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国 陈佳美思
[摘 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具有显著优势。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的认识,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的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推进高质量立法,加强监督工作,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功效
[中图分类号]中图分类号D622[文献标志码]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672-4917(2023)01-0100-09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也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纲领性文献。”[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2]这为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提供了思想指南和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3]38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深化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2],主要有六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巩固、完善、发展”[4]。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5]。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有序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才能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大工作就越有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4]这就表明,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6]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遵循的认识和把握。各级人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2]这就要求把党的领导落实和体现到国家政权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落实和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好发挥人大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关于国家意志,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7]378列宁认为“意志如果是国家的意志,就应该表现为政权机关所制定的法律”。[8]308这就表明法律和国家政权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离不开国家制度的保障和国家机构的职权行使。“‘党的主张是指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所遵循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措施。”[9]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措施是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国家治理實践中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和对时代要求的正确回应。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10]128这就是说,党的主张反映的是人民的需要,维护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坚持的是人民至上的历史观、价值观。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也就是人民的意志成为国家意志,体现人民的主体地位。随着人民表达诉求的平台和方式的新变化,党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方面的优势,注重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通过新媒体等途径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不断扩大共识、凝聚力量,增强工作实效。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11]30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12]298这就对我们的干部选拔和任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3]66这就是说,要实现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就需要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这就要求干部队伍能够团结带领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这就要求干部队伍在回应人民呼声中能够自觉担负使命和责任。这就要求干部队伍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13]411这就表明,人大要依法做好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依法按程序履行好人事任免权,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牢记初心使命,强化为民服务本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14]25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制度中具有根本性质,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具有根本地位。”[15]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就是落实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党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国家权力的依法科学有效运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好权力,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率先垂范作用。国家权力依法运行得越高效、越科学、越透明,意味着人民需要的满足越能得到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越有活力,社会运行越稳定有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16]169,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我国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13]10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3]70团结奋斗才能创造历史伟业。团结奋斗需要共同的思想指引方向,需要共同的价值观念凝聚力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这就表明,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需要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7]2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2]党的群众路线“是人大工作的方法论。”[18]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人大的各项工作就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能够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二、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2]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有效保证集中概括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功效”[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体现了其优势所在,体现了其在保证国家发展的正确道路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其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这些功效的发挥是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三个有效保证”,紧密联系、有机统一,需要我们对其内在逻辑和实践要求深化认识和正确把握,以更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19] 6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的充分实现。这就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才能从制度上体现自己的价值理念和意志、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公共利益;從而共同奋斗追求幸福生活,推动历史前进和人类文明进步。马克思指出:“人民是否有权为自己制定新的国家制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一旦不再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它就变成了事实上的幻想。”[20]73就是说,在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中,人民是真正的主体,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只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赢得人民认同,维护社会团结。恩格斯指出:“社会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最初通过简单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21]54这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作为管理组织的国家政权的原初定位是维护社会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指出:“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20]39这就是说,人民民主的国家要充分体现人民性。这就表明,在社会普遍深度分工条件下,人的权利的普遍实现,必须要有公共权力来保障,而公共权力又必须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建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必须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19]5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和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能够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完善发展中显示出强大的生机活力,有效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22]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是人民衷心拥护的坚强领导核心,探索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2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19]5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的人民性、法治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平台”。[24]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13]163。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这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2018年 5 月,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方式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方针政策的领导,通过确定立法工作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明确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等方式,把握好政治方向。”[25]党通过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保证了人大的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促进了政府积极有为,调动和激励人人尽责尽力,从而使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稳固,有效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26]1286,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形成了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社会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日益增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既发挥了对国家机关履职的规范保障作用,又督促由其产生的国家机关制定更加具体的法律执行规范和制度安排,以强化其自我约束,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程序化;从而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为民水平,着力解决好事关人民利益和生活幸福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等方面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保证和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27]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28]2015年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立法体制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作出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保障国家重大改革举措依法有序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以国家主人的身份踊跃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人大各项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动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因而强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环节要形成完整的闭环。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的各项具体制度及其运行机制,是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功效的内在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人大工作,关键是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1]要提高工作质量就需注重工作机制与运行程序的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认识,更好发挥人大制度的功效,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高质量立法,加强监督工作
坚持群众路线既需要其作为“观念形态、作风形态、工作形态”[29]的一面,也需要将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中的作用。“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30]63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因此,我们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12]287这就要求,人大要依法行使好立法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监督实效。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始终要反映民声,体现人民意志和维护人民利益。人民参与人大立法和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和体現,因而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要落实好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人民这些权利的实现融入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机制的运行之中。法律法规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可靠依据,是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条件。只有符合我国国情、反映时代要求、体现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法律法规才能得到普遍的遵守,进而更好发挥其国家和社会治理效能。这就是说,在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综合各方面意见和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要更好发挥主导作用,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31]278立法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扩大人民对立法过程的依法有序参与。
立法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法规)的起草过程中要注重征求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以更好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人大立法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咨询、论证和听证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对于立法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和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研究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进行专项研究和综合评估的具体办法;探索邀请公民旁听人大法规草案审议的方式;进一步完善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机制的办法;以更好地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分析总结立法中的经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严格遵循立法权限,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建立和完善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地方性法规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人大立法要在保障民生、引领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善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的监督、代表国家的监督,人大监督权是其他职权有效行使的重要保障。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就是为了防止有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脱离人民群众。人大监督的权威力量来自人民,为的是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利益。人大监督权的行使,要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要切合实际、注重效果;因而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度机制越完善、越具体,监督权力的运行就越规范、有序、顺畅和有效。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式施行。该法强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方式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规范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国家监察委员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了明确规定。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增强法律实施效果及进一步完善法律,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形成了包括“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6个环节的‘全链条工作流程”[32] 283,每个环节都有严格要求,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在执法检查中,要紧扣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法定责任落实。执法检查可以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做实调查研究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方面,要注重围绕中心工作、贴近民生和公共需要确定监督项目,要加强后续的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撑,各级人大要不断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注重预算监督的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公共化和信息化,推动绩效预算、透明预算更好落实到位。地方人大需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及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预算审查前,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网络服务平台等,通过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和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有关方面专家关于预算的意见建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预算审查联系的人大代表和有关政策利益相关方代表等对于预算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参加预算初步审查的具体办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明确人大对支出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要加强政府债务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审查监督;注重人大常委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结合,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推动部门预算执行制度的规范完善,推动实现财税体制机制的系统性完善,真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要健全和完善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机制,以使国有资产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更好的社会效益。
随着监督职能的完善和监督职权的强化,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也不断完善、发展。围绕和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专题询问以增强监督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对确定询问专题的依据、过程和方法要深入研究,尤其要以有力的监督推动党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应作为优先专题。预算联网监督已成为人大对政府预算执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在线监督”,可以把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延伸到对工作的监督,提升工作效能。全过程的监督应是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及事后监督一体化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无论是综合性工作,还是专项工作,都要有针对性的举措和手段。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对监督工作特点的认识,正确把握各监督形式的性质与作用,坚持党的领导,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监督、质询等多种监督方式方法,提升人大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国家机关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我们要发挥好坚持群众立场、汇聚民意这些群众路线的重要功能,把从人民群众中调查掌握的各方面的需求、建议、丰富生动的实践经验,进行科学分析、深度研究,运用系统思维形成公共决策议题和政策主张,这也是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够使各个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33]民主集中制强调国家治理在党的领导下各参与主体的分工与合作、协调和配合;以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这就要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群众代言人,参加审议重大事项的议案或者报告时,要把来自各行各业、不同区域人民的意见和智慧体现在发言中,凝聚在决议决定中。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途径。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显著优势。我国编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引领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向、目标和路径,优化了公共资源配置方向”[34]。这就表明,我们要通过集中力量办大事以更好提升人大制度的功效。
我们通过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功效,将国有资金与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优化配置,以形成强大的创新能力和高质量效益,从而为人民幸福生活和国家建设提供丰富的物质资料和财富。集中力量办大事,就是要办符合人民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大好事。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更加注重关于改革创新、国有资产管理、城市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要在服务于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还要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等方面工作机制的完善,更好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要全面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对于重大事项议题的提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表达、意见综合,贯彻实施工作流程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方式、程序等要进行科学合理安排。为了更好地通过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健全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体办法,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对影响长远、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又牵涉各个方面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和改革举措给予更大关注。人大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要重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三)深化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认识,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3]28,密切联系群众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因而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础性工作。人大代表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也是通过民主方式发挥作用。这就表明,深化对代表工作的认识,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相统一的内在要求,是提升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19]58做好代表工作就是要推动实现人民的现实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人大代表通过同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的有效沟通,可以广泛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科学集中民智,提高解民忧为民生的效率;从而发挥上传下达的沟通和动员组织作用。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要实现机制化、常态化。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做好代表工作要注重健全和完善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机制。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就是要对代表工作的各环节的要求作出具体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安排;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就是要创造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各项条件,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作用,以提升人大代表工作的质量。“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35]也就是说,代表选举工作是做好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代表选举全过程要充分体现民意,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为此,就要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机制,细化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介绍、组织投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以保证选出的人大代表,其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强,能够接地气、察民情,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注重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以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代表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工作进入更加规范的发展阶段。2005 年5 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人大以此为指导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大代表工作机制。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代表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修正后的《代表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细化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大代表履职的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与人大工作的质量和人大制度的功效密切关联。这就要求每一名人大代表都要加强自身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在为人民服务中履职尽责。“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服务代表、受代表监督就是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36]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建立和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及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为了让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人民高度负责,形成人人尽责的工作链,可以借助履职承诺的引入,构建提升人大代表作用发挥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任前的承诺与人大代表选举时的承诺要同心同向同力。人大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要围绕其对人民的承诺,跟踪监督、内外合力共同推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人民履职尽责。也就是说,通过推动履职承诺得到全面履行,能够提升人大代表的作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实现方式。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通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深入了解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广泛了解人民群众要求,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會会议期间的履职作好准备,从而更好体现人民意愿。人大代表要通过上述平台,征求自己所在单位、行业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作好准备,从而更好畅通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人大代表应自觉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自己履行代表职务情况,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增强履职动力。
总之,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
[参考文献]
[1]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国人大》2021年第21期。
[2]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2年第5 期。
[3]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4]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中国人大》2021第21期。
[5]王 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人大》 2019年第22期。
[6]新华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http://www.news.cn/2021-12/26/c_1128202457.htm。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列宁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9]方世荣:《论执政党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科学化建设》,《法学》2010年第7期。
[10]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
[1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
[1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
[13]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2版。
[1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
[15]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中心组:《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求是》2015年第11 期。
[16]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
[17]《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18]汪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实现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法定形式》,《中国人大》2020年第2期。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20]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2]习近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求是》2022年第1期。
[23]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国人大》2021年第17期。
[24]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开放40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成就和经验》,《求是》2018年第22期。
[25]李适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上),《中国人大》2016年第10期。
[26]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27]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国人大》2018年第6期。
[28]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展和成就》(2022年6月29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7/1504f2e09b744e9eb0ca46daa2d40e0e.shtml。
[29]席文启:《论群众路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新视野》2015年第2期。
[3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3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
[3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33]刘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稿摘登》,《人大工作通讯》1998年第20期。
[34]林念修:《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中国人大》2019年第24期。
[35]信春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民主法制建设》2021年第11期。
[36]王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推动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开创新局面——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中国人大》2020年第2期。
Promot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Work of Peoples Congress in the New Era
WANG Wei-guo, CHEN Jiamei-si
(School of Marxism,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Xian 710049, Shaanxi, China)
Abstract: The system of peoples congresses, Chinas fundamental political system with significant strengths, is the unity between the Partys leadership, the running of the country by the people, and law-based governance. We must uphold CPC leadership. We should deepe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effect of peoples congresses. We should deepe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great concept of the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Peoples Congresses and its Standing Committee should promote high-quality legislation, strengthen supervision, properly exercise their power to decide on major matters according to law. We should maximize the role of deputies to the peoples congresses. We will promot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work of peoples congress in the new era, give better play to rol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Key words: the system of Peoples Congresses; the work of Peoples Congresses; effect
(責任编辑 编辑刘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