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文
康熙皇帝对那类严酷的清官是有警惕的,他的原话是“清官多刻”。康熙皇帝特别不喜欢那种表演型清官,时常呵斥那些装廉洁的官员。河督张鹏翮算是很得宠的大臣,康熙皇帝因其办事不力斥责他“徒有衣食菲薄”。雍正皇帝登基没几日就谕示知州知县,不得“或借刻以为清,或恃才而多事”。也就是说,不要把苛刻严酷当作清廉,不要自以为有才能而政事频出以累民。
中国文学作品中最早涉及所谓清官批判的是《老残游记》,比康熙皇帝对清官的警惕晚两百多年。康熙皇帝对某类清官的警惕,并不意味着他鼓励官员腐败,他对真正的清官是大为嘉许的。
康熙皇帝讲究所谓以宽治天下,曾对大学士们说:“治国宜宽,宽则得众,倘若吹毛求疵,则无人可用,天下岂有完人?”此话虽有几分常情在焉,但一国之君仅听凭“以宽治天下”,难免放纵了贪腐不法之行。
康熙皇帝有一次同大学士们谈到清官廉吏,舉了好几个名臣的例子,说:“赵申乔在湖南巡抚任上把通省官员都参了,难道湖南无一好官?官之清廉只可论其大方面者。朕相信赵申乔清廉,但他当年作为封疆大吏,要说他一干二净,朕未必相信。张鹏翮是个清官,但他在山东兖州做官时也收过人家的规例钱。张伯行为官也清廉,但他喜欢刻书,刻书一部非花千金不可,这些钱哪里来的?两淮盐差经常送人礼物,朕不是不知道,不想追究罢了。”
从康熙皇帝这番话可以看出,在当时大环境下,一则他根本不相信天下有真正的清官,也就不指望你能做清官,治吏尺度自然就有折扣;二则他对官员贪污腐败并没有零容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过得去就行了。
康熙皇帝对方面大员的贪污只要能忍就忍,我们看看他对曹雪芹祖父曹寅奏折的朱批就更加清楚了。江宁织造曹寅负有暗中监视地方官员之责,他在奏折中列举两淮浮费四项,即院费、省费、司费、杂费,每年计二十万两银子,“以上四款皆派之众商,朝廷正项钱粮未完,此费先已入己”,其中“省费,系江苏督抚河道各侧门规礼共三万四千五百两”。
康熙皇帝在省费之后朱批:“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钱无多,何苦积害。”康熙皇帝怕得罪地方官,出于帝王驭人术的需要,就忘记了固堤溃于蚁穴的道理。
察史不能拘泥于正经史书,正史野史并读方可回到历史现场。体察皇权时代的吏治,光看官府规定往往会被假象迷惑,因为制度设计的缺失会使任何铁律都形同虚设。有清一代,“律例”不敌“陋规”已是沉疴痼疾。
依清初朝廷规定,官员不得同商户往来,凡向富户借银千两者论斩。可事实上,这规定从来就没有做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