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约评论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良好家风养成,到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形成,都需要为积极行为点赞,对不良行为说不,明令禁止必不可少。但我们经常发现,有些情况下越是禁止,越助长违规行为,最后陷入屡禁难止的局面。这背后有什么样的心理逻辑呢?
不科学禁令导致逆反心态。研究发现,当人们感到自己的行为和自由受到影响时,一种不愉快的抗拒心态就会被激发,并通过实施受禁止的行为来表达抗拒。通俗来说,这就是“越不让干嘛越要干嘛”的逆反心态。当禁止过于严格,缺乏可操作性,或与所抑制行为不相匹配时,人们或无从把握违规的细则,或无力守住逾矩的边界,只是感受到被抑制的痛苦,便会有意无意地违规以缓解痛苦。例如,在家庭教育中强调“学习时禁止走神”,在管理中对员工要求“工作时禁止一切摸鱼行为”,这些禁令过于严苛,又缺乏相应行为指导细则,就可能引发抗拒,带来“破窗效应”。既然“我没按你说的做,好像也没什么,那干脆就不做了”,最终有禁难止。因此,禁令推出之前要做广泛调查,规则要具体适当,让红线真正能够落地。
不恰当惩戒引发动机偏离。禁止背后通常会伴随一系列惩戒措施,如果惩戒不当,也会导致违禁行为不减反增。行为改变通常有外部动机和内部动机,外部动机多半是因为奖赏或惩罚,内部动机多出于个人道德、良心或兴趣等。研究发现,对于改善空间较大的小错误,严苛惩罚在效果上往往适得其反。比如“迟到一次罚站两小时”“摘花者罚款五十”等禁令,在违禁成本提升的同时,也会助长避罚心理。“不迟到”“不摘花”全部变成躲避惩罚的外部动机,而“遵守校规”“爱惜花草”的内部动机被削弱,一旦放松管理,上课迟到、花草被摘的可能性反而会变大。因此,抑制不良行为,需要相应适度的惩罚措施,对于小错误的矫正,内心力量的感召胜于对利益的剥夺,温和的规劝效果强过严苛的惩罚。
不及时奖励引起心理倦怠。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人们承受痛苦,而是为了让不良行为消减。“打一个巴掌”之后,适时“给一颗甜枣”,即对不良行为消减的成果及时予以奖励,这个过程被称为负强化。有经验的中小学教师深知,既要严肃惩戒破坏校规校纪的学生,也要及时给那些戒掉不良习惯的学生奖励小红花。心理学实验也表明,对有积极反馈的行为给予鼓励及相应奖励措施,更有利于实现预期效果。如果只有抑制某行为的惩戒措施,没有带奖励性质的负强化,久而久之,在内部动机没有发展出来之前,人们因无法从矫正行为中获益而感到倦怠,再加上突破禁区本身带来的“逆反快感”,最终导致屡屡违禁。
社会治理需要有完备的规章制度,设置清晰的道德和行为红线,并配备科学的执行方案。如果禁止的内涵能以人为本、懲戒的实施科学适当、惩罚与奖励相得益彰,屡禁难止现象就会减少,社会将更加文明和谐。
责任编辑 / 方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