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6)
大卫·哈维在解读《资本论》与探究资本运行机制时,提出要以马克思《资本论》的原意解读为立足点。由于商品是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整个资本批判理论的逻辑起点,因此哈维亦选择商品作为其对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解读的起点。但是,哈维在构建个人资本批判理论之时,却在一定程度上改写了商品概念及其基础性地位。在某种意义上,此种对商品异质性解读的过程不仅体现了他对商品概念本身及资本运行机制的特有解读模式;也暴露出哈维无法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①历史辩证法是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使用的科学方法的指称,亦是对马克思辩证法特色的强调。即马克思与黑格尔等人不同,他的辩证法从历史发生学和内在矛盾不断发展的角度,揭示了辩证法丰富的历史内容。参见张一兵:《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
总体而言,商品概念在大卫·哈维的视域中,以三元性空间关系作为诠释基础。换言之,哈维在解读过程中形成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使用价值与价值三组概念之间的三元性空间关系。这是他引入自身擅长的地理学知识,对商品进行“地理唯物主义”②地理唯物主义直接来自历史地理唯物主义。而历史地理唯物主义是国内外学术界诸多学者对哈维理论特色的统一界定。譬如,胡大平教授在《从历史唯物主义到历史地理唯物主义——哈维对马克思主义的升级及其理论意义》一文中指出,哈维的重要贡献是将历史唯物主义升级为历史地理唯物主义。与此同时,段忠桥教授、刘怀玉教授、任平教授等人亦使用历史地理唯物主义来强调哈维的理论特色。德里克·格雷戈里(Derek Gregory)等国外学者也认可这一名称。此文使用“地理唯物主义”旨在指出哈维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引入其地理学知识并将其改写为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重构路径。换言之,地理唯物主义旨在强调哈维使用地理学知识对商品概念进行重构的理论底色。式重构的结果。根据他的理解,商品这一“总体性关系”[1]28中的三大范畴相互依存并可以内化于不同的时空对象中。首先,使用价值指设物的有用性,它与人类的欲求和需要相关。因此它可存在于事物的物理世界,并与牛顿学说和笛卡尔哲学中的绝对空间和时间概念相对应。其次,交换价值被指认为一种数量维度的关系,以此强调使用价值的数量方面。这种数量层面的交换价值表述的是商品价值在交换中的相对比例,在这一意义上,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1]28。因此,交换价值包含在商品交换与运动的相对时空中,它与地理学、数学和物理上的相对空间相对应。最后,价值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与世界市场的相关时空概念相对应。
而从文本依据来看,他在不同时期的著作中或多或少地涉及商品概念。这主要体现在1982 年的《资本的限度》“第一章”、2010 年的《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第一部分”、2014 年的《资本社会的17 个矛盾》的“矛盾1”及2018 年的《马克思与〈资本论〉》等元理论分析较为集中的文本中。从这些零散的相关论述中可知,实际上哈维对商品概念的定义立足于“整体”[1]27或“总体性关系”这一前提。在他的视域中,三大概念以关系型范畴的方式存在于商品这一整体之中。此外,正如他指出:“我们从第一部分就知道,这种总体性最好通过对商品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值的三分概念来获得。”[1]28因此,我们在理解他的商品概念时,从他对三大范畴之内涵的诠释中窥见一二。
首先,在不同时期的文本中,哈维对使用价值的理解趋于统一,即他一如既往地认为使用价值与人类的需要和欲求直接相关,并将其指设为人类学维度上的物的有用性[2]。譬如,在《资本的限度》一书中,他指出:“商品的物质方面——它关系到人的欲求和需要——是由使用价值的概念来把握的。使用价值可以‘从质与量两个角度’来看待。作为‘许多属性的总和’——从而‘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商品拥有一定的质,这些质与人不同种类的欲求和需要相关。”[3]8在《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中,哈维也明确提出:“‘物的有用性’,能够被最佳地定义为‘使用价值’。”[1]20而这种使用价值是马克思从不同质的商品或需要的多样性中抽象出来的。而在《资本社会的17 个矛盾》中,哈维从房屋可以提供居住条件这一使用性层面来定位使用价值。总之,他在将物质基础作为前提的语境下,以关系性范畴将使用价值重新引入商品探讨之中。基于此,“使用价值是在同交换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中得到考察的。”[4]51
其次,哈维指出交换价值并非在后期的某个阶段才从价值理论中推导出来,而是从一开始就是马克思研究的根本。[4]47总体而言,他倾向于从商品交换关系与数量层面对其进行衡量。譬如,在《资本的限度》中,哈维指出:“马克思是联系到交换价值——它首先被看作一种量的关系——来强调使用价值的量的方面的。”[4]49而在《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中,他的理解前进了一步。他不再仅将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数量层面进行结合,他已经看到“交换价值是体现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的必要表现”[1]23。这是他仔细研究马克思的相关著作并将交换价值看作价值表现的结果。
最后,在《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中,哈维明确指出价值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此后,他一直在“价值指设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视域中对其进行解读与运用。譬如,他在分析“价值与货币体系所代表的价值形式”的关系时,直接将价值指设为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89在2018 年的《马克思与〈资本论〉》中,他依然将价值指设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3]8基于此,哈维将价值与劳动时间量直接钩联。
换言之,哈维是从数量维度界定价值概念的。这直接导致他在后期运用价值概念时,将其与交换价值混淆。譬如,在论述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关系时,哈维不能识别出马克思的原意,即马克思不是在讨论价值与价格之间的不匹配,而是在探讨交换价值与价格之间的不一致。这虽然要归因于马克思在其原文中时常将价值与交换价值等同运用,但是亦鲜明地反映了哈维并未识别出二者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与此同时,虽然哈维在论述价值与交换价值时明确地指认了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但是他是以交换价值是价值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为前提进行此种论述的,这就意味着在他的视域中价值本性不具有逻辑在先性。此外,哈维将价值与相关性时空直接联结的做法,体现出他认识到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绝非实体性的存在,因此扭转了将价值实体化的理论倾向。
综上,哈维在对商品的论述过程中,与马克思产生了实质性的分野。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哈维指出马克思将商品作为逻辑起点是经历一段历程的结果[4]43。哈维之所以将商品作为逻辑起点,原因在于他认为马克思自《德意志意识形态》以来,一直坚持将物质生产作为研究前提。商品的物质特性则恰巧符合这一研究前提。与此同时,在资本主义社会日常生活中,商品最为常见。哈维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商品形式是社会的一般形态。马克思选择利用商品的这个共有特征,它对于我们所有人都是熟悉的而且是普遍存在的,商品与阶级、种族、宗教、民族、性别偏好或其他因素无关。我们以日常的方式了解商品,并且,我们必须购买商品以维持生存。”[1]20
一方面,哈维识别出商品的日常生活性以及它成为逻辑起点的过程性。在他的视域中,商品正是因为其物质特性与日常生活性而成为马克思分析资本运行机制的逻辑起点。此种解读是他从经验与日常生活表象层面把握商品的理论表述。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商品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联结,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哈维对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逻辑起点的经验性解释。此种解释在日常生活层面具有分析与解决问题的力度。另一方面,哈维对商品的解释没有直达问题的根本。虽然他后来以“关系性范畴”的定位将使用价值再次引入对商品问题的讨论;但是此种将使用价值以关系性范畴的方式引入政治经济学的做法,未能体现出马克思从商品内在要素与内在矛盾的角度诠释“使用价值第二重维度”[5]225的初衷。在马克思的视域中,哈维在此处提及的商品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前提,它不足以涵盖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特质。换言之,在马克思的视域中,只有被资本社会建构过的使用价值才能进入政治经济学的范围。[5]225基于此,马克思认为只有“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结果的商品”[6]概念才能成为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起点。从这一意义上看,商品在哈维的视域中,已经被隐去了基础性地位。换言之,商品在哈维的理论中被弱化为商品交换过程的物质承担者,商品关系被弱化成商品交换关系。
其次,哈维在指出商品因为其物质特性和日常生活性而成为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起点之后,直接对商品的基础性地位和商品本身提出了疑问。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哈维的视域中,“商品是马克思的一个先验的起点。”[1]19由此可知,他没有真正理解商品因何成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换言之,虽然哈维已经认识到商品成为逻辑起点是经历过一段思想史发展的结果,但是他未能理解这一段思想史发展的实质。第二,哈维不能准确地理解内嵌在商品内在要素中的商品的二重性。基于此,他认为马克思在谈论这些基本范畴时亦采取了先验性的方法。譬如,他曾指出:“让我从第一章第一部分的细节开始。我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在这一部分,马克思以一种先验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是神秘的、不容置疑的方式,列出了可以说明其理论的基本范畴。”[1]19此种先验性的解读,主要由于哈维不能准确理解商品与商品关系中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内在矛盾性。基于此,他亦指认商品因其是劳动产品而能够被通约这一事实是“另一个先验的跳跃”[1]22。
实际上,在《资本的限度》中,哈维已经以“高度抽象的、仿佛先天的概念”[4]44对商品及其二重性等范畴进行过解读。而关于先验性的断言在《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中更以确定性语言表述出来。这是哈维与马克思判定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处于何种地位时存在的最为明显的区别。准确地说,哈维在解读“商品章”时,对这一基础性概念的先验性理解,实际上回到了阿尔都塞等人认为《资本论》第一章是先验或纯粹逻辑性论证的水平。持有此种观点的学者普遍认为《资本论》的开篇是纯粹逻辑性的论证。因此,在论述后面其他章节的时候,他们认为马克思出现了一个断裂。哈维一直强调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所建立的历史与理论的联系并不成熟”[4]194的原因,亦在于此。
最后,哈维引入自身的跨学科知识,对商品的三大范畴进行了独特的解读与建构。正是在此种建构中,哈维与马克思在细节层面产生了极大的分歧。
第一,在理解使用价值概念时,哈维局限于物的有用性。而基于此种使用价值的商品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前提。亦正是基于此种人类学维度的理解,他将使用价值与事物的物理世界相对应。
此外,从严格的文本依据来看,哈维在论述社会需要、固定资本时,曾明确提出了“社会性的使用价值”概念并将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范畴。[4]52乍看之下,这与使用价值的第二重维度——被资本社会建构的使用价值——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经过仔细地分析与辨别可知,此种社会性的使用价值被哈维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节的末尾“修改了他的论述”[4]52-53的方式,引入商品的论述中。一方面,此种做法体现出他并未识别出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结果的商品概念。换言之,具有双重维度的使用价值内涵是作为逻辑起点的商品在一开始便已经囊括在内的。另一方面,虽然哈维看到了使用价值的异质性内涵,但他在对其进行解读时,仅将其作为为别人生产的社会性的使用价值。此种从社会欲求和需要的角度诠释的使用价值,还未涉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创造剩余价值的使用价值。[7]更为甚者,虽然哈维已经识别出固定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物质资产,但是他在论述固定资本的使用时,将其指认为物质性的使用价值被生产性的消费掉,而且他还强调研究固定资本的起点与基础是机器的纯粹物质属性。[4]334-340这与马克思在商品作为逻辑起点时便将双重维度的使用价值内涵引入商品内在要素的做法有天壤之别。而且从他之后诸多文本中的论述可知,他总体上仍然在物的有用性视角上阐述商品的使用价值。
第二,哈维认为交换价值是价值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他指出只有在货币体系出现之后,价值才能得以存在。而马克思认为价值本性具有逻辑在先性,即价值本性决定交换价值而非相反,交换价值只有在商品交换关系之中才得以显现出来。“我们的分析表明,商品的价值形式或价值表现由商品价值的本性产生,而不是相反,价值和价值量由它们的作为交换价值的表现方式产生。”[8]76
第三,哈维认为价值指设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将其与世界市场的相关时空相对应。而依据《资本论》可知,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与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本质上的差异。简而言之,哈维将价值指设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做法不仅在本质上使其与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相异,而且容易导致他从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数量维度或价值量来理解价值。事实也是如此,在哈维之后的理论中,他时常混淆价值与交换价值。与此同时,哈维将价值与世界市场的相关时空相对应,这是他将马克思的全部人类抽象劳动置于全球化视域中的结果。
第四,哈维以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两两之间存在社会关系的形式涵盖了由商品引申出的三大基本范畴。这就意味着他不是从商品的内在矛盾或商品本身来理解问题。在他的视域中,商品这一整体必须以三分概念进行解释。一方面,此种行为将三大范畴置于并列式与结构式分析的境地,这就将商品进行了机械地切割且遮蔽了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真正的关系:价值本性决定交换价值而非相反。另一方面,基于此种关系性范畴的解读,他将价值与相关性联结起来,这就突破了从实体性视角来理解价值的模式。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这些分歧,哈维与马克思产生了实质性的分野。
商品虽然是哈维跟随《资本论》的步伐而研究的第一个命题,但是它在其资本批判理论视域中的真实地位,与马克思商品概念的逻辑起点地位确实存在相异性。哈维视域中的商品实际上被指认为先验性的起点。此种指认体现出他不能理解商品关系的内在矛盾性以及商品二重性等基本范畴的实质。因此,哈维在理解商品概念时,呈现出前文所指认的诸多差异。而产生这一系列结果的原因,除哈维自身的地理唯物主义与经验实证的理论背景知识之外,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马克思对商品逻辑起点地位的指认[8]47,被哈维以“先验性”“先验的跳跃”等概念所替代。实际上,哈维在其文本中,依然承认逻辑起点一词。只是因为他理解不了逻辑在先性,所以凡是在理论逻辑断裂之处,抑或在他无法完成理论逻辑的过渡之时,他便引入先验性以弥补这一断裂。总体而言,哈维形成此种断言的根本原因在于他未能理解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所采取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方法,尤其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实际上,“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意味着只有在一般性的历史发展的客观事实与规律被理解之后,我们才能从“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9]入手,来认识资本社会的问题。换言之,《资本论》中的商品概念是融合了马克思认知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细胞,它融合了资本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因此它不是先验的,而是遵循研究对象的历史发展过程的结果,是资本关系与资本主义根本特质之类的东西在人脑中经过改造了的历史性的东西,是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之结果的概念。譬如,马克思在论述商品时,将其置于“资本的生产过程”这一大标题之下。这体现出商品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基础的概念。基于此,商品不是纯粹先验性的起点,这一概念本身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因此亦不存在哈维在论述《资本论》第1 卷时所指认的情况——马克思未能将理论与历史很好地联结起来。
其次,哈维将商品二重性指认为三大范畴间的三组社会关系,并将其进行地理唯物主义建构的做法,体现出他不能理解商品的内在矛盾性。在马克思的视域中,商品二重性指设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准确地说,商品的二重性指设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内在矛盾性关系。[8]76这与哈维以社会关系所构建的三元空间体系具有根本性的不同。
具体来说,第一,哈维因为未能理解商品的内在矛盾性,所以他在理解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时,不是通过对“抽象力”的把握而是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将其进行了人为地割裂。换言之,他所提倡的商品二重性实际上是二分法。这就导致哈维在理解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时,不是从商品本身而是从某一范畴或至多以关系型范畴的角度来理解它们。这也是他提出马克思从使用价值转移并进入交换价值且由此进一步认识到价值的根本原因。[1]26基于此,他才将价值与其他二者并列叙事。与此同时,哈维正是因为将交换价值作为独立因素加以考察并认为使用价值在解释资本社会中无实质性作用,所以在其后期相关理论的构建中,将交换价值的比重上升到史无前例的程度。由此哈维最终形成了以交换价值看待资本社会运行机制的主导视野,并在《资本社会的17 个矛盾》中呼吁重视使用价值。
第二,哈维在指认商品成为逻辑起点时,实际上只从商品的交换关系层面对其进行了诠释。正因为哈维不理解商品的内在矛盾性,因此,“商品何以在一开始就囊括了资本关系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萌芽”这一命题便未能进入他的视野。亦正因为如此,他始终理解不了“被资本社会建构过的使用价值”与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结果的商品概念,这是他将使用价值直接等同于物,以及将社会性的使用价值从“未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交换关系”扩大化的角度推理出来的根本原因。这亦使其忽视了使用价值自身如何作为商品内在要素被重新引入商品概念或政治经济学范畴的过程与实质。
第三,哈维在诸多理论场域中将价值与交换价值混淆使用或将商品与产品直接等同。一方面,虽然他明确看到并引用过马克思理论中将交换价值作为价值的表现的相关文本,但是正因为他不能理解商品关系及其内在矛盾性,因此不能廓清马克思在严谨的意义上将商品二重性表述为使用价值与价值时的真正原因,所以他无法理解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差异。准确地说,马克思正是在从《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到《资本论》的写作过程中,逐步将商品的二重性理论表述为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内在矛盾。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才得以从严谨的意义上,廓清价值与交换价值的本质差异:价值是无差别的对象化劳动的凝结,而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它只有在商品交换关系中才能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理解商品的内在矛盾性,所以哈维理解不了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结果的商品。基于此,他未能从商品本身理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与一般劳动过程的区别,这便导致他在理解商品时,时常将其与产品混淆。
最后,哈维之所以无法完整地理解使用价值与抽象的人类劳动何以又被马克思引入资本批判理论中,在于他不能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内涵。在他的视域中,唯物主义与物理层面的“物”直接相关。譬如他指出:“马克思经常被描述成一个坚定的唯物论者,如果不是原教旨主义者的话。每件事物都应该是物质的,以确保把它作为现实的东西来考虑,但在这里他否认商品的物质性能够告诉你任何你想知道的是什么使它们能够通约的问题。”[1]21基于此,他在诸多方面陷入了朴素唯物主义的狡计之中。一方面,哈维无法理解使用价值何以又被马克思引入资本批判理论中。在他的视域中,使用价值直接指设物的有用性且在一开始被马克思排除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理论之外。这也是他在理解使用价值时,将其以关系型模式再度引入商品关系的原因。在他的视域中,使用价值因其物质属性而无法直接进入政治经济学范畴。然而,被资本社会建构过的使用价值已经直接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换言之,哈维因其对唯物主义的理解停留在朴素唯物主义的阶段,因此他在理解使用价值时,无法从商品内在要素的角度获取“被资本社会建构过的使用价值”这一内涵。另一方面,哈维在理解商品何以具有通约性时,将“抽象的人类劳动”概念以“另一个先验的跳跃”的模式引入问题域中。然而,在面对此概念时,他批判说:“如果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幽灵般的对象性’,那么,我们怎么可能看到它或衡量它呢?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唯物主义呢?”[1]22由此可知,哈维视域中的唯物主义与物理层面的物直接钩联。这导致他在理解非具象物形式的抽象人类劳动使其可以通约的过程时,将其打上先验的标签。这亦体现出哈维不能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因为在马克思的视域中,历史唯物主义的“物”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中的物”[10],它可以指设客观的、非实体性的存在。
综上,哈维对商品的异质性解读,一方面源于他自身的地理唯物主义与经验实证的理论背景知识,另一方面则归因于他未能理解《资本论》的科学方法以及商品的基础性地位。基于此,哈维形成了具有自身理论特色的关于商品概念的三元空间理论。这是哈维对马克思商品概念进行误读的结果,也为他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诸多理论埋下了伏笔。因此,我们可批判性地分析哈维对商品概念的误读,从比较学的视角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商品概念的准确内涵。这有助于我们在消费主义盛行的当代社会中重新激活《资本论》的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