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业明 张春苗
摘 要:民族复兴离不开乡村振兴,大数据技术的诞生,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全面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全新的工具与手段,也为乡村治理和发展从技术角度提供了新思路,推动了乡村各行业数字化的进程。然而,当前大数据技术在乡村各行业应用的进程中还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即乡村大数据基础设施薄弱、乡村大数据应用人才缺乏、农业大数据共享标准规则缺乏,共享水平低下。因此,需要在数字化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以及数据规范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开创出新的路径,以期发挥大数据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最大效用。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乡村振兴;数据共享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7-0032-03
近年来,5G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其中大数据技术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影响,人们也逐渐将新兴技术、互联网与各个行业进行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得以产生,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将大数据技术与之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乡村振兴的进程,发挥大数据技术的驱动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数字意识,推动乡村数字化。
一、大数据技术概述
所谓大数据,“从字面来看,就是规模特别巨大的数据资源,但实际上,大数据不仅仅只是数据规模巨大,更重要的是数据数量的变化引起了质变,数据不仅仅是自然或社会现象的数量表征,而是引发了一系列的本质变化。”[1]对于巨量数据资源,人类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才能够将海量的数据进行输入、管理、处理,从而解读成为人类能够识别的数据。
从对大数据概念的界定来看,大数据通过一套固定的机制对巨量数据信息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这是人力无法企及的,对数据分析结果的应用为人们做出决策提供数据和参考,为人们节省大量可供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的同时,大数据技术也在一定程度上开拓了人们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认识自身的可能性。从技术角度看,大数据是一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社会发展产生的新兴技术,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从其本质上看,一切有生命的活动,只要在互联网领域内产生的实践活动,大数据都无一例外地将其纳入自己的算法体系,通过其特有的机制对人类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最后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应用,这其中可能包含自己的生存环境以及生命体自身的数据。最后从规模上看,大数据有属于自己的四V特性,分别是海量(Volume)、多样(Variety)、高速(Velocity)、价值(Value),这些基本特性较为准确地描述了大数据的内涵。
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无论是数据采集和存储,还是数据分析,都处于高速运转的过程之中,将其运用于乡村农业领域可提高乡村管理效率,有利于提高乡村数据整合水平,打破乡村传统数据孤岛的局面,从而极大程度地提高乡村各部门所产生数据的处理效率,最终通过大数据技术驱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进行。
二、大数据技术在驱动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大数据基础设施薄弱
在大数据技术驱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信息设施的基础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基底,对数字乡村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助推作用。但是目前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与大数据技术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張力,与城市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相比,乡村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一是基础设施薄弱,乡村一些地区的网络建设仍处于初步阶段,技术问题和成本问题是其得以提升的两大难题。例如在一些地形地势较为复杂的贫困山区,人口密度稀疏导致网络基础设施的搭建成本过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也会影响到一些商业资本对乡村地区的投资倾向,进而反过来再次制约大数据技术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应用。二是大数据在乡村治理中产生的效用不高。因不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严重影响了乡村各方面数据的获取,充足的数据量是大数据技术得以产生效用的前提,数据获取的不足会对大数据技术后续的分析应用造成一定的影响,大数据技术无法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发挥它最大的效用,不仅导致数字乡村治理成本增加,过往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效能也将不会得到提升,最终影响整个乡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乡村社会不稳定。
(二)乡村大数据应用人才缺乏
大数据技术近年来在经济领域取得巨大成就,在海量数据的运行中信息分析处理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对大数据分析处理人员有着较高的自身要求,不仅要对经济发展的方向有专业的预测能力,还要具备过硬的专业化的数据分析技能。总之,大数据分析人员有着强大的综合能力。要利用大数据技术来推动乡村振兴,一定量的大数据综合性人才必不可少,并且也需要这些技术性人才愿意扎根于乡村并为之作出贡献。然而,长时间以来,农村地区经济落后,青壮年劳动力大多选择在大城市发展,乡村大量劳动力流失,乡村地区的发展现状对大学毕业生、技术性人才吸引力严重不足,导致大数据技术性人才严重短缺,没有合适的人力资源,数字乡村的各项专业性工作也就无从开展。除了大数据技术性人才不足以外,一些乡村地区领导干部对数字乡村的建设也没有很明确的认知,相关的工程负责人在制定相关方案时也会有一些考虑不周的情况,相应制度建设的目标很明确,但是相关人才的质量与此目标的匹配度不高。也就是说,乡村地区对数据、信息、技术都熟练掌握的综合性人才极度匮乏,严重阻碍了数字乡村建设目标的达成。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25日,中国网民规模总计10.32亿,较2020年增加4 29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到73%,我国农村网民规模占整体网民的27.5%,总计约为2.84亿,而城镇网民规模占比高达72.5%,总计约为7.48亿。可以看出,城镇地区的网民规模是乡村地区的2.6倍,城乡之间在互联网领域的发展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距,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乡村地区居民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专业技能和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一线城市是全国大数据综合性人才的聚集地,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这五大城市内所容纳的大数据人才几乎占人才总量的一半,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工资待遇远不及大城市,信息数据也呈分散状态,而大数据分析技术所需的大数据素养较高的专业性人才,往往都会流入经济高速发展、数据信息集中的大型城市,乡村地区缺乏大数据人才,不利于通过大数据技术来驱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农业大数据共享标准规则缺乏,共享水平低下
通过统计得到的数据是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基础,若得到的数据信息不够完善精确,那么数据分析就会缺乏可衡量性,随即陷入模糊状态。在数据的收集、整合以及分析过程中,数据的共享标准是底层支撑,各数据得以顺利融合依赖于元数据的共享标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部门之间的数据并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各部门的数据标准也不一致,对同一个事物的数据采集重复建设较多,造成极大的知识和技术资源浪费。”[2]并且,这些数据的流转和使用都依照各部门的标准进行,当需要将这些数据投入使用时,需要依次向这些部门提出申请,数据申请耗时长,不利于数据的共享,无法达成决策的及时性。在农业领域的数据采集中也是如此,各部门依据自己的标准对数据进行收集构建,这也就是说,数据在采集的源头上就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目录,数据指标的含义也因部门而异,容易造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时出现结果不一致的现象,并且智能手机、物流数据以及电商平台所产生的数据是乡村数据的主要来源,而乡镇政府收集到的数据与此不能有效融合,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无法共享,数据呈“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象,致使原本就分散的数据更加无法发挥数据的最大效能,而这一点无法为大数据技术的处理机制提供足够可用的数据量,不利于大数据技术驱动乡村振兴的进程。
三、大数据技术驱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首先,制订好传统设施信息化改进计划。因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属于私人物品,其建设的成本比较高,私人无法承受,所以需要对改进的传统基础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可采取与政府合作的模式,将其产生的费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政府的建设管理也可以避免造成重复建设,同时市场机制也可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率,避免资金的滥用。其次,需贯彻执行数字乡村的建设工程。数字乡村的建设与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是分不开的,要推动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产生,如大数据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均对传统农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大数据技术的出现,改变了农村电商、绿色产品等领域发展的内在机制,为其提供极大的数据便利,需将大数据技术与传统农业生产建立密切联系,积极推动数字乡村建设这一目标,发挥传统农业中潜在的经济价值,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迈出更大一步。再次,乡村基层政府应通过大数据平台积极协调不同领域内的资源,在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如农村医疗领域、社会秩序安全领域等,基层政府需利用大数据技术吸引不同领域的人才参与治理,对不同资源进行统筹规划,促进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培养和引进服务乡村振兴的大数据人才
真正实现大数据对乡村振兴的驱动作用,离不开高水平、高学历人才的带动。大数据技术属于高端型技术,作为大数据技术的分析人员,自身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性技能去运行这项技术。而且除了具备专业的数据分析能力,也需要一批对乡村振兴战略有一定的建设能力的专业性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数据技术能否发挥出它的效用,离不开这类人才参与乡村治理。
为了扩大大数据人才队伍,可以通过吸引人才回流乡村、培养本土人才以及引进数字技术人才等方式,构筑乡村振兴的大数据人才链。第一,在吸引优秀人才回流方面,首先要解决乡村地区人民的民生需求。农村的公共服务制度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去完善,量化人民的具体需求,提高农村社会资源的配置率。乡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为保障大数据技术最大效能发挥,乡村地区地医疗、教育、交通以及文化等不同平台的数据都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整合,并以此推动线上教育、线上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平台建设。这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平台经过数字化和信息化,既在极大程度上便利了乡村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又可以使乡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为大数据人才回流创造条件。第二,对于本地人才培养方面。首先,可以通过加强本地的教育资源,提高本地学生的科技意识和乡村管理建设能力。其次,加强乡村学校中教师的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赴发达地区学习相关知识,提高教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意识。三是可以邀请行业专家针对乡村农民开展一系列的相关讲座,提高村民们的大数据认知水平,以此来加强对大数据人才的培养。第三,在引进数字技术人才方面,首先,可以通过与发达地区的高校和相关企业进行合作,为乡村地区输入一批拥有数据分析能力和乡村建设能力的人才,同时政府应从薪资、晋升以及服务方面对这部分人才给予大力支持,做好这部分人才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其次,积极吸纳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拥有互联网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回归乡村,为乡村队伍建设注入新的动力源泉。“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通过人才将智慧、知识、技术推广应用到乡村去,转化为乡村振兴的物质财富、技术资本和精神财富,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3]
(三)建立统一的数据规范标准和数据共享机制
数据采集和处理的标准不一致,容易造成“数据打架”的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对农业数据的标准进行统一,通过规范的乡村数据标准来解决数据难共享的现象,例如,首先在农业方面需要设置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其中农业数据采集的分类目录、采集的指标标准和流程标准均包含在农业数据采集标准里。“重要农业的生产要素和主要农产品是在采集标准的对象上需要确保的,采集环节上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也需要全面覆盖,在内容上覆盖农业要素分布、质量和利用效率等一系列核心指标。”[4]此外,农业领域的数据处理标准也需进行统一,数据整理标准和数据分析标准包含在其中,确保农业数据的整理和分析环节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能否实现数据共享在于是否有统一可行的数据标准,因此,乡村农业要想实现稳步发展,实现乡村战略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这一举措。第二,要解决各部门数据共享水平低下的情况,就需要打破数据孤岛、信息孤岛的局面。各部门可以根据共享的范围建立可供其他部门使用的目录清单,同时在此机制推进的过程中,要公开明晰数据共享的标准和尺度,建立问责机制,对在数据共享进程中不作为或是不够积极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等的问责,以此方式逐渐完善大数据的共享开放机制,确保数据在乡村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可以得到共享,可以及时准确地得到分析处理。
参考文獻:
[1] 黄欣荣.大数据哲学研究的背景、现状与路径[J].哲学动态,2015,(7):96-102.
[2] 肖若晨.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与实践策略[J].中州学刊,2019,(12):48-53.
[3] 何琴,杨正丹,尹德志.大数据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路径研究[J].现代农业研究,2020,(11):17-19.
[4] 王东杰,李哲敏,张建华,等.农业大数据共享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6,(3):1-6.
[责任编辑 白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