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奥康纳涌现观对金在权还原物理主义的探讨
——兼评自主体因果力在自由意志论争中的作用

2023-05-14 00:23谢佛荣张方园
关键词:奥康纳因果关系意志

谢佛荣,张方园

(南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自由意志问题是西方哲学的传统问题,其着重关注的一个方面是精神现象与物理现象之间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精神渗透于物质之中,身体潜在地内含灵魂,灵魂使身体是其所是(1)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九章中认同“生命是灵魂和身体的结合”的观点,这种结合不是一种简单相加的组合,而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如:“白的是白色和表面的结合”。在第八章中,亚里士多德声称“动物的灵魂(即有生命东西的实体),就是理性实体,是形式,是特定身体的所以是的是……所以灵魂的部分,或者全部,或者部分,对整个生命是先在的……身体和身体的部分后于这种实体”。另外,囿于篇幅与本文的论证目的,文章将不再展开对实体二元论及属性二元论的讨论,由于金在权与奥康纳均是从属性的角度谈论精神与物质,本文所出现的精神与物质的区分均是属性角度的区分,这不代表本文认同属性二元论。。20世纪末,认知科学领域的部分研究者展露出对亚里士多德身心观点的强烈兴趣。他们认为,意识是涌现的,精神属性与物理属性间存在的力能够为此观点提供形而上学支持。(2)认知科学普遍接受的涌现(emergence)是用来描述自由意志是生物神经元相互作用的显现的观点的概念,用哲学话语表达即涌现是复杂系统内部作用下的整体显现。亚里士多德认为力是变化的原因,力有主动与被动之分,主动力(active power)与被动力(passive power)相互依赖、相互作用,从而产生变化。与此同时,心灵哲学尝试吸收认知科学的成果以破解意识谜团,这主要表现为还原的物理主义与非还原物理主义之间的激烈争论,涌现属性是否具备新的因果力是争论的核心。还原物理主义的代表金在权(Jaegwon Kim)建构的身心关系理论拒斥属性间的因果力,他通过排除论证消除了意识的涌现。蒂莫西·奥康纳(Timothy O’Connor)则提出动态涌现的观点,论证了涌现属性的因果力,捍卫了非还原物理主义的立场。本文试图从奥康纳的部分理论出发回应金在权对非还原物理主义的质疑,并探讨因果力的嵌入对自由意志论争的影响。

一、金在权对非还原物理主义的质疑

金在权认为,非还原物理主义所依赖的涌现属性具有新的因果力的观点包含两个维度:从认识论角度,涌现属性是不可预测的;从形而上学角度,涌现属性能够带来在它出现前不存在的新的因果力。[1]8于是,他也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先是提出自己的假设及模型来论证涌现属性可预测,然后又建立下向因果原则和因果排斥原则以消除涌现属性对基础物理层级的新的因果力,从而论证了涌现属性不具备新的因果力所以能够被还原的观点,展现了一幅较为全面和细致的还原论者的形而上学图景,对非还原物理主义者提出了挑战。

(一)涌现属性可预测

经典涌现论者认为,在一个系统中,有部分属性是涌现的,而另一部分则是由涌现引起的。两者的区别在于:涌现的属性是不可预测的,而由涌现引起的属性是可预测的。但是,经典涌现论者在对这两部分属性的论证中都使用了化学、生理学的例子。于是,金在权产生了如下疑惑:“当我们谈论涌现属性时,我们具体指的是哪一类属性呢?涌现属性是与神经/生物属性有关的意向的或质性的心理属性(3)意向性(intentionality)是个体指向外部事物的意愿,意向的心理属性(intentional mental properties)指与个体意向性有关的心理属性,包括信念、欲求、想法等,质性的心理属性(qualitative mental properties)指与主观经验或心理特征有关的心理属性,包括感官经验、情感、感知、想法等。意向的心理属性和质性的心理属性都是主体内部的主观属性。吗?或者说涌现属性是与物理/化学属性有关的生物属性呢?如果以上都不是,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涌现属性并不存在。”[1]5为了解决以上困惑,金在权分别驳斥了可能的涌现属性——心理属性、生物/化学属性——的不可预测,从而消弭涌现属性与由涌现属性引起的属性之间的差别,证明经典涌现论者自身理论的不一致,进而否定认识论上的涌现属性的存在。

金在权的论证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他的基本假设——每一个物质都有一个独特的完整的微观结构描述。也就是说,任何物理系统都可以经由(i)构成它的基本粒子;(ii)这些粒子的所有内在属性;以及(iii)将这些粒子配置成一个有结构的关系来进行详尽描述。[1]6这些假设的要点在于,任何系统功能都能从微观结构性质中得到预测。金在权认为,非还原论者只否认了涌现属性的理论可预测性,而没有否认其归纳可预测性(4)归纳预测(inductive predictability)指基于原有的经验观察或行为模式进行的预测,常用于统计学、机器学习中,用来开发能够预测未来的结果或行为的模型。理论预测(theoretical predictability)指基于理论或模型对系统/现象的结果或行为的预测,常用于物理学、经济学、心理学中。一般认为,由于复杂系统的混乱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理论预测在人类行为预测中存有局限性。。具体而言,假设同一系统中存在涌现属性E及它的微观属性M,涌现论者否认了E在M基础上的理论可预测性,即我们不知道E是什么时候、在何种条件下从M中涌现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我们完全知道M,也不能预测E。但是,根据归纳预测,涌现属性的预测过程如下:当任一系统实例化(5)实例化(instantiate)指在面向对象编程中创建特定类的实例或对象的过程。定义一个类后,它就成为创建对象的蓝图或模板。实例化就是根据定义的类实际创建这些对象。类的每个实例可以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集,但它们都共享类定义的相同结构和行为。微观属性M时,我们观察到涌现属性E。那么我们可以预测属性E将在T时出现,这基于我们知道或相信M将在T时实例化。[1]8在金在权看来,非还原论者对涌现属性理论可预测性的否认只是原始的同义反复。通过现象属性和心理属性(认知属性、意向性)的区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设计和构建一个新的物理系统来实例化某些认知能力和功能(感知、推理、利用信息指导行为等),计算机已经表明这是可以实现的。而创建有意识的物理系统,其实就是复制一个已知有意识的物理系统,这需要的也是归纳预测。

第二部分是他的还原模型。假设B是属性域(包括现象、事实等),它作为还原的根基,包含了涌现属性的基本条件。将涌现属性E还原为B包括三个步骤:

Step1:E必须被功能化。即E必须被重新解释为由其与其他属性的因果/规范关系(6)因果关系(causal relation)指的是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事件之间的联系或关联,其中一个事件(因)导致或产生另一个事件(果)。规范关系(nomic relation)指两个或多个实体或概念之间基于法则或原则的关系,在科学哲学或形而上学中通常被用来解释在自然界或人类行为中观察到的规律或范式。总之,因果/规范关系探讨的是事件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实体/概念间的关联方式。所定义的属性,特别是B中的属性。

Step2:在B中找到E的实现者。如果需要对给定系统中E的特定实例进行还原或还原解释,则找到在该系统中实例化E的特定实现属性P。这对于属于相同物种或结构类型的系统类别来说是一样的。

Step3:在B层级上找到一个理论,解释E的实现者如何执行构成E的因果任务。这种理论也可以解释E所起作用的其他重要的因果/规范关系。

金在权对此模型评价甚高。其一,他认为自己的模型符合化学和生物等科学的发展,是科学的模型。他引用基因研究的成果说来佐证,“为了将基因还原为DNA分子,我们必须通过给它一个函数的解释——也就是说,通过根据它所要执行的因果工作来解释它。”[1]10-11DNA分子的发现填补了这种因果规范,基因作为一种模糊的概念被DNA分子消解了。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声称该基因已经被还原为DNA分子。因此,他认为涌现论者关于各种化学和生物属性是涌现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科学的发展会逐渐消除神秘的涌现,呈现物理世界的原本样貌。其二,他认为非还原论者总是对某种新的属性进行争论,而对这些新属性的争论会给形而上学的概念世界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新的实体,但还原模型的简明性却使事情变得更为简单。例如,在面对为什么在C纤维刺激(7)C纤维(C-fiber)是周围神经系统中的一种神经纤维,C纤维刺激(C-fiber stimulation)是指激活C纤维或使C纤维神经兴奋。当C纤维受到刺激时,它们会向大脑发送信号,表明存在疼痛或不适。因此,C纤维受到刺激时通常会产生痛感。导致C纤维刺激的原因有多种,如受伤、炎症或神经损伤等。持续存在时就会出现疼痛而非其他表现这一问题时,非还原论者或许会提出许多观点,但无一例外都增加了所要处理的内容,而自己的模型能够将其还原为更为基本的属性。[1]12-14

笔者认为,金在权的基本假设和还原模型是从物理主义和功能主义(8)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一种理论视角,它源于人类学对原始社会与现代工业社会的考察,是一种从有结构的个体即一个功能系统出发、将个体与类别联系起来的观点。功能主义主要关注社会机构、行为和心理过程的功能和目的,它认为复杂系统由各种相互关联的部分组成,这些部分各有其功能,它们共同发挥作用,以维持系统的稳定及运转。作为一种哲学理论,功能主义认为心理状态是根据其功能作用或因果关系来确定的,它强调理解心理状态的功能和目的对于理解心灵的重要性。的视角出发构建的,视角选择受到过去神经科学中主流观点的影响,即认为大脑的不同区域独立完成各种功能,如学习数学或逻辑时,我们左脑区神经元更为活跃,而学习语言或进行艺术创作时,我们的右脑区神经元更为活跃。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神经科学家尝试从功能角度进行大脑分区。这带来的影响是,人们的所有心理、行为(功能)都可以被归结于某些神经元的连接(connection),因此,心理属性能够被还原为大脑分区,即被还原为物理层级。但是,在当今神经科学领域,这种观点渐渐被推翻。研究发现,功能特异性的大脑活动涉及几个大脑区域的共同作用。连接不仅仅只在神经元同大脑区域之间传递信号,我们的行为和认知也需要通过密集的连接网络来协调局部以及彼此距离较远的脑区。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为,功能是大脑区域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涌现属性,大脑连接决定了大脑的功能组织,而思想是整合的结果——一种相互交换和相互作用的涌现属性。神经科学家认为,整合背后的概念来自涌现论,它假设“整体是部分之外的东西”以及“只有经过仔细分析,复杂系统才能被理解”。[2]

除了对金在权研究视角的保留态度,笔者对其论证过程也有一些不同看法。在论证的第一部分中,他认为涌现属性能够被归纳预测,并给出了预测过程的描述。但是,我们观察到的微观属性M与涌现属性E之间的关系是不明确的,该描述缺少了对属性E与属性M之间关系的刻画。如果属性E是在微观属性M1、M2…Mn的共同协作中涌现出来的,那么得知它们的实例化时间T1、T2…Tn,并不能使我们准确预测属性E的出现时间。此外,如果不能观察到M,我们甚至不能获得一个关于属性E的预测区间。在M不能被清楚观察的情况下,通过复制一个已知有意识的物理系统来创建有意识的物理系统更是天方夜谭。关于第二部分,根据他的还原模型,涌现属性必须被功能化(Step1)。问题同样在于,涌现属性E是:(a)B中某一属性的功能,还是(b)B中多个属性的功能,抑或是(c)B所在的整个系统的功能?在(a)情况下,E被还原为B。但在(b)或(c)情况下,E是整体性的,E的实现属性P所具有的基础性质却是局部性的。因为整体不能被还原为部分,所以E无法被还原为B。如果将实现属性P同样视为整体性的,那么就失去了金在权所谓的简明性,还原模型的第三步(Step3)也失去了意义,E仍旧无法在此模型中还原为B。分析可知,金在权在对涌现属性可预测性的论证中没有说明涌现属性E与其涌现基础之间的关系,从而不能使得自身理论与论证目的达成一致。

(二)涌现属性不具备下向因果关系效力

下向因果(downward causation)是相对于上向因果而言的,指由意识层面的特性往下对物理层面的特性所产生的因果作用。[3]113一般而言,非还原物理主义者支持下向因果关系,还原的物理主义者拒斥下向因果关系。在还原物理主义者中,金在权的排斥论证对下向因果关系的质疑极具影响力。他的论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下向因果原则(the principle of downward causation),二是因果排斥原则(the principle of causal-explanatory exclusion)。通过论证,金在权试图阐明,下向因果并不存在,从而瓦解意识对物理基础的因果作用。

首先是下向因果原则的提出。当谈论涌现属性以何种方式发挥作用时,非还原论者一般会引入下向因果来解释其因果力。金在权质疑这一点,他认为,当用分层模型(9)分层模型(the layered model)是一种在计算机科学中常用的方法,用于将复杂的系统或问题划分为多个较小的模块或层次。每个层次都有特定的功能和责任,层次之间通过接口进行通信和交互。这种模型的优势在于可以将系统的复杂性降低,使得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维护更加容易。来分析层次间和层次内的因果关系时,我们会发现三种在其中起作用的因果关系:同级因果关系、上向因果关系和下向因果关系。[1]22金在权认为,三者中最应得到重视的不是下向因果关系,而是同级因果关系,同级因果关系是上向因果关系和下向因果关系的基础。他论证道,假设存在一个属性M(位于层级L),导致另一个属性M+(位于层级L+1)。另,假设涌现属性M*(位于层级L)存在,属性M+从涌现属性M*中涌现出来。那么,在面对是谁导致M+实例化时,有两种不相容的回答,其一,根据假设,属性M+的存在源于属性M;其二,属性M+的存在源于其涌现基础M*被实现。这描述了金在权与非还原论者在基本假设上的冲突。两种回答的矛盾在于:若M+的涌现基础M*存在,则M+必须被实例化。那么,M*的存在足以确保M+的产生;没有M*,则M+不可能产生。这与属性M导致属性M+产生的假设冲突。金在权认为,此时唯一连贯的解释是:M通过导致M*而导致M+。因为M与M*都位于层级L,所以M与M*是同级因果关系。这说明,上向因果关系需要同级因果关系,只有同级因果关系存在,上向因果关系才有可能。[1]23同样的论证过程也适用于对同级因果关系和下向因果关系的分析。假设M(位于层级L)导致M*(位于层级L)产生,但是M*是从M-(位于层级L-1)中涌现出来的。当思考M*如何被实例化时,再次得出的结论是:M通过导致M-而导致M*,此时M与M-之间是下向因果关系。这说明,下向因果关系依赖于同级因果关系。由此,金在权提出下向因果原则,即为了实例化某个属性(除了位于最低层级的属性),必须先引起这个属性所源自的基础条件。[1]24根据该原则,涌现属性只能帮助我们理解同一层级各属性间的因果关系,或者理解分层模型中所在层级如何与底层物理层级相联系,但对于更高层级属性的理解并无助益。

其次是因果排斥原则的提出。因果排斥原则指除非在因果过度决定的情况下,一个事件不能有多于一个原因。这是金在权消解下向因果关系的形而上学论证的核心,他的论证如下:非还原论者要使其理论成立,必须阐明涌现属性如何发挥其因果力。根据下向因果原则,涌现属性的因果力只能通过影响较低层级的事件来得到显现,这要求下向因果关系存在。那么这种情况下,下向因果关系存在吗?假设M和M*位于同一层级,它们分别是基本条件P和P*的涌现属性,并且M和M*、P和P*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金在权提出两个疑问:第一,既然P导致M导致M*,为何不直接将P作为M所有显现的结果的原因?第二,既然P和P*之间存在因果关系,M又是P的涌现属性,那么根据涌现论者支持的下向因果,M→P→P*有因果关系。金在权认为,如果将因果关系理解为理论的充分性(10)理论的充分性(nomological sufficiency)指一套特定的定律或原理足以解释特定的现象或一组观察结果,这意味着有关的定律或原理能够解释和预测观察到的行为或事件。换句话说,如果一种现象可以根据一套既定的定律得到充分的解释和预测,那么这套定律就被认为在理论上是充分的。,P作为M出现的基础是充分的,M作为P*的原因也是充分的。因此,P→M→P*在理论上是充分的,P可以作为P*的原因。[1]32这表明,M在P→M→M*或是P→M→P*的因果链条中都失去了地位,M被简单地从因果链中排除出去了。于是,涌现属性的因果力消失了。金在权认为,要恢复涌现属性M的因果力,必须将M还原为较低层级的属性,但这对于非还原论者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如果涌现属性可以被还原,那么它将不再位于较高层级,其与其他属性之间也不再是下向因果关系(金在权用随附性(11)随附性(supervenience)指一种关系或依赖性,它描述了较高级别的事物或属性取决于较低级别的事物或属性的情况。如果一个事物或属性A随附于另一个事物或属性B,那么A的存在或任何变化都取决于B的存在或变化。来解释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如上论证,他试图表明,非还原论者所依赖的下向因果关系与其本身的涌现理论是不相容的,还原的物理主义能更为科学、简洁地描述这一因果过程。

金在权的下向因果原则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即物理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当我们考察属性M+的原因时,我们发现先于它存在的属性M能通过某种物理规则与其产生因果关联,那么M导致M+是完全的,M的涌现属性M*是多余的。然而,物理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本身预设了同物理事件发生因果作用的也是物理事件,因此,心理事件要么是无关紧要的,要么可被还原为物理事件。如果我们探讨意识议题前接受物理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就等于直接承认还原物理主义。那么,心理事件对于意识而言果真是无关紧要的吗?具身主义者(12)具身主义(embodimentism)是一种哲学和认知科学理论,强调身体在认知和经验中的重要性。具身主义认为,人类的思维和认知过程不仅仅依赖于大脑内部的计算和处理,还与身体的感觉、动作和环境交互密切相关。具身主义的支持者认为,我们的身体感觉和动作是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认知的基础,而且我们的思维和意识是通过身体与环境的互动不断发展和塑造的。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心理事件是身体与环境交互过程中产生的,它是人类思维和认知的基础的一部分。此外,有一些哲学家如康德认为,因果关系不是物理世界中的,它在物理世界之外。那么,对他们而言,物理世界的因果闭合是一个无效的伪命题,而金在权并未论证自身理论前提的合理性。

金在权的因果排斥原则是下向因果原则中“M通过导致M*而导致M+”这一描述的具体论述,表达了涌现属性由于具备随附性而能被还原的观点。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有待商榷,因为随附性并非只有层次随附性,也有整体-部分随附性,即整体性质随附于其组成部分,此时随附性并不代表能被还原。实际上,如前所述,越来越多的神经科学家通过实验论证了大脑是跨区域协作的,思想是整合的结果。那么,涌现属性所具备的下向因果关系更加近似于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非层级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新兴涌现论者如奥康纳正是从整体-部分随附性的观点上去理解涌现属性与基础层级关系的,涌现属性的下向因果关系是指功能系统的整体性质对其组成部分的性质所产生的因果关系,这里的原因是一个功能系统的整体,而不是两个,因而不适用因果排斥原则。

本部分分析了金在权的论证并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但是,金在权的论证对自由意志议题的影响仍然是巨大的——它能够支持自由意志怀疑论(free-will skepticism)。自由意志怀疑论的基本观点是,自由意志只是人类的一种幻觉,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证明了人类没有选择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支持自由意志怀疑论并非金在权的论证目的,他关于涌现属性的论证源于自由意志的还原物理主义与非还原物理主义论争的需要,他论证的最终目的在于瓦解非还原物理主义理论。因此,对于金在权的质疑,必须从非还原物理主义的立场直接进行回应。

二、非还原物理主义对自由意志怀疑论的消解及对涌现属性可预测的分析

介绍了金在权对于非还原物理主义的质疑之后,我们将分析自由意志怀疑论为何对非还原物理主义无效,并从奥康纳的理论中寻找能够回应金在权涌现属性可预测的观点。笔者认为,金在权的研究视角不合理,同时缺乏对涌现属性的正确理解,奥康纳对涌现属性特征的分析和动态涌现的诠释则能对其进行更正。

(一)自由意志怀疑论对非还原物理主义无效

还原论与非还原论是物理主义视域下自由意志的两种解释立场,它们都认同意识的产生有其科学依据,精神属性有其物理基础。还原物理主义者认为,物理世界是近乎完满的,因而是因果封闭的,涌现属性及所有心理现象能够被还原为物理法则。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认为,意识虽然有其物理基础,但它作为一种涌现属性,是不可还原的,因为涌现属性与基础层级间存在下向因果关系。根据还原物理主义,所有涌现属性都能够被还原为其物理基础,这增强了对自由意志怀疑论的信念。自由意志怀疑论的思路是:如果承认物理主义,那么自由意志不存在。但是,同样支持物理主义的非还原论者对此并不认同。奥康纳延续亚里士多德对身心关系的理解,认为心灵具有因果力,因而心理属性不能被还原为物理属性,涌现属性不能被还原为物理基础。对于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而言,自由意志与物理主义可以兼容,因而自由意志怀疑论不成立。

何者的判断更为正确取决于哪一立场更能诠释自由意志与个人行动之间的关系,即何者建立的拥有涌现属性的系统更为合理。笔者认为,金在权与奥康纳对自由意志与个人行动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判断基于他们对拥有涌现属性的结构的复杂程度的不同理解。金在权认为,一个物理系统可以经由一些被某种结构关系组织起来、具有内在属性的基本粒子得到描述。根据金在权的还原模型,这种结构关系就是因果/规范关系,它们是对涌现属性与基础层级中的属性之间关系的描述。因此,在分析涌现属性时,金在权使用的是一种分层结构,这个结构是单一的、简明的、静态的,在该结构中,所有上级层级都能够经由因果/规范关系还原到基础物理层级中。奥康纳对结构的理解与之不同,他对结构的定义为:属性S是结构属性,当且仅当其适当的部分具有与S不同的属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S的特定状态。[4]93

在涌现论的支持者看来,结构并不仅仅是模块化(13)模块化(modularization)指将复杂的系统或思想分解成更小、更易于管理的部分或模块的过程。它是指将一个整体划分为可以单独研究或分析的不同组成部分,每个模块都有其特定的功能或目的,通常被用作理解复杂哲学理论或体系的一种方法。的,一个有生命力的、动态的结构不能被简单判定为某些功能的集合,从而还原为它的物理模块。在自由意志议题中,结构本身的复杂性不能被简单处理,因为复杂性本身会创造新的因果力。于是,当金在权自然地将属性P存在情况下的涌现属性M视为无意义并采用还原的方式对其进行消解时,非还原论者觉察到二者核心概念上的冲突。对这一冲突的分析可以由下例说明:

图利是明智的。

图利=西塞罗。

因此,西塞罗是明智的。

这是一个简明的三段论结构。对此,金在权可能的评论是,没有人会认真用这种形式来解释为什么西塞罗是明智的,因为说图利是明智的和西塞罗是明智的在事实上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此三段论并没有对这一事实作出任何解释。金在权是否正确取决于我们如何个体化(14)个体化(individuation)指在因果推断中识别和估计个体因果效应(某个个体受到特定的处理或干预后,与其他个体相比所产生的因果效果)的过程,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特定的处理对不同个体的影响程度,并帮助我们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措施。事件。如果“图利是明智的”和“西塞罗是明智的”描述同样的事件,那么可以推测“图利和西塞罗是相同的”与“图利和图利是相同的”也描述同样的事件。这种情况下,事物与它本身相同的事实不能发挥任何解释作用。但是,非还原论者也可以认为,“图利和西塞罗是相同的”这一断言所传达的不仅仅是图利和他自己是一样的这个事实,还可以传达“图利”和“西塞罗”这两个名字指的是同一事物的事实。这种元语言学的事实(15)元语言学事实(meta-linguistic fact)指与语言本身有关的陈述或信息,而不是语言所传达的具体内容或意义。它是语言学领域常用的术语,用于以自我反思的方式讨论语言。元语言事实可能涉及分析语言的结构、功能或规则,或研究语言是如何被说话者使用和理解的。这是一种将语言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的方法。很可能发挥必要的解释作用。[5]这种作用可以从金在权自己常用的例子中得到解释。金在权认为,根据排斥原则,我们不应该用(a)琼斯的C纤维在t时放电的事实和(b)疼痛与C纤维的放电相同的事实来解释琼斯在t时感到疼痛的情况。对琼斯来说,当且仅当她的C纤维受刺激时,她才会感到痛苦。但是,对于非还原论者来说,他们对此的设想可能包括如下内容:假设琼斯正在遭遇这一状况,医生告知她这一原因,她是否就不会再感到痛苦?假设医生注射药剂为琼斯缓解疼痛,她的疼痛的缓解是否能与药剂的作用同步?假设琼斯已经治愈,她在回忆时体会到的痛苦的原因是什么?实际上,疼痛和C纤维放电的特性共同被用来解释痛苦的状况,两者共同解释为什么“x是痛苦的”与“x的C纤维在放电”都是属于同一个体的事实。对遭遇这种状况的琼斯来说,这两种陈述都是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金在权的分析失效了,原因在于功能主义实际上是用部分的功能取代了整体的结构。这种方式看起来简明,实则在过程中失去了一部分解释效力,难以解释稳定结构中的不确定因素,而涌现属性就是一种不确定因素。

奥康纳认为,自由意志是一种涌现属性。据金在权在论证涌现属性时常举的例子推断,他也认同自由意志是涌现属性的观点。笔者认为,自由意志产生于复杂系统,而非金在权的简单结构,对于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而言,自由意志与物理主义立场相容,自由意志怀疑论被消解。论证了非还原物理主义的合理性之后,我们面临的问题是,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能否应对金在权的质疑,以捍卫自身立场?笔者认为,可以分别借由奥康纳提出的动态涌现与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回应金在权涌现属性可预测和涌现属性具备新的因果力所依赖的下向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观点。笔者将在文章第三部分对自主体因果力理论的效力及作用进行具体分析。在这一部分,我们先借由奥康纳提出的动态涌现回应金在权涌现属性可预测的质疑。

(二)对涌现属性可预测的分析

金在权通过基本假设和还原模型论证了涌现属性可以被预测的观点。奥康纳则认为,不可预测性并非涌现属性的本质特征。如果奥康纳是正确的,那么金在权论证涌现属性可预测从内部瓦解涌现主义的尝试将是徒劳的。

金在权指出,“涌现主义没有统一的理论,只有一些共同的主张……这些主张在不同程度上与自己的形而上学图景相冲突。”[1]20-22他为此专门撰写了一篇文章,批评涌现主义者在本体论概念上的不一致,以及对一个系统的涌现概念的迫切需求。[6]53涌现论建立之初的混乱,或许是金在权把可预测性误认为是涌现属性基本特征的原因,这一错误理解致使金在权对涌现主义理论本身做出了许多错误的分析。新兴涌现论逐渐建立后,金在权对涌现属性的错误理解愈发明显。在涌现属性的特征描述方面,奥康纳根据经典涌现论者的研究总结了涌现属性的三个特征。

1.随附性:对象的涌现属性A随附于对象的部分的属性集 B=df,对于任何对象x和A中的a而言,如果x有a,必然地,x有B中的b、c、d……(包括相关属性),那么(i)x的某些适当部分(以各种方式)具有b、c、d……(ii)对于共同具有b、c、d……的任何事物而言,都有一个具有a的对象,这些事物是这个对象的部分。

2.非结构性(non-structurality):涌现属性(a)只有具有一定复杂性的对象才有可能拥有;(b)不能被对象的任何部分拥有;(c)与对象的任何结构属性不同。

3.新的因果影响(novel causal influence):涌现属性的因果影响不能还原为它所依附的微观属性的因果影响,因为它以直接、下向的方式产生影响。这与简单结构中宏观属性的运作方式不同,后者的因果影响是通过构成它的微观属性的活动产生的,而涌现属性对微观层面的事件模式产生了因果影响,这种因果影响并却不能还原为次级属性的直接因果潜能。[4]97-98

这三个特征分别来自范·克利夫(Van Cleve)、大卫·阿姆斯特朗(David Armstrong)和罗伯特·克利(Robert Klee)。从奥康纳选取的这三个特征来看:第一,涌现属性和基础层级之间的关系不是层次随附性,而是一种整体-部分随附性;第二,涌现属性区别于结构属性,它不能用于简单模型中;第三,涌现属性区别于宏观属性,它的作用方式是直接的、向下的,它对基础层级的因果影响不能被还原。这三个特征是对涌现主义基本内容的正确理解。与之相反,不可预测性则是对涌现属性从产生它的属性中涌现出来这一过程所表现出来的不可捉摸的模糊描述,它的具体内涵实际上正是这三个特征。因此,不可预测性并非涌现属性的本质特征,而是涌现属性作用过程的一个特点,金在权论证的出发点是有误的。

此外,金在权认为涌现主义者缺乏对涌现属性的系统说明。他指出,“现在这种关于世界的客观事实的涌现的概念被通称为‘形而上学的’或‘本体论的’涌现,有些人也称之为‘强涌现’……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认知者,我们无法从中认识它,也就是说,我们无法从低层级基础现象的信息中获得更高层级的涌现现象。在形而上学概念中,(不可预测性)不仅仅是指涌现现象对我们来说是不可预测的。这可能更多是对我们认知能力的评价,而不是对涌现现象的评价。”[6]55不可预测性是对认知能力的评价,表达的是对涌现属性神秘化的担忧,也就是说,或许正是对自由意志的无法理解,涌现论者才创造出一种神秘的涌现属性来解释自由意志,但这种涌现属性本身的神秘使得它自身都难以被理解。金在权对经典涌现论的这一担忧是合理的,涌现主义者必须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奥康纳基于涌现属性的三个特征,将动态涌现(dynamic emergence)定义如下:

属性P是对象O(由多个部分组成的物体)的涌现属性,当

(1)属性P随附于对象O的部分的属性;

(2)属性P并不为对象O的部分所拥有;

(3)属性P区别于对象O的任何结构属性,并且

(4)属性P对于对象O的部分的行为模式具有直接(向下)的决定性的影响。[4]98

由这一定义可知,涌现属性不完全位于其对象的结构(尤其是物理结构)内部,更不位于简单层级模型的某一层级。金在权强调涌现属性产生的基础条件,他认为每一涌现属性都能够用科学理论进行充分解释。奥康纳则认为,既然现在的科学理论尚不能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就不能断言无法完全被还原的涌现属性不存在。

事实上,我们有理由将以下情况的属性视为复杂系统宏观决定的涌现属性:(a)如果系统属性所依赖的对象的部分属性只能通过整个对象和它的其他部分而得到充分说明;或者(b)如果系统属性本身只能从整体上被描述,因为它们的描述受到将它们与其他系统属性联系起来的原则的限制,而这些原则不能指导(即使间接指导)我们对微观属性的描述。[7]7在(a)情况下,部分的系统属性在结构中发生了变化,它取决于整个结构或者该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的相互连接。此时,涌现属性不是微观部分单独或在简单的系统中可以拥有的属性,还原分析所必需的推论被排除,金在权的下向因果原则失效了。(a)情况可以通过量子纠缠理论得到支持:两个粒子的化合物的确定自旋状态不能解释为两个粒子孤立的自旋状态的结果,因为在几个粒子彼此相互作用后,各个粒子所具有的特性已经综合成为整体性质(系统属性),这一整体性质无法单独描述各个粒子的性质,只能描述整体系统的性质。在(b)情况下,系统属性不是微观属性内在性质的简单集合,系统属性的产生并不仅仅依赖于微观属性,也可能同时依赖于将其与其他系统属性联系起来的原则,因此不能还原为它们。(b)情况是自由意志议题中最常被讨论的,就直觉而言,我们很难同意自由意志取决于人体各部分微观属性的观点。金在权没有直接回应这个观点,而是认为我们不应该在物理世界中谈论自由意志。奥康纳则认为,在二元论与还原论之间存在一条中间道路,它包含如下主张:我们所讨论的现象曾立基于与之相关的物质结构,并且已经从与之相关的物质结构中涌现出来。[4]91这一主张更加符合我们的直觉,同时也符合物理主义。

动态涌现以动态的、生机的结构代替了金在权静态的、形式的结构,通过它,我们能够回应金在权关于涌现属性可预测从而能被还原的观点,即对上述条件(1)、(2)、(3)的延展分析。此外,奥康纳认为,涌现属性在适当情况下的必然出现应当有它的因果解释,他的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即是对此的说明。自主体因果力理论是对条件4的具体阐述,我们将借该理论,回应金在权对涌现属性因果效力的质疑,并分析其在自由意志论争中的作用。

三、自主体因果力效力及作用

如前所述金在权对于结构简明性的过度追求使得作为不确定因素的涌现属性难以被解释,因而在面对涌现属性时,金在权只能要么否认它的存在,要么将其视为一种共时性(16)共时性(synchronicity)由心理学家荣格(Carl Gustav Jung)提出,指在没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两个或多个事件之间发生的有意义的联系。荣格认为,共时性是一种超越了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连接,它揭示了人类与宇宙之间的潜在联系。他将共时性与潜意识和集体无意识联系在一起,认为这些事件是由于内在的心理状态和外部世界之间的共鸣而发生的。的随附关系。在质疑涌现属性下向因果效力的过程中,金在权逐渐采取了后一种观点。奥康纳则认为,涌现属性是非共时的,他提出的动态涌现的条件4表明,涌现属性与产生其的微观部分之间是有直接因果效力的下向因果关系。笔者认为,金在权物理世界因果闭合的理论前提仍需论证,用层次随附性理解身心关系的观点也有待商榷,奥康纳的自主体因果力理论论证了涌现属性的下向因果效力,不仅能回应金在权的质疑,也有助于解决自由意志论争。

(一)自主体因果力:涌现属性具备下向因果效力

非还原论是一种对自由意志议题的有潜力的解释,它的支持者来自神经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科学哲学等不同领域。弗雷德·凯泽(Fred Keijzer)和莫里斯·舒腾(Maurice Schouten)认为金在权的还原分析是错误的,他们援引嵌入式认知(17)嵌入式认知(embedded cognition)是一个认知科学概念,它认为人的认知过程不仅仅依赖于大脑中的神经元活动,还依赖于身体感知、动作执行和环境交互等因素。嵌入式认知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外部化(externalization),即将认知过程外部化到环境中的工具、符号系统或其他人类活动中。这种外部化可以帮助人们扩展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例如,一个人可能会用手指敲击桌面来帮助思考,或者通过与他人交流来共同解决问题,这些身体动作和环境交互都可以对认知过程产生影响。理论,表明心理因果关系不能简化为神经因果关系,心理属性具有新的因果力。[8]罗伯特·柯克(Robert Kirk)从假设、结论、内容、论点四个方面,论证了金在权关于物理主义只能选择还原论或消除论的错误。[9]马修·欧文(Matthew Owen)直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与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身心关系学说,论证了身心之间的力,试图构建一个基于亚里士多德身心观点的身心关系模型。[10]但是,不直接论证涌现属性的新的因果力,就不能证伪金在权的排斥论证,从而不能驳倒还原论。奥康纳的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先验地论证了下向因果的效力,为非还原论注入了新的活力。

自主体因果力理论是主体因果理论的一部分,该理论与事件因果理论对主体与因果关系的认知不同(18)主体因果理论(The theory of Agent Causation)认为人类有能力通过自己的自由意志和自主体本身发起行动和事件。它表明个人不仅仅是被动的观察者或环境的产物,而是能够做出选择并带来改变的积极参与者,这意味着个人有能力独立行事,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体因果理论通常与事件因果理论(The theory of Event Causation)形成对比,后者认为事件是由一系列先前的事件和条件引起的。相比之下,主体因果理论强调个人作为行动发起者的作用。——自主体直接引起意向状态。与事件原因平行,自主体原因的独特能力(主动权力)是以一个或一组属性为基础的。因此,任何具有相关内部属性的自主体都有能力直接导致一系列意向状态中的任何一种状态。然而,这些属性在相关因果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它们(与适当的条件相结合)使行动者能够产生结果而非使行动者与“从条件到结果的功能”相关联从而产生结果。这些使人做出选择的属性是一种不同类型的因果力的基础——这种因果力在合适的条件下由行为主体自己自由行使。[11]72这类因果力就是自主体因果力。奥康纳认为,自主体因果力是人类的涌现特质[11]107,而涌现是一种新的性质。这一性质并不只在恰当的条件下被动对对象施加因果影响,而且它在具备条件的系统中,能够自由地产生或者不产生因果影响。在动态涌现系统中,行动者是一个自主体,他的力量只能通过他本身展现出来,而不能通过身体的某个器官或某个部分得到展现。

自主体因果力理论也是因果力学说(19)因果力学说自20世纪70年代后逐渐为因果关系领域的一些学者所重视,它被用来驳斥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捍卫因果实在论。与心灵哲学结合的产物。因果力学说主要探讨的是物理因果力,它的核心论点是因果力(causal power)是事物本身的一种倾向。因果力学说的优势在于,借由因果与力的结合确保了原因在事物内部因果过程中的首要地位。心灵因果力理论保留了因果力学说的优势,它认为自主体因果力是真正的原因。同时,作为一种心灵因果力,自主体因果力不同于物理因果力,它不能离开自主体而独立显现,它的显现(行动)依附于自主体(行动者)。但是,行动与行动者之间的依附关系并非金在权认为的因果/规范关系,而是构成性的。例如,盐并非先产生因果力再融化冰,而是它本身就拥有融化冰的能力,这种能力(因果力)是它的一部分。因此,在自由意志问题上,自主体能够做出因果决定的程度越大,心灵自由度就越高。[12]

自主体因果力的本质是行动者对自身行为的选择权和控制力。自主体因果力理论认为,自由意志是自主体对于自己做或不做、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的选择权和控制力。[13]那么,自主体因果力理论能不能论证涌现属性的下向因果效力?

为了说明自主体因果力是如何先验作用的,以短跑运动员自愿进行的跑步行为为例。我们规定跑步作为自愿行为依赖于以下协作:运动员展露出想要跑步的意愿(M-Power),结果表现出来了被动的身体力量(B-Power):神经元活跃→肌肉收缩→大步前进。当然,生理层面上的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它包括无数的力的相互作用,但我们将其简化为运动员自愿进行行为所必需的关键:M-Power和B-Power。其中,B-Power的显现在本体论上依赖于M-Power的显现,即运动员选择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x(某类自主体)与人体有不同的生理结构,它仍能拥有和体现M-Power。当然,如果没有B-Power,M-Power也不能得到显现,因为意愿和选择不同,一个人只能选择去做他可以选择去做的事。B-Power使刘翔有可能跑步,所以他也有可能选择跑步。因此,M-Power在本体论上也依赖于B-Power。从力的显现的角度来看,M-Power和B-Power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关系。这并不意味着M-Power可以还原为B-Power,或者B-Power可以还原为M-Power。这仅仅表明,M-Power是B-Power的充分条件,B-Power的显现可以被视为M-Power显现的一部分。由对自主体因果力作用方式的分析可知,在自主体因果力理论中,下向因果关系是存在的,并且具有因果效力。

考虑金在权对自主体因果力理论的可能回应,即使金在权同意主体因果力的存在,他也不会认为它能主动起到因果作用,因为他的形而上学图景蕴含以下两个假设:(1)基础层级是“因果闭合的”,即它只受同层级的其他现象影响;(2)高层级的现象只能经由低层级的基础条件引起其他现象。由此,所有更高层级的现象都是“因果无力的”,而所有“真实的”因果关系都发生在基础层级。[7]12据此,自主体因果力只会是虚假的主动权力,因为它是更高层级的属性。所以,拥有它并不能确保主体发挥任何真正的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金在权的假设不适用于身心问题(自由意志的作用方式问题)。自主体是一个既具有心理属性又具有直接影响物理自然过程的力量的物理存在。由于主体本身是一个能直接影响物理进程的物理存在,它内部的因果关系(包括心理属性的因果关系)都应该属于基础层级,这与其假设相矛盾。一方面,排除先验系统属性的因果关系意味着先验排除一些逻辑上可能的方式,在这些方式中,部分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对象的系统属性的影响。另一方面,如果只接受基础层级的因果关系,会导致全面拒绝所有的普通的因果解释,我们将不得不放弃所有关于化学现象的物理的因果解释,或关于生物现象的化学的因果解释。这是荒谬的,因为这些因果解释既完全有效又可靠,而且它们构成了我们可以使用的因果解释的标准形式之一。[7]15因此,我们可以拒绝金在权可能的关于自主体因果力的观点。

在还原物理主义与非还原物理主义之争中,涌现属性是否具有新的因果力是讨论的重点。若如非还原物理主义者所言,涌现属性具有新的因果力,则涌现属性不能被还原;倘若并非如此,则结果相反,还原物理主义胜出。在自由意志问题上,奥康纳将自主体作为拥有因果力的实体,既避免了因果力本身是否可还原的争论,又保留了自主体因果力的必然效力,论证了非还原物理主义的合理性。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先验论证了涌现属性起作用所依据的下向因果关系的因果效力,在自由意志的物理主义立场的内部争论中为非还原物理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从因果力的角度看,非还原物理主义更有利于诠释自由意志作用方式,更适用于自由意志议题。此外,因果力的嵌入为自由意志论争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即通过因果力的必然消解自由意志的神秘。

(二)自主体因果力合理性及作用分析

非还原物理主义认为,最高层次的现象超出了基本部分的总和,因而意识虽然仍依赖于基础属性,但它在本体论意义上是超越的,自由意志是一种涌现属性。本文已经论证了非还原物理主义相较还原物理主义的合理性,在此论证中,自主体因果力的参与为论证结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其一,自主体因果力与动态涌现的观点相容,其理论本身是融贯一致的,能够互相支持。其二,金在权也认同下向因果关系的存在能够捍卫非还原物理主义的立场,但是提出涌现属性与基础层级间的下向因果关系必须具备新的因果力,才能具有因果效力[1]5-6,这是还原的物理主义与非还原物理主义的共识。自主体因果力先验地论证了涌现属性对基础层级具备新的因果力,在物理主义内部论争共识的基础上为非还原物理主义提供了支持。笔者认为,自主体因果力理论是解决自由意志论争的一条可能路径,它在物理主义还原论与非还原论之争中被提出,但其所起作用并不仅限于此。

在分析其在自由意志论争中的其他作用前,必须先回答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合理性问题:因果力学说能不能用于自由意志议题?如前所述,因果力学说主要研究的是物理因果力,它认为因果力是因果关系的核心概念,通过因果力能够描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种对于“力”的实在性、普遍性理解来自于物理学。十九世纪中叶后,心理学逐渐成为一门实证科学,更加关注其他实证科学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的研究进展,因果力理论作为一种解释身心关系的方式,以心理因果性问题(20)心理因果性(mental causation)问题探讨心理状态能否与身体行为因果相关。支持心理因果性的观点认为,人的行为不是随机的,而是受到一系列心理因素的影响和驱动,对于心理因果性的研究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和解释人类行为的原因和动机。的形式引发关注。由于心灵哲学与心理学的密切联系,心灵因果力的概念也被广泛加以讨论,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即是关于心灵因果力的一个具体理论。

因果力学说的这种自然而然的跨界与其理论本身和自由意志议题关注的内容之间的契合有关。第一,因果力形而上学能够增强自由意志的物理主义解释。乔治·莫尔纳(George Molnar)认为,因果力独立于它的显现而存在,并且不需要通过任何显现证明自身。[14]因果力形而上学与还原物理主义的思维方向截然不同,前者着力强调因果力作为实体的本体论地位,后者则试图用物理基础破除一切神秘的东西。但是,这两者又生发于同一个思维起点,即科学是一切的基础——还原物理主义将物理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奉为圭臬,而因果力学说是从力中得到因果的[15]8。第二,因果力学说中对因果与力之间关联的论证有助于解释身心关系问题。史蒂芬·芒福德(Stephen Mumford)认为,“当我们谈论因果关系中的事件时,我们主要是在谈论被赋予权力的属性的共同协作……正是这些权力的属性之间的合作导致了一切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愿意探讨事件的原因。然而,我们已经说过,是这些属性在完成因果过程。这表明,属性与权力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认为,属性是因果力的集合体。”[16]芒福德论述了力与因果之间的关联,认为是力的集合体在完成因果过程,这表明因果力学说是一种从形而上学角度探究事物内部倾向性的学说。芒福德的分析能够同心灵与身体行动、自由意志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相对应。第三,因果力学说中对因果力显现模式的讨论提供了研究身心关系模型的新思路。因果力主要有两种显现模式:一是刺激显现模式,二是协同显现模式。刺激显现模式可以经由条件句进行表达,部分学者如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认为可以通过条件句分析消解因果力(21)表达式为:x对φ有因果力,即当x被置于合适的条件C下,x会因致φ。。如果因果力可以通过条件句被完全表达,力的性质完全可以由一个条件句的真假来确定,并且这个条件句中都是范畴性质,那么力就完全可以被还原为非力。[15]12如果用刺激显现模式来描述因果力的作用过程,那么我们所认知的最直接的因果关系是由刺激引起的,这就将讨论引向了刺激与因果力何者对显现的因果效力更大、因果力是否可以被还原等问题,这与因果力形而上学相冲突,因此刺激显现模式被因果力实在论者拒绝。查尔斯·伯顿·马丁(Charles Burton Martin)通过反例表明,因果力并非刺激显现,而是通过不同的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显现,并且力的显现独立于其它外部的刺激条件,力可以自发显现。[17]因果力的协同显现模式将研究视线聚焦到不同的力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从因果力的视角研究心灵内部的心理、物理等属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思路,从而使对因果力模型的探究助力心智模型的研究。

自由意志论争不止发生在物理主义内部,由因果力学说跨界而来的自主体因果力理论也能回应自然主义(naturalism)(22)心灵哲学中的自然主义进路主要包括约翰·塞尔(John Searle)的生物学自然主义以及约翰·查尔莫斯(John Chalmers)的自然主义二元论。生物学自然主义认为生物学是解释自然界的基础科学,主张将生物学的原理和方法应用于解释自然现象和人类行为。面对身心关系问题,生物学自然主义既承认意识的生物特征,又主张其不可还原性。自然主义二元论认为世界分为自然层面和非自然层面,自然层面包括物质、能量和自然规律等客观存在的事物和现象,这一层面上的一切都可以通过科学方法来研究和解释。非自然层面则包括意识、意义和价值等主观存在的事物和现象,这些事物无法通过科学方法来完全解释。自然层面和非自然层面虽然相互独立,但在心灵问题上,必须结合心理、物理法则,从这两个层面共同对其加以解释。对自由意志的物理主义解释的质疑。自然主义认为,意识领域没有物理主义的容身之所,因为还原物理主义是对意识的消解,而非还原物理主义则容易导致神秘的涌现。约翰·塞尔(John Searle)说,“在我看来最好把唯物论当作某种形式的二元论……唯物论在某个意义上是二元论的最美的花朵。”[18]自然主义者声称,意识的涌现解释将使身心走向二元化,从而拉大意识现象与物理现象之间的解释鸿沟。

首先需要回应的是自由意志领域能否容纳物理主义的问题。正如自然主义者对还原物理主义的批评:如果只考虑单一的从物理到心理的因果联系,就容易导致心理沦为物理的副现象。也就是说,如果物理过程不需要心理属性的参与,那么心理属性将变得无关紧要,意识被消解了。这是自然主义所不能接受的,也是他们力求将物理主义驱逐出自由意志领域的底层思维。在自然主义者的观念中,物理主义的还原论者与非还原论者都致力于从形而上学角度给予物理学专门特权,这是对非还原论者的误解。还原论与非还原论的区别是否承认心理属性对物理属性具备新的因果力,自主体是拥有心灵因果力的实体,也是行动的主体。自主体因果力的核心不再是物理的倾向性,而是人的选择权和控制力,因此心理属性不会沦为一种副现象。对于涌现属性,非还原物理主义并不认为它是神秘的,我们可以通过说明它的运作模式来消除对它神秘化的质疑,也可以根据对其运作模式的分析建立模型。借用亚历山大·丹尼尔·卡鲁思(Alexander Daniel Carruth)对因果力作用模式的划分[19],笔者认为,自主体因果力的运作模式是多轨协同显现模式(23)根据对(i)同一因果力指向一个显现或是多个显现(单轨/多轨)(ii)因果力经由刺激显现或是通过不同的伙伴权力协同显现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亚历山大将因果力运作模式分为四类:单轨刺激显现模式(Single-track Stimulus Manifestation)、多轨刺激显现模式(Multi-track Stimulus Manifestation)、单轨协同显现模式(Single-track Mutual Manifestation)和多轨协同显现模式(Multi-track Mutual Manifestation)。。在这种模式中,自主体可以通过不同力的组合导致不同的显现。例如,用M1表示运动员夺冠的愿望,M2表示运动员放弃比赛的愿望,P1表示运动员身体机能良好的状态,P2表示运动员受伤较重的状态,那么,运动员能够在M1-Power和P1-Power的协同作用下全力比赛,也能在M2-Power和P2-Power的协同作用下放弃比赛,还能在M1-Power、M2-Power和P1-Power/P2-Power的协同作用下完成/放弃比赛。因此,行动者的行动不再是随机的,而是能够被因果解释的,自主体通过愿意这样做以及可以这样做来导致自身显现,从而增强了意识的可理解性。

其次,需要回应非还原物理主义支持的涌现是否会导致身心二元化的问题。身心二元论主要包括实体二元论与属性二元论。实体二元论认为身体和心灵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实体,属性二元论认为精神和物质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属性。自然主义反对实体二元论,但不反对属性二元论,因此自然主义者对身心二元化的质疑主要是对实体二元论的质疑。在物理主义中,更容易导致实体二元论的是还原物理主义,而非还原物理主义支持的涌现属性并非一个实体,所以非还原物理主义支持的涌现不会导致实体二元论。此外,在自主体因果力理论中,自主体是兼具心理属性与物理属性的实体,因果力保证了心理属性与物理属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将自主体因果力作为行动者行动的原因也能够有效避免属性二元论。自主体因果力的实质是一种自我决定的力量,对自主体的论证旨在证明这种自我决定是因果的,因此自主体因果力理论是对身心因果关系的描述,不会导致任何形式的身心二元化。

自然主义支持非还原论,而将物理主义一律视为还原论加以拒斥,忽视了物理主义的非还原论路径。从物理主义的角度来看,自由意志就是因果决定。因此,自主体因果力理论与物理主义的立场是一致的,是一种非还原的物理主义。通过自主体与因果力的结合,我们既能在不消解自由意志的情况下捍卫物理主义,又能在自由意志问题上避免自然主义对物理主义身心二元化的质疑,同时不会陷入自然主义披着一元论外衣的二元论困境。

四、结语

金在权坚持的还原物理主义忽视了人类心灵在物理世界中存在这一事实,也没有提出相应的主张进行解释,因而使自己的整个理论陷于危险之中,最终不得不承认物理主义在这一问题中不能完好幸存。奥康纳的行动哲学关注的核心即是被金在权忽略的身心关系问题,从奥康纳的理论来看,涌现与意识密切相关,真正使意识得到显现的是自主体。自主体内部包含物理、心灵诸属性,在其协同作用下形成新的因果力。自主体因果力不仅能够论证下向因果的有效性,也能避免身心二元论,有效应对来自还原物理主义与自然主义的质疑。同时,奥康纳的自主体因果力理论仍需结合当代科学新发展进行具体论述,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包括自主体的界定、自主体因果力作用方式的认知科学支持、基于自主体因果力的心智模型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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