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芹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持续增长。因不良资产成因复杂、处置手段有限、处置资源匮乏及处置成本高等原因,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承受着巨大压力。如何破解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困境,对其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现状
银行不良资产是指银行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產和非信贷资产,如不良债权、股权和实物类资产等。目前,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具体困难表现在以下方面:
不良资产成因复杂。地方中小银行近年来暴露出来的不良资产成因比较复杂,从银行自身内部来看主要是客户准入门槛低、过度依赖地方部分客户造成授信集中度较高、贷款的“三查”制度未能严格执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贷款全生命周期或者全流程管理能力欠佳等。从外部环境来看,主要是整体经济下行导致客户信用风险剧增、监管环境日益趋严、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的偿债能力减弱等。
不良资产处置手段有限。目前,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主要局限于传统的现金清收(自主催收和诉讼催收)、呆账核销、批量转让、以物抵债等,诸如债转股、资产证券化、主动申请资不抵债企业破产等创新手段使用比较少。2021年,银保监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进一步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试点开展单户对公贷款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但首批参与试点的银行仅包括6家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对试点金融机构进行扩容,在原试点机构范围基础上,将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其他地方的中小银行仍然排除在外,间接收窄了未进入试点名单的地方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范围和主体。
不良资产处置资源匮乏。地方中小银行普遍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利润有限,风险承担能力不及大型商业银行,而不良资产处置需要消耗一定的财务资源。不管是内部核销还是对外转让不良贷款,均需银行提供充分的贷款减值计提准备,否则这些处置手段无法实现。
不良资产处置成本高。在现有的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中,都需要银行付出一定的成本,这里的成本包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财务成本等。
不良资产处置困难原因分析
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地方中小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其中,与不良资产形成直接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是制约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数字金融是目前银行业的热点,科技创新能力在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将金融科技运用到银行风险管理中势在必行。在实践中,多数大型商业银行均建立了较高水平的风险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信贷资产日常管理、风险预警、资产处置流程管理智能化。因研发资金实力及水平有限,地方中小银行在风险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运用正在探索中,风险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外部政策支持不足。目前,监管机构对于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监管要求趋同,但是对于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支持却向大型商业银行倾斜。如上文所述,2021年银保监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开张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为大型银行拓展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渠道和途径,但因试点名单排除大多数地方中小银行,使得中小银行原本可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开展单户转让的处置手段也被堵截。
协调与合作机制不健全。地方中小银行主要服务当地经济,尤其是地方国有银行,肩负着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使命,对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的融资给予主要支持。当银行出现不良资产后,政府难以及时发挥其职能作用来处理不良资产危机。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危机问题缺乏有效解决措施;二是金融诉讼纠纷的处理和执行效率低下问题久悬不解;三是工商、税务、公检法等机构未能形成有效惩戒逃废债的信息共享机制;四是社会监督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不良资产处置建议
健全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贷款业务类型、贷款主体构成等因素在不断变化,地方中小银行应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在发展业务的同时不断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实现全部业务制度化、规范化,在源头上控制信贷业务的质量。二是加大金融科技在全风险管理流程中的应用能力。将大数据、区块链以及生物识别等新兴技术运用到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中,如关联主体之间异常交易行为的全面监督、授信组合日常表现的动态监测等。
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专业能力。 组建具有金融、财会、税务、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背景的人才队伍,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性。通过培养和挖掘银行内部员工或者引进人才的方式,提高不良资产处置人员素质,开拓不良资产处置思路,增强不良资产处置的工作效率。
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一是积极与监管机构进行协商沟通,争取放开中小银行准入单户对公贷款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二是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建议监管部门指导中小银行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不良资产处置,降低不良资产证券化准入门槛。三是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交易工具的多元化建设,不断开拓并加大对金融债券市场的开发和利用力度,有效丰富不良资产处置产品的形态。四是有效利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机制,加大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力度,借助破产管理人专业能力及债委会平台,提高资不抵债的债务人的债权清收效率。
搭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很多大型银行均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平台,通过自行研发交易平台或进驻大型线上交易平台如阿里拍卖、京东拍卖的资产交易专区,发布不良资产推介及处置信息等。借鉴同业经验,建议地方中小银行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助力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搭建不良资产处置线上平台,借助网络传播力度,通过线上线下推介,多方获客,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资产拍卖,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和回收率。
建立府、院、银联动机制。一是建议政府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制定多种措施进行防风化债,有效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危机。二是参考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地方专门金融法院或者金融审判法庭,集中管辖金融类案件,提高银行不良债权纠纷的诉讼和执行效率。三是构建府、院、银信息共享平台及会商机制,各机构通力合作、多措并举惩治逃废债、失信债务人,加大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诚信企业并通告老赖,督促违约债务人尽快还款,塑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