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尚
摘 要:乡村振兴是长期任务,在带动乡村发展与转型方面意义重大。我国很多地区在乡村振兴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实际经验,生态林业在乡村振兴中有着重要作用,有助于地区发展过程中处理好林业生态与乡村振兴之间关系,加速乡村生态化。部分地区在乡村振兴中不注意发展生态林业,这是未来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应着力打造林业生态产业发展新模式。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生态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提出生态林业的发展路径,对乡村建设具有指导与借鉴价值。
关键词:乡村振兴;生态林业;作用
近年来,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重要成就,在此局面下促进乡村振兴成为了农村、农业发展的关键。生态林业在乡村振兴中意义重大。通过大力发展生态林业,不仅可为乡村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更能致力于乡村产业转型,重构乡村产业布局。我国许多地区虽在当前条件下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战略,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地区的发展观念尚未完全转变,并未意识到生态林业与乡村振兴之间存在的紧密联系,生态林业发展存在问题,未来这些地区需持续优化林业产业,用生态林业加速乡村振兴。
1 生态林业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1.1 助力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在乡村振兴中应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我国农村发展中面临着很多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将经济放在首要位置,城乡发展脱节、步调不一致,乡村环境恶化,無法为人们提供健康的居住条件,如乡村布局混乱、人畜混居现象屡见不鲜,阻碍乡村现代化。随着当前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广大农民群众享有美好生活环境的权利,而“美好生活环境”中最需要关注的就是林业资源方面,如社区绿化、景观构造、建设美丽乡村,通过大力发展林业,不仅可体现林业观赏、美化作用,更能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改善农村生活与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1]。
1.2 助力改善农村社会环境
林业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也有助于改善农村的社会环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各个地区都应立足于自身情况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面貌。农村为乡野之地,虽然为中华文明的起源之地,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却远远落后于城市,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城乡差距越发明显。
城市空间规划更科学与合理,高楼林立、道路通畅、环境优美,而农村社会基层管理落后,公共设施不足,环境方面“脏乱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和落地,各个地区都在着力改善农村发展全貌,一些地区精准贯彻生态扶贫理念,走出了一条特殊的生态林业发展道路,改善了农村社会环境,为农民创造了宜居环境。
1.3 助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通过长期推行生态林业发展,有助于乡村地区的产业转型,乡村振兴中的一大任务就是要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以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帮助农民摆脱贫困。
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较高,如林木可直接作为建筑、家具等材料,果林木本身就属于经济作物,山桃、苹果与李子等的经济效益远超粮食作物。此外,在大力建设林业生态过程中可逐步在区域内形成完整的林业产业链,如在经济林、用材林区域内发展林下经济;以果木林为前提发展采摘园或者生态农场,构建体验经济模式,并开辟乡村旅游。因此,乡村振兴下推行生态林业有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产业升级,改变农村产业单一化局面,同步发展林业、生态旅游、物流运输、食品加工等行业,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
2 乡村振兴中生态林业的发展困境
2.1 林业产业存在政策瓶颈
乡村振兴战略下为提高生态林业发展水平,各个地区需要陆续出台相应政策,为生态林业提供政策支持。生态林业发展的关键就是要在区域内保持产业化发展路径,要求相关部门应以林业资源为前提形成产、供、工、贸一体化市场经营体系,激活农村地区的林业资源,保持林业资源的高效流通。结合我国各个区域内的林业发展情况,政策限制相对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集体林权流转中的限制较多,现行的集体林权制度下流转对接主体为农户,流转效率偏低且在议价方面不具有主动性,一些经济滞后区域的林业资源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基本无法变现;《森林法》方面存在法律约束,现有的法律法规条款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这些情况都影响了生态林业的稳步发展。
2.2 缺乏林业生态扶贫意识
综合各个地区的林业资源破坏情况,林地矛盾为直接原因,根据实际经验,经济条件越落后、产业结构越单一,林业用地、种植用地之间就会存在更为激烈的矛盾。
从治理方面来看,林地矛盾越发激烈化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治理力量在长期的工作中没有林业生态扶贫意识,特别是在近些年的发展条件下,国家虽然增大了在精准扶贫战役方面的资金、技术与人才投入,但部分地区的发展观念落后,领导层为拼政绩而随意发展,如在产业布局方面并未立足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引进了大量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追求经济效益忽略生态保护的问题较为突出。此外,一些地区的农业发展观念落后,许多农民依赖于靠山吃饭的思想,地方机构在治理方面多采用行政处罚,并未制定更为科学的补偿机制,无法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生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生态林业发展缓慢。
2.3 林业经济评估职能缺位
生态林业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自然界中有很多经济林木,如所选择的林木经济效益越高,就越有投资的必要性,后续的管理难度将更大,且收益周期较长,在林业生产与管理中,价值与价格无法匹配。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国虽然越发关注生态林业发展,但从全行业范围看,林业资源评估机构相对匮乏,在林业生产中并不能从综合价值角度来准确定价,过度依赖市场的调节作用,导致农村集体或者农户自身无法掌握议价方面的主动权,经常存在贱卖林业资源的现象[2]。此外,市场上的林业经济评估职位相对较少,在广大农村地区无法构建林业生态新模式,许多农民在生态林业发展中深受落后观念的影响,如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民认为种树与种庄稼一样,在自家院落或者田间地头零星种树,且并未精准评估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广大农民并未意识到生态林业对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导致生态林业建设和发展的专业性不足。
3 乡村振兴战略下生态林业发展策略
3.1 深化生态林业体制改革
正是由于生态林业在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性,各个地区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需立足当地的林业工作现状,在原有发展基础上深化生态林业体制改革,以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发挥体制的指导与约束作用。
深化生态林业体制改革需从以下方面实施:①调整生态林业管理体制,以林业改革发展标准为前提,依据市场经济总体布局,由专业部门牵头形成生态林业发展管理体系,将管理制度与标准作为重点工作,保障生态林业中制度的指导与约束作用。②优化林权改革,密切监督与管理基层林业单位,细分林权归属,综合分析、动态把控林业发展、林业市场动向,构建完善的林权制度,创造林业多元化发展条件。③由政府部门负责全面的统筹任务,发挥其在生态林业中的带动作用,实施科学管理,清晰划分部门与岗位职责,并严格监督与检查。对于生态林业发展,政府部门需考虑当地情况和政策标准来出台政策规定,建立销售制度,为林业生态提供科学的服务,激发种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协调各部门工作,共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3]。④强化部门联动,发挥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合力作用,在政府专门部门带领下,科学整合资源并依据总体发展思路来调配资源,保障生态林业发展中林业、农业与水利等各个部门能高度合作。政府部门内部也需逐步試行科学合理的奖励扶持政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生态林业建设中,给予各项工作提供制度、资金等保障。
3.2 推动生态林业产业融合
乡村振兴是我国的一大战略,在现阶段乡村振兴条件下,为加速生态林业发展步伐,有关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推动生态林业产业融合,以提高林业经济价值,在区域内建成完善的生态系统。
生态林业产业融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①大力推进生态林业金融体系改革,参考原有生态林业经营产权情况,创新金融理论与方向,保持经营权、承包权的相互独立性,构成全新的生态林业经营模式,保护林农基本权益。②将林业产业作为重点内容,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经营范围,如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林业经济与特色种植业,以特色种植业为例,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四优四化”,关注生态林业种植结构,并采取恰当的措施优化与调整,如通过推行规模化种植或者土地流转的方式,推动林业产业化发展。为保持林业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相关部门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渗透科学发展观,提高林业的经济、生态效益。针对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可在合适的地区建立试点,增大在示范类项目中的资金、人力等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在林业发展过程中进一步拓展其功能与服务,保持生态林业方面的产业融合,使生态林业为乡村振兴服务。
3.3 强化生态林业持续发展
生态林业发展中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只有如此才能使生态林业为乡村振兴服务,创造更大产业价值与效益。有关部门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时需采取恰当措施保护和传承当地森林文化,提高生态林业发展整体水平与质量,提高产业效益与价值,走出一条特色化生态林业经营道路。首先,地区在发展生态林业时应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如生态旅游、绿色康养等,建立试验基地和示范村,由专业部门和人员做好宣传和推广,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其中。其次,培育乡土树种和长寿、珍贵树种,合理搭配林地内种植的树木,营造混交林,提高造林水平。最后,优化树种与林分结构,考虑当地自然地理与环境条件,通过人工造林等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用林业资源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价值。
3.4 正确处理林地关系加强林业资源保护
生态林业助推乡村振兴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任务,为保持生态林业稳定有序发展,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林地关系。①地方政府应考虑当地林业资源、产业布局情况,统计耕地、林地、湿地等资源分布与利用情形,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并恪守耕地红线。②有效保护与利用本地林业资源,在利用的同时注意保护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特色农业,形成特色化发展路径。如个别农村地区在林业发展中存在大范围种植果树、药材的情况,将实现经济利益作为第一要务,但在此过程中并未考虑当地的资源情况,为改变这一局面,各个地区需要以生态扶贫目标为前提,保护当地林业资源,使当地农民、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发展观念,培育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使林业为第二产业提供物质条件,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中。
3.5 健全林业评估体系,提高林业资源价值
林业资源为公共资源,如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仅依赖市场供需机制很难建立合理、统一的评价标准,长此以往将难以保持林业领域价格与价值的匹配性。为此,在现阶段条件下为解决这一问题,地方政府需统筹全部工作,在林业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建立示范基地,构建完善的林业评估体系,实施综合评估,为农民提供价格指导。当然,在建立了科学可行的评估体系后,实际工作中需严格执行这一体系,多部门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开展融资工作,形成林权收储机制,为当地林业经营大户等提供贷款等服务,保持林权交易渠道、方式多样化。
3.6 实施多元林业经营,打造特色品牌效应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下,为保持生态林业发展活力,区域范围内需保持林业多元化经营,使林业能与其它产业相互融合。首先,由地方龙头企业带头,清晰界定本地林业资源属性,如在当地用材林占比较大时,可在本地区发展本地建筑材料、家具加工等行业,联合各个村镇基层组织、地方院校等对农村居民展开专业化培训,并多方联动宣传本地用材林品牌,提高当地品牌市场影响力;如当地的果木、观赏林木较多,政府要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挖掘乡村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经济,保持生态林业与旅游的结合[4]。其次,林业经营主体主要由集体企业负责,以保障调配、管理林木资源的便捷性,尽可能与大平台、食品企业等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延长产业链条,开发新项目与新产业。
3.7 构建完整林业服务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对生态林业发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虽然各个地区都立足自身情况展开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尝试,但生态林业建设和发展效果并不理想,面对这一情况,为保持生态林业稳步高效发展,有关部门需以总体目标为依托,建立完善的林业服务体系,确保当地林业能坚持可持续发展方向,真正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作用。当前部分乡村地区在林业管理中,管理理念与方法相对滞后,还依旧坚持集体林权制度,为提高林业发展水平,有关部门需重视制度改革,引进县级产权流转方式,利用产权交易平台确保林权流转的便捷性,保障林业具有更为完善且全面的服务功能,避免损害各方利益。当然,针对集体林地,为在区域范围内构建起更为稳定的家庭承包关系,政府应带头落实“三权分置”,保持林业经营主体多样性,给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提供资金支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生态林业建设中,保持生态林业的发展活力[5]。另外,为在生态林業的发展过程中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同样需在政府部门牵头下建立林业资源保险制度,密切关注林业领域的资源、发展路径、风险因素等情况,在科学补偿机制下降低农户损失,使每个农民都能紧跟当地生态林地发展步伐,全身心参与到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中。最后,有条件情况下需在区域内建立示范点、示范区,引导更多农民主动了解林业科技,在林业技术人才指导下提高技术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林业服务现状。
生态林业与乡村振兴发展有着紧密关系,在当前条件下各个地区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需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增大在生态林业方面的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保障生态林业的高效、稳步发展,发挥生态林业在乡村振兴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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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立欣.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三重维度[J].生态环境与保护,2021,4(6):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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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和润云.迪庆高寒山区乡村振兴林业生态建设模式及应用[J].绿色科技,2021,23(17):3.
[5] 金成波.越西林业产业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影响研究[J].中国林业产业,2021,000(011):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