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路径探究

2023-04-24 14:26毛克乐
行政科学论坛 2023年10期
关键词:廉政权力主体

毛克乐

(新乡学院纪委,河南 新乡 45300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此问题,指出要建立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教育是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基础工作之一,以教育促进反腐败、以反腐败深化教育是当前引导师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廉政建设工作的突出任务。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普及、大数据时代的悄然到来,有必要深入探讨高校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问题。比如学者黄瑜瑜从教育角度分析了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工作的发展问题和对策[1];刘丽红则认为,新时代高校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权力机制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极大影响了工作的开展[2],因此需要通过加强权力机制的平衡、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廉政监督,让更多人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提升高校廉政建设水平。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破解了权力监督领域“监督难”的困局,例如“一把手”权力监督问题、管党治党中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长期困扰各级政府的难题。以往的研究表明,这些问题之所以难以有效解决,是缺乏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这一方面缘于手段和技术的落后,无法全过程监督;另一方面缘于社会诚信系统缺失、利益存在藩篱、缺乏共享机制、数据开放缺乏政策和法规支持等。目前,从各地的实践案例可以看到,由于大数据的应用,技术手段的缺失和信息共享的壁垒这些问题实际上已经在逐步得到解决,各地纷纷建立起的大数据平台、互联网+监督平台、五位一体数据平台、两级联动数据平台、社区“e+为民服务综合平台”等,解决了不同部门数据不兼容的问题,为高校充分开展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现实支撑[3]。

一、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的概念与依据

要探讨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必须厘清大数据技术、廉政建设这两个基本概念。

首先是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技术是以数据为本质的新一代革命性信息技术,它涵盖了各类大数据平台、大数据指数体系等技术,其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迅速的数据传输手段、丰富的数据类型和低密度的数据价值等四个特征。大数据技术的第一个特点是数据规模的“海量化”。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大众能够便利地实现海量资源和数据的获取,且获取到的数据样本比之前的数据更精细、更全面。海量的具体表现就是,采集、存储、计算的数据容量都很大,存储单位从过去的GB到TB,乃至现在的PB、EB级别[4]。1PB等于1024TB,1TB 等于1024 GB,那么1PB 就等于1024×1024GB,可见数据容量之大。这意味着目前能够包容更为广泛的数据量,从而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数据量有限、数据类型简单等弊端。大数据技术的第二个特点是数据传输的“迅捷化”。大数据处理有一个“1秒定律”,即数据处理速度能短至1秒,这为数据的高速分析、实时挖掘提供了可能。大数据技术的第三个特点是数据类型的“丰富性”。当前,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类社交平台、网络媒体、人工智能工具等,都已成为信息获取来源,而且数据类型也不局限于文本,还包括图片、视频、音频、地理位置信息等,极大增强了用户的黏性。大数据技术的第四个特点是数据价值的“低密度性”。大数据技术可以挖掘不同类型的数据来进行对比,以获取更加真实和全面的信息,数据量越大,其背后隐含的信息量也就越大,信息密度也会越低。

其次是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一般是指在党委、政府和事业单位中,通过建立合法和公正的制度,引入公众监督、公民道德建设等一系列措施,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党和国家形象以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建设行动。简单地说,廉政建设就是一种追求政治清明、公正从政的建设过程。那么高校廉政建设就是在高校范围内开展党风建设工作,惩治校园腐败现象的建设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高校内部党员干部、广大师生群体等都是廉政建设的参与主体[5]。

除了厘清概念之外,还需要搞清楚高校廉政建设的依据,具体来说有三个依据。

一是廉洁公正理念。高校廉政建设需要坚持廉洁公正的价值理念,通过廉洁公正理念的渗透来推动各项教育和管理事务的有序开展。在实际事务处理中,高校需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断巩固参与主体的价值观和荣辱观,让廉洁公正成为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廉政建设中,校内的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需要发挥廉洁公正的表率作用,为其他师生群体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同时,高校应该培育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在高校落地生根。

二是明辨是非理念。明辨是非理念是高校廉政建设需要坚持的价值理论原则。在廉政建设开展过程中,高校参与主体应该具备守底线、明辨是非的基本能力,在面对现实诱惑中经受价值考验,分析哪些社会现象是正确的、哪些社会现象是不正确的,从而给其他主体带来警示作用。同时,高校应把明辨是非作为道德教育、素质教育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强化教育熏陶和学习,深刻认识明辨是非理念对于高校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使广大师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养成正确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提升整体素质水平,充分彰显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效性[6]。

三是权力制约理念。权力制约理念是高校廉政建设的重要理念之一。当前的高校廉政建设由多个部门、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因此容易出现交叉管理、重复管理的问题,不利于高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稳定和有序。基于此,有必要对参与者的权力进行明确界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体来说,可以从明确职权分配、内控制度优化、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等几个方面着手,构建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监督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让高校管理者的权力能在阳光之下被合理地运用,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

二、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廉政教育程度不够深入。据调查,当前高校各类主体的廉政意识虽有所提升,对于廉政建设的持续深化具有助力作用,但仍有个别群体表示不了解此项工作,或者对此项工作目标的达成没有信心。此情形的出现,与高校廉政教育工作不够深入有关。当前高校的教学多以学科教育、技能培育为重点,法治廉洁等内容尚未充分普及,廉政活动、举办廉政讲座往往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开展,较少延伸到教师和学生群体的日常活动中,导致廉政建设和法治文化的传播和学习仍处于表层。同时,在应试教育大环境下,高校教育中机械地教授文化知识,法治教育浮于表面,对高校科研腐败、学术腐败等现象未能坚决杜绝和禁止,个别项目负责人开假发票、报销私人费用等现象仍然存在,极大影响了廉政建设的效果[7]。

第二个问题是权力制衡不到位。通过对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现状的调查研究,可以了解到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基础建设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比如科研经费公费私用、基础建设项目偷工减量等,都容易让廉政建设工作出现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高校内部权力运行方面缺乏科学管控、内部领导层和执行层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密切相关。尤其是在基础建设项目中,由于工程项目较大、涉及周期较长,再加之校内尚未构建起完善的权责机制、项目资金管理效率较低,因此便容易引发腐败问题。此外,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很多项目实施中的资料搜集、实地调研、设备管理等环节,线下处理较多,依靠大数据进行线上运行的情况则较少,因此存在较大的人为操作空间,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校内环境建设比较薄弱。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高校廉政环境建设也出现了深刻的变化。高校教育环境、文化环境和网络环境,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良因素,影响着高校各类主体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形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等价交换等思想逐渐渗入高校教育教学中,给高校相关主体的思想观、价值观带来了一定影响;二是高校虽然一直在倡导廉政文化建设,近年来也开设了一些相关教育管理活动和主题文化活动,但在实际工作落实中依然存在环境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比如廉政文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过于依赖理论宣讲、依靠大数据宣传的技术不够熟练、大数据技术下的宣传范围还有待拓展等。

第四个问题是监督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在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的监督评价机制不够健全问题显得更为明显。就目前已有的监督情况看,高校廉政建设普遍存在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规定和其他单位制度的不良现象,而尚未结合各个高校的具体实际来进行,存在着应付检查和考核的问题,导致高校现有廉政制度缺乏规范的管控流程,实际可操作性不强。而且,校内各主体各自为政,尚未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的监督评价体系,长此以往,非常不利于提高廉政建设水平,甚至会出现制度交叉的问题。除此之外,平时的日常事务监督评价,多以线下投票、发表意见为主,而依靠线上大数据精准调研、实时监督的方式使用较少,导致监督评价机制在信息化管控中存在一定缺漏。

三、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

首先是意识上有欠缺。从问题的调查和总结中可以了解到,高校廉政教育意识薄弱、对校内廉政环境建设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主体主观意识薄弱,自律廉洁意识不够坚定,在利益诱惑面前容易受到影响。部分主体深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头脑中仍然残留着人治思想,认为高校教师的行业较为特殊,讲究尊师重道,于是会对高校领导干部产生追捧和附势的心理,最终导致校内腐败问题难以解决。二是有的主体法治目标学习不深,对腐败行为的辨别能力较差,直接影响到高校整体的廉政建设。尤其是部分学生主体,由于世界观和价值观正处于形成阶段,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和社会多种信息的涌入,给该部分群体的法治意识带来了影响,使其对依法治校的理解较为肤浅,由此出现了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纷,腐败问题逐渐显化[8]。

其次是制度体系存在不足。从前面问题的剖析可知,高校廉政建设问题的产生除了有认识欠缺的原因之外,还有制度体系不健全的原因。高校干部往往身兼多职,既负责校内事务管理又负责学术科研工作,如此便容易出现个别干部为了行政职位而违背学术管理原则的现象;而且,高校内部制度的决策多由高层领导参照其他院校管理制度以及个人经验所制定,重大决策会由学校党委统一讨论,很少征求广大教职工以及学生群体的意见,导致学校倡导的民主、公平的廉政建设成为空谈。

最后是廉政建设的物质载体不够完善。结合对上述诸多廉政建设问题的分析可知,无论是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还是廉政建设的推进,都需要依靠实实在在的物质载体。这些物质载体具体指的是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宿舍楼、图书馆等,这些地方是与师生科研教学密不可分的场所。当前高校物质建设程度对廉政建设的影响较大。具体来看,高校虽然拥有如此多的教学载体,但展示廉政文化、讲述廉洁故事的文化教育这一功能却尚未开通。图书馆也仅仅是收藏了一些关于廉政文化的文本资料,尚未构建起廉政文化教育主题的大数据资料库。而且当前虽然大数据技术日渐成熟,宣传法治文化和廉政建设的手段也呈现出逐渐丰富和多元化趋势,但高校校内网站对于这一内容的宣传却并不多,加之这些平台网站监管不到位,容易造成廉政建设效果不佳的问题。

四、大数据时代高校廉政建设的路径

第一是强化廉政意识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是我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从意识上提升廉政重视度的重要方式。对于高校而言,强化廉政意识教育需要高校在日常廉政建设中注重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理念的宣传,注重借助大数据技术以线上线下双平台为阵地大力开展廉政内容的教育和指导,以此强化高校主体的廉政意识。一方面,高校可借助课堂这一平台积极加强廉政教育。比如,可在思政教育、职业规划教育等公开课中融入廉政文化这一核心概念和内容,或者给学生讲述一些专项案例、反面案例等,欢迎学校领导和其他专业课教师到此旁听,引导各类主体强化法治建设理念。另一方面,高校可借助大数据这一资源优势,在校内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定时推送法治小技巧、法治小故事、廉政教育事例,或者在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的电子屏和智能电视屏上播放廉政案例和时事新闻,以此潜移默化地做好廉政教育引导工作[9]。当然,媒体平台推送的内容不能千篇一律,应利用大数据技术按照不同群体特点分类推送。

第二是重视权力制衡工作。权力制衡不仅是保证廉政建设持续开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当前的高校廉政建设中,权力失衡、权责不明现象较为明显,需要高校主体加以调控,做好权力分配。一是需要明确各部门、师生、院校领导等各主体的基本权责,在权力运行中,上级可以监督下级、下级也可监督上级,然后将校内每一项事务运行制度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督促其承担起合理使用权力的责任,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二是需要针对高校内部领导干部、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学生等不同群体,重新明确常规工作范围和权力(利)范围,借助大数据实时跟踪、记录校内主体的信息和数据,对主体进行实时监控、精准评估,一旦出现异常数据,第一时间发出预警,避免权力失衡情况的发生。

第三是创设廉政文化氛围。以山西省某县为例,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他们挖掘本土廉洁文化,创建了廉政文化广场、清廉大道、议事庭等多处文化场地,为干部和群众创设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因此,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厚植高校主体对廉政建设的认同度和了解度,是当前高校廉政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但除此之外,还需借助高校这一文化教育基地,创设廉政文化氛围,为廉政教育工作的推进保驾护航。具体来说就是,高校一方面可借助大数据技术在线上举办网络直播课,围绕廉洁文化、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主题座谈、答疑讨论,使教师、学生以及党员干部都能在网上进行提问咨询,从而形成浓厚的网络文化氛围;另一方面,还可在校内定期举办廉政文化节、廉政主题月、廉政志愿公益等活动,或者增设廉政学习社团,在线下创设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吸引主体主动关注和参与高校廉政建设。

第四是健全监督评价机制。目前,在各地的实践中,大数据的应用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技术手段缺失的问题,例如各地探索出的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全方位监督等模式,都是将权力运行的轨迹予以数据化、电子化,从而实现有效监督。比如浙江某个乡镇的一辆公车,连续两天加满油,但实际行程却只有30多公里,这一反常的行为被大数据发现了,然后发出了预警信号,当地纪检机关通过调查查清了两名驾驶员“公车私养”的问题,要求他们退出违纪所得,并对其作出了严肃处理。在这一案例中,纪检机关就是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助力反腐监督工作的。

目前,针对高校廉政建设中监督制度有所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建立奖惩机制。大数据具有强大的关联分析功能和数据挖掘跟踪功能,因此在建立奖惩机制时需要开通校内官方平台中的匿名检举功能,鼓励广大主体参与监督,被检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适当给予检举揭发者一定的精神奖励、物质奖励,激发主体对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积极性。同时,在实施惩罚机制时,需要宽严相济,以教育为主,惩罚制度既不能过于严苛,又不能放任度过高。二是扎实推进智慧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碰撞、对比、预警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例如,物资采购和设备招标为校园内的高风险领域,为了防范虚报发票、串标等行为,高校纪检部门可以委托财务和招标部门建立供应商数据库,数据库内包含学校二级部门相关经济活动的详细信息,供应商信息,采购的物资和设备类别、数量及金额信息等,还可以设置一定的预警条件,当发现异常信息时,及时采取措施。当发现某供应商在校内中标金额或者频次异常偏高,或某段时间内某一部门某一设备或耗材使用量异常偏高时,应对相关项目或相关部门的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研判分析。三是健全监督队伍,鼓励学生干部、教师骨干、院系领导在各自岗位中组建监督小组,负责各自领域内的廉政监督工作,对校内各主体参与廉政建设的表现进行线上、线下监督,为高校廉政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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