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总费用机构法两种核算方法比较分析

2023-04-29 21:15卫思梦
中国科技投资 2023年4期
关键词:核算方法

卫思梦

摘要:本文围绕卫生总费用机构法两种核算方法进行对比分析,首先分析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核算的基本依据以及应用方法,然后阐述机构法核算的基本原理,侧重探讨个案库汇总法与标准模板法在实践应用中存在的优劣势与注意事项,旨在通过合理选取核算方法,确保卫生总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关键词: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核算方法

传统意义上的地区性卫生总费用核算需要考虑来源法和机构法的影响。其中,前者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特定时间(一般指1年)内为一系列卫生服务活动开展而从全社会筹集的总卫生资金,以卫生筹资为着眼点,分析与评价卫生资金的运行情况。而后者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在特定时间(一般指1年)内,从社会范畴所筹集卫生资金在各类、各级卫生机构进行分配的总额,更加强调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及不同部门中卫生资金的分配情况。从这一角度看,在以机构法作为卫生总费用核算依据的情况下,不同核算方法的选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据核算结果。究竟哪种核算方法更加适用于当前的卫生机构体系情况,仍有待相关人员通过对比两种核算方法优劣势的方式开展进一步研究。

一、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核算

(一)卫生财务年报

参考现行卫生财务年报统计范围和卫生统计年报统计范围,可以将医疗卫生机构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第一类为非卫生部门机构,指的是卫生部门范畴以外的全部系统外机构,例如,政府部门、个人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等,通常将其定义为系统外机构;第二类为卫生部门所属机构,通常将其定义为系统内机构。在卫生财务年报数据的填列过程中,严格遵循部门管理的基本原则,统计系统内机构数据,且统计任务完全由卫生局财务部门负责完成。在考虑行政力量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系统内机构所填报卫生财务年报数据不易出现异常值或缺漏项,数据质量有所保障,包括财务收入、支出、床日数以及人员等在内的数据信息。而考虑到归口管理的问题,卫生财务年报仅将卫生部门所属机构作为覆盖对象,单纯以卫生财务年报数据为基础核算卫生总费用,难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全面性,必须引起重视。

(二)卫生统计年报

与上文提到的卫生财务年报相比,卫生统计年报是国家统计局负责的法定报表,本地下辖区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需要严格遵循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依法上报,上报对象包括系统内机构以及系统外机构两大部门。数据统计任务交由卫生局统计部门完成。从理论上看,卫生统计年报包括本地区全部的卫生机构,与卫生总费用核算理论中提到的全社会对象相契合,意味着机构基本信息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财务信息填列数据存在的缺失。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卫生统计年报而言,考虑到数据填报人员自身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填报部门涉及范围较广等影响,加上不同人员对卫生统计年报各个填列项目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填报项目数据存在异常。除此以外,系统外机构不具备归口管理约束性,财务数据可能出现低报问题。基于此,在卫生总费用核算过程中,仅将卫生统计年报作为核算依据,可能会影响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尤其是随着统计制度的完善以及人员素质水平的提升,数据质量需求有不断提升的趋势。

(三)机构法核算思路

卫生统计年报以及卫生财务管理具有特殊性,两种方法均将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核算划分为两大部门,第一部分是填报卫生统计年报涉及的机构,核算系统外机构;第二部分是仅针对卫生财务年报涉及的机构进行填报,针对系统内机构进行核算。虽然核算方法存在差异,但卫生财务年报中的填列数据均可直接应用于核算过程,而卫生统计年报数据需要经过调整后应用于核算。

二、卫生总费用核算方法对比

(一)标准模板核算

在应用标准模板法核算系统内机构总费用时,采用的是直接汇总处理卫生财务机构收入的方式。针对系统外机构可能存在的收入低报问题,在核算系统该机构费用的情况下,将卫生财务年报中填列的各类机构人均收入数直接作为系统外机构人均收入数,按照如下式方式推算系统外机构总费用:

系统外机构总收入=∑系统内i类机构人均收入×系统外i类机构总职工人数

在这一过程中,系统外机构i类职工总人数可以用卫生统计年报中的相关数据推算,即参考卫生统计年报中填列i类机构职工总人数—参考卫生财务年报中填列i类机构职工总人数。

(二)个案库汇总法核算

个案库汇总方法在核算系统内卫生总费用时,本质上采用的是直接汇总卫生财务年报中各个机构收入,仅在系统外机构费用核算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别。与机构法其他核算方法相比,个案库汇总方法整理与利用卫生统计年报中填列的机构收入数据,判断仅填报卫生统计年报数据各个机构的总收入数值,剔除异常数值,并计算正常机构人均值,直接替代异常机构的人均值,在此基础之上,计算系统外机构卫生总费用。从这一角度看,可以将卫生财务年报汇总数直接作为系统内机构总收入。同时,可以按照如下方式核算系统外机构总收入:

系统外机构总收入=∑系统外i类正常机构人均值(剔除卫生统计年报中人均收入异常机构后的其他剩余机构)×系统外i类机构总人数(按照机构类别分为i类机构的职工总人数)×调整系数

在该式中,调整系数可以通过卫生财务年报系统内机构总收入/卫生统计年报系统内机构总收入的方式进行计算。考虑到卫生统计年报上报数据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低报的情况,可以让同类机构填报两个年报比例关系,调节卫生统计年报收入数据,并视实际情况加以应用。

在按照上述方法核算卫生总费用时,必须重视对准备剔除异常数据的判定。在此过程中,可以纳入异常数据剔除标准的项目,包括人均收入异常过大、人均收入异常过小以及职工人数为0等。在核算过程中,可以参考本地数据库实际情况灵活选取适用标准。

(三)不同核算方法核算结果对比

对卫生总费用机构法两种不同核算方法的应用进行对比分析,标准模板法借助系统内部机构人均收入推定与核算系统外机构总收入,但在此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同类医疗机构、系统内部人均收入数值与系统外部人均收入数值存在的差异。一般来说,对于系统外部同类机构而言,系统内机构具有更大的规模以及更高的服务量,直接应用平均值水平评估系统外收入可能导致卫生总费用出现高估的问题。尤其对于机构分类粗糙的卫生总费用核算表格而言,此问题表现更加明显。以A地区为例,在个案库汇总法以及标准模板法两种核算方法下,基础数据的差异如下:城市医院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29.5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63.6万元;县级医院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23.7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43.8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25.6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34.8万元;村卫生室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1.6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26.2万元;门诊部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14.6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34.8万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15.7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43.2万元;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中心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18.1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17.4万元;诊所/卫生所/护理站/医务室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6.2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34.8万元;临床检验中心所/临床检验中心站经个案库汇总法填列人均水平为19.8万元,经标准模板法填列人均水平为43.2万元。同时,在卫生总费用核算背景下,机构流向法与筹资来源法的差值也较明显,如表1所示。

与之相比,在应用个案库汇总方法核算系统卫生总费用时,借助系统外部正常机构人均收入之对系统外机构总收入进行推算与统计。现有数据提示:对于系统内机构而言,在卫生统计年报中填列的财务数据仍明显低于卫生财务年报填列数值,且在系统外机构数据填列中这一问题仍存在,有可能存在更大偏差。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应用个案库汇总方法对总费用进行核算过程中引入了基于过卫生财务年报系统内机构总收入/卫生统计年报系统内机构总收入的调整系数,以此种方式对卫生统计年报汇总数据进行扩大调整,但仍存在低估核算卫生总费用的可能性。

三、个案库汇总法优势分析

对比其他常规核算方法,在以机构法核算卫生总费用的过程中,个案库汇总方法能将两个年报中的每家机构数据共同纳入处理范畴中,从而检查与调整原始个案库中不合理的数据和字段,提高核算结果的精确性。同时,在个案库汇总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引入系统外机构参数推定系统外机构总收入,可以避免受卫生系统内外部收入差异化影响而对核算结果产生干扰。

基于上述优势,个案库汇总方法已逐步成为卫生总费用机构法较常使用的核算方法。但在核算过程中,为了确保结构的精确与可靠,还要着重关注以下问题:第一,现阶段,我国次国家级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核算中对个案库汇总方法的应用仍处于试点起步阶段,为进一步验证本核算方案的适用性,仍要在多个地区开展实证研究,确保核算方法顺利以及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从而完善核算方法。第二,在应用个案库汇总法核算卫生总费用的过程中,要求当地卫生局或卫生厅财务以及统计部门能面向费用核算提供卫生统计年报以及财务年报的个案原始库作为核算数据支持,以确保核算费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第三,在卫生总费用机构法应用个案库汇总法进行核算时,会涉及大量的数据整理工作,远远超出了卫生局或卫生厅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范畴,必须配备专业的研究团队,保障数据处理能力,支持核算作业顺利完成。

四、结语

我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从制度层面明确省级单位卫生总费用核算的相关内容。截至2013年,我国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各个地区的卫生费用核算全覆盖,核算方法和核算体系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在研究筹集资金来源法以及机构流向法的过程中,针对卫生总费用的核算结果也更加精确与全面,并在政策评价以及决策支持的过程中发挥着突出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从机构法核算卫生总费用的角度看,具体核算方法的选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核算结果,要想最大程度上提高卫生总费用核算的准确性,仍要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两种核算方法的特点与优势,并灵活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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