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铮, 肖 康
(巢湖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徽 巢湖 238000)
乡村公共空间根植于乡村社会,在新型乡村建设环境中不可或缺,作为满足乡村生产、生活需求,人际交往与社会活动的空间场所,一直以来是链接乡村人居环境、社会生产与公共生活的重要载体。我国乡村经历了时代与社会变迁,从传统乡村社会至现代乡村社会的转变,也是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乡村区域所反映的是中国文化的本质,是中国乡土文化的缩影。长期以来乡村中社会结构从费孝通先生描述的“熟人社会”逐步演化到贺雪峰的“半熟人社会”,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社会文化变革的背后,乡村的社会生活同样也发生着巨变;而在批量化、大规模的乡村建设过程中,城市固有开发模式照搬并衍生至乡村区域,乡村原有生态环境失衡、生产关系变革,以及乡村公共空间为主“第三场所”消失,都直接或间接导致乡村风貌恶化、乡村活力匮乏和乡土认同感下降等现象产生,乡村公共空间从物理空间、社会空间和精神空间多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1]本文将对乡村公共空间的概念界定、类型功能、演变趋势与研究方法等相关内容进行探究,尝试构建建筑规划学科视角下的乡村公共空间研究逻辑,以期寻找当下乡村公共空间设计研究新方向与新路径,为新型聚落化、社区化的乡村公共空间营建提供一定参考及指引。
有关“公共空间”这一名词概念的界定,在20世纪50年代出现于西方社会学和政治学学科,英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马奇发表的文章《私人和公共空间》中首次提出“公共空间”,哈贝马斯(J.Habermas)将公共空间理解为“公共领域”,是处于私人与国家之间的一种自发、松散、开放的弹性社交网络[2],政治学认为公共空间是非物质的,是由“话语建构的隐喻空间”;社会学对于公共空间解释则偏向社会关系与虚拟空间双重属性,B.Hillier将公共空间归纳为“人际交往的机制”,由社会关系构成公共空间的尺度大小和范围[3];“公共空间”后于20世纪60年代初时引入城市规划与设计范畴,如刘易斯·芒福德在《景观》杂志中再次提出并深入研究。[4]而在我国,“公共空间”的应用更多局限于城市空间环境研究中,规划学者们认为公共空间是一种实体场域概念,并具备“公共性”特征,泛指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求和社会公共用途的室外空间。[5]“乡村公共空间”概念由“公共空间”一词衍生而来,作为特定概念,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后来扩展到社会学、规划学和建筑学等领域。[6]
乡村公共空间是乡村社会人际交往、社会组织与活动的场所,立足社会学与规划学科视角,兼具“社会性”与“场域性”双重性质。[7]“社会性”意义方面,如王玲提及村庄内部的公共空间是“村民家户个体”和“国家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空间概念[8]。还有学者认为公共空间除实体空间外,还附加了文化属性,并进一步将乡村公共空间分为村民自由交流与制度化活动用途,即自发性与组织性两种条件作用所形成的空间[9],可见乡村公共空间更多依托于乡村社会既定人文因素与政治因素。而规划设计领域对乡村公共空间的阐释更偏向物质空间形态范畴,即“场域性”意义,李小云明确将乡村公共空间定义“公众可自由进入、日常交往和参与公共事务的场所”。[10]而顾大治从“自发与构建”秩序角度解读乡村公共空间,分别是以广场、寺庙代表的固定公共场所与集会、红白喜事为代表的活动性场所两种类型。[11]
因而规划建筑学视域对乡村公共空间概念的研究更侧重于公共空间功能类型和具体用途,其物理空间是承载乡村治理、村民自发活动的场域,社会空间体现了乡村社会关系秩序联结、人际交往的结构方式,而精神空间是村民与集体场所背后的时间记忆,赋予了实体空间个人、社会及文化价值意义。[12]综上,本文所研究的乡村公共空间建立在中国乡村动态发展过程基础之上,结合我国乡村的特殊性,兼具社会性、场域性、文化性与时代性特征[7],乡村公共空间是村民自发与组织性活动的空间载体,同样也是个人、集体与社会的沟通媒介。
1.2.1 乡村公共空间的空间功能
(1) 空间维度的公共空间类型
乡村公共空间在乡土社会中随处可见,其承载了多元价值。罗荩探讨了乡村公共空间具备空间功能价值、社会发展价值、经济开发价值和地方文化价值四方面[13],张诚进一步将生态价值与乡村公共空间联系起来,强调乡村环境治理和公共空间自生产、再生产是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两类途径[14]。乡村公共空间的活力及价值体现在其使用功能上,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传统公共空间与新型公共空间功能的延续和优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社会意义。
物质的空间功能及形态是规划设计学科研究关注的重点领域,乡村公共空间按照权力属性、功能类别、空间形态、分时特征和空间意象等范畴有多种分类方式。曹海林从型构动力角度将其划分为具有明显意识形态化倾向的正式公共空间和由内部传统、习惯与需求产生的非正式空间,即“行政嵌入式”和“村庄内生式”两类空间,进而浦欣成[15]认为传统乡村聚落公共空间依据用地权属可细分为私密性空间(建筑庭院空间)和公共性空间(整体公共空间、节点空间、街巷空间)。从功能类别角度来看,以场所功能与交往类型可将其划分为信仰性空间、生产性空间、娱乐性空间、生活性空间以及政治性空间[16],由此可见,空间参与使用者不同,公共空间性质与功能也有所区分。另外还有一些学者将公共空间定义为消费、政治、社会、娱乐空间;或是生活、休闲、事件、项目、组织型空间。而空间形态角度的分类,其一是通过几何特征及界面关系界定空间,一般用“点、线、面”形式总结,诸如点状空间、线状空间、面状空间和混合空间[17];其二是以开放程度予以分类,即开放型、半开放型与半私密性公共空间。乡村公共空间是乡土文化历时性与共时性的表征,有物质空间和非物质空间两类形态,即精神空间、物理空间与社会空间。若按照时间存在长短分类,乡村公共空间有如乡村聚会、节日庆典类的暂存性空间和广场、祠堂类的固定性空间;也有借鉴城市公共空间分类方法并适用于乡村公共空间分类,将空间形态划分为五大构成要素,对应为“路径、边缘、区域、节点和地标”。[18]
因此,乡村生活、生产及文化活动集中呈现于乡村公共空间中。乡村的公共空间类型分类多样,可概括为两类:一类按公共空间的形式特征、性质功能予以划分,另一类按公共空间的外部表现如存在时长、具体形态等予以划分。可见学界对乡村公共空间分类类型的探讨及归纳比较充分,对空间分类存在学科交叉现象,而乡村公共空间研究也趋向复合性特征。
(2) 时间维度的公共空间类型
乡村公共空间的演进经历了多个时段,我国农村发展因经济结构转变带动了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和社会关系因素变动,现代乡村公共空间从而受社会组织、生产结构和人文背景等方面影响,其形制、体量及承载功能等在当下皆出现萎缩、衰败甚至于未来发展不确定性等演化趋势;乡村公共空间放诸于历史漫长进程中,对应各个时期公共空间内涵与意义也有所差异。
传统型乡村公共空间需满足生产、交易、祭祀、生活等多重功能,现代乡村因行政功能嵌入、生产方式变化与宗族血缘联结断层等现象产生,相较而言,村民对公共空间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故现代型乡村公共空间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王东从时间维度将乡村公共空间划分为“新”与“旧”,即建设经验建构的他组织公共空间和天然生活经验建构的自组织公共空间[19],总体来说,旧的空间包含集市、戏台、洗衣码头和村落大树等构成的各类场域,传统乡村公共空间类型“共存”的三大功能,分别为生活使用、信息交换与休闲乐趣;新的空间则涵盖商超店、村民中心、修缮场所等,新型乡村公共空间中诸如晒场、水井、村口等公共区域与人们生活生产逐步脱离,公共空间发展从历史角度来看,部分旧有空间呈弱化与衰落走向,功能与形式相互割裂。所以乡村公共空间新与旧的形式,都建立在时代背景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并且公共空间时代变迁过程反映的是功能和形式之间的关联,“新”的乡村公共空间亟待功能重组和形式创新,才能传承乡土记忆。
1.2.2 乡村公共空间格局形态
乡村公共空间因地缘环境、自然山水格局等外在影响因素和文化思想、社会管理等内在推动因素的合力作用,形成差异化的空间形态、功能与属性;外因主要在于村域整体形态受限于自然地理条件,最典型为村落聚居形态的整体空间布局,村口空间、生产空间、街巷空间、活动空间与邻舍空间等都受到村域乃至周边地形地貌、山水环境的影响;村落聚居形态多为自组织系统,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上分别对应相地选址、平面形态布局和空间节点三层级,因而乡村公共空间布局伴随自然要素呈有机生长状态,并有序或无序演化;乡村空间形态表现出开放性、非线性和非稳定性的表征[20],依据地形地貌可分为山地型村落、水网型村落。徐谦以长三角地区为例将水网型村落划分为临水型、网格型、抱团型、枝状型、扩散型和环抱型等多种村庄空间形态布局,因此乡村聚落空间布局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共空间平面形态与节点。[21]内因则主要体现在乡村治理、经济制度和社会文化管理等方面,公共空间与乡村定位属共存关系,如王海涛将环巢湖区域的村庄分为集中社区型、沿线性蔓延型和旅游开发型三类[22],而各类型村落的公共空间格局的分布范围与尺度也具备一定差异性,在后乡土社会中,面临“集约化”“拟城化”“旅游热”等现象,乡村公共空间的空间形态有了新的探讨方向。
公共空间是为村民提供聚集交流、互动交往与生产生活的空间场所,其演变发展是一个综合且复杂的过程,纵观国内乡村建设发展历程,乡村公共空间从传统乡村社会过渡至现代新型乡村社会,经历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城镇化发展初期、新农村建设期和乡村振兴期等各个时段,即“封闭—衰落—发展—复兴—重构”的全过程。[13]我国乡村公共空间在各历史时期有着相对应的发展状态,相关研究表明公共空间的历时性发展受限于政策制度、经济结构、社会秩序与基层治理之中,各时期乡村社会公共空间的嬗变过程,从大体上看,分为两股主要力量促使公共空间的演进: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社会层面的介入力量,二是自下而上的村民组织层面的自发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期因行政权力支配,政策干预致使传统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支离破碎,公共空间内生发展受到阻碍,宗族血缘关联的公共空间诸如宗庙、祠堂等功能消退,代之以集体生产与行政集会的组织形式,公共空间形成单一封闭特征,并逐步衰落。在改革开放后至城镇化时期,国家权力撤退之后,乡村开始自治,产业结构调整转型与城镇产业发展,推动了乡村经济发展[23],乡村的生活性与生产性公共空间从而得到暂时性修复,乡村公共空间呈稳定发展特征;后于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乡村产业重心转移,“离土离乡化”现象加剧,乡村本身向心力与凝聚力不断下降,仍然存在乡村公共事件式微、公共资源萎缩和空间功能弱化等表现[24],基于此,国家力量又提出“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指引,实现了村民、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力新局面,公共空间具有积极复兴的趋向;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至今,乡村社会因受到过度市场化制约、经济生产变化、内在秩序瓦解,乡村建设更注重在乡土文化、空间功能和地域资源之间的联系,乡村公共空间体现予以重构的表征。
乡村公共空间演进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多样化表现及特征,多数学者对乡村公共空间的历史演变历程进行分析和寻找背后运行机制,并总结其发展规律;其中有将乡村公共空间划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计划经济、改革开放、新农村建设及乡村振兴五阶段,并对各阶段公共空间的自发秩序与构建模式予以阐释。[11]关乎公共空间各时期演化表征,学者们有着时间或地域等不同角度的剖析,张园林以乡村的生产、生活、信仰和娱乐空间为研究对象,从“社会变迁—制度干预—空间演变”辩证视角分析了该地区的具体乡村公共空间演变[23],并得出演变驱动力主要为政府与乡村两要素的结论;而王春程以村民空间中乡村秩序的演变为依据,从建国初始至计划经济、改革开放至城市化发展时期为时间轴线,认为乡村公共空间随时代变迁分别呈现出“异化—复兴—衰落—迷失”的发展方向,并归因于国家力量、自组织力量与乡村社会力量之间的制衡。[25]还有一些学者从地域特质上就乡村公共空间演变机制展开研究,如有以苏南乡村地区的公共空间为例,从形式与功能角度对各历史阶段演变路径展开研究的;有以关中地区村镇为对象分析其演变机制,将各发展阶段放诸外部与内部因素的双重渗透下,国家政权、市场经济和村民主体需求对应各时期存在一定区分,都是公共空间演变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素。
乡村公共空间的重构有助于增强村落内生凝聚力与动力,促进公共空间的使用率提升和活力再生,从而加速乡村共同体的形成及发展。我国学者近年来聚焦乡村公共空间重构的多方视角,集中于对乡村公共空间的结构升级、功能再造、文化延续与模式建构等方面探析[26],研究的重构路径主要有:第一,公共空间功能整合更新,为新型乡村注入生命力。主张坚持空间实用价值为先导,提升乡村公共空间真实服务功能,旧有功能已无法满足新型乡村建设,通过功能调整、植入与提升,使得内生型公共空间与现代乡村生活方式相适应。冯奔伟通过苏南乡村空间转型为案例以城乡新型关系发展为视角,分别从生活空间的功能更新及空间重组、生产空间的农地集聚及内生发展、生态空间的生态管控及可持续化方面提出具体重构方法[27];周宝娟等人归纳皖北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及传统文化公共空间的详细重构方法[28]。第二,公共空间的价值体系完善,联结乡土文化及公共资源。张振认为乡村价值观体系由政治、社会与文化价值构成[29],乡土文化的共享性和传承性是乡村公共空间重构的关键,可结合地缘文脉在物质空间中介入非物质文化,活化空间且延续乡愁。第三,推进乡村治理,促进“内生式”空间持续发展。贯彻乡村自治、法治与德治的治理模式,提倡村民参与协商和社区政府共治,培养公共精神、维护乡村秩序与稳定,例如有以新媒体角度研究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复兴,提出培育村民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维系传统文化、焕发乡村活力等四位一体的文化治理体系。[30]
通过梳理乡村公共空间相关研究进展,学者们在探究乡村公共空间重构方式上提出了诸多建议,其重点在于物质空间的功能布局和发展建设,以及乡村文化与村落遗产的保护留续。笔者认为,面对当下城乡融合发展情况,更应着力于乡村资源的优化与空间有效利用,以解决乡村公共空间衰退没落等问题并推动产业发展、文化兴旺。基于此,乡村公共空间地域性探讨可更进一步研究,才是适宜地区发展的空间重构。
近年来,大部分学者将乡村公共空间研究方向分为动态时间维度和静态空间维度两大视角[15],动态时间方面多从乡村历史演变的角度出发,研究乡村公共空间进化史,立足于功能形式、社会与制度对空间转型的影响以及构建秩序和变迁传承等视角来提出相应对策;静态空间方面通常从物质实体空间和实际使用者出发,分析其行为特征、生活习惯等形成原因,将乡村公共空间的功能、结构、边界、规模等进行划分,提出定向设计方法。
3.2.1 量化维度研究方法
在当前大数据时代,新型科学技术推动了乡村公共空间研究多方位、多尺度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传统乡村公共空间研究方法已无法达成科学化、精细化范式;在量化思维模式下,学者们从评价体系建构、数据模型和空间形态结构分析等方面,关注乡村公共空间内在运行规律和空间布局设计,有效探析了乡村公共空间构建及优化策略。
(1) 模型建构与空间分析。该方法在乡村公共空间中研究范围以几何形态模型和空间演化模型为主,通常以GIS、RS等软件平台辅助空间分析,数据来源于实地调研、地理信息和空间界面等多项综合测度,研究尺度由宏观至中观再至微观,研究内容有乡村自然环境、空间结构到空间局部要素等。首先基于空间形态层面,乡村公共空间被划分为点、线、面与混合空间形态,根据空间几何学、统计学和分形学等对包括面积、周长等变量关系进行量化分析;如运用空间句法对乡村聚落空间形态运行规律,浦欣成应用有关理论对乡村聚落边界、空间结构与建筑秩序之间关系量化处理后,进行合理类比评述得出结论。[31]其次基于空间演变层面,关注焦点在于乡村公共空间演进秩序、聚落格局变迁等机制上,以历史发展变化来模拟分析;陈永林等人通过遥感等技术研究赣南地区乡村发展时期聚落空间形态的演化特征,并得出的重建、重组与重塑的重构思路。[32]
(2) 使用与空间评价。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方面,学者聚焦乡村公共空间使用和空间场所两项维度。基于乡村建设环境空间布局,使用群体的认知与表现行为和公共空间之间的联系,这类研究多以空间要素使用率或内部空间活力为依据,再得出乡村公共空间相应设计方法;如公共空间分析评价方面通常采用扬·盖尔提出的PSPL调研法,即针对公共空间质量与公共生活的评估方式,李芝也以该研究方法对闽南乡村公共空间通行、驻足与坐歇密度进行问卷调研与数据处理,提出场所文脉、通行系统、场地更新和环境整治等改造建议[33];王雪莹则运用SD法(语义解析法)在旅游型乡村中使用主体(游客)对公共空间各类元素的心理感知予以测定,通过空间活力影响因子对空间元素排序[34]。也有运用行为观察记录法解析乡村公共空间现状条件,得出注重养老设施布局优化的结论[35]。而熊瑶等人结合江南地区乡村特性并运用AHP法和问卷调查法建立乡村公共空间景观活力评价体系,以生态、空间、文化和设施活力角度归纳乡村公共空间提升策略[36]。以上评价体系通过分析乡村公共空间类型功能与使用频率,从使用者与空间关系的角度来看,乡村物质空间层面是影响最终设计规划和营建的重点。
3.2.2 质性维度研究方法
乡村公共空间质性研究方法常以田野调查法和深度访谈方式进行,通过观察、记录等手段发掘村庄公共空间使用现状、公共活动类型、乡村生活生产与乡土地缘文化等内容,并指出解决措施与更新策略。李欢欢运用问卷及面谈形式对村民空间的使用需求满意度进行空间构成分析并提出历史、自然与需求一体的更新策略。[37]定性研究方向体现在乡村公共空间保护、利用与更新,贺勇认为建筑师群体应重视设计在地性,以引导方式针灸激发空间活力[38],一方面乡村公共空间艺术性营建是设计艺术家、政府和村民参与三方共力的合作模式,艺术介入乡村公共空间,在艺术赋能乡村建设过程中,公众互动体验、空间要素开放展示与艺术形式渗透等多元联动,并在景观空间中植入当代公共艺术,乡村公共空间氛围感与活力度能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在于公共空间特质保护与乡土文化留续,应注重乡村文化精神、非遗形态在物质空间中的表现,更应关注乡村景观功能及构成要素与产业经济、社会生活之间的耦合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国内相关乡村公共空间研究成果多数针对明显地区、阶段发展等范畴,研究方法多为定性分析,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但与乡村社会、文化和产业等背景联系不够强,优化策略围绕物质空间布局设计、文化氛围营造、历史保护传承领域展开探析。乡村公共空间是乡村生态、生产和生活稳定内在原动力,也是一个有机生命系统,在此基础上应完善深化乡村公共空间研究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现代乡村发展建设中多学科交叉研究应拓宽研究视角,关注融媒体直播、民宿旅游等创新项目;还应关注人地关系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类型的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