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祖盼 刘欣雨
近年来,受到数字经济浪潮、数字技术革新以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演艺产业正加速迈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此背景下,传统舞台演出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从“线下”走向“线上”,从“演出”走向“演播”,不仅成为文艺界关注的热点和行业的发展趋势,更在宏观层面形成了重要规划与战略部署。2021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促进剧目生产表演的有效机制”,“加强舞台剧目生产和影视剧生产的衔接融合,推动媒体与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新媒体等传播渠道,不断提升舞台剧目的传播力和影响力”。(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1年6月7日,http://www.gov.cn/zhengce/2021-06/07/content_5616054.htm,访问日期:2022年10月9日。与此同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 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1〕40号),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2021年4月29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ghjh/202106/t20210602_924956.html,访问日期:2022年10月9日。和《“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文旅科教发〔2021〕39号),中国政府网,2021年4月26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6/11/content_5616972.htm,访问日期:2022年10月9日。,提出“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多渠道展示推广优秀文艺作品”,“推进观演环境体验互动与呈现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制,加快研发线上演播支撑技术和平台系统”。由此,舞台艺术“双演”(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融合发展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并成为演艺产业数字化发展变革的重点方向。
“双演”融合是数字化背景下传统舞台演出行业与5G网络、4K/8K、扩展现实、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轮科技应用碰撞出的新型文化业态,其核心要义是科技进步赋能舞台表演艺术业态创新、升级换代。线上演播是“舞台艺术与数字媒介的有机融合”(4)刘岩:《作为媒介的艺术 亦或艺术的媒介——线上演播的艺术与媒介之辨》,《中国京剧》2023年第1期。,是“‘后戏台时代’对舞台艺术的本位传播和二度创作”(5)王勇:《线上演播孕新机 数字创新开新局》,《中国京剧》2022年第2期。。它将传统演艺产品的观演空间延伸至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在保留其本身综合性、完整性,凸显演艺作品的特征与内涵的同时,实现数字技术对传统院团排练、演出等旧发展模式的突破,为观众带来一种数字化的在场体验。特别是2020年以来,各类“云演出”“云剧场”“云赏乐”“云视听”“云节庆”等“云演播”形式不断涌现,各大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积极“上云用数赋智”,催生了许多舞台演艺新品种、新节目、新创意、新形式和新场景,不断重塑演艺生产体系和产业生态。
数字技术介入舞台艺术的实践及其研究开展得十分广泛,主要集中于新技术在演出中的应用和演出资源的数字化开发两个方面。前者主要包括数字场馆、数字舞美道具、数字舞台装置、数字媒体等用来提升舞台艺术呈现效果的技术应用,后者则主要指对舞台艺术进行数字节目的策划、制作和经营。在国外,自2006年美国大都会歌剧院总经理彼得·盖尔布(Peter Gelb)提出“高清歌剧”的创意设想以来,剧院数字化问题逐渐受到学界和相关学术机构的关注,涉及的问题包括表演艺术的数字革新,新媒体时代背景下舞台艺术的拓展方式,以及剧院在观众、作品与推广方面因数字化发展而受到的影响等。(6)Brent Karpf Reidy,et al,“From Live to Digital:Understanding the Impact of Digital Developments in Theatre on Audiences,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Arts Council England,11(2016).有学者指出,“高清歌剧”等实况节目与电视直播不仅延伸了剧场体验,甚至可以作为这一体验的替代品。(7)Philip Auslander,Liveness:Performance in a Mediatized Culture (Routledge,2008).并且,数字化演出也存在抵消“成本病”的可能性。(8)Mihaela Irina,“The Spell of Live Performance:HD Opera and Liveness Today”(PhD diss.,Carleton University,2016).在国内,国家大剧院是最早开始制作数字节目的表演艺术机构,引发了不少学者的关注。但与“网剧”“网综”“网大”(网络大电影)等相比,舞台演出在网络上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近三年来,国内学者聚焦疫情给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研究了舞台艺术的影像复制问题,认为线上演播通过突破时空的局限,营造出了一种虚拟的“此时此地”的呈现,带来了一种更广阔意义上的“现场性”。(9)季仲夏:《媒介视域下的剧场转向与呈现》,《戏剧艺术》2022年第2期。并且,“云节目”突破场景空间限制,可以实现多地、多人的跨时空艺术合作,(10)沈敏:《探析疫情之下线上文艺的演播样态和未来路径》,《上海广播电视研究》2022年第3期。而VR技术的“在场感”与“仪式感”更是为戏剧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可能。(11)熊英、于涛、孙洋:《现代信息技术助力演出艺术传播方式创新》,《演艺科技》2021年第11期。也有学者指出,国内的线上发行还处于初始阶段,面临着版权纠纷、用户习惯缺失、曝光度及每日活跃用户数量不足等问题。(12)田甜:《探索后疫情时代国内数字化演出新业态——以高清戏剧影像为例》,《当代戏剧》2021年第5期。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舞台艺术“双演”融合创新发展都还是一个新事物,对它的研究仍较为零散且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线上线下融合的体制机制还未充分激发,亟待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试图探讨我国演艺产业“双演”融合的发展历程,以及“双演”融合如何赋能演艺产业数字化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舞台艺术不断由线下向线上延伸,一方面得益于舞台摄制、传播技术的积累与进步,以及数字移动终端的普及与更新——这为演艺产业数字化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和消费环境,促使其涌现出众多新内容、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新渠道、新消费;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传统舞台演出形式和演出剧目“曲高和寡”,不得不通过题材和技术创新来吸引观众,以弥补受众老化与流失带来的收益下降问题。为推动新品种、新节目、新创意和新形式,多渠道展示推广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提升舞台剧目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如何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就成了舞台演艺创新探索的新方向。
借助数字技术和录制设备,可对舞台作品进行拍摄、制作,形成后续可用以传播、运营并拥有其相关版权的高质量音像制品。这些制品可以由卫星传输系统实时直播,也可以被制作成视频、音频等在影院、流媒体、电视、广播等平台进行转播。2006年,盖尔布提出的“高清歌剧”构想,启动了“The Met:Live in HD”项目,即“高清歌剧直播”。该项目通过卫星传输方式,每年在全球六大洲73个国家的两千多家电影院高清直播10到12部大都会歌剧院演出剧目。(13)参见侍莹莹:《全球数字化语境下的歌剧直播运营路径探索》,《人民音乐》2019年第12期。直播结束后,演出内容还被制作成音频、视频资源或DVD等在各大平台上播出或进行销售。这种新颖的方式可建立更为广泛的观众群,因此迅速在全球推广开来,相关案例有德国柏林爱乐乐团于2008年建立的“数字音乐厅”(Digital Concert Hall,DCH)、英国国家剧院于2009年发起的戏剧领域的第一个数字直播项目NT Live(National Theatre Live)等。(14)马臻邾:《数字媒体环境下英国国家剧院的品牌创新——“英国国家剧院现场”的成因、特点和运营分析》,《戏剧(中央戏剧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在数字直播兴起的过程中,我国各大剧院或院团也在积极转型,开启了“自制”与“转播”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转播国外高清歌剧、3D音乐会等比引进实体表演剧目的投入小得多,并且可以避免一般剧院演出条件的掣肘,从而丰富剧场演出剧目,达到艺术普及的目的。例如,2011年,上海大剧院就将美国大都会歌剧院2006年制作的莫扎特歌剧《魔笛》搬上剧院大屏幕,使得上海成为较早在亚洲转播大都会歌剧院“高清歌剧”的城市。另一方面,国内表演艺术机构也开始尝试自己制作直播节目。例如,2013年,国家大剧院联合欧洲著名歌剧拍摄团队,出品了西方经典歌剧《纳布科》《假面舞会》和自制歌剧《图兰朵》,并将《图兰朵》制作成高清歌剧电影,成为国内首个尝试将舞台歌剧拍摄为歌剧电影的表演艺术机构;2015年,国家大剧院更是首次尝试采用超高清4K技术录制歌剧电影《阿依达》;2019年5月,国家大剧院又将舞剧《天路》实现全球首次“4K+5G”影院直播,并在手机端、电视大屏端等多渠道同步呈现,开启了一种艺术与科技创新融合的全新直播方式。然而,由于设备与技术团队条件的限制,还有许多剧院更多地采用录播形式。
除了文艺院团自发录制、留存影像资料,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推动有组织的采集、征集工程。例如,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就提出了“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积极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分类采集;为了振兴京剧艺术,2014年由中宣部指导、文化部组织实施的“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工程”正式启动,并于2016年在央视戏曲频道创立新栏目,让京剧艺术进入千家万户。然而,高清录制作为现场演出的一种补充,虽然可以提升舞台演艺的普及率,对于拓展观众具有一定的效果,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许多影院、剧院虽然想尽可能还原戏剧、音乐会现场,达到让观众“身临其境”的效果,但通常会受到场地或设备的限制,影像、声音效果不尽人意,沉浸感、互动性不及现场观演,导致出票率低,因此需要找到新的方法、手段和突破口。
线上演播是指运用5G、超高清视频(4K、8K)、虚拟现实(VR)、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并集成创新,将舞台表演通过直播、录播等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放映传播,使优秀文化艺术资源最大限度实现“人人共享、人人共有、人人共赏”。相较于剧院高清转播,线上演播在传输上的即时性更强,可实现即时拍摄、瞬时导播、同步传播。在节目质量上,4K、8K技术赋予了直播画面更高的清晰度,新兴拍摄设备与技术如无人机拍摄、绿幕拍摄等则赋予了舞台更多样的场景呈现能力;在互动模式上,线上演播打破了“高清录制”受众的单一欣赏模式,加入了新的交互方式;在欣赏方式上,直播平台与移动终端设备使受众的欣赏自由度更高、选择更为多样。
当前,我国表演艺术机构的线上演播实践正迎来创新发展的黄金时期。一方面,文化强国建设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好的政策支持,“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落地也需要具体行动的支撑;另一方面,互联网与传统演艺产业的深度融合,给产业带来了更高的生产、配置与交易效率以及用户个性化的消费体验,不断培养着当代人的线上消费习惯。二者相互促进,推动我国舞台表演艺术线上演播模式的全新发展。数字化演出突破了传统舞台艺术的时空关系、内容表达方式,构成了多元的和以交互体验为特征的演出艺术新形态,在拓展观众、反哺剧场演出、创新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潜力。也就是说,数字时代对演艺机构在体制机制创新、内容业态发展和传播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际上,早在2011年,国家大剧院和中国网络电视台就共同建设开通了“国家大剧院古典音乐频道”,打造了一个“网上的大剧院”,成为线上演播的早期探索。而新技术的发展,也催生了线上演艺的新方式。
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基于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线上演播、“云演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2020年2月7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了《比物四骊,共济时艰——致全国演艺同仁倡议书》,提醒各演艺机构积极探索演艺内容线上传播和增值的新模式。(15)《比物四骊,共济时艰——致全国演艺同仁倡议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2020年2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Gx3fT55IuDCRpJCcFH4BtA,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6日。同年9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提出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为演出市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16)《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中国政府网,2020年9月14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16/content_5544020.htm,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6日。随后,文化和旅游部还发布了《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云演艺业态”。(17)《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产业发〔2020〕78号),中国政府网,2020年11月18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27/content_5565316.htm,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6日。在此背景下,不仅演艺资源的数字化进程得以加快,文艺院团也创作出了更多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原生云演艺产品”。其中的代表性项目案例有:2020年开始,国家大剧院古典音乐频道先后推出了“春天在线”“声如夏花”“华彩秋韵”“冬日之约”系列线上演出,并尝试“8K+5G”直播,呈现出一种标准化、精品化的发展趋势;中国歌剧舞剧院于2020年推出了《一爱千年》线上音乐剧,并尝试“线上先首演、线下再巡演”的全新演出理念,还于2021、2022年连续推出了《舞上春》付费线上演播,探索演播商业模式;2022年,国家京剧院推出了《龙凤呈祥》“5G+4K”演播项目,将线上演播的全新演出理念运用到国产原创剧目的推广中;2022年11月,北京演艺集团推出了首届“大戏看北京”展演季,其旗下9家文艺院团如中国评剧院、北京曲艺团等均在展演季中线上、线下展演多部舞台艺术作品;等等。除此之外,地方院团也积极推动演出剧目“上云”“上线”,或推出线上演播平台、线上演出季等,推动演出行业数字化、产业化、智能化发展。(见表格)
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文艺院团“线上演播”实践案例(笔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公布的《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2)》显示,2021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1844.42亿元。其中,演出行业积极开拓新业态,探索“云演艺”的脚步加快,增加线上付费观演、门票和周边产品线上销售等综合演出营收渠道,而优质内容的持续输出也为行业积累了更多潜在观众。(18)《〈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2)〉全文发布》,中国演出协会网,2022年8月16日,http://www.capa.com.cn/news/showDetail/182738,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总体来看,虽然各大文艺院团和剧院纷纷尝试“线上演播”新业态,但大多数情况下仍然是将其作为线下演出暂时停滞期或市场恢复期的一种替代和补充,目的在于扩大院团、剧目的影响力。而一旦环境有所好转,剧场就会重启线下演出,线上演播的热度就会有所下降。比如2022年12月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线下演出市场便强劲复苏了。线上演播的热度在现阶段难以持续的原因还在于,高质量的线上演播不仅成本高,而且存在盈利能力不足、技术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不够等难题。当前,无论是“高清录制”还是“线上演播”,在舞台艺术的互动性以及审美体验上仍有可提升的空间。但长期来看,“线上线下”融合共生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双演”融合已是摆在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面前的一道时代命题——它是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高度融合创新的业态,是高清录制和线上演播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对演艺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比来说,“双演”融合不仅能在线上模拟并升级真实的演出现场欣赏环境,赋予观众更为多样化、智能化、沉浸式的欣赏体验,而且能将数字技术与“上云用数赋智”思维融入演艺产业的运营管理、艺术创作与传播、线上线下演出一体化等方方面面,从而构建一套完整的智慧管理系统,实现演艺产业盈利模式、管理模式、组织模式的更新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文艺院团改革一直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最早的“双轨制”探索到尝试现代企业化管理,再到“五个一批”(包括转企、整合、撤销、划转、保留)改革路径,文艺院团思想不断解放,院团主体意识不断增强,演艺市场不断繁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此同时,大众传媒的兴起、数字技术和消费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线上娱乐经济不断蚕食线下艺术市场,倒逼演艺产业不得不利用数字化工具驱动自身升级。对于传统的舞台演艺而言,一要思考科技装备的问题,二要思考体制改革的问题。也就是说,没有体制改革的深化,舞台艺术难以向科技装备敞开胸襟;而没有科技装备的提升,舞台艺术也很难产生体制改革的紧迫感。(19)参见于平:《传统舞台演艺的现代转化》,《中国文化报》2010年12月6日第5版。当前,如何适应趋势实现数字化转型,是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经营场所共同面对的课题,而“双演”融合作为舞台艺术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思路,在赋能舞台艺术创新发展方面呈现出巨大的优势。下面,笔者将从“创意制作—多维传播—智慧剧场—在线消费”这条数字演艺产业链的角度,来阐释“双演”融合在整合创作、院团、剧场、经纪等演艺资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传统舞台艺术的创作遵循固有的生产模式,灯光、舞台、多媒体技术往往只是发挥实现剧本创意的辅助作用。而在“双演”融合思维模式下,技术往往要“提前”参与到艺术创作中。科技手段在舞台艺术中的广泛应用,能使创作者突破传统创作的樊篱,为传统舞台表演带来新品种、新节目以及新创意,给观众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别样的观赏体验,为舞台艺术注入创新的动能和再生的活力。(20)济洪娜:《看高科技如何赋能舞台艺术》,《光明日报》2021年5月2日第8版。从前期制作来看,数字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舞台表演艺术生产的创作、制作、排练等各个环节。比如,在前期的创作过程中,艺术家可以运用数字仿真技术设计视觉效果、模拟立体舞台,使人能够直观感知舞台呈现;在排练过程中,以实时交互、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的虚拟预演软件则能通过搭建虚拟舞台与影像配合,清晰地模拟舞台最终呈现的视觉效果,为设计师提供参考,使其在创作时更能综合考虑、把握整体。(21)吴振:《多媒体技术在舞台应用中的发展》,《演艺科技》2020年第3期。
当线上演播介入舞台演出,艺术创作不宜再继续保持传统的思维模式,简单地把线下演出搬到屏幕上,而是应该拓展思路、展开想象,针对线上进行定制化开发。(22)参见潘燕、刘淼:《艺术院团要打开思路找到新玩法》,《中国文化报》2022年5月25日第4版。具体来说,一是尝试运用新技术创新形式。以在剧院中运用得相对较成熟的“即时拍摄”为例,通过叠映等艺术手段,可与线性框架、盒式舞台空间一起,营造出多重现实和非现实空间之间的冲突与转换,极大地强化戏剧带给观众的心理感受。“即时拍摄、瞬时剪辑、即时投屏”呈现了一个“半电影化”的舞台,让现场的观众无论从哪个角度都能看到实时戏剧演出直播,感受到舞台的新魅力。例如,国家大剧院的新作《直播开国大典》让摄影师在舞台上现场将演员们的表演拍摄下来,并投影到多块屏幕上,保证剧场内各角度观众的观看效果,同时给舞台带来立体的时空关系。(23)参见王润:《不应成炫技手段,而要为表达服务》,《北京日报》2021年11月10日第10版。不仅如此,许多文艺院团也在旧剧的二度创作上运用了新的拍摄手段。比如,国家京剧院“《龙凤呈祥》演播不再是一场简单的线上演出,而是在网络空间乃至未来的元宇宙空间,建构起戏曲的世界景观,观众、演员、百年前的剧作家、当代的评论家,乃至元宇宙中的‘数智人’,将共同存在于这一景观,打破时间、空间的束缚”(24)王勇:《线上演播孕新机 数字创新开新局》,《中国京剧》2022年第2期。。二是为舞台艺术的跨界创作提供更为广阔的思路。也就是让“IP资源的深度利用在舞台、影视、网综之间实现互联,同一剧目的IP深度开发也有更大的发挥空间”;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关注演艺IP的价值外延拓展,以‘演艺+展览’、文创、高清放映、出版物,以及与商业机构、制造企业联名打造衍生产品等多种方式,拉动文化消费升级,探索舞台艺术市场更广泛的发展空间”。(25)张悦:《疫情防控向好后演出市场有望迎来快速增长》,《中国艺术报》2022年5月6日第1版。例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大型文化类节目《故事里的中国》就采用了“戏剧+影视+综艺”的综合表达方式。
传统的舞台艺术是一种典型的在场艺术,需要观众在特定时空与演员进行面对面现场交流——这已经成为许多表演艺术家、文艺院团和剧场坚持的艺术准则,甚至让其中的部分人以所谓“维护本体”来“拒绝创新”。因此,即便其他演艺形式如影视演艺、网络演艺早已步入数字化、线上化阶段,舞台艺术依然以在场为主,节目录制只是一种辅助传播的手段。传统线下演出虽然能带给观众“在场”的氛围感和真实感,但同时也难以突破舞台场地、结构的局限,存在传播渠道单一、上座率不高、青年观众流失等危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演出难以为继,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双演”融合除了能让舞台呈现出不同的演出效果、激发新的感官体验以外,另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能让人们更深入地思考如何更好地对优秀演出剧目进行更广泛的传播,进而对线下演出进行引流。传统舞台艺术线下演出的观众群体相对固定,是舞台艺术的核心受众。然而,如何挖掘更多的潜在观众才是“双演”融合的最终目的,由此也催生了诸多不同于传统剧场的传播形态。
科技新成果不仅可以改变舞台面貌,还可以广泛应用于演出、演播全过程。近年来不仅出现了一批运用5G传输技术和超高清拍摄制作技术的高质量线上演播,还有裸眼3D、全息影像、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透视屏幕等科技手段为线上演播创造更大的空间。例如,202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运用了全球首创的“戏剧表演5G即时电影拍摄”技术;2022年,北京冬奥会在全球范围内首次规模化地应用8K技术进行开幕式直播和赛事报道,极大地拓展了5G技术在传统文艺演出和舞台艺术方面的应用场景。从演出和受众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又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对其所发挥的作用加以归纳。其一,线上演播拓宽了舞台艺术的受众范围,使舞台艺术不仅突破了时空的限制,而且具有了更新颖的传播方式,能吸引更多更年轻的观众了解、欣赏表演艺术。例如,国家大剧院自2020年4月开始启动的线上系列演出,两年间的120余场演出播出累计12000分钟,全网总点击量累计超过34亿次。(26)《国家大剧院线上系列演出启幕两周年》,原载《音乐周报》,京报网,2022年5月4日,https://news.bjd.com.cn/2022/05/04/10081172.shtml,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8日。其二,线上演播借助超高清转播和包括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MR)等在内的扩展现实(XR)技术,也能引导出参与式、沉浸式、趣味性的感受。比如,观众可以自由切换镜头以获得不同的观看视角,获取类似于在转播大厅剪辑台前或在剧场中随意行走的沉浸式体验。其三,“双演”融合搭建起观众与演员之间相互沟通的新桥梁。互联网可以打破观众之间的交流界限,形成观众、演员、信息之间的多维互动,为线上演播创造良好的媒体舆论氛围。更具体地说,一方面,线上演播可以聚合新闻资讯、专访报道、视频直播、短视频制作与传播,帮助观众深入“探秘”演出后台、彩排过程以及幕后工作,使主创团队和艺术家们能够通过直播形式与观众直接互动,由此拓宽舞台艺术的边界。另一方面,“双演”融合赋予了观众全新的实时交互模式——除了最常见的实时聊天区、弹幕之外,线上演播的互动方式也逐渐玩出“新花样”,增加了“云导赏”“云解说”等环节,让更多年轻观众能够看懂剧目,而“云打赏”“云呐喊”“云包厢”等功能也可以让观众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观赏情绪、开展交流——由此将演出与社交相结合,切合当下“Z世代”的消费习惯。
剧场经营是舞台艺术产业的一个重要环节,稳定、专业、先进的演出场馆是保障舞台艺术达到预期效果的基础。当前,中国演出市场已经进入“剧院时代”,剧场已经成为地方和城市的一种文化标志。据统计,2021年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场馆3093座,(2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2022年6月29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tjxx/202206/t20220629_934328.html,访问日期:2022年10月11日。场馆体量不断增大,其功能也向表演艺术中心转变,为院团提供了更加专业的演出空间。但与此同时,目前国内仍有许多剧场规模较小、外观陈旧、设施老化,远不能满足现代舞台演出和观众的需求。也有一部分场馆因由政府文化部门直接管理并由政府投资和补贴,而缺乏合作与竞争的动力。笔者认为,在文化空间已逐渐步入智能化阶段的当下,剧场演出事业要获得蓬勃发展,需要找到新的支撑点,紧跟智慧演艺、智慧剧院的发展趋势,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开发全新的剧院管理模式与新型演出方式,寻求适合自身的营销策略与运营机制。
“双演”融合的实现需要能够突破时空限制的技术支撑。近年来,一些演出机构已经开始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例如,国家话剧院就与中国联通、华为公司强强联手,共同打造了国内首家院场一体化“5G智慧剧场”。其中,国家话剧院专注于优质内容的生产创作;中国联通以其5G技术为核心,发挥云网一体化和智慧场馆产品开发优势;华为公司则聚焦于技术领域,展现其高新视频生产技术和双千兆网络解决方案等核心能力。三方共同探索各类数字技术在智慧剧场中的运用,推进了剧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提升了剧场智慧化水平。(28)李晋荣:《国家话剧院将打造全国首个5G智慧剧场》,《光明日报》2021年9月10日第9版。在“5G智慧剧场”模式下,舞台节目的演播模式以及剧院整体运营模式将会实现很多的创新和突破。从舞台节目演播来说,“5G智慧剧场”使观众不仅能够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和“5G+AI”自由视角在手机、电视甚至是VR眼镜上观看点播或直播节目,还可以随意地切换播放视角,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享受视觉盛宴。演员的表演也与科技紧密结合,可通过“虚拟背景”“全息投影”“舞台+影视”等技术手段达成更精细、更沉浸的舞台呈现效果。同时,剧院也开始尝试将5G、VR技术引入线下演出,使演出时坐在“山顶席位”的观众能通过具有5G传输功能的VR眼镜,仿佛跃到舞台之上,坐到演员身边,获得此前在线下无法享受到的观赏体验。除了在表演艺术上体现数字化以外,“双演”融合还可在传统演艺产业链的基础上,通过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的应用与介入,实现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转型升级,创造出新的演艺产业数字化模式。比如,构建“内容+场馆+渠道”的模式,即将表演艺术机构、演出场所与票务公司、直播平台等网络新媒体机构进行上下游产业链整合,(29)马明、黄润景:《剧院管理视角的数字化演出:困境与机遇》,《艺术管理(中英文)》2020年第3期。以进一步实现院团线上线下演出一体化,推进“双演”融合。
当前,演艺产业电子票务网络系统的日趋完善,为观众购票和剧院票务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而线上演播则为演艺经济带来了新的营收渠道。尤其是在线下演出暂停、上座率不高的情况下,演艺机构能够通过直播付费、会员点播等形式缓解困境,使单个演艺项目的边际成本随着观演次数和人数的增加而下降。目前,线上演播的获利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与播放平台合作,免费向观众播放并获取广告商赞助,目的在于扩大演出影响力。二是打造数字内容集成平台,推出线上商店以获取利润。比如,国家大剧院古典音乐频道网站和应用程序不仅集成了免费的视听资源,还推出了付费购买服务,观众既可付费点播,也可以开通会员。三是将演出剧目通过付费直播的形式向观众售卖,尤其是将线上版本在平台上首映,所得收益由演出方、制作方、播放方按比例分成。比如,国家京剧院推出的《龙凤呈祥》线上演播项目,在2022年春节档累计售票7万多张,收入110多万元,是2021年首次演播的近4倍,取得了演出、演播的双丰收。四是运用线上互动功能实现多渠道变现,比如,在直播中开通虚拟打赏、产品链接、直播回放等以获得额外收益。此外,通过演播产品的IP化运营,也可以开发周边产品,拓宽舞台演出的经营渠道。比如,一些演艺机构联合科技公司成功推出了虚拟偶像产品,还有一些运用XR、VR等技术的相关产品——这些都是在互联网思维“加持”新技术的背景下的新做法,具有较充裕的变现空间。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的线上演播并不能为剧院“转化”来较高的收益,而且很多演出具有“公益”和“惠民”性质。正如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长朱克宁指出的,“线上线下演出都是整体演出市场的一部分……从业者应创作适合线上线下需求的演出项目,对应线上线下不同的观演习惯,互补线上线下各自的盈利模式”(30)于帆:《“上云”之后:演出行业要变“线上运营”为“线上经营”》,《中国文化报》2021年1月4日第5版。。因此,表演艺术机构需要放眼长远来审视直播对艺术演出的赋能,在其不能获得稳定盈利的情况下,将重心更多地放在寻找和培养潜在观众上,认识到线上演播模式带来的“变现”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需要长期运作的。为了更好地使线上与线下经营模式互补,各表演艺术机构也要积极培养观众的线上消费习惯,通过新媒体的有效传播,促进用户“回流”到剧院,形成线上线下交互体验的格局。演艺产品既具有一定的公共文化产品属性,也具有商品属性,因此,笔者认为,在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前提下,各表演艺术机构的基础性节目的线上演播可以采用公益性模式,而针对一些专题性演出、特色节目等,则可以通过亲民的价格,采取付费观看模式,逐渐培养观众的消费习惯。
数字技术可以赋能艺术生产、传播和消费,而“双演”融合正回应了“后疫情时代”和“数字经济时代”舞台演艺的新命题和新要求。2022年5月和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和《“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以及“推动演艺产业上线上云,巩固线上演播商业模式”,并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培育100个线上演播项目。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经营场所不仅要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先行者,攻克技术与艺术融合的前沿制高点,还要坚持优质内容生产与多元化经营的结合,参与建设良好的智慧演艺生态。
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经典的艺术作品是网络文化空间的“根之所系、魂之所在”,优质内容和演出质量是在线演出吸引和留存用户的关键。因此,无论何时何地、使用何种形式,创新内容生产一直都是演艺产业的核心阵地。线上演播的商业实践和传统艺术的推广传播要坚持“科技为用,创意为先,内容为王”,不仅要借助科技的手段,实现“互联网+演艺”的创新发展,也要坚持优质内容创作,通过改编我国优秀作品、汲取优秀文化、展现东方美学等方式,将我国传统文化与科技手段深入结合,以增强中华文化价值“输出”力度,在文化上助力国粹,在技术上实现突破,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不断打造剧目品牌、演艺品牌、导演品牌、编剧品牌、作曲品牌等。例如,在“互联网+演艺”模式推动下,红色舞剧《永不消逝的电波》于2020年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网络展演,引发了线上观剧热潮和强烈反响,随后又多次登上“云舞台”。舞剧《醒·狮》《咏春》的“出圈”,更是充分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可见,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演出的内核必须是优质内容,才能进一步激活广阔的线上消费新空间。
与进入21世纪以来成立的文化企业相比,之前以“专业分工—行业分类”为基本设计理念、以资源内循环为基础的文化组织(如传统剧院)的“数字基础”较弱,普遍存在技术成本负担,需要跨越“数字鸿沟”。“双演”融合不是对线下演出进行简单的“复制粘贴”,它不仅需要相应的拍摄、导播和平台运营成本,还要充分挖掘与临场体验不同的价值,拓展新的业务场景,基于互联网的消费场景打造新的内容生产、用户连接和商业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加剧了传统演艺市场主体的困境。(31)参见林凡军、赵艳喜:《演艺业数字化发展的逻辑、机理与问题探析》,《东岳论丛》2022第4期。在此情况下,除了花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自建数字化平台以外,表演艺术机构可以选择与第三方科技公司、直播公司等合作,在事先确定好利润分成、版权归属的前提下,依托第三方平台的技术与专业优势,降低表演艺术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成本。对于一些中小型表演艺术机构来说,可以通过小程序、订阅号等搭建自身的数字服务平台,在“微博”“抖音”“快手”“视频号”“B站”等平台进行线上直播,打造“第二剧场”,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的系列直播节目,开发衍生产品,创造“1+1>2”的全新观赏体验。
演艺产品从线下转到线上,通常会进行“二度创作”或改编,用新颖的形式吸引观众,这样,版权就成了演艺产品在市场流通中最为关键的“通行证”。演艺资源在线上播出后,未经授权的拷贝和传播风险加大,录制的素材还可能会被人工智能无授权利用。可以说,线上版权范围及使用是演艺产业数字化发展中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问题。目前我国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主要针对的是剧场演出,还未有针对线上演播的较为成熟的方案。显然,在数字时代,原先的版权思路应重新安排。演艺机构要把演艺资源数据的采集、加工、挖掘与相关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并将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在“数据超市”出售变现。而在数字化演播模式中,线上演出资源的版权归属以及多元版权主体的收益分配也是演艺产业数字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在现有的版权保护法规尚未能提供明确、完备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该问题需要演艺市场中各主体的重视,并在每一次线上演播策划中得到尽可能清晰的考量和界定。除此之外,各表演艺术机构也应该有效利用版权资源,通过版权运营拓宽收入渠道。
表演艺术机构的运营和演出需要管理岗、行政岗、票务部门、演出团队等多个岗位和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庞大的团队和繁琐的工作程序难免存在信息错位、人工成本增加、效率低下等问题。在院团管理向“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发展的趋势下,“双演”融合将促使表演艺术机构搭建一套智慧管理系统,将数字化策略延伸到运营的各个环节,包括线上票务管理、线上线下演出管理、办公系统、线上公共服务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通过数字系统及其平台将院团不同部门的工作和服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智慧管理系统能将院团的运营情况和工作现状进行可视化处理,让管理人员在第一时间了解信息,发现院团内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制定决策和下达指令,提高院团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该系统能将院团中的信息予以收纳和保存,以便工作人员与演出团队及时同步并处理信息,让以往松散的管理方式“线性统一”,保证员工都能按照规定和需求安排工作。通过智慧管理系统的集成化与可视化处理,院团信息将由全员共同参与、共同创造,形成网状结构,使工作沟通更加高效,从而开辟去中心化、开放性、协同性的表演艺术机构管理新方式。
“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两种业态的融合,对原有的文艺院团和剧场管理人才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双演”融合不仅需要舞美、灯光、音响,还需要专业的技术团队来支撑整个节目的制作与转播,对兼具科技才能和艺术才能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需求量大增。过去,文艺院团的人才引进需要“专业对口”,但是互联网时代的艺术发展告诉我们,要打破固有的人才引进方式,通过特殊人才和高端人才引进,吸引更多既懂理论又懂实践、既懂表演又熟悉技术、具有跨界能力的复合型与创新型人才参与到演艺产品的制作中。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田沁鑫建议,相关高校可以设立数字演艺相关专业,搭建数字演艺人才联合培养架构,如设立数字摄影系、数字管理系、数字影像艺术系等创新型前沿专业,依托高等艺术院校和国家文艺院团展开协同育人等。(32)王钰:《希望国有院团吸引培养更多跨界复合型人才——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田沁鑫》,《中国艺术报》2022年3月11日第4版。这些学科的设立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有望为数字演艺产业迈向高水平发展并破解数字演艺人才发展瓶颈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这意味着我国文化建设已进入一个关键期、敏感期和机遇期。随着“文化数字化”成为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科技赋能舞台艺术演出和演播将成为这一战略实施的重点方向。需要承认的是,我国舞台艺术的“双演”融合还处于动态演化的过程当中,各种数字演艺形态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在政策指引、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中不断深入。从长期来看,演艺与科技、线上与线下的融合将更加深化,舞台表演艺术的数字化趋向也会更加显著,“双演”融合共生将成为演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云演艺”从新鲜事物发展到行业标准阶段,打破传统演艺时空局限、融合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的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将更加多元化。不过,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思考科技赋能与艺术本体的关系。将科技应用于艺术不是炫技,要在使之正向赋能的同时,避免其自身的工具理性破坏艺术本体,造成华而不实或南辕北辙的局面。“双演”融合不是要取代剧场演出,也不仅仅是为了拓展观众、反哺剧场,其意义还在于通过打造“融媒传播”新格局,进一步打开海外市场,让中国文化更好地向海外传播,成为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的重要载体。在充斥着娱乐化、感官化、庸俗化事象的互联网视听生态中,努力实现高质量文化供给,特别是提供体现文化自信、具有国民教育作用的内容,是舞台艺术履行社会责任、体现担当精神的重要途径。因此,只有坚持以优质内容为核心、以过硬的技术为基石、以专业化配套服务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与观众消费为动力,真正做到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融合发展,才能构建良性的数字化演出演播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