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关系视阈下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治理优化路径探究

2023-05-12 08:03张文忠
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合伙校企学院

朱 军 张文忠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 200093)

为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校企合作创建产业学院。近年来,相关院校纷纷与行业知名企业联手,产业学院也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甚至有的院校一个专业或专业群建立了不止一个产业学院。然而,在热闹喧嚣成立之后,产业学院还面临着长期的校企合作治理问题,部分产业学院甚至在未有实质性启动状况下就因合作治理不畅即被搁置一边,成了事实上解散的状况。虽然产业学院从创立起通常就已经存在着校企双方均认可的内部体制机制,并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将组织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然而这样的协定约束并未能避免部分产业学院已经或即将处于停摆的窘境。

因此,调研梳理当下产业学院中出现的校企合作治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努力创建顺畅的校企合作关系,从而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教育主体作用,推动产教融合走稳走实,已成为产业学院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当下校企合作治理中的相互质疑

当前,产业学院中的校方对企业方的质疑主要包括:一是教学能力不如预期。一些企业派遣的技术骨干教师在岗位工作中往往仅长期负责某一项工作,因此,仅在较窄的领域具备知识与经验优势,难以单独承担整门课程全部教学,且有部分企业教师既没有时间精力精心备课也不善于以课堂形式教学,造成了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方法存在随意性。二是毕业生招收能力有限。虽然产业学院合作企业一般均会签署订单班协议以保证毕业生就业率,然而,许多企业的业务规模成长无法支持连续招收如此多的职校毕业生,且部分企业在遇到新冠疫情后采取了业务收缩的发展策略,毕业生招聘数量明显缩减,造成了企业无法完成预期的招聘许诺。三是没有投入足够财力。产业学院成立时合作企业一般都会宣布预期投入,但投入资金并不会在开始就全部到账甚至只有口头表态,往往还会以各种无形投入进行作价计算,而在购置教学器材、建设实训基地等项目需要支付高额的经费时,企业会持非常谨慎甚至保守的态度并需要经过复杂的讨论审批手续,因而大多数最终变成学校单方面买单的局面。四是缺乏专人负责。当下参与产业学院合作的企业大部分都没有设置独立运行的产教融合部门,或者仅以小规模团队作为新业务模式进行探索,教学与管理人员也都是兼职,且其合作院校往往不止一所。因此,在产业学院建立初期还能保持比较紧密的联系,但在时间一长后就往往因人手不足而对接不畅,在岗不在职情况突出。

同样,产业学院合作企业对学校也有抱怨,典型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短期内只有付出但缺乏收益。虽然校企双方在产业学院规划中也会包含获利回报,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产业学院的工作都是围绕企业师资派遣、学生实习安排和实训基地建设,看似全部都是对企业资源的索取利用,企业除了能从校方获得少量的学生实习和师资培训费外,短期内很难有明显收益。二是学生培养效果未达预期。合作时学校通常会美化学生的培养前景,但当前非知名院校的部分专业学生学习自主性不高,学习态度自由散漫,而企业又无法真正像对待员工一样实施强制化管理手段,对学生培养往往从满怀信心到一段时间后产生失望情绪,但每年还不得不绞尽脑汁安排足够的就业岗位。三是缺乏管理决策权。从目前产业学院的运行治理状况看,许多重要决议往往是校方单方面已经确定后告知企业,而企业并没有事先或者具有足够权限参与重大事项讨论,管理制度也大都沿用学校的制度,企业既无权管理校方教师,也无法像企业一样实行严格的绩效问责制度。四是行政事务繁琐。由于产业学院不仅承担内部教学任务,还需要面向学校乃至整个教育系统、行业系统,参与各式各样的会议、交流活动,还有来自各级部门的文件材料填报,对于习惯了强调“时间就是效益”的企业方来说,太多的行政事务会降低业务工作效率,业绩难以直接体现,也导致企业人员不愿深度参与产业学院工作。

从常规的校企合作来看,其本质还是一种交易关系——学校提供资金、企业提供技术专家授课和学生顶岗实训安排,双方在相互认同基础上达成直接交易,实现了各取所需目的,通常不会产生相互抱怨甚至爆发矛盾的地步;然而对于要求深层次合作关系下的产业学院来说,校企之间则更体现为一种合伙性质——双方成立了一个需要共同投入、管理、维护的组织,然后通过组织的收益再实现各自的收益。在日益复杂的产业学院发展状况与环境下,作为具有理性索取目标的主体,校企双方难免会在合作治理中显现出主观差异,尤其对于两个具有不同社会属性主体的初次合伙而言,协同治理更具有挑战性。因此,以合伙关系视阈进行分析有助于清晰认识当下产业学院中校企合作治理问题的本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和视而不见都只会让校企之间从推诿扯皮发展为不欢而散。

二、合伙关系视阈下的问题分析

合伙关系的基础与根本是合伙主体的共识与共担,[1]共识是指合伙主体具有共同的思想意识,这里主要指的是对于事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的认同,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有共识才是同道中人;共担则是指对发展责任和经营风险共同担当,合伙主体需要既出资又出力,兑现合伙承诺,履约约定责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基于共识与共担的理念,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归结如下:

(一)合作目标过于理想化

应当承认,大部分职业院校缺乏足够的社会声望,因此,学校在组建产业学院时,会极力寻找行业龙头企业甚至当下最热门的顶尖互联网企业,期望借助合作企业品牌来提升自身的层次地位,并喊出各种“全国领先”的发展愿景。这种合作目标说到底就是希望借势借力,实现“跳龙门”,然而过于理想化的合作目标往往与学校自身的基础条件、能力水平相差甚远。同时,开展职业教育也不可能成为企业的核心重点业务,往往会被规划成企业的新业务方向或者隶属于人力资源部业务范围,在人、财、物投入的量级和优先级方面与企业知名度无法等同,因此理想化的合作目标在产业学院的具体建设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各种偏差走形,导致校企双方失去合作信心与信任。

(二)对合作伙伴缺乏深层认识

在地位不对等背景下,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普遍为校方主动找企业要求结缘,并由企业的知名度决定“眼缘”,校方合作意愿与企业知名度成正比,尤其在功利化的人才就业攀比影响下,校方缺乏对企业深度考察就盲目合作,走“先结婚后谈恋爱”道路。同时,为了增加谈判筹码,部分院校存在夸大自身条件与能力,给予一些不切实际承诺的现象,甚至在一开始给予企业设备采购、软件采购、实习培训等费用以体现合作诚意;对企业而言,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前期不需要做大投入甚至看起来像是“无本生意”,何乐而不为。然而,从“蜜月期”正式进入常态化合作治理后,双方的权利支配与义务履行就开始不断发生碰撞,一旦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不能有效解决,原有的和睦关系就会随之改变。

(三)出资义务与制约机制履行不到位

作为合伙组织形态的产业学院,目前仍未像合伙公司一样,要求校企双方必须履行出资义务,资金投入一般仅在合作条款中体现为预期计划甚至以口头约定,没有规定具体的出资时间与具体金额,现行的法规制度也没有对产业学院的出资有强制要求。然而,产业学院建设离不开持续的“真金白银”,一旦校企双方的后续投入不能充分保证,或对资金使用产生分歧,建设项目就无法正常开展,产业学院就会面临停滞乃至停摆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此外,在产业学院的合作协议及章程中普遍缺乏制约机制,特别是惩罚性条款,更多的是激励制度。激励制度固然可以提高双方工作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行为,但如果没有匹配对应的约束机制,违约或毁约的成本很低,容易引起工作懈怠推诿。

(四)对人力资源管理与经营业务不重视

产业学院教学、科研、实训、招生、品牌建设等各类建设任务的完成离不开一支高质量且稳定的管理、教学和业务团队,但目前产业学院的主要团队成员均由校企双方人员兼任,直接负责对象不是产业学院而是“各为其主”。尤其对企业而言,当面对企业要求产业学院管理人员完成其他任务时,企业方管理者必然会放下产业学院工作而去服务企业的“主业”;同时,企业人员流动性高也导致了产业学院中企业方人员变动频繁,难以深入持续开展工作。此外,产业学院如果一直没有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在没有明显提升收入或仅给予少量补贴的状态下,也无法让高质量人才全情投入,进一步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困境。

三、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治理优化路径

(一)选择适合的合作伙伴

选择合作伙伴是合伙组织建立的第一步,由于当下产业学院校企合作普遍以校方主动寻求企业合作为主,因此,产业学院合作项目以各院校为主,而企业则是判断此项合作是否能为企业带来合理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回报。相关院校应根据所处的区域环境、产业特点及专业发展要求,按照产业学院合作伙伴选择流程(如图1 所示),重点把握好以下关键之处。

图1 合作伙伴选择流程

首先,将制定产业学院建设与发展1.0 版战略规划作为合作伙伴选择工作的第一步。学校在选择合作企业之前需要对产业学院的专业发展、招生就业、师资队伍、实训基地、科研项目、产业合作等方面在哪一年要达到什么具体指标都要有清晰预期,然后设计出校企合作的指标和参数,包括短期与长期的切实可行的建设内容、绩效目标、投入预算、资金来源等。这些指标、参数为产业学院建设后校企双方的工作提供了具体计划。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实训基地、学生顶岗实训、编写教材等内容的建设顺序影响人、财、物的投入安排,不预先做规划就可能导致后续引起一系列合作问题。

其次,要通过收集企业数据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合作对象。企业的数据收集需要注意以下三个层面:基础层面数据为企业的综合实力,如企业属性、企业规模、主营业务、产业资源、发展计划、人力资源等;中层数据是对产业学院项目的创业激情与合作意愿,创建产业学院可以被视作为一次创业,创业激情能够推动合伙人在进行创业活动时产生积极的情绪以克服创业过程中的各种磨难和考验,[2]同时,合作意愿体现了合伙主体间的责任同担与相互包容程度;顶层数据是合作时机,需要了解清楚企业是否将产教融合作为战略发展计划、是否有投资计划、是否已设立校企合作负责团队等,同时,其负责人对产业学院、校企合作具有深刻的认识与丰富的经验为佳。

最后,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评价机制和调整机制。合伙制下,组织主体间产生的分歧与意见无法避免,产业学院校企双方需要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检测与协商,以坦诚交流化解显在与潜在的各类矛盾。一旦发生无法协调解决的原则性分歧时,要在不损害产业学院利益特别是所涉学生利益的前提下,校企双方可以达成共识终止合作,并尽快启动新一轮的合作企业选择。在确定延续原合伙状态或者调整至新的合作状态后,产业学院要根据实际状况来调整建设与发展战略,进入新一轮建设周期。

(二)打造高水平业务团队

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具有创新精神与协作意识的队伍,是产业学院实现既定目标与任务的关键。这支队伍担负着教学科研、规划管理、学生服务、产教融合、人事财务等功能,每一项功能都不可缺失或者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必须高度重视产业学院队伍建设。

一是要成立专职执行队伍。除了院长或者董事长可以由双方高层兼任以便于调配资源外,产业学院各具体职能岗位需要由专职人员进行负责。学校将某个专业或者专业群注入产业学院后,要将对应的专业负责人及教师、辅导员和行政人员同步调任至产业学院;企业同样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教学人员,改变产业学院团队全部依靠兼职的现状。同时,产业学院要健全专职执行队伍的组织架构并赋予管理权和经营权,缩短常规事项决策流程。

二是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产业学院要深耕产业、教育、区域等多领域,实现整体提升与发展,团队人员仅依靠校企双方输送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行业关系拓展、品牌打造、效益提升、资源获取等方面,还需要更多的优秀人才加盟。当前, 产业学院兼具高校与名企的良好背景对社会人才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如果能够在薪酬待遇、录用编制等方面有所突破,将有助于在关键岗位引入行业知名大咖,对产业学院团队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建立针对性的考核标准。产业学院的定位决定了不能以单一的经济效益作为考核指标,而是要依据产业学院建设目标与发展规划设置考核标准:在人才培养效果方面,要考核培养的学生进入行业头部企业工作比例、获得与专业相关的重量级竞赛奖项数量与质量;在专业建设方面,要考核是否立项省级乃至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是否推动专业地位不断提升;在教学能力及科研水平方面,考核点包括教学大赛、教学团队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内容;在行业影响力方面,可从科技成果转化、行业大型活动参与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强化合作规范性

作为合伙型组织,产业学院的发展必须依靠校企紧密合作,实现协同创新。为降低责权不明晰带来的“倦怠风险”,筑牢合作基础,产业学院在创建之初就需要校企双方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强化合作规范性。

第一,切实履行双方出资义务。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将股东认缴出资作为公司章程应载明事项,在《合伙企业法》中也规定了出资义务是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对应获得利润分配的依据。[3]虽然目前对于产业学院这种新型合伙组织尚未对出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校企双方协商确定产业学院股权比例,从而约定对应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切实履行出资义务,对保障产业学院正常运作具有重要意义。在非货币出资上,学校可以将场地、师资、设备、生源等进行作价,企业也可以将品牌、技术、师资、知识产权等进行作价,但必要的现金出资不可或缺,而且基于非货币出资的特点,还需要对验资与评估机构的责任做出更为严格的规定,不能放纵劳务、技术出资的随意作价。[4]

第二,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合伙关系的终止是合伙组织发展的正常规律,既可能是出于合作中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可能是保障利益回报,或是出于组织战略调整的需要。但对于产业学院来说,既要确保成百上千的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还要避免国家财政投入不受损失,因此,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尤为必要。在设计时,需要注意锁定合伙方的退出期限和履约责任,且在锁定期限内禁止私下转让合伙股权,并明确相应的违约惩罚条款;或者可以在教育主管机构的监管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组织属性变更至股份制性质,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实现某一方的退出。诚然,合伙的初衷不是为了退出,但退出机制的设计不但不会影响校企合作,反而更有利于产业学院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不断完善产业学院董事会制度。按照产业学院股权结构决定校企双方董事会人员,适度扩充董事会规模,以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身份吸纳更多元的政府、教育、行业主管单位和知名行业高影响力人员参与产业学院建设,从而群策群力,整合各界资源,在产业学院重大决策上形成集体智慧,提升产业学院决策科学性和管理效率,最终构建校企主导、政府及社会共同参与的产业学院多元主体治理格局。

(四)提升盈利与专业服务能力

除依靠校企双方前期投入资金外,产业学院还需要形成“自我造血”和“价值增长”的健康发展态势。一方面,要通过提升赢利能力实现较好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要通过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创造组织价值,努力为校企双方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在提升赢利能力上,产业学院需要探索多种赢利模式。通过引入真实项目,进一步掌握企业实际生产要求与操作流程,循序渐进的承接企业外包生产项目,由教师指导学生完成生产任务,并按照计件方式与企业进行费用结算。同时,凭借丰富的专业教学资源与优秀的教学团队,产业学院还应将开展社会培训作为重点工作,[5]通过对接人社部门开展各类农民工培训、再就业培训、社区培训等政府财政统筹安排培训项目,面向社会考生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考试、职业专项技能等内容开展培训,形成长期稳定的营收来源。

在提升产业服务能力上,通过提供专业技术研发与测试、应用模式研究、产业数据库建设、行业发展报告研制、行业人力资源服务等,使产业学院真正深耕产业,形成产业服务平台,为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支持,不断提升产业学院的无形资产,为产业学院引入更多外部资金,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坚实基础。

四、结语

产业学院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战略,也是产教融合的重要抓手,而保障校企之间有效且深入合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加速推进产业学院建设的同时,相关参与方要做好冷思考,从合伙关系角度对产业学院为什么做、如何做、如何投入、如何面对风险、如何获取收益等问题清醒认识,产业学院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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