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疑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卓越成效,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促进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举足轻重。本文结合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分析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优势,对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缺陷进行思考,探讨提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思路,更好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国有企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腐败是国有企业有序经营发展的破坏者,而领导干部是腐败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从近几年福建省纪委监委披露的腐败案件中,涉及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如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林孝月案、福建漳龙集团庄文海系列案件等,无不为我们敲响警钟。究其违纪违法的根源,最主要的是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对公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决策部署、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经济活动履行情况的审查与评价”,说明经济责任审计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国有企业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还是实现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的重要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企分开,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权力随之增大,一些违法违纪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为遏制违法违纪等苗头性问题的产生,1985年黑龙江省就开始试行了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再到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的《规定》表明,经济责任审计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历史的前期实践上,不断总结提升,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此外,国家内审协会2003年也相继出台了系列内审准则,其中《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更是多次修订,使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细则更具有操作性。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反腐败工作中的“探照灯”
腐败的滋生往往就是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放大国家赋予自身的权力及忽略自身廉政建设开始的,所以就需要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一次专项“经济体检”。审计人员按照系统化、规范化的程序和方法对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领导人员八个方面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渎职犯罪、靠企吃企、“影子公司”等违规违纪问题。近年来,为提高信用评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国有企业纷纷通过做大贸易量来提高营收、增加现金流,贸易模式层出不穷,国有企业对贸易量的追求就容易被一些动机不纯的私企利用,通过融资性贸易套取国有资金。国有企业利用预付、赊销的便利强行加入贸易链条,当上下游有一方资金链出现断裂时,就会产生欠款,此时领导干部为了经营业绩容易被动机不纯的人员拉拢腐蚀、滋生腐败,通过虚增评估价格购买不良资产抵债或通过“表外公司”往来款过渡等方式,抹平应收款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而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利用审计手段,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避免领导干部未守住底线、一步步地陷入对方的腐蚀圈套中。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铃”
经济责任审计以“人”为核心,以“责任”为主线,领导干部有多大的权力,就需承担多大的责任;权力行使到哪里,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对集团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摸清“家底”,厘清责任,对离任者客观科学地评价,为接任者交清家底,做到“走得明白,接得清楚”。另一方面有助于跳起摸高,让后续的管理人员通过审计报告,知晓企业的实际情况,吸取前任的经验教训,从而避免经营中的风险点。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是非功过由独立的第三者——集团审计部做出评价,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澄清各方对企业经营者的误解。这种客观评价,是对企业,也是对企业经营者个人的一个交代。可以给员工一个交代,给领导干部一个说法,推动企业廉洁健康发展成长。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企领导干部身边的“衣冠镜”
国有企业既要负责企业盈利增长,又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既要落实国家政策执行,又要结合企业实际,不得生搬硬套,这就非常考验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各项量化指标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情况,既要关注企业经营发展、盈利指标完成情况,又要关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全面“扫描”企业管理人员管理企业、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利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考核评判标准,实现为其履职情况“画像”,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让领导干部对照审计问题查缺补漏。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对滞后,缺乏前瞻性
目前,离任审计是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式,极少开展针对性的任中审计,与《规定》中“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经统计,2015年至2021年,J集团内部审计以常态化内控审计占比64%、专项审计占比32%,经济责任审计仅占比4%,且均为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缺乏预见性,事后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均已成为事实,不利于及時纠正经营过程中的经济问题,造成经营中的管理风险,甚至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此外,因为接替者已上任,原被审计人已到其他岗位任职,不仅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也使审计处理缺乏力度,更使审计成了“马后炮”。随着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的发展,事后审计已无法适应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审计结果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完善、标准的评价体系及独立性
J集团管理层对企业的运营管理不仅具有经济责任,还肩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政治责任和服务人民大众的社会责任,对其履职情况的评价应该具备综合性、概括性。但是在实际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审计评价往往偏重营业收入、投资额、应收账款回收率等经营指标与效益指标的考核,对其他内容审查较少,审计评价不够客观、全面,无法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实现精准“画像”。另一方面,由于审计部门隶属集团职能部门,被审计对象是权属企业领导人员,有的还是集团高管,迫于领导压力,有时难以深入进行审计调查取证,审计评价有失客观公正。此外,一般企业审计人员的岗位、薪资、年度考核等是由所在企业的领导决定,审计人员有可能考虑到自身利益避重就轻,不能公正客观地进行审计,严重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
审计成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但实际成效还远远不能满足干部管理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需要。国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已经离开岗位的干部,常会出现“重审轻用”现象。一方面,集团人事部门未将审计反馈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推动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当年度测评考核、表彰奖励以及是否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审计结果难以对领导干部产生震慑影响,审计问责与调任、问题处理相脱节。另一方面,内审部门发现的涉及贪污腐败的问题线索报批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领导避重就轻以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作祟等原因,造成所发现的审计成果无法得到充分的运用。
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共享不顺畅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综合性審计,但目前,内审部门与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缺乏一个实现信息共享的协同配合机制。纪检监察由于其部门特殊性,信访件涉案信息无法共享给审计部门,人事部门由于人事的保密性,无法告知审计部门提前做好离任审计等种种信息不对称情形,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无法有效与选人用人及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衔接。
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思路
一、健全内审长效机制
随着我国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作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不断探索新发展路径。一是将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前移监督关口,坚持“离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凡属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必须由内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和兑现任期全部绩效奖金。二是对于任期超过3年的领导干部要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对权属企业实现常规内控审计1次,对高风险领域、重点领域每年进行1次专项审计。
二、建立完善分析评估体系
审计综合分析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节点,也是最具挑战性的环节。一是审计评价应由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采取目标责任法、历史参照法等,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如“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理性、效益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及制度的可操作性,关键环节、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重点检查、应收款回收等财务收支真实性等方面客观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决策能力和执行把控能力。其制定的评估指标,应当做到可量化,易分析。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全面分析体系。审计结果既要考虑其经营管理取得的业绩,对反映的问题也要坚持“两个结合”原则、做到“三个区分”、树立“三个导向”进行评判,对某些造成企业损失的经营行为,审计人员要在全面充分了解、核查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被审计对象的创新活动,使不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审计结论经得起检验。
三、重视审计成果运用
国有企业想要真正将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到实处,就不能流于形式。一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与整改落实机制。推进审计监督与财务部、战略规划部、法务部、人事部的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同时把审计报告和整改反馈情况作为干部提拔、转岗的重要参考。二要创新审计结果运用的形式,建立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体系,设置相关绩效指标,建立整改机制,分解整改任务,落实任务至部门,追究责任到个人,强化追踪整改,逐项考核,切实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模式。三要强化审计监督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审计成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进集团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审计效果,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完善集团经营管理的助推器。
四、开拓经济责任审计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协同机制
将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信息和线索作为制定审计重点时的参考,把纪委重点监督的目标纳入审计范围,有助于审计部门从全新的角度审视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增加审计成功率。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和需要联合纪检力量进一步核查的疑点,及时移交集团纪委。集团纪委应对审计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优先查办,对其中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集团纪委也应作为审计部门的坚强后盾,对阻挠审计的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理。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能力
经济责任审计的成败与否取决于审计报告的优劣,而审计报告的质量,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的高低。国有企业应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一是根据企业规模、经营业务和审计内容,增加配置符合企业实际的内部审计专业人才,逐步形成符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的内审人才库。二是“以考促学”“以审代训”。鼓励内审人员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职业技能考试,不断更新自身知识体系,使自身水平与集团发展相匹配。同时,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熟练掌握大数据等现代审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成为一名专业审计人员发现贪腐问题线索的重要抓手。三是立德、立信、立行。内审人员是腐败分子腐蚀拉拢的重点对象,所以内审人员更应加强理论武装,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立”要求,做好企业经营发展的保护者和监督者。(作者单位: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