窃以为对此种性别书写的研究,将对教育教学中视角的拓展、健全人格的培养和新知的融汇起到一定作用。
注 释:
1.《太平广记》专设“豪侠类”,近代日本人盐谷温所著《中国小说史略》,将唐传奇分为别传、剑侠、艳情、神怪四类。谭正璧所著《中国小说发达史》,将唐传奇分为神怪、恋爱、豪侠三类。众多小说史在划分唐传奇题材类型时,几乎都将“侠义”作品作为唐传奇中重要的题材类型来看待。可见至唐代,侠义小说方成为一种类型小说。
2.汪聚应辑校的《唐人豪侠小说集》共收此类作品一百三十四篇,另外,他指出宋初李昉等编的《太平广记》,专门立有“豪侠”类,收录作品二十五篇。其中《李亭》一篇出自《西京杂记》,为晋人作品;《荆十三娘》《许寂》《丁秀才》三篇出自《北梦琐言》,为五代孙光宪作品;《胡证》《宣慈寺门子》两篇,出自《唐摭言》,作者为五代王定保。故真正意义上的唐代作品为十九篇。但唐末五代是一个连续时期,按汪聚应的观点,也当把五代时期的作品纳入广义的唐代豪侠类作品来考察和分析。
参考文献:
[1](清)王先谦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注[Z].北京:中华书局,1998.
[2](汉)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金庸.侠客行·三十三剑客图[M].广州:广州出版社·花城出版社,2002.
[4]韩云波.中国侠文化:积淀与传承[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5.
[5]汪聚应辑校.唐人豪侠小说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1.
[6]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第一百九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1961.
[7]薛冬青.试论唐传奇中女侠形象的独特价值——以《聂隐娘》分析为例[J].北方文学,2019(36):29-31.
[8]倪子荃.女侠、母亲与转型中的主体——从国产武侠片再探“新时期”的欲望叙事[J].电影新作,2020(6):131-135.
(冯媛媛: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