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进行全面部署。《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强调“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是对提高商品使用价值重要性的强调,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具体运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
建设质量强国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要处落子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进行全面部署是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要处落子,是上层建筑对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调整需要的积极回应。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求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我国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從数量到结构都在不断变化,高端化、个性化、多样化、差异性的需要不断涌现。人民群众对于商品使用价值的期待,不是有没有、能不能用,而是更为重视好不好用、耐不耐用、用起来安全不安全等质量因素。可以说,人民群众对于质量问题空前关注。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尽管有多种产品产量居全球第一,但我国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不仅很多产品缺少核心技术和品牌优势,而且质量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国内产品的质量评价。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求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国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面对愈发尖锐的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我国必须全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摒弃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形成的高产出。从资源要素投入总量的角度看待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不可能有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但从质量的角度来看,产品质量的提升意味着单位资源消耗的产出效率的提高,也意味着单位产出资源消耗的降低,通过提升质量依然还可以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通过提高质量推动经济增长,不仅可以避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同时有助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国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路,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产品质量不过关,消费者不认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循环过程就难以启动。对于国内循环而言,“国货”情怀在一定程度上可发挥作用,但对旨在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国际循环而言,产品质量是不可回避的门槛。建设质量强国是启动并加速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要条件,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支撑。
发扬钉钉子精神将《纲要》蓝图落地
锐始者必图其终。《纲要》描绘了新时代建设质量强国的宏伟蓝图。要实现蓝图落地,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纲要》的落实是一个中长期任务,需要持续不懈努力,不能幻想毕其功于一役。在落实《纲要》的过程中,有几个要点需要特别关注。
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质量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2014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盾构总装车间考察时指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2017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2021年9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向中国质量(杭州)大会致贺信中指出,“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每一次质量领域变革创新都促进了生产技术进步、增进了人民生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推动我国质量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武装和思想指南。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指导下,我国国民质量意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重大工程、重要消费品、新兴领域高技术产品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也有了显著的质量获得感。《纲要》的发布,为持续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提供了路线图。在完成《纲要》设定的中长期任务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更要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持之以恒,不断前进。
建设质量强国,必须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纲要》将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作为建设质量强国的主要目标之一,提出要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保障消费者权益是质量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要素,是质量工作的底线所在。《纲要》提出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从现实生活中看,在人民群众心中留下好口碑的那些“百年老店”,无一不是将消费者权益视为立店之本,童叟无欺、优质优价地提供商品和服务。因此,必须围绕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优化质量监管效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筑牢质量强国的底线,形成对质量提升的倒逼机制。
建设质量强国,必须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的是质量工作的底线,要真正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层次的质量工作成效,就需要动员企业经营者和一线生产者的能动性和进取心,激发企业经营者和一线生产者内心深处对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视。企业经营者和一线生产者是质量的直接创造者,他们内心深处对产品质量的担当甚至敬畏,对提升产品质量的渴望乃至热爱,是建设质量强国的内生动力所在。要唤醒并激发这种源动力,就必须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企业家们和大国工匠们对质量的精神追求与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底线相得益彰,最终形成质量为本的企业文化与社会生态。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经济学
教研部教授〕
(责任编辑: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