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志敏
摘 要:三苏祠藏明《张愈严墓志铭碑》,1988年出土于眉山县(今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农林村。碑中内容涉及张愈严家族世系、姻亲关系及仕宦履历。对《张愈严墓志铭碑》的考察,可证张愈严的家族世系与姻亲关系,以及张愈严、张景贤的仕履行实。
关键词:张愈严;张景贤;世系姻亲;仕履行实
三苏祠所藏明《张愈严墓志铭碑》,1988年于眉山县(今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农林村出土。碑石共两通,高和宽均为75厘米,因为镶在三苏祠博物馆碑廊墙壁中,无法测量厚度。一通为志盖,篆书16字:“明赐进士中宪大夫知南康府张公墓志”,楷书8字:“嘉靖七年孟春吉日”;一通为志石,阴刻楷书,碑文32行,每行38字,共计1216字(不计空格),记载墓主及家族成员的世系姻亲和生平履历。今据此碑录出志文并进行相关考释,以祈方家指正。
一、墓志录文
志盖:明赐进士中宪大夫知南康府张公墓志,嘉靖七年孟春吉日
志文:明故中宪大夫江西南康府知府张公墓志铭
嘉靖四年冬,南康府知府张公卒于涿之良乡,越明年春复之南康,欲归窆于眉礼也。公以秋官尚书来兹土。其始至也,帑瘐扫地,公私告乏,士荒于业而民困于兵。公则修学讲义,善抑恶。一之曰厉而教之;二之曰惠而安之。奸吏恶少,望风革面。公曰:未也。是郡为江右喉舌,路当冲要,岁入以万计。自扰攘之后,户减三之一。田不毛者,数千顷,而赋仍旧,可乎?乃请于上,减其半,民赖以济,流民自归者数百人。先是,凡客死者,无归,得民间隙地十余亩,立为义冢,以掩毙骼。连岁夏秋之际,洚水挟风为患,啮城址,俱崩,浸淫民居半壁。公召工匠,设法处置,分遗官署,修固城垒,增筑石堤,不可以丈尺计,皆南康百世之利也。旧例上供之税,每担折银若干。官民田税重,及民无厚产者折之。前此有司以折银之利归于豪强之家,公乃悉服旧例。又官军之赋及势家应供之税,多累民间代输。公则平图按籍,追征得谷千余石,以补平民之税。以是悦公者颂之,不悦者毁之。公曰:吾知为国为民耳。不惶他恤也。乙酉秋,以疾乞致仕,辞不获,既而入觐,卒于途。
呜呼,惜哉!公以葩经领弘治辛酉乡荐第七人,授陕之耀州学正。至正德辛未,始登杨慎榜进士,任南京户部主事,历员外郎转刑部郎中迁知府。其为人,德器深厚,直谅有为。好学之心,惟日孜孜。为教官,笃于课程。计论不倦,生徒多所造就。为郎中,小心缜密,听刑惟允,僚才咸推敬之。为知府,兴利除害,為民造福,士论归之。与人不为崖异,一任以诚处。属官之贤者,如僚友。轻财急义。每公暇,课儿孙以经书,督童仆以治圃。粗衣粝食,妻子同清苦,人益以是贤之。公讳愈严,字济宽,别号毅斋,世居眉山之石子溪。曾祖思良,祖文广,皆晦迹不仕。父溥中,字廷正,由村胥以公贵,赠刑部郎中。母汤氏,赠宜人。公生成化改元乙酉二月十有八日,殁于嘉靖乙酉闰十二月四日,享年六十有一。娶黄氏,继娶黄氏,皆同郡人,俱受宜人封。子男二,长弘用,领正德庚午乡荐,先公而卒。次功用,孙景贤,幼而嗜学,皆公辅器也。女一,适举人吴嘉祥。弟愈和,自家奔讣之匡,将扶梓归葬于其乡名曰龙潭老官林。匡之遗民,以除夕闻讣至,元旦罢酒乐,为位而哭。众复乞铭于予,予素在公爱中,不敢以不敏辞。呜呼!非公之才、之美、之惠,曷能使民既去而挽留,请靴以寄其思。既没而不忘,继之以泣也哉!方之史传长吏之贤,复何多让邪。乃为辞以招之,以慰父老之思。其辞曰:
皇天赋予若人兮,钟眉山之萃灵。生吾既有淑质兮,又申之以修能。撷六艺之英华兮,袭六桂之芳馨。御五马之临堂兮,胡独止于此官也。飞皂盖之朱幡兮,胡遽去此郡也。兰秀而稚兮,玉贞而折也。何德之宏兮,胡寿之啬也。维此匡庐公之桐乡魂兮,归来无去故乡。复铭其墓曰:发轫儒官,继登甲第。户部旧原,荐陟郎署。大夫秋曹,利辟有议。着为甲今,传于永世。天子曰资,予悯岁饥。出守南康,大江之西。公拜受命,荒政是职。均徭薄赋,平图保息。逃民逋归,公能抚绥。死有义冢,枯骨丰饥。洚水啮城,民其鱼矣。公御其患,奠厥宅里。除其刁恶,抑其豪家。为活民,遑恤其他。匪独有守,制行亦纯。百未见一,槁死空坟。子孙祁祁,既秀而文,皆公辅器,将大其门。列铭志幽,庶允厥闻。
是岁夏五月之吉,摄白鹿洞书院事,府教授,两举考文官,长沙岳麓生陈琦谨撰。孝子张功用、孙景贤立。
二、墓志所见张愈严家族世系及姻亲关系
康熙版《眉州属志》卷二《人物》载:“张愈严,眉州人。由刑部郎出守南康。当兵变后,劳心抚恤,卒于官。民老稚号泣,祠祀名宦。”[1]而有关张愈严的家族世系与生平仕履,《明史》无专门传记记载,其他传世文献亦记载甚少。《张愈严墓志铭》对张愈严的家世和生平记载颇为详细,兹试做如下梳理。
1.志文云:“曾祖思良,祖文广,皆晦迹不仕。父溥中,字廷正,由村胥以公贵,赠刑部郎中。”
按:村胥即村正,《白居易集》卷六十三《人之困穷,由君之奢欲策》:“盖以君之命行于左右,左右颁于方镇,方镇布于州牧,州牧达于县宰,县宰下于乡吏,乡吏传于村胥,然后至于人焉。”[2]据此村胥相当于现在的村长级别,应为古代村社治理的主要代表人物。据志文可知,张愈严曾祖思良和祖父文广,事迹晦暗不明,皆不曾仕进。张愈严父亲为张溥中,字廷正,仅为村长小吏,特以公赠刑部郎中。
2.志文云:“母汤氏,赠宜人。娶黄氏,继娶黄氏,皆同郡人,俱受宜人封。”
按:宜人是古代妇女因丈夫或子孙而得到的一种封号,职官制度中属于命妇封号。宋代政和年间始有此制,宋人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一载:“今帝天下而以主封臣。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其称大长者,可并依旧为“大长帝姬”,“仍与美名二字易其国号,内两国者以四字。于是鲁公退而具书于《时政记》。当是时,执政者皆叹息鲁公伤弓,故虑换之深也。是后因又改郡县君号为七等;郡君者,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县君者,室人、安人、孺人。俄又避太室人之目,因又改曰宜人。其制今犹存。”[3]元代以封七品官员母、妻。明清两代则以封五品官员之母、妻。张愈严为南康知府,正四品官秩。故以其官职特赠其母及其妻“宜人”之封号。
3.志文云:“子男二,长弘用,领正德庚午乡荐,先公而卒。次功用,孙景贤,幼而嗜学,皆公辅器也。女一,适举人吴嘉祥。弟愈和,自家奔讣之匡,将扶梓归葬于其乡名曰龙潭老官林。”
按:志主张愈严有二子一女:长子名弘用,正德五年(1510年)乡试中式,先公而卒;次子名功用,《河南通志》卷三十四《职官五·信阳州》条载:“张功用,四川郡州人,举人,嘉靖三十九年任。”[4]张功用以举人身份于嘉靖三十九年任信阳知州;其女适举人吴嘉祥。查雍正《敕修陕西通志》卷五十四《名宦附僚佐、将弁·明》所载:“吴嘉祥,眉州人,举人,署华州学正,负廉洁,好督率诸弟子员诵读秦汉古文辞。治一经者俾博及他经,而犹加意之士。官至行太仆寺。”[5]从吴嘉祥的身份及地望推测,此人应为张愈严之女婿——举人吴嘉祥。其弟为张愈和,志文中只载其自家奔丧于南康府并迎兄长归葬之事,其他事迹不详。
综上,通过对志文相关内容的释读,张愈严家族成员的谱系可较为清晰地呈现出来,如下图:
三、墓志所见张愈严、张景贤仕履行实考
据墓志可知,在张愈严家族成员中,仕宦显耀者为张愈严和其孙张景贤。然该志文中对张愈严的仕履行实记载相对较详,而对于其孙张景贤则只“幼而嗜学,皆公辅器也”一笔带过。康熙版《眉州属志·人物》载:“张景贤,愈严之孙,性豪爽,喜谈兵法。时洞庭寇甚,公为海防御,与战于狼山,大捷。世廟赐金帛。擢至右佥都御史。以未通时相,得谤闲住。文能望气,常行江边,得奇石,手制炮百余。人皆宝之。藏古画书法皆有品题。其博古好奇类如此。”[6]通过查阅相关史料发现,张景贤在明代中后期的仕履也颇为丰富,其主要事迹与抵御东南沿海倭寇相关。兹立足墓志并考稽史料,对张愈严和张景贤的仕履行实作如下梳理。
(一)张愈严仕履行实考
1.成化元年(1465年),出生。
志文云“公生成化改元乙酉二月十有八日。”按:新皇帝即位,不用旧君纪年之数,而以即位之此年为元年称之为改元。“成化改元”即成化元年(1465年),故张愈严出生于是年二月二十八日。
2.弘治十四年(1501年),乡试中式。
志文云“公以葩经领弘治辛酉乡荐第七人,授陕之耀州学正。”按:韩愈《进学解》载:“春秋谨严,左氏浮夸,《易》奇而法,《诗》正而葩。”[7]此所谓葩经即指诗经而言。又唐代顾云《上池州卫郎中启》:“自随乡荐,便托门墙。”唐宋时期应试进士,须由州县举荐,被称为“乡荐”,后称乡试中式为领乡荐。据志文可知,张愈严领弘治辛酉乡荐即在是年乡试中式,弘治辛酉即公元1501年。
3.正德元年(1506年),任耀州学正。
志文云:“授陕之耀州学正。”按:《嘉靖耀州志》卷下《官师志第五·学正》所载:“张愈严,四川眉州人,由举人,正德元年任。”[8]故其任耀州学正时间为正德元年(1506年)。
4.正德六年(1511年),进士及第。
志文云:“至正德辛未,始登杨慎榜进士。任南京户部主事,历员外郎转刑部郎中迁知府。”按:《明史·杨慎传》载:“杨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师廷和子也。年二十四,举正德六年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9]故志文所说“正德辛未”即正德六年(1511年),张愈严以进士身份授官南京户部主事,后历任员外郎、刑部郎中,迁知府等官职。
5.正德十五年(1520年),为南康府知府,修筑星子县城。
志文云:“连岁夏秋之际,洚水挟风为患,啮城址,俱崩,浸淫民居半壁。公召工匠,设法处置,分遗官署,修固城垒,增筑石堤,不可以丈尺计,皆南康百世之利也。”按:《江西通志》卷六《南康府·星子县附郭》载:“明初亦无城,至正德六年,知府陈霖乃凿石城之计。……十五年,知府张愈严复凿池为隍,深一丈五尺,阔二丈。”[10]所论之事相吻合,故“分遗官署”“修固城垒”当指张愈严为南康知府后,凿池为隍,修筑星子县城之事。
6.正德十六年(1521年),为南康府知府,重建南康府儒学。
志文云:“公以秋官尚书来兹土。其始至也,帑瘐扫地,公私告乏,士荒于业而民困于兵。公则修学讲义,善抑恶。一之曰厉而教之;二之曰惠而安之。”按:《江西通志》卷十八《南康府儒学》条载:“正德十六年,知府张愈严重建。”[11]志文中所论“公则修学讲义”“厉而教之”“惠而安之”当指张愈严重修儒学,兴学厉教之事。
7.嘉靖四年(1525年),为南康府知府,卒于觐见途中。
志文云:“殁于嘉靖乙酉闰十二月四日,享年六十有一。”“嘉靖四年冬,南康府知府张公卒于涿之良乡,越明年春复之南康,欲归窆于眉礼也。”“乙酉秋,以疾乞致仕,辞不获,既而入觐,卒于途。”按:据志文所载“嘉靖乙酉闰十二月四日”“嘉靖四年冬”“乙酉秋”可知,张愈严卒于嘉靖四年(1525年)。又据“以疾乞致仕,辞不获,既而入觐,卒于途”可知,其入京觐见途中卒于涿之良乡而非南康府,嘉靖五年(1526年)复归南康府,其弟愈和奔讣之匡,迎故乡归葬则与“欲归窆于眉礼也”议论相符。
(二)张景贤仕履行实考
1.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及第。
《万姓统谱》卷四十《下平声》载:“张景贤字勉之,眉州人,嘉靖戊戌进士。历督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检南畿。”[12]《国朝列卿纪》卷一百《敕使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年表》:“张景贤,四川眉州人,嘉靖戊戌进士”[13]。嘉靖戊戌即嘉靖十七年(1538年)。
2.嘉靖三十三年(1544年)五月,整饬淮扬兵备,专理海防。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一十载:“(庚戌)调原任湖广按察司副使张景贤,整饬淮扬兵备,专理海防。”[14]
3.嘉靖三十三年(1544年)九月,为淮扬兵备副使,御倭于吕四场。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一十四载:“(九月)倭寇七十余人犯海门县,焚舟登岸。淮扬兵备副使张景贤亟引兵御之,战于吕四场,尽歼其众。”[15]
4.嘉靖三十三年(1544年)十月,兵备副使张景贤升任右参政,仍兼原职。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一十五:“庚辰,论九月中淮扬官军平倭功。升巡抚侍郎郑晓俸一级……兵备副使张景贤升右参政仍兼原职。”[16]
5.嘉靖三十四年(1545年)四月,为淮扬海防参政,御倭于狼山,大捷。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二十一载:“淮扬海防参政张景贤,督兵御倭于狼山,败之。”[17]
6.嘉靖三十四年(1545年)十二月,因御倭有功,世宗赐金帛。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三十载:“巡按直隶御史吴伯朋勘上,本年四月以后,淮扬等处御倭功罪。诏升原任巡抚右侍郎郑晓二品服,俸赐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升海防参政张景贤秩一级,赏银二十两,一表里。”[18]《眉州属志·人物》:“时洞庭寇甚,公为海防御,与战于狼山,大捷。世庙赐金帛。”[19]
7.嘉靖三十五年(1546年)二月,以湖廣按察使升为右佥都御史。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三十二:“胡宗宪升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军务。寻升湖广按察使张景贤为右佥都御史,代邦辅。”[20]《国朝列卿纪》卷一百载:“三十五年以右佥都御史任。”[21]
8.嘉靖三十五年(1546年)七月,为巡抚应天都御史,弹劾姜旦贪残。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三十七:“戊午,巡抚应天都御史张景贤奏,四月中,福山港水兵叛降倭寇,引入内地劫掠,因劾把总指挥姜旦贪残激变等罪,诏巡按御史逮旦至京问。”[22]
9.嘉靖三十六年(1547年),赋闲在家。
《明世宗实录》卷四百四十四载:“巡抚应天、右佥都御史张景贤;巡抚四川、右佥都御史罗廷绣;巡抚宣府、右佥都御史张涣;南京刑部右侍郎今听勘沈应龙;……应奎、景贤、涣、应龙及沈良才闲住。”[23]《眉州属志·人物》:“张景贤,愈严之孙……因未通时相,得谤,闲住。”[24]
注释:
[1][6][19][24]故宫博物院编《康熙〈眉州属志〉》卷二,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282页。
[2](唐)白居易撰,顾学颉点校《白居易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14页。
[3](宋)蔡絛:《铁围山丛谈》,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15页。
[4](清)田文镜等修撰《河南通志》卷三十四,国家图书馆藏清光绪二十八年刻本,第88页。
[5](清)刘与义、沈青崖:《敕修陕西通志》卷五十四,国家图书馆藏清雍正十三年刻本,第21页。
[7](唐)韩愈著,马其昶点校《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6页。
[8](明)张链:《嘉靖耀州志》卷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明嘉靖二十年刻本,第74页。
[9](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081页。
[10][11](清)谢旻:《江西通志》卷六、卷一十八,卷一十六,国家图书馆藏清雍正十年刻本,第14页、20页,第12页。
[12](明)凌迪知:《万姓统谱》卷四十,汲古阁藏版,明万历七年凌稚哲先生原本,第1427页。
[13][21](明)雷礼辑《国朝列卿纪》卷一百,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徐鉴刻本,第43册,第21页。
[14][15][16][17][18][20][22][23]“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黄彰健校勘《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一十,卷四百一十四,卷四百一十五,卷四百二十一,卷四百三十,卷四百三十二,卷四百三十七,卷四百四十四,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7149页,第7204页,第7216页,第7306页,第7433页,第7459页,第7511页,第7580页。
作者:历史学硕士,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教育研究部副主任,文博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