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喜艳,柴王军,张 路
(1.山西财经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2.西安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8)
自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0号),并提出“力争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的发展目标以后,体育产业的发展开始备受关注[1]。2019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又相继出台了《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办发〔2019〕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要求[2];并提出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冰雪产业总规模超过8 000亿元的阶段性目标[3]。为了更好地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进一步颁布了关于发展体育旅游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等具体相关行业的政策文件。同时为了更好落实各项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支持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措施。有关体育产业的政策呈线性增长的态势,但是地方政府在对中央政策的贯彻执行上却存在着任务分工不明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和评估以及政策落地难等问题[4]。这些问题的出现会严重阻碍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过程。目前,国内学者虽然对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关注度逐渐升高,但是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产业政策制定以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等方面,较少涉及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内部规律。因而,以我国体育产业政策扩散规律为主题,探究我国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影响因素、作用路径与实现机制,为我国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有效实施以及政策创新提出建议。
20世纪60年代末期,国外学者在政府的政策创新实践研究中对政策扩散理论进行关注。在研究过程中,学者们试图采用扩散理论对美国政府提出的创新政策如何传播进行解释,由此拉开了公共政策扩散理论研究的序幕[5]。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政策扩散的理论内涵经历了单因素理论解释期、碎片化理论解释期和尝试整合理论的解释期三个阶段[6]。在单因素理论解释期,研究的焦点集中在从影响政策扩散因素的角度对政策扩散下定义,并且研究范围仅局限于当时美国政府的政策创新[5-6]。在碎片化理论解释期,研究范围扩展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研究内容进一步加深,并证明了政策工具是影响政策扩散的因素之一,但在该阶段依旧未能清晰地界定出影响政策扩散的因素[7-8]。
关于政策扩散的相关研究,国内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对国外文献的综述型研究,例如张克对政策扩散的概念和规律、政策扩散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政策扩散的类型、模型、影响因素与机制以及研究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描述[9];二是本土化应用研究。杨志、魏姝提出中国政策扩散过程呈现S型、R型和反R型的特征[10]。唐晓华、景文治将NSEGE模型引入到政策扩散理论中,得到多级政府间的政策扩散对地区生产结构有关键性影响的结论[11]。
近年来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研究数量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目前,我国体育产业政策研究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政策导向研究,学者们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将我国的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划分为不同的阶段[12-13]。第二类: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研究,具体的影响因素包括:政策目标和执行主体明确性、政策采纳动机等[14-15]。第三类: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实现机制研究。现有研究认为目前我国的体育产业市场还没有形成私营企业的运行机制,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主要依靠政府出台意见或规划推动,结合其他地区的示范效应,使得政策得以广泛施行,但这种扩散机制并没有充分地调动地方体育部门的内部动机,从而引发了忽略地区差异性的风险[16]。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梳理,认为体育产业政策扩散是政府和组织通过特定渠道传播和实施政策创新的过程。体育产业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策效果的评估性研究虽然在研究工具上有所创新,但跨学科创新性的研究依旧相对较少[17]。故而采用政策扩散理论对体育产业政策在政府之间的传播机制进行探索,进而判断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究竟属于渐进性政策扩散还是属于非渐进性政策扩散是有必要的,这也是创新点所在。
Boushey曾创新性地将流行病学的观点融合到政策扩散理论中,以此为依据构建出政策扩散动力分析的流行病学分析框架。Boushey认为正如流行病在特定环境中的传播一样,联邦政府的政策属性(传染源)、美国各州的特殊性(传播途径)、利益集团及专业化组织(易感人群)是影响政策扩散规模和速度的关键决定因素,三个因素的持续正反馈促使政策以式的方式进行州际扩散[18]。杨志等人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政策源创新(传染源)-政策扩散网络(传播途径)-潜在采纳政府(易感人群)”的中国政策扩散分析框架。这为分析我国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现象提供了良好的理论依据和研究框架。朱旭峰进一步修正,建立了以背景、主体(地方政府)、客体(创新自身)、媒介四个维度为基础的一种更具一般性的政府创新政策扩散动力分析框架[19]。结合上述研究,提出以“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网络-地方体育政府采纳”为核心链条的体育产业政策分析框架(见图1)。
图1 体育产业政策扩散分析框架
第二,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网络。基于中国中央集权制度背景,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效果也同样受到纵向延伸、横向学习和斜向交流三方面的影响。第一,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扩散方式起主导作用。国家级政策对地方政府体育部门面向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的态度有重要影响,且政策颁布部门的级别越高、强制性越明显、干预力度越大,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效果越好[24],例如“双减”政策[25]。第二,横向学习是地方政府间互相借鉴、共同进步的一种方式,同时也促进了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的水平扩散。其中,越是政治形象良好、政绩明显且与上级政府价值观念保持一致的政策越有可能在同级政府之间进行水平扩散[26]。第三,斜向交流代表不同地区的非同级政府之间的信息流通、交流互动、学习借鉴所带来的政策扩散。无统辖关系的非同级地方政府体育部门之间进行的交流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进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27]。
第三,地方体育政府采纳。地方政府体育部门的内部需求、政策采纳动机以及政策工具的选择是其有效采纳政策源创新的另一关键维度。就地方体育部门内部需求和采纳动机而言,会产生竞争、展示、发展、逐利、声誉等需求;相应地激发地方体育部门的政治动机、政绩动机、产业动机、寻租动机和影响力动机,进而影响地方体育部门对政策的选择。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基础性结构因素的影响,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资源存在空间上的差异,浙闽粤地区多采用供给型政策工具促进当地体育产业朝着智能运动装备等高端体育用品方向发展;沿海城市和东北省份的高人口密度和巨大消费潜力,使得体育消费更加依赖需求驱动型政策工具;中西部地区的重心偏向政策创新和平台建设,多运用供需结合的激励政策[28]。因此,地方体育部门对政策扩散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因其内部需求和采纳动机以及对政策工具选择的差异所导致的地方政府对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的不同采纳回应上。
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定性比较分析法(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简称QCA)对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生成机理以及变量组合路径进行探索性分析。定性比较分析(QCA)是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拉金(Charles C. Ragin)在《比较方法:在定性和定量策略之外》一书中提出的,是一种针对中小样本的案例研究方法。QCA是一种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它主要基于集合理论进行横向案例研究。分析对象通常是具有多重效应的复杂因果关系。与聚类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不同,QCA的对比分析可以揭示多个因素之间复杂关系对结果的影响并讨论引起结果的充分性原因和必要性原因。此外,这种方法侧重于发现预存条件与个案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它更侧重于分析某一特定现象的多种原因的组合,而不是定量方法特别重视的相关性分析。选取QCA作为主要研究方法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非渐进扩散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复杂的政策演化过程。该方法准确提取了导致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关键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导致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复杂原因组合及其与引发结果的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二是QCA适用于中小型样本的分析。体育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目前可提供分析的体育产业政策案例数量相对有限,而QCA能很好地弥补这一缺陷。具体步骤为:案例的选择与数据处理、变量设计及编码、构建真值表、结果分析。
通过阅读文献,综合不同案例的研究结果发现我国各类政策的扩散曲线主要包括S型、R型和反R型三种不同的曲线类型(见图2)。
图2 中国体育产业政策扩散曲线类型[10]
三种类型的扩散曲线具有不同的数据分布特征:S型扩散曲线数据分布呈现出正态分布的特点,政策扩散表现为“初期增长缓慢—中期快速增长—后期增长缓慢”的状态;R型和反R型扩散曲线数据分布呈现偏态分布规律,其中R型表现为“初期增长迅速—后期增长缓慢”,反R型则表现为“初期增长缓慢—后期急剧”。根据三种扩散曲线不同的表现类型又可以将具有S型扩散曲线特征的政策扩散模式称为“渐进政策扩散模式”,将R型和反R型统称为“非渐进(爆发)政策扩散模式”[10]。通过对体育产业相关政策的统计,发现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方式既存在渐进扩散模式,也存在非渐进扩散模式。
数据搜集处理方面,首先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政府官网查找2010-2020年这十年间发布的各类与体育产业相关的国家级政策文件(主要以有发布字号的红头文件为准)。再以“地方名称+政策文件名”为检索条件,选取全国22个省为样本(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云南省、陕西省、湖北省、辽宁省、四川省、湖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吉林省、青海省、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在其地方政府官网、地方体育局官网进行查找,同时采用网页搜索的方式进行验证和补充,以免遗漏。其次,对搜集到的文件政策按照宏观、中观、微观进行分类处理,从中选取16个关键词作为研究案例: C1体育产业指导意见;C2体育消费;C3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C4健康中国2030;C5体育强国;C6全民健身计划;C7“十三五”规划;C8体育竞赛表演业;C9健身休闲产业;C10体育场馆;C11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C12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C13体育彩票;C14户外运动;C15足球改革与规划;C16专项资金(见表1)。并分别以时间为横轴,以政策发布量为纵轴,绘制这15组关键词的政策扩散曲线,发现具有R型、反R型、S型三种曲线形态。最后,确定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并进行编码处理,将原始数据转化成真值表,导入QCA3.0软件进行分析处理,最终得到数据分析结果。
表1 体育产业政策扩散案例选取
续表
将结果变量设定为“体育产业政策扩散是否为非渐进(爆发)政策扩散模式”,判断依据为各个案例的扩散曲线类型。非渐进扩散模式包括符合R型和反R型扩散曲线的案例,其余为渐进扩散模式,编码规则:渐进政策扩散模式(S型)编码为0;非渐进(爆发)政策扩散模式(R型、反R型)编码为1。具体编码情况如表2。
表2 体育产业政策案例扩散曲线类型及变量编码表
在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研究中,需要首先考虑影响政策扩散的因素,传统的研究主要通过文献资料、实地调研和专家访谈去获取影响因素并进行提炼,QCA定性研究方法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设置条件变量,在对具有10~40个案例的中等样本进行分析时,为维持案例数量和条件数量之间的平衡,通常选择4~7个解释条件。前文构建的“体育产业政策分析框架”为条件变量的选取提供了基本范畴,同时考虑到数据可及性、样本规模、可操作性等因素,最终从政策属性、扩散网络和中央干预三个维度选择“议题时代性、可操作性、纵向推广、强制约束、干预程度、推进方式”6个条件变量(见表3),然后分析这6个因素是如何影响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
MOOC也称为慕课是大规模的网络开放课程,它是为了增强知识传播而由具有分享和协作精神的个人组织发布的、散布于互联网上的开放课程。它的特点是学习者只能通过网络和发布者进行交流,无法得到动手实践的操练,理论性相对较强。
表3 条件变量及编码
议题时代性(Issue Salience)。相关文献的案例研究表明,与国家宏观治理主题相适应或有效回应公民对时事需求的政策源创新,更有可能引起各级决策者的关注,从而相应的政策源创新的传播速度也更快。通过地方政府对国家出台的体育产业特定领域的文件的关注度和执行情况对其进行打分赋值,具体打分方式是以地方政府在单位时间内发布的相关议题数量为打分标准。
可操作性(Feasibility)。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可操作性是指政策应同时具有操作方案,可以得到有效执行,下级政府应能据此进一步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操作措施,从而使政策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因此,将具有明确操作方案的政策案例编码为1,将没有具体操作方案的案例编码为0。
纵向推广(Vertical Promotion)。在中国现行府际制度下,体育产业政策自上而下的纵向推广的政策扩散方式起主导作用。国家级体育产业政策对地方政府体育部门面向体育产业政策创新的态度有重要影响,并且政策颁布部门的级别越高、强制性越明显、干预力度越大,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效果越好。故而将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纵向推广作为条件变量之一,并以下级政府是否出台相应地方体育产业政策作为衡量标准,若某项政策被大于等于五个省份采纳则记为1,小于五个省份采纳记为0。
制约束(Rigid Restriction)。中央政府的干预强度是衡量某领域政策传播潜力的关键性指标,这决定着中央干预能在多大程度上刺激或约束地方政府的政策采纳行为。强制约束的强或弱会对政策扩散的效果和强度产生重大影响。基于此,以中央出台的文件是否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分配,以及时间节点等内容作为评判标准,将包含有具体目标数字、明确责任部门、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的中央文件认定为具有强制性约束性质的文件,将不含有以上内容的政策认定为是不具有强制性约束的政策。对于存在强制性约束的案例文件编码为1,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的案例文件编码为0。
干预密度(Intervention density)。中央干预的频率和时间节点会对政策扩散过程中高位政策势能的集聚过程和分布状态产生影响,并且往往与干预强度相结合,共同形成政策扩散的模式特征[10]。中央政府在短期内对某项体育产业政策所采取的干预行为越密集,地方政府对该项政策的重视程度越高。依据中央政府在短期内是否出台了大量相关政策,将短期内文件出台数量大于等于2的编码为1,小于2的编码为0。
推进方式(Deployment Strategy)。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政策部署策略:试点策略和全面推进策略。而政策推进的方式会对政策推广的范围有重要影响。分批试点的政策推进方式仅能带动试点地区的政策扩散,非试点地区则大都处于观望状态;全面推进的方式则能较大范围地引起地方政府对政策的采纳行为,特别当一项政策同时具有“强制约束”时,更能引起地方政府的短期集中采纳行为。因而,将中央层面采取整体推广方式的案例文件编码为1,将采取试点推进方式的案例编码为0。按照上述条件变量和结果变量设置以及编码规则,将原始数据合并为真值表(见表4)。
根据QCA分析的操作步骤,首先要对案例数据进行单一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分析。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观察其一致性和覆盖率,可知在6个条件变量中,“议题时代性”的一致性为1,大于0.9,故而是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必要条件,是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最重要影响因素。“可操作性”“强制约束”和“推进方式”的一致性均为0.875,小于0.9,虽然不是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必要条件,但是却对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起到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 “可操作性”“强制约束” “推进方式”三者覆盖率分别为0.500、0.538、0.500,说明其作为单因素对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具有较强解释力,是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重要影响因素。
表4 体育产业政策真值表
表5 单一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分析结果
通过研究可以得出在体育产业政策扩散六个影响因素条中,“议题时代性”是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最重要影响因素,其次“可操作性”“强制约束”和“推进方式”作为单因素对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具有较强解释力,是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重要影响因素。然而在体育产业政策扩散中,这六个因素是如何作用的?同时在作用过程中不是单一的作用,而是相互合力的结果,那么在这个合力的过程中,具体的作用路径如何?QCA定性研究法可以为我们进行充分的说明。
QCA的充分条件组合路径分析结果一般有三种解:简单解、复杂解和中间解。一般情况下,简单解条件最宽松,但得到的结论也过于简单,难以对结果进行有效解释;复杂解则是基于原始数据,不经过任何反事实分析,通常包含更多组态和前因条件;中间解通常介于复杂解和简化解之间,既符合案例事实,又不会固定地按照变量设定进行分析,结论很有启发性和普遍性。中间解是最具代表性的解释,被普遍认为是解决问题最有启发性的解。本研究分别输出3条简单解、3条复杂解和3条中间解(见表6)。中间解中组合路径M2覆盖率最高为0.5,一致性为1,故而以此组合为主要分析路径,其表达式为“IT*FB*~VP*RR*DS”(“议题时代性*可操作性*非纵向推广*强制性*整体推进”),含义是:在政策符合议题时代性要求下,通过整体推进的操作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强、强制性的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的政策,加上地方政府较为重视并采用非纵向推广方式将会导致体育产业政策产生良好的扩散效应。
较强的议题时代性意味着地方政府对中央颁布的体育产业相关政策拥有较高关注度,这为体育产业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扩散提供基础和保障。虽然地方政府对当地体育产业发展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不论发展重点是什么,地方政府主导的体育产业政策都必须以中央政策为依据,整合区域体育产业生产要素的定向有序配置。不同案例议题时代性的差异也从侧面显示出地方政府的发展偏好,就如山西、河南、安徽等中部省份更多地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全民健身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等宏观性的支持发展体育产业的文件做出采纳反应;江苏、浙江等体育产业发展基础良好的省份则更加偏向体育彩票等微观方面。
表6 QCA组合路径输出结果
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的较高可操作性有效解决了地方政府创新不足以及学习能力不够的问题,同时有效提高了地方政府对政策源创新的采纳效率及决策周期,为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大范围扩散扫除障碍,是我国体育产业政策大规模扩散的基础性条件。所选案例中“全民健身计划”“户外运动”“足球改革与规划”“健身休闲产业”等方面的文件均包含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对下级单位形成良好的指导,有助于政策的快速采纳。事实证明,这四种类型的政策被采纳的次数均在二十次以上,是所有案例中被采纳频次最高的。同时体育场馆方面的政策由于操作性不强,所以在全国地方省市政策跟进乏力,只有5个省制定了地方政策。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体育产业政策使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体育产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也能够通过政策学习完成政策采纳,但是这类群体在政策采纳的过程中与体育产业发达地区相比通常表现出较为滞后的特征,也因此构成了“S型”曲线的尾部。
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非纵向推广即横向扩散机制在地方政府现行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制定与协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政府体育部门是地方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决策主体,也是决定地方体育产业政策传播、内容界定和实施效率的关键因素。不同地方政府体育部门之间在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采纳决策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进而促进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例如“体育场馆”“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彩票”“专项资金”方面的政策均在相邻的一两年之内迅速被多个省份采用,呈现出R型或者反R型的政策扩散曲线特征。
中央政府的强制性政策是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有力推手。政策执行任务是否分配到具体部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否形成合力,对政策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4]。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清晰明了的权责划分以及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等刚性要求既体现了中央对该项体育产业政策的重视,又使政策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同时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策的议题时代性。例如“专项资金”没有设置强制性要求,对比“足球改革与规划”,在两者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专项资金”采纳的采纳率明显低于“足球改革与规划”的采纳率;因而,具有强制性的体育产业政策从多个方面推动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
中央政府对政策推广方式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政策扩散的速度和范围。上级部门对于以政治或行政改革为导向的高风险政策创新普遍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并通过阶段性试点的方式逐步扩大政策范围。这是一个相对温和且缓慢的政策传递过程。相比于试点推进的方式,采用整体推进的政策推进方式能促进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短期集中增加。案例所包含的体育产业政策绝大部分都是从中央层面对全国所有省份提出总的发展要求,具有明显试点特征的是“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仅有5个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而面向全国的“全民健身计划”则有21个省出台了总计多达32份文件。可见,整体推进对于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具有促进作用。
体育产业政策遵循“中央推广—地方采纳”的一般扩散路径,故而要在中国压力型的制度背景下从政府运行系统内部对体育产业政策“加速”扩散的深层机制进行探索分析。政府的注意力是将某项政策纳入议程的重要先决条件,地方政府将有限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政策,将会导致政策突变现象的发生[10]。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也与地方政府注意力的变化和转移有关。具有较高议题时代性的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吸引了地方政府的注意力。地方政府对于中央发布的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重视程度决定了地方政府对该项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果。中央政府在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方面进行的强制性干预同样会吸引地方政府的注意力并使地方政府进行配合实施。一方面,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角度来看,中央政府在权力和资源配置中处于控制地位;另一方面,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压力机制使得下级政府的政策决策行为受到约束。地方政府内部往往会出于政绩的需要或者发展需要等目的,而进行政策源创新的学习和推广,从而加速了政策的采纳和执行速度。从案例中得知,江苏省、福建省、湖南省、河北省、陕西省是对体育产业政策采纳反应最为迅速的五个省份,所出台的政策数量也是最多的;贵州省、甘肃省、安徽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这五省对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关注度较低,所出台的政策文件数量均在个位数水平,明显低于其他省份。
以上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加速效应”,促进地方政府对政策采纳的快速决定与执行,最终导致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从本质上来讲,体育产业政策扩散是地方政府对政策源创新进行认识、说服、决策、执行、确认的过程[29]。从时间和空间上看,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主要取决于政策采纳者采纳创新政策的时间节点的集中程度。但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意图的准确判断是体育产业政策快速扩散面临的一大考验,所以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政策更容易被地方政府接纳和采用,同时也为政策扩散到更广泛的地区提供了可能。中央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性措施通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约束机制使地方政府得以快速进行政策采纳和执行,同时中央政府对发展目标进行的硬性规定也使地方政府产生完成指标的压力,从而产生政策执行的动力。
总的来说,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的高议题时代性吸引了地方政府的注意力,高操作性为地方政府采纳体育产业政策创新源降低壁垒;结合中央政府的强制性要求和较高的干预密度以及采用试点推广的方式对部分地方政府产生了短期内集中完成政策采纳决策的激励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出于内部发展等目的也产生了完成上级政府任务的动机。这些因素在政府之间耦合互动,形成了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加速效应”,最终地方政府对体育产业政策创新的快速采纳和执行诱发了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非渐进扩散。
在中国政策逐渐呈现出台密集的背景下,体育产业政策作为中国各项政策中的一员,其扩散方式也受到一定影响,逐渐显现出非渐进扩散趋势,但是目前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相关研究并未对这个问题采取较多的关注。故而借鉴中国政策扩散的“政策源创新-政策扩散网络-潜在采纳政府”的分析框架,构建出“体育产业政策源创新-体育政策扩散网络-地方体育政府”的体育产业政策解释框架。通过对有关体育产业政策扩散的16个案例进行定性比较分析,得出“议题时代性”是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必要条件,而“议题时代性*可操作性*非纵向推广*强制性*整体推进”的组合策略是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充要条件,进而提出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实现机制。研究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方式以及政策成因为中国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制定和施行提供了有益参考,虽然某些体育产业政策的扩散短期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如果当某项体育产业政策一经采纳能够持续有效地产生影响,便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地方政府的政策采纳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