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志锋 郭家宝 申媛 邓仪友
摘要:提升专利实施水平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式。基于2019年中国企业专利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企业开展海外研发对其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海外研发有利于提升企业发明专利的实施水平,在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工具变量法缓解内生性问题后仍然成立。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海外研发主要通过改善专利质量来提升企业的专利实施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海外研发对专利实施水平的正向影响,在研发方式为跨国联合研发、研发地点为欧洲的企业中更加显著。企业应通过调整创新战略、积极开展海外研发以提升专利质量,进而带动专利实施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海外研发;专利实施;成果转化;专利质量;创新战略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848-2023(02)-0088-16
一、问题提出
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自行、许可(或转让)他人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自我实施,即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技术生产出产品,实现专利技术的产业化;二是许可或转让实施,即通过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方式,帮助受让方将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专利权人获得专利许可或转让收益;三是专利作价入股,即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价值评估将专利权以无形资产参股、与其他形式财产相结合的方式,按法定程序组建企业,并以企业为载体使专利得到实施。
企业专利实施水平会受到企业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如企业的研发投入及专利管理能力、专利交易市场的完备性和政策因素等。本文聚焦考察海外研发对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主要基于如下两个原因。第一,海外研发是后发国家及新兴经济体企业进入全球創新链体系、实现技术追赶甚至技术引领的重要路径。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导致产业技术的标准化水平越来越高、国际兼容性越来越强,企业为在国际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其研发活动需要向境外扩展以更好地嵌入国际竞争环境、破解技术壁垒。由此,海外研发为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走向价值链高端提供了机遇。第二,理论层面探讨海外研发对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以及通过何种机制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支撑。一方面,凭借东道国的异质性创新资源、充足的学习机会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1],海外研发有助于拓宽企业知识流动边界,强化企业知识吸收能力和整合能力[2-3],预期对企业专利质量及专利实施水平产生正向影响。另一方面,企业将研发活动延伸至海外,会面临东道国在文化、制度、地理环境等方面与母国的诸多差异,导致企业嵌入当地社会网络的不确定性程度增加。外来者劣势降低了企业获取各项创新资源的能力,并增大了企业在东道国的学习、沟通和协调成本[4],可能会对专利实施产生负向冲击。
综上分析,海外研发对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在理论上存在不确定性,还有待实证检验。在海外研发日益成为企业接近世界技术前沿主要方式的背景下,考察海外研发对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以及海外研发通过何种渠道影响企业的专利实施水平具有较大的实践意义。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系统探讨了海外研发对于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一方面拓展了影响企业专利实施水平因素的相关研究,另一方面丰富了海外研发创新激励效果的相关文献。第二,在考察海外研发对专利实施水平影响的基础上,细分了海外研发的不同方式和地点,进一步探究其异质性效应,深化了对海外研发影响专利实施水平的认识。第三,基于2019年中国企业专利调查的独特数据,在现有文献关注海外研发对创新成果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了海外研发对企业创新成果(专利)转化的影响,有助于了解企业从海外研发资源获取到实现专利技术价值的完整创新路径。
二、文献梳理
影响专利实施水平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专利质量、专利管理能力及专利实施的外部环境。首先,高质量的专利是专利实施的基础保障。研发过程中的资金与人力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专利的技术含量。研发投入越多,表明专利技术含量越高,专利实施概率会因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而提升[5]。其次,给定既定质量的专利,企业专利管理能力的不同也会带来差异化的实施效果。已有研究发现,部分企业由于综合运用专利能力较弱,不能将专利成果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效结合,抑制了专利实施[5]。最后,专利实施依赖外部市场环境。专利信息平台、专利交易平台有利于缓解专利技术信息不对称问题,专利融资平台则能够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从而有利于专利许可转让[6];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知识产权制度中对专利权的权属规定均会影响专利实施[7-8]。
海外研发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在理论与实证上具有不确定性,可以归纳为正向、负向及非线性影响三种。首先,基于海外资源丰富、创新环境良好、高技术人才充足以及潜在的知识溢出效应等因素,海外研发能够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提升[1,9];其次,基于外来者劣势、沟通和管理成本过高、企业吸收能力不足等原因,海外研发可能不利于提升企业创新绩效[4];最后,受到创新活动成本与收益的双向动态影响,海外研发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可能存在U型、倒U型、S型等非线性关系[3]。
从作用机制来看,海外研发促进企业创新的机制多元。首先,企业通过海外研发可以在国际市场中获得充分的学习机会,便于多样化的知识积累,这一过程有利于拓展企业的知识流动边界,从而促进创新[1,4];其次,进入海外市场带来的国际需求和高端研发人员有利于企业降低创新成本[10-11],提升创新能力;再次,通过嵌入东道国当地的社会网络,海外研发可以建立高度信任的组织关系,实现频繁的信息交流,更方便获取当地的社会资源,为企业创新提供有利条件[3,12]。
从作用效果异质性来看,海外研发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受到多种因素调节。企业强劲的技术吸收、整合能力有助于提升企业吸纳、整合海外研发资源的效率,正向调节海外研发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效果[2-3];企业享有的社会资源会正向调节海外研发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1];海外研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效果会因企业在东道国的社会嵌入度不同而呈现差异[4,13]。
上述研究对于本文探究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并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一方面,既有研究探讨了研发投入、专利质量、政策法规等因素对专利实施的影响,但对海外研发如何影响专利实施水平鲜有涉及;另一方面,既有研究考察了海外研发对企业专利申请、专利授权、专利被引量等方面的影响,但缺乏对海外研发如何影响创新成果转化的关注。考虑到企业的现实生产力依赖专利技术的有效转化,而海外研发也逐渐成为企业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获得优质创新人才、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重要手段,因此有必要探讨海外研发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专利技术的价值转化。鉴于此,本文利用2019年中国企业专利调查数据,从实证层面探究海外研发能否以及如何提升企业专利实施水平,力图对现有文献进行拓展。
三、研究假说
(一)海外研发与专利实施水平
海外研发能通过获取全球范围内充足的技术学习机会和丰富的创新资源[1,9],助力企业增强其知识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由此成为企业实现技术赶超、带动专利质量提升并成为全球技术引领者的战略选择。进一步地,高质量专利通常蕴含着更大的经济价值,有利于企业将专利中的潜在盈利转化为现实利润[14],并通过专利产品化和产业化、专利技术转让或专利出资入股等方式得以实现,进而促进专利实施水平的提升[5]。由此,本文预期企业通过开展海外研发能够吸收境外先进知识和招揽高端人才构建企业多样化知识网络,借助境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减少创新不确定性,消化境外多维度消费者信息,把握市场趋势,进而补齐企业创新资源短板。这一过程将促使企业生产出技术垄断力强、市场耦合度高、商业潜力大的高质量专利,进而助力企業以自我实施、许可实施及作价入股的方式实施专利。
第一,研发国际化能够扩展企业获取异质性知识和优质人才的渠道,并加强企业与东道国各创新主体的技术交流,拓宽企业的知识流动边界。一方面,企业通过开展海外研发活动进入东道国的研发资源密集区,便于企业吸收更多的异质性知识以及聘用优质人才,从而构建多样化的知识资源库[15],知识结构的丰富将带动企业专利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企业在嵌入东道国当地的社会网络后,能通过与当地企业、研发机构、大学等创新主体间频繁的合作交流,在“干中学”中强化自身的深层次学习能力和先进知识技术的吸收能力[2,9],将东道国的技术化为己用,从而产出高质量的专利。
第二,东道国成熟的资本市场和法律体系给予跨国研发企业良好的创新环境[1]。由于研发本身具有高成本、高风险、低成功率等特点,企业通过在海外展开研发活动,可以依靠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缓解融资约束、分散研发风险及降低研发成本[16];依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企业投入更多的研发费用[17]以及保护企业的专利生产和专利实施[18]。因此,企业愿意更多地进行“颠覆性创新”,使研发出来的专利具有更高的质量。
第三,海外研发能够提升企业的国际视野并获取众多的海外消费者信息,有助于企业精准捕捉消费者偏好,从而更好地预测未来的消费趋势。通过嵌入各东道国的社会组织网络,企业在地理上直接接触东道国的消费者、文化和市场,能够迅速获得消费者的偏好信息。由此,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可以依靠丰富的消费者偏好信息灵活调整其研发方向,精准预测东道国的未来消费趋势,并结合企业自身对母国消费者需求深度了解的优势[9],进一步强化针对特定消费市场需求的研发能力,带来专利质量的提升。
进一步地,企业专利质量提升有利于促进企业以自我实施、许可实施及作价入股的方式实施专利。在自我实施方面,海外研发更有可能形成高质量、“颠覆式”创新,有利于提升企业专利的自我实施水平。由于企业将研发活动拓展至海外,东道国的市场、文化和制度与母国有着较大的差异,研发环境的不同促使企业不断学习和吸收东道国的先进知识技术,有助于企业克服后入者劣势,实现技术突破[1,19],因此更可能“催生”出“颠覆式创新”[9]。这类创新成果往往研发投入大、质量高且能帮助企业维持核心竞争优势,专利权人也倾向于选择自行利用该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并实现产业化[5]。在许可实施方面,海外研发形成的突破性创新技术通常具有技术路径上的“不可规避”性,这将有利于促进技术转移,专利许可或转让实施率由此提升。在作价入股方面,高质量专利更便于通过作价入股的方式实施。企业通过海外研发形成的高质量专利,技术基础牢固、新颖性高,有着更大的潜在经济价值和商业价值,更容易获得资产评估机构的认证,进而促进专利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实施。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假说1:海外研发能够提升企业的专利实施水平,且主要通过强化专利质量促进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提高。
(二)海外研发方式与专利实施水平
本文将海外研发方式分为“建立独资海外研发机构”“收购具有研发能力的海外企业或机构”“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三类,不同的海外研发方式对专利实施的作用效果不同。
选择“建立独资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资金丰厚、拥有技术优势,开展境外研发更多是出于扩张海外市场的目的[20],这种方式对企业专利实施的促进作用较为有限。第一,处于技术前沿的企业面临更大的突破瓶颈,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技术升级或取得颠覆式创新;第二,选择自建研发机构的企业由于语言及文化方面的障碍,在调研东道国市场需求上优势不明显,可能面临更大的沟通和协调成本。
企业在技术基础薄弱而资金充裕的情形下通常会选择通过“收购具有研发能力的海外企业或机构”的方式来弥补技术劣势。该方式对提升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短期作用明显但后劲可能不足。海外收购获得的技术可能相对国内技术更为领先,但一般并非核心技术,企业通过改良该技术,在短期内生产出较高质量的专利,从而带来专利实施水平的提升。在长期,由于企业自身技术基础薄弱,即使收购了相对领先的技术也无法对其中的隐性知识进行内部消化,导致企业无法产出高质量的专利,不利于专利实施水平的持续提升。
当技术能力落后于海外主体、资金不够雄厚时,企业通常会选择“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的方式开展海外研发[20]。联合研发能够弥补自建研发机构与收购研发机构的劣势,对企业专利实施水平预期形成更稳健的作用效果。第一,联合研发为企业整合并充分利用境内外研发资源、促进境内外研发人员深度互动提供了平台。通过接触境外研发环境,企业能够破除知识流动障碍,推动技术人员交流形成研发合力以获取更大的技术溢出效应。第二,联合研发能够以当地技术人员为介质,掌握当地消费者的偏好信息,帮助企业更好地融入东道国市场,以便研发出符合市场预期的高质量专利,从而提升专利的实施水平。第三,联合研发通过直接推动研发成本降低、技术风险分摊,促进双方的市场信息互通、技术经验共享,既有助于缩短研发周期,又能够降低创新过程的不确定性,提升研发成功率[15,21]。
(三)海外研发地点与专利实施水平
本文将海外研发地点区分为美国、日本和欧洲。相对研发选址为美国和日本,中国企业选择在欧洲开展海外研发预期会获得更高的专利实施水平,主要判断依据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全球研发主体热衷于将海外研发业务选址于欧洲。欧洲是全球最大规模的海外研发投资吸纳地之一,众多投资机构和各类企业的聚集使欧洲地区有着丰富的知识交互。在欧洲进行海外研发的中国企业可以把握更多机会、招揽更多人才以及吸收更多异质性知识,并通过与当地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进行深入交流和学习合作,提升自身知识存量,优化自身知识结构,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欧洲不仅拥有与美国同样的世界领先技术,还存在异于美国的优势。首先,欧洲的创新资源与中国企业的资源需求互补契合度更高。由于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储备充裕但研发效率不高,中国企业选择欧洲开展海外研发有利于充分借助当地的人力资源与技术资源,帮助提升研发人员的专业素养,从投入端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22]。其次,近年来美国为维持其核心技术的全球领先地位,选择将竞争对手列入实体清单和限制关键技术出口等方式阻断技术交流,极大地削弱了其作为东道国的研发溢出效应。
第三,欧洲的教育制度及专利制度能够为企业创新提供包容的环境,也与中国专利制度更有共通性。一方面,相对日本重视纪律和知识积累的教育体系,欧洲和美国的教育制度更注重培养创新意识,这种文化氛围更有利于发挥海外研发对于专利实施的提升作用[23]。另一方面,欧洲的专利制度与中国颇为相似。中国与欧洲多国均采用了“专利盒”税制以降低企业知识产权收入的相关税负;中国专利审查机构的改革也主要以欧洲专利局为重要参考对象实施推进[24]。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假说2:海外研发方式及研发地点选择的不同会对专利实施产生差异化的作用效果。
四、研究设计
(一)基准回归模型
本文旨在考察海外研发对中国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设定如下基准模型以验证研究假说1。
Oprobit(IMP)=a0+a1ORD+A×X+ε(1)
其中,IMP表示企業发明专利实施水平。本文聚焦考察质量较高的发明专利,主要基于如下原因:(1)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更多地体现为“渐进性创新”,发明专利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更加趋近于“实质性创新”;(2)相较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实质性审查,授权难度更大,一旦授权会有更强的权利稳定性;(3)在社会效益创造方面,发明专利对经济增长质量有相对更大的提升作用[25]。在变量构造方面,参考既有研究并结合数据可得性,本文依据企业在回答“有效发明专利中已实施的比例大致为多少”时提供的信息,将专利实施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记为1、2、3)
受访企业要求从“0”“0~10%(不含0和10%)”“10%~20%(不含20%)”等11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考虑到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原始数据分级较多,同时为了增强在回归结果经济解释表述上的简洁性、清晰度,本文将原始数据由之前的11个等级汇总为3个等级。,数值越大,表明实施率越高。
ORD是0—1变量,表示企业是否进行海外研发,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企业在2018年参与过“建立独资海外研发机构”“收购具有研发能力的海外企业或机构”“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其中至少一项海外研发活动时记为1,反之为0。X代表一系列的控制变量,参考既有研究并基于数据可得性,本文控制了企业规模、企业所有制类型、企业年龄、所在省份、产业特征等[26-27]。
在控制变量构造上,本文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将企业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及小微型三类
受访企业要求从“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不清楚”5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考虑到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在规模与经营方式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本文将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合并为小微企业,同时删除回答“不清楚”的企业样本。;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将所有制区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年龄用调查展开年份(2019年)与企业成立年份差值表示;地区变量依据企业所在省份划分为东、中、西部;依据企业在问项“贵企业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的信息构建0—1型产业变量,当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时记为1,反之为0;依据企业所在产业对专利的依赖程度构建0—1型产业变量,基于企业在问项“根据您在市场竞争中的多年经验,您认为贵企业所在行业是否依靠专利取得或维持竞争优势”提供的信息,将回答“是”的企业纳入专利依赖型产业,记为1;反之,纳入非专利依赖型产业,记为0。
(二)内生性处理
考虑到企业是否开展海外研发具有一定内生性,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对被试组(开展海外研发)与控制组(未开展海外研发)中可观测的协变量加以匹配,以增强二者在可观测变量维度的平衡性,通过赋权来估计因果效应。用于匹配的协变量需要满足其预期影响企业是否开展海外研发和其预期影响企业专利实施水平两个条件。结合既有文献并基于数据可得性,本文选择“企业规模”“所有制类型”“企业年龄”“产业特征”作为匹配的变量。具体选择依据如下:(1)大企业在组织效率、资源部署以及资金能力方面具备优势,更能够承担海外研发的成本,更能利用海外研发成果的规模经济,因此更倾向于进行海外研发[10]。(2)企业年龄与是否进行海外研发预期具有不确定性。成熟企业一方面经过长期学习和经验积累,在利用海外研发资源时更具优势[28],另一方面可能存在更明显的技术路径依赖,从而抑制其海外研发。(3)相较于内资企业,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更熟悉国外的创新环境和创新资源,其开展海外研发的概率预期更高。(4)位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专利依赖型产业中的企业对于前沿技术的需求更为迫切,其开展海外研发的概率亦相对更高。
进一步地,采用工具变量法识别海外研发与专利实施水平之间的因果效应。本文选择“同一地区、相同年龄企业组实施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同一所有制、相同规模企业组实施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两个工具变量。“同地区同年龄企业组实施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这一工具变量满足相关性与外生性要求。在相关性方面,由于企业所在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化水平方面存在差异,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市场化水平高的地区的企业更倾向于进行海外研发[1],且相同年龄企业由于处于类似的企业生命周期,在创新能力和经验上具有相似之处,其选择海外研发的概率也会趋同[28],因此该工具变量满足相关性要求。在外生性方面,同地区同龄企业开展海外研发的占比反映了地区及年龄层面的创新氛围,对于目标企业而言是相对外生的,此外该工具变量预期主要通过影响目标企业的海外研发决策,进而对企业专利实施产生影响。由此本文认为该工具变量符合外生性要求。
“同一所有制、相同规模企业组实施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这一变量也符合工具变量的相关性与外生性要求。在相关性方面,同一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在政治关联、社会资源获取以及政策导向方面具有类似性,对国外创新资源信息掌握程度也比较接近[1,9],而相同规模的企业在利用海外创新资源的需求及能力方面具有类似性,因此同一所有制、相同规模的企业会表现出一致的海外研发倾向,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条件。在外生性方面,一方面,相同所有制类型及同等规模企业组中实施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反映的是所有制—规模层面企业的海外研发的意愿强度,对于目标企业的海外研发策略选择具有外生性;另一方面,所有制类型相同且同等规模企业组中实施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预期主要通过影响目标企业的海外研发策略选择,进而影响专利实施水平。由此,该工具变量也满足外生性条件。
(三)作用机制检验
本文借助Baron等[29]的分析框架检验假说1中海外研发提升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渠道,即检验海外研发是通过提升专利质量进而促进企业的发明专利实施。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Oprobit(PQ)=α0+α1ORD+A×X+ε(2)
Oprobit(IMP)=β0+β1ORD+β2Q2+β3Q3+B×X+ε(3)
式(2)用以检验企业海外研发对专利质量的影响。其中,PQ表示专利质量,依据企业在回答“如果贵企业有意出售所拥有的专利,每件专利的预期收入是多少”时提供的信息,将企业专利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记为1、2、3)
受访企业要求从“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5万~10万元(不含10万元)”“10万~50万元(不含50万元)”“50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100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500万元及以上”6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考虑到原始数据分级较多,同时为了增强在回归结果经济解释表述上的简洁性、清晰度,本文将原始数据由之前的6个等级汇总为3个等级。统计结果显示,每件专利预期收入为“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10万~50万元(不含50万元)”“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占比均为样本总量的1/3左右。本文将“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组界定为较低专利质量组,将“10万~50万元(不含50万元)”组界定为适中专利质量组,将“50万元及以上”组界定为较高专利质量组。,数值越大,专利质量越好。
式(3)与式(1)的区别在于进一步加入了表征专利质量等级的有序变量Q2和Q3。专利质量构成海外研发影响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渠道,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是在式(1)中海外研发会显著影响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二是在式(2)中海外研发会显著影响专利质量层级;三是在式(3)中专利质量会显著影响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且对比式(1)的回归结果,式(3)海外研发变量的回归系数在显著程度上有所下降或系数绝对值下降。若在式(1)中海外研发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具有显著影响,且式(2)中专利质量对发明专利实施具有显著影响,式(3)中海外研发这一变量的系数因控制专利质量由显著变为不显著,则表明海外研发完全通过专利质量这条路径影响发明专利实施水平。
(四)异质性分析
为了探究海外研发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的结构性影响,本文构建以下模型:
Oprobit(IMP)=e0+e1DZ+e2LH+e3SG+EX+σ (4)
Oprobit(IMP)=f0+f1US+f2EU+f3JP+FX+δ (5)
式(4)用于分析海外研发方式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率的影响。其中,DZ、LH、SG是0—1變量,分别表示企业是否通过“建立独资海外研发机构”“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收购具有研发能力的海外企业或机构”方式开展海外研发。若企业在回答“截至目前,企业是否有如下海外研发业务”时选择了上述某类研发方式,则对应的变量取值为1,反之为0。
式(5)用于分析海外研发地点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率的影响。其中,US、EU、JP是0—1变量,分别代表企业海外研发地点为美国、欧洲、日本。若企业在回答“若企业有海外研发业务,开展海外研发业务的地区和国家”时,选择了“美国”“欧洲”或“日本”,上述对应变量取值为1,反之为0。
为了探究海外研发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率的影响是否因专利实施方式而异,本文将企业发明专利实施率划分为“产业化实施率”“许可实施率”“作价入股实施率”三类。其中变量ID表示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实施率,依据企业在回答“已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中,用于生产出产品并投放市场的比例大致为多少”时提供的信息,本研究将专利实施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记为1、2、3),数值越大,表明实施率越高;LC表示企业发明专利许可实施率,依据企业在回答“已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中成功许可他人的比例大致为多少”时提供的信息,本文将许可实施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记为1、2、3),数值越大,表明实施率越高;PS表示企业发明专利作价入股实施率,依据企业在回答“已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中作为财产作价入股的比例大致为多少”时提供的信息,本文将作价入股实施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记为1、2、3),数值越大,表明实施率越高。由于上述三个回归中实施水平均为1~3的排序变量,本文采用如下Ordered-Probit模型:
Oprobit(ID)=b0+b1ORD+BX+ζ (6)
Oprobit(LC)=c0+c1ORD+CX+μ(7)
Oprobit(PS)=d0+d1ORD+DX+θ(8)
企业年龄、所有制类型以及所在地区可能构成海外研发促进企业专利实施的调节变量。第一,企业年龄对海外研发促进企业专利实施的调节作用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企业随年龄增长能够积累研发经验,有助于企业充分吸收海外研发带来的创新效益[28],研发出更高质量的专利,从而促进专利实施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年龄越大,面临的技术路径依赖越明显,不利于企业通过海外研发来提升专利实施水平。第二,不同所有制企业在海外创新资源获取及利用方面存在差异。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由于对海外市场更为熟悉,海外创新资源对其专利实施的促进效应具有“锦上添花”的效果,而内资企业虽然进行海外研发相对较少,但其通过海外研发获得的技术信息、消费偏好信息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专利实施,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第三,地区因素也会影响海外研发的专利实施效果。相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中国西部地区在市场开放度、经济发展水平上都较为落后,创新人才资源也较为匮乏,企业通过开展海外研发带来的各种创新资源可能是其实现创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海外研发所带来的“稀缺”创新资源将有利于提升企业的专利实施水平。鉴于此,本文构建以下模型考察上述因素是否会发挥调节作用:
Oprobit(IMP)=g0+g1ORD+g2HMT×ORD+g3FOR×ORD+g4AGE×ORD+
g5CT×ORD+g6ET×ORD+GX+λ(9)
其中,HMT、FOR分别表示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AGE表示企业年龄,CT、ET分别表示企业所在地区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
五、数据、变量及实证结果
(一)数据与变量
本文的数据源自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项目(以下简称专利调查)的企业部分。专利调查自2008年实施以来已成为获取中国国内专利权人及其专利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重要渠道。专利调查采用分层抽样和配额控制的方式,按照拥有有效专利的数量将国内企业专利权人分成5层,将拥有100件及以上有效专利的权利人单设一层,其他4层依次分别为拥有1~2件、3~9件、10~29件、30~99件有效专利的权利人。再根据具体层的权利人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占抽样框各层权利人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的比例分配每层的权利人样本数量。在每层内部,利用简单随机抽样,抽取相应数量的专利权人样本。
本文选用2019年的调查数据主要基于如下两点考虑:一是企业海外研发业务模块是2019年专利调查新增的内容,是开展本研究的前提
从历年的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企业部分)可以发现,只有2019年的调查问卷包含了“企业是否有如下海外研发业务”等与企业海外研发相关问题,因此目前阶段笔者无法构造面板数据进行估计,也无法探究企业海外研发对专利实施水平影响的动态变化特征。;二是2019年的调研数据能够反映中国企业海外研发、专利实施水平的新近特征,有利于刻画中国创新型企业的专利实施水平是否以及如何受到海外研发的影响。2019年企业专利调查共发放问卷10 603份,样本覆盖25个省份
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问卷覆盖的25个省份分别为广东、云南、吉林、四川、安徽、山东、江苏、河北、河南、浙江、湖北、湖南、甘肃、福建、贵州、辽宁、陕西、黑龙江、宁夏、广西、新疆、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最终回收有效问卷10 578份,有效问卷回收比例为99.8%。
(二)核心变量描述性统计
核心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可以发现,发明专利实施率低于10%(实施率区间为1)、大于等于10%且小于70%(实施率区间为2)、大于等于70%(实施率区间为3)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06%、273%及421%;具有海外研发经历的企业占104%。在企业特征方面,样本企业平均年龄为141年,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占比分别为534%、253%及213%。内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占比分别为925%、35%及40%。在产业特征方面,有449%的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818%的企业属于专利依赖型产业。
(三)基准回归
海外研发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估计结果见表2。第(1)列未控制其他变量,结果表明,开展海外研发有助于企业发明专利实施率的提高。第(2)列控制了企业相关特征变量,第(3)列较第(2)列新增了两个产业特征变量,第(4)列在第(3)列的基础上再控制了省份固定效应。第(2)~(4)列的结果表明,在控制企业、产业特征变量及省份固定效应后,企业进行海外研发能显著提升企业的发明专利实施水平。对于这一结论的经济解释如下:一方面,海外研发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网罗优质技术人才,整合创新资源,构建企业知识网络库并提升企业技术吸收能力[1],帮助企业实现技术突破,促进了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东道国消费者信息与母国消费者信息的结合有助于企业掌握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偏好[9,30],多元消费者信息的汇聚强化了企业针对不同市场需求的技术研发能力,提高了发明专利的质量,进而带来专利实施水平的提升。
此外,从第(4)列控制变量的结果来看,大中型企业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其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相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显著更高,反映出企业专利实施的规模效应;企业年龄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企业年龄增长带来的创新经验累积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利依赖型产业的系数也显著为正,表明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属性与专利实施水平密切相关。
(四)内生性处理
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来缓解“企业是否开展海外研发”这一变量的内生性。表3考察了企业海外研发行为的驱动因素,用于選择匹配的协变量。第(1)列考察了包括企业规模、所有制、年龄在内的企业特征对海外研发的影响。第一,相对于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更倾向于开展海外研发。可能的原因在于,企业规模越大,其资源部署能力越强,同时也具备实施专利的软硬件支撑,能够通过规模经济提高海外研发的创新收益,进而其海外研发意愿更强[9-10]。第二,相对于内资企业,港澳台资及外资企业更倾向于开展海外研发。原因在于,港澳台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不仅在制度上与海外的制度模式更加接近,其在人才、知识等创新资源方面也与海外市场的创新资源更加契合,这些相近的特性降低了它们开展海外研发的嵌入成本和学习成本,因此有着更强的海外研发动机。
第(2)列在控制企业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企业所属产业特征对海外研发决策的影响。结果显示,相对于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内企业选择海外研发的概率显著更高;相较于非专利依赖型产业的企业,专利依赖型产业内企业开展海外研发的倾向更强。原因在于上述两类产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更需要高端技术的支撑,也更将先进技术视为其核心竞争力,其开展海外研发的动机也相对更强。
第(3)列在第(2)列的基础上控制了省份固定效应,结果显示,企业规模、所有制及产业属性的结论保持稳健。第(4)列在第(2)列的基础上控制了企业所属地区变量,结果显示,相对于西部地区的企业,中部与东部地区的企业参与海外研发的积极性更强。原因在于中部与东部地区经济相对西部而言更为发达、市场机制更为完善、市场开放度更高、研发资源也更为丰富,企业国际视野更为开阔,企业因而表现出更明显的海外研发倾向。
本文以“企业是否开展海外研发”为被试变量,以企业规模、企业年龄、企业所有制类型、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属于专利依赖型产业为匹配变量,采用核密度PSM匹配法生成了匹配权重,对可观测的匹配协变量进行平衡性检验
限于篇幅没有在文中汇报,留存备索。。经过匹配后企业特征以及产业特征变量的T检验对应的P值基本大于10%,在平衡性上有了明显改善。
基于PSM匹配权重,重新考察企业海外研发对于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结果见表4。第(1)列
结果显示,企业拥有海外研发经历对发明专利实施水平存在正向促进作用这一结论保持稳健,且在1%水平上显著。第(2)~(4)列依次增加了企业特征、所属产业特征、省份固定效应等控制变量,海外研发与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之间的正相关性基本稳健。
工具变量回归估计结果见表5。工具变量“地区—年龄均值”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同地区同年龄组实施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越高,目标企业开展海外研发的概率也会高。这是同地区相同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同生命周期下企业创新经验趋同所带来的效果。“所有制—规模均值”的回归系数也为正,表明同所有制同规模的企业占比与目标企业开展海外研发的概率具有正相关性。Wald F统计值为125.785,表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Sargan统计值为2.226,对应的P值为0.136,表明不存在过度识别问题。企业开展海外研发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与基准结果具有一致性。
(五)机制检验
海外研发提升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作用机制见表6。第(2)列结果显示,海外研发影响企业专利质量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企业开展海外研发活动能够促进其专利质量提升。第(3)列结果显示,专利质量对发明专利实施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对比第(1)(3)列的结果可知,在控制了专利质量之后海外研发对专利实施的回归系数由之前的显著变成不显著,表明海外研发主要通过提升专利质量的途径来影响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由此,本研究提出的假说1得以验证。
(六)异质性分析
本文进一步考察海外研发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是否因海外研发开展方式和地点选择、发明专利的实施方式以及企业自身特征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
海外研发的不同方式和地点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估计结果见表7。第(1)列结果显示,三种海外研发方式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对企业发明专利实施起到促进作用,其中采用跨国联合研发的促进效果最显著。其经济解释在于:第一,跨国联合研发能拓宽国际知识流动边界、整合境内外研发资源、推动国内外技术人员合作、分摊研发成本和风险以提升创新效率[12]。第二,跨国联合研发能以海外合作主体为媒介更好地嵌入东道国市场,降低由于语言、文化和制度差异带来的学习成本和协调成本。因此,跨国联合研发克服了自建研发机构、收购研发机构的劣势,能够更为显著地提升发明专利实施水平。
第(2)列结果显示,相对于海外研发选址在美国与日本,选址在欧洲的海外研发活动更能促进企业发明专利实施。可能的原因在于:一是欧洲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海外研发投资地之一,该地区众多的创新主体促进了知识的快速流动,使开展海外研发的企业获得了充足的学习机会和丰富的创新资源,企业的创新能力得以提升;二是欧洲丰富的人力与技术资源能满足中国海外研发企业的创新需求,两者的有效互补能够形成强大的研发合力,推动企业的专利实施;三是欧洲成熟包容的市场环境以及中欧专利制度的共通性[24],有利于更有效地发挥海外研发对于专利实施的促进效应。由此,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说2得证。
海外研发对不同实施方式下的企业发明专利实施率的影响估计结果见表8。第(1)~(3)列结果显示,海外研发在1%的水平上显著促进了发明专利的产业化实施、许可实施以及作价入股实施。其经济解释在于:第一,企业开展海外研发有利于突破公司技术上限[8],更易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质量专利并占据更多市场份额,获取超额利润,因此企业也更倾向于通过技術产业化的方式实施专利。第二,东道国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给企业海外研发提供了良好的创新环境,从而促使企业更多地进行“颠覆性创新”。
这样产生的发明专利往往具有较强的技术垄断性,同行竞争对手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很难避开其形成的技术路线,而只能通过获得许可的方式实施技术,故开展海外研发的企业具有相对更高的许可实施率。第三,基于创新资源融合、研发风险分摊以及消费者信息的优势,海外研发形成的专利技术具有较高的新颖性及技术稳定性。专利质量的提高带动了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参股的价值,更易受到资本市场青睐,企业因此也倾向于通过专利技术入股完成专利实施。
本文在基准模型的基础上加入海外研发与所有制、企业年龄及地区变量的交乘项,以考察海外研发促进发明专利实施的效果是否因企业产权性质、企业年龄及地区特征的不同而表现出异质性,结果见表9。第(1)列结果显示,相对于港澳台资与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开展海外研发能在更大程度上提升发明专利实施水平。可能的原因在于,内资企业相对更多地侧重于本土技术研发,而海外研发带来的包括技术、信息和人才等多元创新要素能够为内资企业注入更充足的研发动力。国内外创新元素的整合为企业产出更具创新性的专利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专利质量的上升进一步带动了专利实施水平的提高。第(2)列结果显示,海外研发促进发明专利实施水平提升的效应在新创企业中更大。可能的原因在于新创企业较少受到技术路径依赖的束缚,海外创新资源在嵌入企业的过程中面临更小的阻力。新创企业通过开展海外研发有了更多在东道国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机会,并能借助其发达的法律体系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专利,因此较成熟期企业更愿意进行“颠覆式创新”,从而提升专利实施水平。第(3)列结果显示,相较于中部及东部地区的企业,西部地区的企业开展海外研发更有利于其专利实施水平的提升。可能的原因在于,西部地区的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上整体落后于东、中部企业,其创新资源也相对稀缺。海外研发带来的异质性知识和高端人才能够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效果,促使西部地区的企业在高质量专利的产出上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进而表现出更为明显的专利实施促进效应。
综合第(2)(3)列的结果可知,海外研发促进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提升的效应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扶弱”特征。相较于成熟企业,新创企业能够获得的国内创新资源较为有限;西部地区企业相较于东部、中部地区企业在国内创新人才、技术和资金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劣势。海外研发通过获取全球范围内丰富的创新资源,为这些相对“弱势”的企业提供了一条“弯道超车”的路径,有助于企业实现颠覆式技术创新,并提升专利实施水平。第(4)列综合考虑了所有制、企业年龄及地区的异质性效应,所得到的结果与前三列基本一致,故不再赘述。
本文还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 限于篇幅文中没有汇报,留存备索。。一是替换被解释变量(发明专利实施水平)。本文具体构造了连续型的发明专利实施水平变量
对于问卷中“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中已实施的比例大致为多少”的问项,受访企业要求从“0”“0~10%(不含0和10%)”“10%~20%(不含20%)”等11个选项中选择一项。本文基于区间均值,如区间“10%~20%(不含20%)”取值为15%,构建了刻画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连续型变量。和0—1型的发明专利实施水平虚拟变量
基于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分布区间,按照实施率高低构建0—1型的虚拟变量。对于实施率低于50%的企业该变量界定为0(占全部样本的48.12%),反之为1。,对基准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二是进一步细分企业规模。本文具体把企业规模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四类,对基准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无论是采用连续型或0—1型的专利实施水平变量,还是采用更为细化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海外研发能够提升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结论都是比较稳健的。
此外,本文还通过替换中介变量(发明专利质量),对机制分析部分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本文构造的新变量包括连续型发明专利质量变量
对于问卷中“如果贵企业有意出售所拥有的专利,每件专利的预期收入是多少”的问项,受访企业要求从“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5万~10万元(不含10万元)”“10万~50万元(不含50万元)”等6个选项中选择一项。本文基于区间均值,构建了刻画企业专利质量的连续型变量。譬如,对于区间“5万~10万元(不含10萬元)”,对应的取值为7.5万元。和0—1型发明专利质量虚拟变量
基于企业发明专利质量水平的分布区间,按照专利质量水平高低构建0—1型的虚拟变量。对于预期收入低于10万元的企业该变量界定为0(占全部样本的37.76%),反之为1。。稳健性检验的结果表明,无论是采用连续型还是用0—1型发明专利质量变量来刻画发明专利质量,专利质量均构成海外研发影响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完全中介变量。这表明本研究的结论是稳健的。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从2011年开始,中国在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上均稳居世界第一,成为公认的专利大国。如何将专利数量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提升专利实施水平,对于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基于2019年中国企业专利调查数据,考察海外研发对于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的影响,得到如下主要结论:第一,企业开展海外研发有利于提升其发明专利实施水平,该结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保持稳健。第二,海外研发主要通过改善专利质量正向影响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第三,海外研发促进企业专利实施的效果依海外研发方式、选址、企业特征不同而存在差异性。相较于采用海外独建、收购海外研发机构方式,企业采用与国外主体联合研发方式更能促进专利实施水平提升。相较于海外研发地点为美国、日本,海外研发地点为欧洲对于专利实施的促进效果更显著。本文的政策启示如下:
第一,开展海外研发是提升企业专利实施水平的有效方式。开展海外研发能够同时提升企业专利产业化实施、许可实施及作价入股实施水平,体现出较强的渗透性。本文样本中开展海外研发的企业占比大约为10%,意味着近90%的企业尚未受益于海外研发所带来的专利实施水平提升效应。企业通过自发调整创新战略,积极开展海外研发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专利实施水平。
第二,专利质量提升构成海外研发助推专利实施水平提高的有效机制。中国专利质量不高饱受诟病,其也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专利的有效实施。专利质量的改善构成海外研发促进企业发明专利实施水平提升的主要渠道,表明海外研发不仅是解决中国专利质量不高问题的有效途径,亦能够进一步提升专利实施水平。由此,企业开展海外研发需要聚焦增强技术的先进性及其与市场的耦合度,从而强化专利质量,以切实提升专利实施水平。
第三,在海外研发开展方式与地点的决策过程中,企业可考虑选择跨国联合研发的海外研发方式,优先选择欧洲作为研发地点。首先,企业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有助于增进国内外技术交流融合与研发资源共享,有利于提升专利实施水平;其次,欧洲作为中国企业开展海外研发的热点地区之一,具备市场体量庞大、与中国创新资源互补且制度共通等优势。相较而言,美国为维持其核心技术优势实施了列实体清单、技术进出口限制等阻碍国际技术交流的措施,进一步凸显出欧洲在吸引海外研发上的相对优势。
第四,内资企业、初创型企业以及西部地区企业需要更加关注海外研发对于专利实施的促进效应。相较于港澳台及外资企业、成熟企业以及东部地区企业,内资企业、初创型企业以及西部地区企业更能从海外研发中受益。一方面,该类企业较少开展海外研发,较少受到海外研发边际生产率递减的影响;另一方面,该类企业能够获得的国内研发资源有限,开展海外研发有利于弥补国内创新资源的不足。海外研发资源对于该类企业更多地体现为“雪中送炭”的作用,由此对其专利实施形成更明显的促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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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雅妮,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