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

2023-04-20 05:07陈修远
西湖 2023年4期
关键词:大头作家

陈修远

在结局到来之前,我是一个想入非非的警察。

想入非非和警察,这两个词都可能引起误解。让我先来解释解释“警察”。实际上,我只是个民警,虽然在警校学过刑侦,但一毕业就被分到警务站。除了一个老民警和我之外,剩下的都是辅警。这些憨厚的大哥非常乐意分担我们的工作——不明就里的街坊大妈搞不清辅警和编制内民警的区别,这能让他们获得虚荣心的小小满足。

那是我从警生涯的黄金时代:作息非常规律,工作一天休息一天,三餐正常,面色红润,撩起衣服还能看到令人欣喜的腹肌。我有大把时间泡在宿舍里,看遍所有能找到的推理小说,还有各种记不清作者名字的好书。那时候我还是个有志青年,坚信自己能在三十岁以前干出点名堂,而看书是一个蓄力过程,是华彩乐章的前奏部分。

从名义上讲,除了警务站的工作之外,我还兼任社区民警。我名义上的辖区只有十几个商铺,隔三岔五,我要进行名义上的巡逻。这些商铺里唯一令我感兴趣的,是柿子巷9号的“老瞎猫”酒吧。只有到这儿,我会从巡逻车上下来转转。其他地方,就由辅警大哥们代劳。

“老瞎猫”酒吧并不叫“老瞎猫”,它有个挺体面的英文名字:“Old Blind Cat”。我估摸这跟村上春树有关,因为他在东京打工的第一家爵士吧就叫这个名字。不过当时我没有机会证实。虽然老警察们常在这里买醉,但我这样的新人却没资格。我们的顶头上司、柿子巷派出所所长有句名言:拧螺丝得松一扣,要不肯定秃噜帽儿。我猜在他心里,老警察值得松一扣,而我这种新螺丝,离秃噜还差好大一截儿呐。

不管怎么说,虽未谋面,但在我的想象中,酒吧老板是个怀才不遇的文艺中年。作为村上春树的忠实粉丝,他也曾尝试写作,也曾对诺贝尔奖心生觊觎。散文、小说、诗歌、剧本,他试了一个遍,退稿信如雪花般飞来……不,更大的可能是连退稿信都没有……不,最大的可能是他连写都没写出来,任由无数灵感在脑内循环。于是,他只能倾尽积蓄开了这一间酒吧,落寞地坐在吧台里,看着觥筹交错人来人往,舔舐自己的梦想——在我的想象里,他就是这副样子。

在想象之外,在现实里,“老瞎猫”酒吧门口是当地混混的聚集地。每天夜里,柿子巷从东头的1号到西头的196號,400瓦的路灯把石头缝都照得雪亮。只有9号的“老瞎猫”周围,灯泡都被砸碎,一片昏暗。混混们在昏暗中凑近,聚成一堆,或站成一排。要么做些无伤大雅的勾当,一点见不得光的小生意;要么什么都不干,只是站在那儿聊聊天。我们的巡逻车从光亮驶入黑暗的时候,他们之间微微拉近距离,缩得更紧,像一只猫弓起背脊。我从不去干涉他们。就像我们所长说的:有时候你得松一扣。此外,我自觉前程远大,些许小事不值得浪费时间。那时候我年轻,还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浪费时间。

不过我很快就知道了。一年之后,好日子结束。分局宣布专案组人手紧缺,我那些散落在各个警务站和社区的师兄师弟被纷纷召回。而我被抽调到派出所,兼任候补户籍警。很快,又被调入办案组,候补和兼任都去掉,负责治安案件。所谓的治安案件,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小偷小摸、邻里龃龉、街头纠纷。哪怕是张大爷闺女的猫丢了,只要她乐意,你就得坐下来认认真真给她做笔录、签字、摁手印,然后看着她在桌角蹭掉手指上的印泥,充满期待地望向你,说:那,我们家咪咪啥时候回来?

我每天要面对几十件这样的破事,做几十份这样的笔录。“干一休一”变成一句空话,“干十休一”才是常态。最痛苦的是,如果这样的努力能带来某种益处,我也认了,但那些案卷毫无价值。我就像是个垃圾分拣员,终日劳作,而那珠穆朗玛峰一般的垃圾山未减分毫。

上头担心我经验不足——其实纯属多虑——就派来一个师傅“传帮带”。师傅外号“大头”,并没比我早来几个月,但烂泥塘一样的案卷堆已经把他折磨得不成人形。头回见面,他是这样一副尊容:一米八几的个子,大脑壳,细脖子,头发又脏又乱。面色苍白,肿眼袋,黑眼圈。皱巴巴的衬衣外罩着一件看不出颜色的夹克。哈欠打得像断粮三天的瘾君子,其实是刚熬完通宵的交班警察。藏蓝色西裤可以昭示他的身份——那是我们执勤常服的下半部分,它的神奇之处在于,可以搭配一切上衣而不违和。通常,它的右侧屁兜里还装着一盒印泥,因为要大量做笔录,所以我们都随身携带,以免临时寻找太过麻烦。

大头最初要求我每次说话先称师傅,但我只愿意简称他为“头儿”,他也欣然接受这个略带讽刺的昵称。没几天,我俩就成为莫逆之交——在这样一个无趣且日日重复无趣的旮旯里你没什么选择,只能跟自己的同伴找找乐子。很快,基于他的特征和我的姓氏,所里同仁称我俩为“猴头儿”组合。

大头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他喜欢办卖淫嫖娼的案子,却痛恨人口走失案。但我却很偏爱,所以,他把这类案子都甩给我。

问题在于,走失只是事情的开端,大多不以绑架、自杀或彻底失踪终结。以我们所为例,每天至少发生一起人口走失报案。但当你正在奋力写笔录:男,四十七岁,身高一米七二,体胖,本地口音,左眼耷拉右眉上挑,脖子上有碗口大的胎记,三月六日下午四时跟老婆口角后出走,至今未归,离家时身穿……门外突然传来粗犷的男性嗓音,你对面泪水涟涟的报案家属一跃而起,高呼“死鬼”,夺门而出,紧跟着就是一阵肉体拍打之声——那个耷拉眼儿胖子自己跑回来了。

在我六年的从警生涯里,这样的情节无数次发生。只有一次是例外,失踪者的尸体出现在柿子巷以北的小河沟里。是谋杀还是自杀,都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只负责走个过场,然后把它移交给分局刑侦组。

但走失案还是给我提供了一些乐趣——想入非非的乐趣。

现在我可以来解释一下“想入非非”。童年时,我住在一栋筒子楼里,筒子楼有一部小电梯,电梯上常年端坐一位中年男子,邻居们尊称他为“电梯司机”。这位司机的全部驾驶工具只有一根白色小棍,他用它为进进出出的居民按楼层。居委会大妈禁止他听收音机或看书,因为那会“影响工作”。所以,每天他只能在这个两米见方的铁盒子里沿电梯竖井做垂直升降运动,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能干。想想这样的生活,我简直要发疯。但从我住进筒子楼到搬出的十年间,电梯司机一直精神正常。后来我们混熟了,他告诉我,保持正常的秘诀,是想象邻居的男女关系,以及猜测姑娘们的罩杯大小和内裤颜色。虽然肉身被禁锢在铁盒子里,但他的思想已经飘进1103李老师的闺房、602王书记的浴室,又或是钻回电梯,钻进了身旁某位漂亮姑娘的裙底……

在警务站博览群书时,我还翻过一本忘了谁写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位专门研究蜜蜂的专家,他得罪了某个家伙,对方雇杀手来干掉他。这位杀手颇具艺术气质,热爱用充满想象力的方式杀人。他花了大量时间监视专家每天的生活,然后发去两张图片,分别记录了蜜蜂一生的飞行轨迹和专家每天的行动轨迹——二者几乎完全相同。专家看到自己的人生和一只蜜蜂没啥分别,万念俱灰,当场自杀了。

我想,一只蜜蜂的行动轨迹再简单,也比不过我的电梯大哥——那几乎就是一根直线啊。然而,专家自杀了,电梯大哥却活了下来。并非后者没有为人的尊严,只怪前者缺乏想入非非的能力。虽然身在铁盒之中,电梯大哥也还能把日子过下去,而世界上很多人拥有自由,却活得像在铁盒里。

作为电梯大哥的信徒,我青出于蓝。

调到所里将近一年,笔录、案卷、夜班、所长、大头……日复一日无趣的重复,已经像磨盘一样把我早先的理想碾成粉末。我认清并接受了自己的处境。那些在所里执勤的夜晚,我开始喜欢上翻阅人口走失案卷,揣摩那些走失者,想象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过着什么样的人生:那个耷拉眼胖子用吵架换取了难得的宿醉狂欢,然后不得不捂着要裂开的脑瓜子,迎着可怕的朝阳,回去忍受他的生活;那个女人很漂亮,穿着时髦,但掩饰不住皱纹、憔悴和孤单,她在午夜听着“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那个老人歪倒在家门外,只能把虚度的人生和破碎的梦想掺进最后一杯酒喝下去;那个女孩想给抛弃她的男人写最后一封信,但信纸被泪水湿透,每个字都洇成模糊一团……然后在某个晚上,他们走出家门,消失在夜色里。

我甚至能闻到气味:厨房里的油烟,梳妆台上残留的冰冷的香水,衣橱和被子里衰老的呼吸,还有光线、色彩、声音。那些案卷、照片,就像一片湖水。我走过去,伸出脚,踩进去,“啵”的一声,进入另一个人的世界。如此,就好像拥有了其他人生的一部分,虽然只有短短一截。

在我想入非非的时候,大头通常坐在值班室里,和铁栅外的报案人大眼瞪小眼。他恨不得那俩喝多了互殴的家伙能挥刀互砍双双身亡,这样就可以甩给分局处理;又或是像两个好样儿的酒鬼,化敌为友亲亲热热勾肩搭背滚出门去。但这两种情况通常都不会发生,所以他只能继续大眼瞪小眼。

在我看来,大头不具备想入非非的能力,但也不像蜜蜂专家那样刚烈。他像个气球,随着厌倦和压力一步步膨胀,然后到了特定的某一天爆发出来。这爆发不是“砰”的一声,而是“噗噜噜噜噜”,气体排放出去,他又回到原先的体积,等待下一轮膨胀和释放。在我俩刚认识的时候,这个过程差不多每个季度来一次,随着时间推移,逐步缩短。几年之后,它缩短为差不多每月一次,然后就稳定下来,精确度与大姨妈差相仿佛。

大头的发泄对象基本是犯人——这么说可能太郑重了,其实只是些犯了小错被训诫、罚款或面临行政拘留的倒霉蛋。虽然没就此交流过,但在大头的逻辑里,这些家伙正是他无望人生的痛苦源泉,有义务承受怒火。至于他的发泄方式,正如我前边提到的,并不爆裂,而是像他的外貌那样,呈一种软趴趴、黏糊糊、挺膈應人的形态。

大头的代表作,是在我脱掉警服前一年发生的。那是一个初春的深夜,圆柏的花粉漫天飞舞,弄得我鼻涕眼泪横流。快交班的时候,巡逻车带回来两男一女。案由很简单,妻子偷情,被早归的丈夫撞个正着。丈夫怒火中烧,抄起一个酒瓶子——极可能是那二位用来助兴的——冲入战场。缠斗中,丈夫的鼻子被打破,但他还是很有骨气地揪住男子,报了警。

到所里的时候,这三位的外观已经相当好看。妻子衣衫不整,眼泪汪汪;丈夫鼻梁歪斜,一望便知是骨折了;而那个偷情男子——因为他和我们所长同姓,我还记得他叫老费——两眼乌青。大概是酒劲儿没过,他精神亢奋,大喊大叫,表示自己只是登门做客却遭此无妄之灾,实属无辜。大头本打算速战速决,毕竟我俩已经连值两个通宵。但老费毫不服软,玩儿了命地喊冤。我看见大头早秃的额顶渐渐发红,这意味着他情绪来了。

大头把老费关进拘押室,让那位丈夫去验伤,然后问他想怎么处理。

丈夫咬着牙说:我要让他们单位的人都知道,我要让他身败名裂。

大头说:那个不归我们管。我们能管的只有调解。照直说吧,鼻骨骨折在去年还算轻伤,能判他个一年半载;可今年只算轻微伤,算你倒霉,顶多让他赔点钱。

丈夫有点吃不准:警察同志,我也没经历过这种事儿,你说三千行吗?

大头笑了,说:赔多少得你提,我管不着,反正这种情况吧,要一千到一万都可以,具体你自己看着办。

经过这样的提点,丈夫立马选择了顶格赔偿。大头把老费从拘押室里拎出来,告诉他:你不掏钱没事儿,拒绝调解,我填单子把你移交分局,先拘几天再说。后边人家提起民诉,搞不好你还得照赔。

老费不嚷嚷了,扑通一下坐在地上。他说,他老婆怀孕四个月了,没法行房,他才做出这种下作事(说到这儿的时候,我看见一直嗫嚅的女人眼里也射出怨恨的光芒)。他身上只有两千,如果非要一万,就只能叫老婆来掏。可是怀着身孕的老婆深夜接到这种电话是什么后果,他想都不敢想。恳请诸位大爷高抬贵手先收两千,他愿意写个欠条容后再补……

我想,如果没有这番表白,或者老费这档子破事早发生半个月,大头的干劲儿都不会那么足。他像个好心的碎嘴子媒婆,在双方之间翩翩起舞,撩拨得丈夫怒火万丈,咬死一万,即便老费跪地求饶也毫不松口。天快亮的时候,老费放弃了,就像一个在海上漂流整晚的人松手放开唯一一根浮木,他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们,这个人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很快,他老婆来了,一个瘦弱的年轻妇人,四个月的肚子只是微微显形。大头讲述整个案由时几乎按捺不住亢奋,但从始至终,孕妇一言不发,眼睛谁都不看,只盯着地面。交完钱,签了调解书,她拔脚便走。老费面如土色,瑟缩着身体像个陪嫁的丫鬟紧随在老婆身旁。他们俩迎着刚升起的太阳走出去,身后拖着漫长的黑影,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有人在朝阳里显得那么凄惨。

大头长长地伸个懒腰,对我说:猴子,我请你去“老瞎猫”喝个早酒。

说心里话,很多时候我对大头的德行不以为然,但从情分上看,我俩算是同袍,是对抗无聊生活的战友。而且,他顶多一个月来上这么一出。为这点事跟战友闹别扭,实在不值当——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大头和他的每月例牌,会给我俩的人生造成怎样无法挽回的影响。

除了忍耐和释放,只有两件事能引起大头的兴趣。

第一件事,准确地讲,是一个人,我们所辖区内唯一的作家。据说,他是在互联网论坛兴起之初第一批写穿越文的,还因此挣到了一点钱。这样算起来,作家也就三十多岁,远比外表显得年轻。他的作品大多有一个让人如鲠在喉的名字,在我看来,那些书就是一坨又一坨屎。出人意料的是,作家本人的观点和我相同。

在不写作的日子里,作家会走出家门找找乐子,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在喝酒和性交这两方面,作家的品位比他的作品更差。完成这两件事后,他就跑到街上闹酒炸,最终把自己送到我们面前。

熟悉了这套操作,我们都没有兴趣跟这个醉鬼较劲,把他扔进拘押室自生自灭。他就在黑暗中哀嚎:你们都是大便!我也是大便!我写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大便!这三段论他能嚷嚷一整宿。直到某次,他赶上了大头的“好日子”,被不轻不重地揍了一顿。但那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大头才完成热身,作家就开始狂呕。对于民警来讲,这是一个很不妙的证据,而且你没法指望一个正以大便自况的家伙爬起来帮忙清理。所以,大头只能亲手收拾。

奇怪的是,自那以后,大头和作家成了半个朋友。在接近清醒的时候,作家会讲讲他书里半新不旧的段子,让大头乐不可支。有时实在无聊,我也会让辅警上楼盯着,自己跑到拘押室去抽着烟旁听。

有一次作家对我说:老侯,给我讲讲你们的事儿,没准我能写一本推理小说。大头抢过话头:你问他干吗?我给你说。打那之后,大头从倾听者变成了讲述者。而我很少再去旁听,因为那些英雄事迹都曾亲历,再听一遍只能收获双份尴尬。只是不知道,大头有没有讲过老费的故事。

重新点燃我热情的,是有一次作家讲述他对一桩连环失踪案的分析——这个案子是大头关心的第二件事。虽然我看过无数案卷,但它是唯一称得上诡异的。大约八九年之前,失踪案开始发端,至今已经发生超过十起。虽然媒体和警方都称之为失踪案,因为那些消失的人从来没被找到过,但我们仨和所里的其他神探都认为,这是一宗连环杀人案。因为每次案发都是连续几人失踪,然后停下来。一段时间之后,再度案发。这符合连环杀手的特征:每次杀人后,杀手的欲望得到释放,进入冷却期;很快再度进入幻想强化期,欲望不断累积,直至再度杀人。杀手的厉害之处在于,他能在很短时间里跨国作案却不留下任何证据。仅仅八九年,他犯案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了六个。

我能理解大头对这桩案子的兴趣——如果真的存在一位连环杀手,那这家伙的行为模式跟大头就太过相似。甚至有段时间,我们都拿他开玩笑,敦促他投案自首,给我们这个小小派出所一次荣耀的机会。

这桩案子给了我一种古怪的希望,既然它能发生在美国、欧洲甚至非洲,那为什么不能光顾一下这个城市?那样,我就会从庸常的、无限循环的生活中跳脱出来,来到一个刺激的新世界……

然而,希望只是希望,它不会发生。明天和昨天一样,没有变化。无论对我、对大头,对作家、所长和老费,对“老瞎猫”的老板和酒吧外的混混,都是如此。在想入非非中,我常常回忆起电梯大哥。我想,我和他的区别是我知道自己身在铁盒当中,而我终将迈出铁盒。我只是在等待一个契机——大概,每个人都在等待一个契机……

契机在一年后到来。

那仍是一个初春的午夜。我刚刚交班。这一年来很多同仁撂挑子不干,上头只能抽调新人补充进来。我和大头不再搭档,而是各带一个小组,轮岗执勤。我走在去“老瞎猫”的路上,大头比我早六个小时下班,我猜他早就在那儿喝高了——我们已经算老螺丝,可以享受松一扣的待遇。

那天暖和得出奇,几乎没有风,虽然空气中有淡淡的花香,但我的过敏性鼻炎却暂时蛰伏。这样的天气让人胸中蠢蠢欲动,总觉得会发生什么好事。柿子巷9号的路灯仍黑着,没人去修,因为迟早还会被打碎。酒吧门口的混混换了一茬又一茬,见我走近,他们还是微微靠近、缩紧,像弓起后背的猫。流莺把手从男人的裤裆里抽出来,混混们偷偷将皱巴巴的烟卷顺进袖管。我还是无心过问。我只想快点推开“老瞎猫”那扇黑色的铁门,投身到人群中,投身到熱烘烘的酒气烟火气里,就像热天午后一猛子扎进一湖春水。运气好的话,我还能带个姑娘回家。

我走到铁门边,混混们默默后退,让开一条路。突然,铁门猛地洞开,带出一阵烈风。开门力度之大,使得门板撞击在墙面上,发出砰的巨响,像是开了一枪。大头从里边冲出来,直冲到我身前。他的脑袋前所未有地大,眼睛怒张着,看上去比脑袋还大,眼球都要挣破眼眶跳出来。他瞪着我,又像什么都没看见,然后急急转了个弯,手在我身上撑了一把,似乎是要借力再冲出去。他失去平衡,脸朝下摔在地上。我看到他后心插着一把短刀,刀刃几乎全部没入背脊……

那一瞬间我完全恍惚了,整个大脑麻扎扎一片,脸轰的一下热上来,像是发高烧。门里又冲出一个人,他在我眼里十分巨大又无比之小。但我还是能分辨出他的样子,是老费。他嘴里发出呜呜声,不知道在喊什么,一下扑到大头背上,手握住刀柄。我一时分不出他是在向里捅还是向外拔,我仿佛凝固住了。

能动的时候我已经扑上去了,那感觉就像大脑先飞起来再带动身体。我扑在老费身上,用标准擒拿手法把他的右臂扣在背后,膝盖压住颈椎正中。我们仨形成了一个三明治体位——我压着老费,老费压着大头。这时候,四周尖叫声才像暴雨那样冲进我的脑海。

后来所里的同事告诉我,老费的右臂完全脱臼,他毫不怀疑我再加把劲就能把它扯下来。

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后来才从不同人的嘴里拼凑出来,其中不乏臆想的成分。据说老费直到被枪毙都未发一言,跟他那个媳妇儿风格一致。没想到这家伙倒是条汉子。

在前一年那个初春的清晨,老费和他怀孕的老婆走出我们派出所。当天,他老婆就去医院找熟人做了引产,医生说胎儿已成人形。然后是干净利索的离婚,老费净身出户。真是个好样儿的娘们儿——大头如果活着,可能会如此评价吧。这下,老费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了。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他决定从大头手里接过电话拨给老婆的那一瞬就已经无所畏惧。

老费开始酗酒,丢了工作。我的同事们推测,他大概和“老瞎猫”门口的混混们打过一阵交道,因为被捕时他瘦成一把骨头,连膝盖内弯里都有针眼儿。

刑警的结论是,老费的行动没有计划。术语叫激情犯罪——如果他顺手把我也捅了,那就是狂欢杀人了。总之,老费肯定不止一次在酒吧碰上过大头,但都没动手。那天,他刚刚嗨完,顺便从交好的混混手里借了那把匕首。就为这点慷慨,那个混混也被判了一年。

大头当时坐在吧台前,背对门口。老费几乎是用了一个短距离冲刺的动作合身扑在他后背上。那匕首并没开刃,你可以想象激情的老费爆发了多大力气。法医说,只一刀就扎进心脏,刀身被肌肉牢牢卡住。从技术角度来看,老费还想追上去拔刀再刺,实在没有必要。

我辞职了。

跟老费同姓的费所没有问我理由,我想也不必说。大头很快被火化。没有追悼会——这种死法恐怕很难被称为牺牲。

大头火化的那天晚上,我去了“老瞎猫”酒吧。因为凶案的原因,混混们不见了,酒吧里也没什么客人。老板百无聊赖地趴在吧台上。我点了一杯东西,和老板默默相对。大概是太过安静,他拧开了收音机,在刺刺啦啦的噪音中,播音员的女声断断续续响起来:

……警方称……连环失踪案已在本市……目前失踪两人。李某,女,三十七岁,出租车司机,最后出现时间为三月……王某军,男,四十一岁,编剧,于三月九日晚间参加聚会后失踪……

我几乎每天泡在“老瞎猫”买醉。当你想醉的时候,它就变成一件难事,而喝这个行为本身却形成肌肉记忆,进而固化为一种习惯。我知道自己还没到酒精依赖的地步,只是不喝不行。

“老瞎猫”门可罗雀,连混混们都离开了,他们大概找了条别的巷子去玩那套砸路灯的把戏。派出所的前同事也不愿光顾。在街上偶然碰到时,他们看我的样子就像看一个新丧的寡妇。他们大概以为,我是因挚友惨死伤心欲绝所以终日狂饮。这种想法纯属狗屁。大头死掉之后,我开始明白,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们只是两只掉到水缸底部的老鼠,看到对方百无聊赖的脸就像看到自己,摆脱对方和摆脱水缸的欲望同样强烈。

老板跟我已经熟了。和我猜想的一样,他是村上春树的死忠书迷,无可救药的文艺中年。他告诉我,他想出去玩一趟散散心,如果回来时酒吧的经营还没起色,就关掉算了。他问我愿不愿意在这段时间帮忙照看酒吧,主要是担心那帮混混来偷东西。我答应了。说起来,大头之死给了我一个从原先生活里跳出来的机会——当然他本人恐怕并没这个意愿,但我又掉进新的窠臼,除了坐在吧台后喝酒,哪儿都去不了。我拼命思索三个问题:我为什么在这儿?我该去哪儿?我想干吗?——猴子版的人生三元问。但酒精和思考都给不了答案,看书也不行。于是我把椅子搬到店门口,看着来往行人,开始想入非非。

最初我只是遵循习惯,去想象人们的生活。后来,我察觉脑力尚有余裕,就试图进入那种生活,想象自己变成那个人。渐渐地,我发现所有人——无论是我的前同事、街头的少妇甚至行色匆匆的混混——都比我活得好,比我快乐,只有我是全世界最蠢的那个。就连拖着鼻涕奔跑被绊了一跤哇哇大哭的小屁孩都比我强。如果我是他,就可以从头开始,在牢笼形成之前对生活的安排骂一句去你妈的,然后去创造自己想要的人生。

我甚至开始在酒精的作用下感到大脑蕴含着不可思议的能量,并全力运用这股能量向目标人物投射过去,以期达到取而代之的效果。但即便我进入了头痛欲裂大脑皮层抽筋灵魂近乎离体而出的境界,似乎脑电波如蜘蛛网般延伸远去,但收效甚微。那个小屁孩顶多会发现某种异样,回头一看一个醉鬼正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面目狰狞白眼直翻。于是他啐一口唾沫,转身跑开。

唯一能忍受我的是作家,隔三岔五他会在傍晚时分跑来喝酒,还是那副脏兮兮半梦半醒的样子。多了一个酒伴的好处是你没什么工夫去想那些永远也沒有答案的问题,坏处是对方的酒量和酒品一样差。而且我们没什么共同语言,常常是双方各说各话。我在胡言乱语那些癔症般的想象,而作家则无休止地抱怨怀才不遇只能为生活所迫写出一坨又一坨大便。然后他突然住口,空气瞬间凝固——这是要吐的前兆。每当此时,我便一跃而起翻过吧台,半推半踹把他赶出门外。

我们就这样滥饮了好几天,直到有一天,作家只喝了一瓶啤酒就缄口不言双目瞪视,满脸菜色连眼白都隐隐泛黄。我赶紧把他架出去。冷风一吹,作家开始呕吐,然后扶着墙壁弓身走开,走几步就喷涌出呕吐物。幽暗的路灯一明一灭,让我想起某部江湖片:中刀的古惑仔踉跄而行,沿途留下一摊又一摊悲愤的血渍。

倒春寒刚过去,沙尘暴来了。这是北方城市的春季特产。天地一片昏黑,正午时分有如夜晚。沙砾狂暴地敲击在黑色铁门上,炸响一片,像是轻机枪在外头扫射。我缩在酒吧里自斟自饮,倒有一种奇妙的安稳感。

风沙暂歇的那天晚上,作家又来了。

开门时我差点儿没认出他。他长年佝偻的身躯挺得笔直,还穿了件挺漂亮的皮衣,颇有几分风度翩翩的意思。

“开瓶拉弗格,我请。”作家脱掉皮衣坐在我对面的高脚吧椅上,“今天咱们好好聊聊。”

这倒是让我有点惊讶,我问他:“你好像只喝啤酒吧,还必须是大绿棒子那种,什么时候改威士忌了?”

“那天从你这儿走,我就去了医院。”他伸手指了指肚子,“急性胆囊炎,一嘟噜结石,切了。医生让我戒酒。可你知道我的,不喝能行吗……”

我旋了两个冰球,放在各倒了四分之一威士忌的两个酒杯里,推过去一杯。

“不行!但我琢磨得喝点儿好的了。”作家喝了一口,打了个响指,“不能亏了自己。世事难料啊,喝一口少一口,就像那谁……”

我盯着作家的眼睛,他的嘴张开一半停住了:“大……”

“大头,说吧。别又搞得跟我死了老公似的。”

作家耸耸肩膀,又喝了一口酒。

拉弗格,皮衣,现在又是耸肩膀,这家伙跟我装什么归国华侨。

“你怎么样?还写吗?那个——”我也喝了口酒,“大便?”

这回轮到作家盯着我,但他的眼神里没有恼火,只有探究。我也耸耸肩膀:“医院是个写东西的好地方。”

“还在写,不过不写那些了。我在医院躺出个新主意。我想写写自己的故事。有个家伙告诉我,你得写点儿你真正懂的东西。”

“你有什么故事?”

“当然有,老侯,当然有。”作家看着我说,“你也有,比如大头……”

我敲敲吧台:“停!停停。别特么再提他了。喝酒!”

于是我们两个默默喝酒。拉弗格相当不赖,那股泥煤味儿又香又冲。但愿作家的写书水平也能像喝酒品位一样得到提升。

门上的响声渐渐密集,风沙又暴虐起来。我感觉有点沉闷,就拧开收音机开关。可能是沙尘暴的原因,信号干扰比平时更甚。

……两名失踪者目前仍无下落。据……透露,过去十年发生的连环失踪案与本市新近……案件,可以判定为一宗,但警方至今……

黑色铁门突然被推开,风夹着沙子猛灌进来。铁门被风吹得直接拍在墙壁上,砰地发出巨响,好像开了一枪。我吓得几乎跳起来,仿佛一瞬间回到那个午夜……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来人已经把门撞上了。进来的是个穿黑色大衣的高个儿男人,他走进吧台吊灯的照明范围里,我才看清他脸上的皱纹。这人至少五六十了,看样子被沙尘暴揍得不轻,脸上眉毛上都挂着一层沙子,但眼睛却很亮。

男人拍打头上身上的沙砾,一脸歉意:“风太大,一下沒抓住门把手。”

“没事老哥,这鬼天气。”我说,“来来,脱了大衣到这边歇歇。”

“风都给吹透了,劳驾弄杯喝的。”男人直接坐在吧台前,距离作家两个吧椅。我们仨形成了一个等腰三角形。

我敲敲吧台:“作家,你这瓶匀老哥点儿成不成啊?嗨嗨!作家?”

作家端着酒杯,似乎有点走神。听到我敲吧台,他站起来,拿过酒瓶。

“老哥看起来面生,不是本地人吧?”作家边倒酒边说。

“来这办点儿事,出火车站打不到车。没办法,只能往宾馆方向走。这风大得邪乎,黑灯瞎火的,看见有个亮儿就赶紧进来了。”男人用右手中指指节敲敲吧台,以示谢意。我注意到,打从进屋开始,他就只用右手做事,即便别扭,左手也始终揣在大衣衣襟里,像是胳膊折了用吊带吊在胸口的那种姿势。

作家没接话,坐回自己的位置。我们仨各自喝酒,一时沉默,只有收音机还响着:

……热线电话……希望热心的市民朋友向警方提供线索。两名失踪者分别是:李某,女,三十七岁,身高一米六二……王某军,男,四十一岁……

……下面播报本市天气情况,未来二十四小时沙尘暴将进一步加剧……

我伸手关掉收音机。

“难以置信啊,这家伙真来咱这儿犯案了。”我说,“你能相信吗,作家?当初我和大头有多盼着这案子在我们辖区发生。”

作家摊摊手,貌似在说,这可是你自己提的大头。

“你刚才说——这家伙?”男人饶有兴味地看着我。

“没错。所有媒体都在说,这是个失踪案,还什么连环失踪案。我只听说过连环杀人案。”看到男人一副愿闻其详的表情,我接着说下去,“我觉得这些案子都是一个凶手。你瞧,十年间,十多起。杀人,进入冷却期,然后是幻想强化期,然后再度杀人。完全符合连环杀手的行为模式。”

“但警方从来没发现过尸体。”

“这是个问题。但也不是没有先例。比如美国那个海森堡,他把受害者剁碎喂狗,警方也从没找到过一具尸体。”

“但不可能没有残留物。”男人说,“美国警方也是发现了狗粪中的人类牙齿,才确认受害者身份的。可这个案子什么都没留下,凶器、衣物碎片、血迹、毛发,无论凶手还是受害者,连根毛儿都没有,这就不可能。”

“只凭这些,就认定不是杀人案?”

“不止。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都有相通的地方,比如说,妓女,儿童。但这件案子的失踪者什么人都有,完全没有共通点——家庭主妇、民工、医生、歌手、体育明星……”

“好吧,还有个小破岛国的国王……但我听说每一件案子的失踪者之间都认识。这算不算共性?”

“准确地讲,他们有的人互相认识,有的完全不认识,但都在一个时间空间里出现过。比方说,都去看了一个演出,或者在一家餐厅里吃过饭。还有,他们不是同时失踪,而是有先有后。虽然警方没说,但我猜你们这儿这俩失踪者也符合这个特征。”

这家伙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暗想。不过答案昭然若揭。

“你是警察,对吧?”我说。

“你也是,对吧?”男人回答。

“说对了一半,以前是。但我是民警,你是刑警。”我做了个手势,“你的样子,你的眼神,一进门我就有点怀疑。我们像猫,而你们这帮刑警像狗——不好意思。”

“没关系,这比喻挺有意思。”

男人端起酒杯,我俩隔空碰杯。

他转向作家:“你咋看这案子,这位兄弟……”

“作家,我市著名作家。”我代为回答。

作家笑笑:“别那么客气老侯,我只是个写网文的。我猜,你不会是奉命来调查这起案子的吧?”

“只说对了一半——我退休了,所以不算奉命。”男人说,“但我确实是为它而来的,因为我以前负责调查过这些失踪案里头的一起,可能还是比较早的一起。”

我们都吃了一惊。男人面色平静,目光在我和作家脸上扫了个来回。门外的沙尘暴更猛了,风从门缝里挤进来,发出呜呜锐响。我头顶上的吊灯被吹得微微摆动,男人的脸在光和暗里进进出出。

作家打破了沉默,这家伙显得有点兴奋。

“太棒了,我是说,机会难得。能不能给我们讲讲——你的故事?”他向我摆摆手,“我早跟他们说过,我想写一本推理小说,正宗本格推理。”

说实话,男人的话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所以我随声附和:“讲讲吧老兄,反正看沙尘暴这劲头,咱们哪也去不了。”

“是啊,哪儿也去不了……”男人拿起酒杯,我给倒上半杯威士忌。他轻晃杯子,眯起眼睛盯着琥珀色的酒液,长时间出神。就在我以为他快睡过去的时候,他开口了。

“这些年我总告诉自己,在事情没结束前就开始回忆不太吉利。但没办法,到了这把年纪,你手心里剩下的就只有回忆了。

“那年,我还是分江口市局刑侦支队副队长,正队长比我小十几岁。五十多的人还是个副职,队里的小年轻都在背后议论我。说胡队业务不行,就知道搞人际,人际也搞不好,混不到政委。唯一理解我的是我的老搭档老常。说白了,我们俩都不适合一线。

“我和老常搭档了二十几年,后来他被调去负责技侦,也算干回自己真正喜欢的事儿。老常是个鳏夫,老婆在孩子小的时候就病死了。我呢,老婆也跑了,大概没几个女人能忍受给刑警当老婆。老常和我,他儿子和我儿子,剩下我们四个爷们儿搭帮过日子。那俩小子,好得跟亲兄弟一样。

“老常的儿子比我儿子大三岁,警校高才生,毕业直接分到市局重案组做助理。小伙子能干,眼里有活儿,会来事儿,眼瞅着以后比他爹强。我那小子呢,我也盼着他子承父業。可这小子小时候挺聪明,长大了一脑袋浆糊,连警校都没考上。我心说警校都考不上你还能干吗?我就逼着他考,必须得考上。

“拉拉杂杂扯了一堆,咳,人上了岁数就容易啰嗦,简短截说吧。出事儿那天,我在单位审一个嫌犯,这孙子软硬不吃,就是不撂,我憋着一肚子火。回家正赶上我儿子成绩单出来,那是一塌糊涂。我一上火就给了他两下。这小子一推门跑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他穿海魂衫那背影,就跟烙在脑子里似的。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儿子。

“晚上老常来电话,说老胡你也真够可以的,孩子多大了还上手?少爷跑我家来了,让他哥给他开解开解,出出主意。你就甭担心了。我那时候气儿虽然下去了,但血压上来了,就自顾自睡了。

“结果第二天一早电话又来了,俩小子都不见了。老常问是不是回我这儿了。我一看家里,没人啊。打手机不接。老常说别打了,他都打了好多遍也没人接。

“俩大小伙子,其中一个是在编的警察,能出多大事?我和老常都是这个想法。但等了一天,孩子还没回来,我俩坐不住了。虽然没到二十四小时报案时限,但我们俩自己就是刑警啊。我和老常做了现场勘察。他们住家属楼二层,孩子卧室的窗户紧闭,不太可能是跳窗出去的。室内也没什么异样,俩人的鞋还都在鞋柜,看上去,就像是俩小子穿着拖鞋出门倒了趟垃圾。但老常说,他一宿都没听见门响。

“老常心细,拿出他那套刑侦的工具查了一遍,结果什么都没发现。室内没有搏斗痕迹,没有血迹,没有陌生人指纹,一切正常。我们俩又跑回局里调监控,那年头监控还不像现在这么密,但我们把家属院内、各个出口、两侧街道,甚至整个街区都查了一遍,完全没有俩孩子的踪迹。

“照这个情况推测,就剩下两种可能性:有人把他俩制服,然后藏在老常他们楼里的某个角落甚至是某一家;他俩自己在楼里躲着,跟我们玩藏猫猫。但这两种可能性怎么看都不可能。

“第二天早晨,老常也失踪了。

“那天晚上,我住在老常家,我俩等着天亮去局里走报案程序。那天时间过得特别慢,天好像永远不会亮。好容易熬到时候,准备出门,老常说烟抽光了,先去买一包,在家属院门口碰头。然后他就消失了。

“我后来用监控拼凑出他的行动轨迹:老常下了楼,出门右拐,在小卖部买烟,然后上了公交车。直到终点站,所有人下车,连司机和售票员都下车了,老常也没有出现。我仔仔细细地放大画面查看每一站下车的人,一无所获。当然,那年头监控的质量都不如现在,不排除老常改头换面藏在人群里偷偷跑掉了。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干?

“按刑侦的惯常思路推断:老常有重大嫌疑。如果沿这条思路走下去,那他之前的描述都不可信。但技术队复核的结果印证了老常的说法,现场没有任何异常痕迹。即便如此,也不排除一种可能:他自己带着两个孩子逃之夭夭了。但最要命的还是那个问题:我俩认识快三十年了,打死我都没法想象他为什么这么干。

“我排查了所有我俩各自或一起经手的案子和罪犯,但这帮家伙中还活着的要么被关着,要么不具备作案条件。支队长开始是提醒,后来几乎是勒令我休假,因为我的行动已经开始影响警队的正常工作了。

“按理讲,他也算仁至义尽,如果是普通人,没法证明失踪者有人身危险,连立案都很困难。但我必须查清真相。人生最重要的三个人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了,而且看上去永远也不会出现,我受不了。我接受了支队长的建议,休假,开始自己查这个案子。”

男人喝了口酒。我张张嘴,但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可叹我不算短暂的警察生涯里遇到的所有案子加在一起,都没有这个案子诡异。如果有,也许我就不至于如此平庸地告别这一行。

我瞟了一眼作家,这家伙一副沉浸其中的样子,酒杯放在嘴邊,却一直忘了喝。他的运气比我强,碰上了所有作家都梦寐以求的好故事。

“所以你一直自己查案?”我说。

“没错。但直到现在我都没法查清这是不是连环失踪案的第一起,因为很多案子都挺像的。比如再前一年牡丹江发生的那起,”男人说,“当时我能做的,就只有调查那辆公交车上的每个人。以我一个人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么多人的监控。但没办法,如果连这个都不做,那就是承认所有线索都彻底断掉,彻底绝望了。

“好在局里还有几个我带过的徒弟,他们愿意在没什么风险的前提下,给我提供信息。于是,我每天白天出去查案——说是查案,其实就是大海捞针似的跟踪,还是非法跟踪。晚上回到家,就喝个烂醉如泥。现在想想,大概是为了避免去想,避免自己对现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清醒过来,我可能一天都扛不下去。这种日子我过了一个多月。要是情况没什么变化,我迟早有一天醉死在自己家里,都没人知道。”

男人停下来,又喝了一大口,似乎是提到酒就会做出的强迫行为。他的描述让我看到了某种预兆:大头死后,我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甚至很可能一直这样到死;只不过我失去的不是儿子和挚友,而是自我和对一切的兴趣。如果现在照照镜子,我大概可以像臆想别人的世界那样看到自己的,那里除了一片灰扑扑的混沌,什么也没有。

与此同时,我感觉他的讲述方式有点奇怪,既客观又细致,谁会把丧子之痛和伤心往事这样冷静又事无巨细地分享给陌生人听呢?不过,换个角度想,就像他自己说的,一个人老去之后,唯一拥有的就只有往事了吧——因为再也没有未来。只是自己回忆未免单调,要是能有个热心听众就再好不过。作家显然就符合这个标准,瞧他聚精会神的样子,就差掏出个小本儿来记录了。

“我没有醉死的唯一原因,是邻市又发生了新的案件。”男人放下杯子,“一个徒弟私下告诉我的。那边的警察认为跟分江口失踪案有关联,所以申请调阅过往卷宗。在我的恳求下,支队长给对方打了招呼,我以协助办案的名义赶去邻市——因为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并案。

“我到达的时候,失踪者已经有两人了。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和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主唱。把他俩联系在一起的,是前者曾多次去过后者驻唱的酒吧,并且失踪前的最后一天也出现在那里。两个礼拜后,主唱也不见了。这个普通职员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因为他在一个多月前曾出差到分江口,而且正是老常失踪的那辆公交车的乘客之一。

“和老常共乘一车后,他直接坐最近的一班火车回到自己的城市,然后失踪案就连续发生。线索接上了,我欣喜若狂。那感觉就像坠崖的人在半空中伸手乱抓,居然抓住了一根树杈。

“公司职员是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普通男性,三十五岁,是一家印刷厂的业务代表。妻子没有工作,在家照顾上小学的女儿。那是个表面敦厚却充满想象力的女人,第一次见面问询,我就知道,任何一个男人落在她手里都会被管得不行。她说,丈夫失踪,与乐队主唱的女友、酒吧女招待、全市最淫荡的狐狸精脱不开关系。因为他本来对摇滚和喝酒毫无兴趣,却突然三天两头往酒吧跑。而且在他失踪前,一些不好的传闻正夜以继日地灌进她耳朵里。丈夫伙同狐狸精跑了——哪怕她只相信这条街上流言的一半,也不难得到这个结论。

“我去询问那支乐队的其他成员,他们印证了妻子的说法,但略有出入。第一,那女孩还在,并没跑掉;第二,她不仅是主唱的女友,还是整支乐队甚至整个酒吧的公共女友——这是他们的原话。只要一点钱或能飞上半宿的叶子,她可以跟任何人上床,这其中也包括了那位失踪的丈夫。虽然他们觉得这个男人乏味又胆小,但并没有阻止女孩和他搞在一起,毕竟这种事太平常了。没过多久男人就不再出现,女孩也没有表现出反常,反常的是在乐队主唱失踪后。女孩突然变得像圣女那样贞烈,拒绝每一个老情人的求欢。有一次贝斯手半夜偷偷爬上女孩的床,却被她抄起一个烟灰缸打中面颊,整整打掉了六颗牙。

“反常,是我到那儿之后听到最频繁的一个词。直觉告诉我,那女孩肯定知道点儿什么。我决定传唤她,反正她也搞不清问讯和强制传唤有什么区别。但那时候邻市的同行们对这个案子已经渐渐表现出不耐烦,你知道,警察一般对这种没头没尾的失踪案兴趣不大。直到我提醒他们女孩和一位一级警督的失踪有重要关联,他们才同意在局里进行盘问——从事情后来的发展看,我说的恰恰是事实。

“因为我的身份只是协助办案人员,所以当地市局派了两名刑警进行讯问。我只能暂充书记员,坐在后排。那天天气已经有些热了,审讯室在地下,没窗户,里头更闷,忘了为什么,连空调都没开。那女孩被带进审讯室时却浑身发抖,好像进了停尸房。她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脸上带着长期吸毒者才有的憔悴和神经质,只吸大麻绝对不会变成这副样子。

“无论警察问什么,她都好像听不到,眼神空洞,一言不发。两个当地的兄弟已经有点烦了。我决定给她来两句厉害的,于是从角落里站起来,走过去。可能灯光照亮了我的脸,女孩才看清我的样子。她猛地往后一缩,瞪着我,呼吸越来越急促,好像随时能吐出来。我闻到她嘴里有铁锈的味道。那一瞬间,我可以肯定,她见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但我对她的脸毫无印象,这太奇怪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女孩就把头低下去,用力之猛几乎要把下巴戳进胸口。她小声说:我要尿尿。说这话的时候,她裤子的颜色正慢慢加深,有水滴顺着裤管掉在地上——她已经尿了。没办法,我们只能找来女警,带她去厕所处理。实际上,问讯只能到此为止,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有犯罪嫌疑。从厕所出来,她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出门而去。

“但她绝对有问题!我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声音。我站在女厕门口,点着一支烟,快速思考有什么理由能将她暂时羁押:卖淫恐怕不行,吸毒倒是个好主意。而那两个派给我的弟兄,已经开始讨论下班后去吃点什么……就在这时,女厕里突然传出一声巨响。我们赶紧冲进去——女警晕倒在地上,女孩不见了。

“我们彻查了整个警局,厕所的每一个隔间,通风管道,下水道,所有出入口监控,连楼顶都没放过,我甚至调出了排污管道出口的监控录像……半个警局都轰动了,但什么也没发现,那女孩就像蒸发了似的。

“送到医院的女警很快醒了過来,她身上没留半点伤痕,但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准确地讲,是从进入女厕到醒过来这一段记忆没有了。医生说,是脑震荡导致的什么逆行性失忆。反正不管是逆行还是酒驾,她什么忙都帮不上了。

“但事情还不算完。第二天一早,医院打来电话:女警也失踪了。听到这个消息,我脑子里完全空白,只是不断重复三个字: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我想,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种感觉有多操蛋。仅仅一个多月前,我最亲近的三个人几乎以完全相同的模式接二连三消失,像是一记又一记重拳揍在我脸上,而我毫无还手之力。

“接下来的事情没什么新意,我们调取所有能调取的监控。其实在看画面之前我已经知道结果了:不可能有什么结果。那个女警趁着午夜护士查房的间隙,从后门溜出医院——还顺手偷了一件外套掩人耳目。她拦住一辆出租,直接开到城西的烂尾楼。下车后,她翻过金属围栏——动作可称矫健,然后永远地消失在夜色里。

“善后工作相当棘手。女孩还好说——她是个孤儿,女警就麻烦多了。她的父母从南方赶来,天天在局长办公室门口讨要说法,后来还惊动了当地媒体。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了,配合做完所有调查笔录后,他们迫不及待地把我礼送出城。回到分江口,我马上办了内退。支队长二话没说,直接签字。整个市局的人都对我避之唯恐不及,包括我那几个徒弟,就好像我身上传染了什么要命的病菌。

“但这一次,我没有沉沦,没有烂醉。之前那种渗进骨头里的绝望和无力被愤怒替代了,我感觉血管里流的都是怒火。暗地里有一只黑手在操弄一切,在戏耍我、玩弄我。那就来吧!我发誓要抓住它,把它斩断、砸烂,一口一口地、咯吱咯吱用后槽牙咬碎,吞到肚子里。然后让胃里的酸液永远地烧灼它、腐蚀它,一刻都不停。”

男人停下来,抓起酒杯,一饮而尽。

屋子里一时间寂静无声,空空荡荡,连风声都好像渺不可闻。但吊灯又开始缓缓摆动,灯绳勒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好像在配合男人的誓言。光和暗在他脸上交替,恍惚间我看到他眼窝里似乎燃烧着两点火,头发根根直立。

半晌,我搓搓脸,肌肉绷紧了,像戴了一个僵硬的面具。不用看作家,我就知道他也是这副德行。我活动了一下手指,拿起酒瓶,给男人斟上。这下瓶子基本倒空了。

“这么说,你自己一个人追查了十年,直到……我们这儿?”我清清喉咙说。

“是的。直到你们这儿。”

“你查出幕后是谁了?”作家问道。

“别着急,听我慢慢说。反正我们哪也去不了,有的是时间。”男人笑了笑。那是一副堪称痛苦的笑容,该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一个人严重便秘时在马桶上奋力一搏的那种表情。

“我开始独自调查。案件还在发生,虽然每一起之间的冷却期变长了,但从没停止。这对我来说是好事。如果它真的停止,那我可能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在你们这儿的案子发生之前,我已经等了一年半。我以为这次完了,他停下来了,就此销声匿迹了。谢天谢地,他没有。

“虽然各国警方从没承认这些案子之间有明确关联,国际刑警也迟迟没有做并案处理——我猜,那些条条框框导致他们没法做出决定——但媒体可不这么想,连续失踪案拖得越久,媒体就越开心。说起来可笑,虽然我不是刑警了,失去了警方的资源,但媒体成了我新的耳目,而且效率更高。

“一开始,我每天搜集所有报纸,后来我学会了上网。智能手机出来之后,我是第一批用户。寻找线索变得简单多了。唯一的麻烦是,媒体太容易兴奋,我需要在他们报道的各种疑似案件里甄别。但这也没什么,我大概是全世界最了解这个案子的人。早在媒体和警方之前,我就能判断出哪起案子是属于我的,哪起不是。一旦确定,我就去案发地走访失踪者的家属、朋友、同事。我伪造了好几份警察证,但大多数时候都不需要出示。像你说的,我身上警察的味道还在,即便是普通人的鼻子也能轻易闻出来。

“我把房子卖掉,应付四处旅行的费用,几乎跑遍了每一个案发地。除了失踪者之间都有交集之外,我还发现了几个重要的线索:第一,每个人失踪前都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反常。大多是性格和生活习惯的细微改变,往往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发觉。比如一个右利手突然用左手吃饭,毫无运动习惯的人开始踢足球而且一上来就踢得不错,一个笃信基督教的医生手术前都要做祷告,但突然放弃了这个习惯……就像那个在警局凭空消失的女孩,从一个人人口中的荡妇变成贞洁烈女。我相信,如果我没有传唤她,她迟早也会失踪。

“第二,他们绝大多数是先后失踪,有的相距时间很近,但没有任何两人是同时失踪的。一开始我很不理解,如果是有动机或有预谋的,为什么不干脆一起算了?有什么必要非得错开时间呢?

“第三,也是最诡异的一点。失踪者中很大一部分没有留下手机,我判断他们是随身携带的。这些人无论消失了多久,手机都是开机在线状态,但就是无人接听。就像老常,我几乎每天都会拨他的手机,随时开机,没有不在服务区,只有嘟嘟的忙音,十二声后自动挂断。我求徒弟帮忙做了三角定位,但根本无法定位……”

“你是说,他们的手机一直有信号,但没法定位?有这可能性吗?”我打断他。

男人掏出手机,调出一个号码:“常远”,按拨打键,十二声忙音,自动挂断。他再次拨打,然后是第三次,每次都是一样。

我突然有点怀疑这家伙在做局,事先准备好一个电话号码,然后来蒙我们。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干?想向我们推销反跟踪手机吗?与此同时,那该死的、警察的直觉在冷冰冰地告诉我:他的神态、他的讲话方式都绝不像个骗子,他没有撒谎——所以,他说的一切可能都是真的。一瞬间,额角传来凉飕飕的感觉,我出了一身冷汗。

“他为什么不接电话?”作家问。

“我不知道。”男人回答。

我笑了笑,笑完意识到自己的笑容很可能像男人那样便秘:“二位,有没有看过金庸的《侠客行》?江湖各门派大佬被绑架到侠客岛上,与世隔绝。这帮失踪的没准也……”

“那为什么手机无法定位?”作家问。

“沒准有高人帮他们做了反跟踪处理?”

“把手机扔了不更省事儿?”

“也许他们还想偷偷和家里联系?”

“所以随时开着机?”

“我做了监听,没人接到过失踪者的电话。”男人说。

“呃,没准他们有时候想叫个外卖……妈的,我怎么会知道?”我转向男人,“我差点都忘了,这不是你的案子吗老兄?不会查了十年你就查出一堆问号吧?”

“我认为,他们不在我们这个次元。当然,这只是我整个推理的一部分。福尔摩斯说……”男人说。

“靠,还以为是鬼故事,没想到是一科幻题材。”我嘟囔道。作家冲我做了个闭嘴的手势。

“……福尔摩斯说,当你排除一切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无论多难以置信,都是事实。”

“首先,是柯南道尔说的。其次,排除一切不可能,这本身就不可能。”作家插话。这回轮到我还给他一个闭嘴的手势。我转向男人:“大哥,咱聊了小半宿,劳驾你就别吊我胃口了,甭管多不可能,你说。”

“好吧,我的推测也许是最不可能的情况,但我认为,它是唯一的事实。”男人一字一顿地说,“有一个人——姑且把‘他看作是人——具备一种能力,一种侵入他人身体、占据并复制他人记忆的能力。他保留了自己的人格和对方的记忆,替代被入侵者活在世界上,直到入侵下一个人。而上一个被入侵的人,从灵魂到肉体,甚至当时触碰到的所有物体,都会瞬间消失——去了另一个次元。这就是连续失踪案的真相。”

我刚想张嘴,被他用冰冷的眼神制止了:“这样一切就能解释通。还记得那个在警局变成空气的女孩吧?她提出去厕所,就是因为不能暴露自己的秘密,一旦为了脱身在众目睽睽之下入侵女警,所有人都会目睹她的消失。在此之前,这家伙还入侵了我的儿子和老常的儿子——虽然不知道原因和先后顺序——然后是老常。他用同样的方式消失:毕竟在公交车那样的环境里,很难注意到一个人突然不见了。

“每次想到这些,我就无比地愤恨,我曾经离他这么近,只差一点就可以把他抓住。在那之后,他的经验更丰富了。那个女警,她是怎么逃脱的?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那栋烂尾楼里寄居着一群流浪汉,而一个流浪汉的消失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我们的世界里有太多本来就‘不存在的人:流浪汉、乞丐、无家可归者、走失的精神病。我甚至想,‘他能不能入侵一条野狗?既然已经诞生了这么诡异的生物,又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那他到底是什么?是所谓的灵魂吗,还是外星人?我确定不了,但我觉得,他有人格。虽然能够复制记忆——否则他不可能扮演老常而不露出任何马脚,但记忆改变不了人格,更改变不了潜意识里自己都很难察觉的习惯。我认为他是个男人,而且是异性恋——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女孩拼死不从的原因。他是左撇子,喜欢踢球,而且讨厌香菜。但仅凭这些我没法做出完整画像,毕竟像不做祷告这种行为没法反向推导。但我很清楚一点,在下一个案发地,每个和失踪者接触过并出现反常举动的人,都有可能是罪犯。我就是这样追查至今的……”

“呃,我完全糊涂了老兄。就算你的推测都对,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为什么要入侵你儿子、老常和后面这些人?还有,如果他入侵了老常,最后逃之夭夭,那何必还要通知你两个孩子失踪了?这说不通啊?”我问道。

“我不知道。”男人看着我,又露出令人不忍卒睹的痛苦笑脸,然后缓缓把头扭向另外一边。那动作机械而僵硬,让我联想到《终结者Ⅱ》里的施瓦辛格,我几乎能听到他颈椎转动发出的咔咔声。男人用右手撩开大衣下摆——他的左手稳稳握着一把手枪。不难想到,从一进门,这把枪的枪口就一直对准作家的眉心。

“但有人知道。”男人说,“你,作家先生,你就是他。”

吊灯在以前所未有的幅度晃动,风又大了起来。大门缝隙发出尖利的啸声,好像一壶正在烧开的水。远处隐隐传来狗叫,微弱,声嘶力竭。两声,三声,然后又是两声。在这样的天气里,街上的狗没准会被大风卷上天吧,就像《绿野仙踪》里的那个小女孩。我使劲闭一下眼,试图赶走狗在半空旋转的画面。

男人稳稳地端着手枪,毫不晃动,而作家直视着他的眼睛。两个人一动不动。我也僵在那里。屋子里的时间似乎停止了。大概是闭眼牵动肌肉所致,一滴汗滑入眼眶,带来一阵刺痛。我没敢抬手去擦,我怀疑任何一个动作都会刺激男人开枪。

“把你的两只手放在桌面上,掌心向上。慢慢放,让我看清楚。然后五指张开。按我说的做。”

作家照做。他把双手按在吧台上,又翻过来。他的手像男人一样稳定,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不太对头,作家习惯把小指指甲留得极长,用来掏耳朵。一瞬间,我几乎相信了男人的话。

“现在站起来,同样慢,趴在吧台上,两腿叉开。”

这回作家没动,他笑了。和男人相比,他的笑容倒颇显闲适。作家换了个姿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

“请允许我先问一个问题:前任警督先生,是什么让你产生了这个奇妙的想法?”作家问。

“一个月前,你因为胆结石诱发急性胆囊炎去医院就诊,结果被查出胃癌。但你拒绝治疗。为什么?”

“显然你已经有答案了。”

“你只想用这个身体一段时间,然后入侵下一个目标。承受放化疗的痛苦根本不值得,反正这个人也要消失。”男人一晃手枪,“现在站起来,趴在吧台上,动作要慢!”

作家两手一撑站了起来,他没有趴下,而是转向男人。

“不得不说这也是可能性之一,但是,”作家看着男人,“会不会还有其他可能性呢?比方说……”

男人的枪口随之抬高了一寸:“什么?”

“比方说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了这种在一个又一个人身上跳来跳去的生活。这个可能性是不是也很合理呢?”

作家缓缓向男人走过去。

男人大喝:“站住!站住别动!”

作家笑了:“不然呢?你就开枪了?来吧,反正我也厌倦了,来,开枪吧。”

他走到距离枪口一米远处停下了,男人瞪着他的眼睛,握住枪柄的手青筋暴露。

“所以,你承认了?”男人的声音微微颤抖。

“我承认了,bingo!我就是你说的那个不明生物,天外来客。能占据他人的身体和大脑。我们网文圈怎么说来着?”作家转动眼珠,像是在头脑里检索,“夺舍,对,就是这个词。虽然你对很多细节的猜测不够精确,但大体上全中。祝贺祝贺,我还不知道你是这么一个了不起的警察。”

“你承认了?为什么?为什么?你真的厌倦了?不在乎了?”

“你有点失望?也可以理解。不过,这和厌倦倒没关系,和另一个词有关——证据。就像你刚才说的,没有证据,一丁点儿,一丢丢,一丝一毫都没有。我承认了,你能怎么样?录音吗?你很清楚,那个不能作为证据。”

“我不要证据,我要杀了你!”

男人猛地站起来,用枪顶住作家的脑门。作家纹丝不动。他们相互瞪视。

突然,作家脚跟一旋,一个几乎可称华丽的伦巴式转身,向我走来,完全不管枪口正随着他的太阳穴移动。

他走到柜台前,面对着我的脸。我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一瞬间我无法确定屋子里的三个人到底谁疯了。

“别怕,别怕,我不伤害老朋友。”作家哈哈一笑,在我眼里这笑容十足癫狂,“照你看,他会开枪吗?”

我感觉全身的脑细胞都在调动。全身的脑细胞,这个形容有点怪啊,我暗想。

“不会,至少现在不会,”我的声音干涩嘶哑,“他需要答案。”

“完全正确!这么多年来,撑着他的是什么?是寻找答案,无数问题的答案!在没有答案之前,他不能死,我也不能死。太聪明了老侯!看来,这个屋子里至少有两位了不起的警察,哦哦,还要加上个‘前字。”

男人踏前一步,他脸上露出决绝的表情。

“你别逼我,我不在乎……”

“不在乎杀个把人,我完全相信。”作家高举双手,“请别误会,我愿意回答任何问题,非常愿意。那么,请尽情问吧,千万不要客气。”

男人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似乎是问题太多,一时语塞,又好像一旦提问,就在气势上落了下风。

“你什么时候,那个……”我指指作家的身体,“进入到,他……”

“Bravo!第一个问题出现了!”作家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没多久。就在大头被杀之前不久。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是一个乞丐,然后我入侵了那个女司机,再之后是那个编剧,最后是作家——老金,本人,现在的我。”

“你为什么……”我接着问。

“为什么选老金?为了用文字记录我的奇妙故事,为了成为作家。这是我的童年梦想。”

“童年。”男人喃喃道。

“奇怪吗,一个怪物也拥有童年?重新萌生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已经对进入别人的身体感到厌倦了,我想,最后可做的,大概就是留下一部作品,一个我的故事。可惜我缺乏写作能力和经验,为此我入侵过小说家、诗人,都是响当当的那种。对对,显然有几个振聋发聩的名字出现在你们脑海里了,可警察的失踪名单上没有——那阵子我还没厌倦,非常谨慎,技巧也已经相当娴熟。但是他们都太没劲了。我不喜欢那种絮絮叨叨高深莫测的表达,我要有趣,好读,每个人都爱看,而且能看懂。

“原本我的目标是那个编剧,但我进去一看——不好意思,我习惯用这个词——他的脑子已经被那些狗屎电视剧沤烂了。大IP、大女主、行业剧、時尚剧、硬凑CP、迎合流量……呕,呸!投资人把他彻彻底底毁掉了,我完全控制不住记忆里那些根深蒂固的习惯,一写就是一坨屎,一写就是一坨屎。我都想花些时间,把所有投资人、制片人还有做平台的搞失踪一批,也算为观众们做些贡献。不过我没那个工夫,毕竟进入别人并不是件轻松愉快的事。再说那些观众就很无辜吗?爱吃泔水就让他们吃吧。

“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老金。他以前是编剧的枪手,写的东西可强太多了。编剧看不上他,有眼无珠!老金为了糊口,只能写写网文。

“于是我约了老金去他家喝酒,然后进入他。老金有好文笔,就是没好故事。可我有啊。只要给我半年,文学史上就将留下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它的伟大之处在于,没有任何人可以分辨它是真实还是虚构。它前无古人,也后无来者,因为这将是我唯一一部作品。写完自己的故事,余愿已足。”

“但你变成老金之后才发现,他有胃癌。”男人冷冷地说。

“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嘛。有那么一天,早起我就感觉腹部剧痛,这不奇怪,老金早就有胆结石,急性发作而已。可做完全套检查,医生告诉我,胃癌晚期,这可是老金自己也不知道的,他一直把胃疼错以为是胆疼。

“如果治疗,我就得住院,然后定期放化疗。脱发、呕吐,这些倒不算什么,但药物反应会弄得我浑浑噩噩,脑子里一团乱麻,半个字也写不出。如果不做治疗,那种好像要把心脏烧着的剧痛也是巨大干扰。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柿子巷的混混。”我说。

“我要赞美你的智慧,老侯,”作家狡黠地眨眨眼,“他们现在跑到巷子西口,还是那套老把戏。我弄到不少好料,胃一疼就嗨上一把。效果相当不坏,不但镇痛,还能让我才思泉涌。”

“所以,你已经写完了?”我问。

“瞧瞧你老侯,多么狡猾。如果我说没有,那你就为他找到了一个制衡我的武器。”作家欠一欠身,像隆重介绍名角儿登场似的,把手向男人那边一摆。

“你换个作家继续写也无妨。”男人说。

“二位虽然初次见面,但已经像多年搭档那样配合无间,就像你和老常。”作家说,“想刺探我?没有问题,知无不言,只要你们问在点儿上。

“很荣幸能告诉你们我的秘密:除了自己的之外,我只能储存一个人的记忆。再次进入时,前一个人的记忆就会消失,我只记得进入过他。所以,换一个作家,就会失去已有的所有构思。我猜想,这也许是进化的必要限制。我只拥有一个生理意义上的大脑,无休止累加记忆可能会超出它承受的上限,最后‘砰的一声爆掉。

“这个好消息都让你有点蠢蠢欲动了吧,胡Sir?”

“我還是不太明白。”我问道,“故事是你的,构思也是你的,写出来不就得了?干吗要靠作家?”

“我理解你的困惑。怎么解释好呢?这么说吧:好比有一道菜,水煮鱼,你吃过,知道什么味儿,也大致了解该怎么做,但你就是做不出来。因为那需要技巧、经验和一点点天分。每个人脑子里都有故事,再不济,你有自己的人生吧?但没几个人能写出来、写好,就是因为缺了这些。我也一样。我缺乏的,老金具备,可一旦离开他,他和他的技巧经验天分就一起‘噗的一声消失了,再找到一个合乎心意的可是相当花时间。”

“为什么要告诉我们这些?”男人问。

“因为我高兴。经历了这么多却没人可说是多么苦闷。今夜月黑风高,酒也不坏,二位又是好听众,机会难得。再说,我告诉你们的还很少。”作家伸出双手比了比。“大概有……三十六分之一?我还占老大一截信息优势呐。而且就算我全说了你又能怎样?就算录了音,有老侯作人证,警察会相信吗?检察院会相信吗?法院会相信吗?他们只会认为,你因为失去了儿子和最好的朋友,急于找到凶手,连精神都不正常了。而我只是被诱导的替罪羊而已。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你怒火攻心,抬手一枪,一了百了。但谁来解答你内心的谜团呢?你儿子和老常到底去哪了?我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么做?这些,只有我知道。如果我死了,你就只能在对自己的痛恨中熬过下半辈子。

“而且,我真的是你以为的那个人吗?会不会只是一个本来就神经兮兮的作家,听完你那番精彩却不理性的推理后,突然爆发了表演欲,甚至想把这个故事据为己有?我刚刚根据理性做出了分析,这种可能性也高达0.07个Percent哟。

“所以,虽然你费尽心机,虽然你好像抓住了我,虽然你手里拿着把破枪,但掌控局面的人不再是你了,而是我。”

作家舒舒服服地伸展双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在他仰头的一刹那,男人看向我。他眼神中那一丝凌厉狠辣告诉我,我俩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把手缓缓伸到柜台下方,攥住了老板留下的甩棍,只待男人暴起,就用最快速度翻过吧台给作家的脑壳来上一下。

虽然外表不易察觉,但男人已经全身紧绷,右手撑住椅子,做好了全力跃起的准备。

突然,作家哈哈一笑。

“二位不免会想,如果能迅雷不及掩耳地把我制住,然后细细拷问,岂不妙哉?一旦胡Sir解开心中谜团,哪怕一小部分,也比被我制住强。可二位大概忘了最重要的一点:我是怎么进入别人的呢?”

男人的身体微微一顿。

“是精神,你也可以说是灵魂。一瞬间,一刹那,万分之一微秒,老金消失,我进入二位之一。即便现在开枪,你有把握快过我吗,胡Sir?保险起见,要不要先打死老侯,然后咱俩单挑呢?”

男人绷紧的身体似乎突然悬空了,他晃了晃,毫不掩饰地跌坐回椅子。我的手不由自主松开,甩棍在柜台里发出咔啷一响。

作家哈哈大笑,笑声中他看向我。

“再开一瓶,甭管什么,我请。”作家优雅轻柔地一推,威士忌杯在吧台上划过一条漂亮的直线,向我俯冲而来。

我在酒柜上拎了一瓶格兰菲迪23年。事已至此,我想,拣贵的喝吧。

作家品了一口,赞道:“好酒!”他抓起酒瓶,走向男人,斟了半杯。男人双目失神,左手的枪口依然随着作家的身形转动,但那只是条件反射,就像被砍了脑袋的蛇,捅一捅还能扭动身子。那支手枪的威力比一根铅笔也大不了多少。

“我儿子在哪?”男人喃喃道。

作家坐回椅子,又喝了一口酒:“对今晚这出大戏来说,这不是个好的开头。抱歉,我拒绝回答。”

男人猛地挺身举枪,狂吼道:“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这对你来说并不重要,”作家耸耸肩,“从来就不重要。”

男人凝固在那里,怒吼的回声嗡嗡直响。屋子里又陷入沉默。

“你不会……不,你不想进入我们,”我打破僵局,“对吧?”

“没错。但别逼我。”

“为什么不想?”

“你猜。”

“你刚才说,你厌倦了?”我用一种并不确定的语气说。

作家双手一拍,脸上露出一种“不愧是你”的表情。

“对!厌倦!这才是重点。”他用力鼓掌,“让我们从头来。先尽量设想一下,老侯,如果你拥有我的能力,就这么‘咻的一声,你自己的肉体消失了,变成任何一个你想成为的人了。你会怎么做?你想变成谁?”

“呃,我不确定。”我确实没法很快说出答案,“我得想想。”

“你呢?”作家转向男人,“你想变成谁?”

男人双目瞪视着作家,呆呆不语。有一会儿我甚至以为他激动太过导致脑梗,下一秒嘴角就要流出口水来。

“变成你。”男人从牙缝里挤出字眼。

“太对了!真诚!最真诚的答案!无可置疑!”作家又开始鼓掌,那副样子让我手痒得想去抓甩棍。我忍住了。

“一个人只有不满、怨恨乃至痛恨自己的现状,死都不愿意继续下去但又没法去死,才会这么迫切地想变成另外一个人。而你,”作家指指我,“你也一样。你无趣、无聊、无力、无奈,在生活的漩涡里跳不出来。每次鼓起勇气好像改变了点儿什么,但定睛一看,自己还是像傻逼一样,在那儿一圈一圈地转,一遍一遍地重复。你恨漩涡,更恨自己。

“你还不如他。我毫不怀疑如果可能他想立马变成我,得到一切答案然后举枪自尽,就为了把我杀掉。而你呢,连个目标都没有。”

“你怎么会……”我瞪着他。

“全知道。因为我是老金,而你的死鬼朋友大头是个广播电台。”作家说,“其实你有目標——我,还是我。如果你能变成我,就会打开一个美丽的新世界。

“你会发现,自己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什么?让我来告诉你,是自由,是做任何事成为任何人的自由,也是不做任何事不成为任何人的自由。这是每个人都向往而无法拥有的。我们生下来就只有一条路,虽然弯弯曲曲不断拐弯但最终只有一个方向。因为利益拐弯,因为道德拐弯,因为伦理、法律、意识形态,因为贫穷、疾病、失败、自卑和一切无可奈何——不得不拐弯。走着走着你发现,已经停不下来回不了头变不了方向。不是你在拐弯,是弯在拐你;不是你在走路,而是路在走你。

“然后呢,你会受不了,会去想,难道我只能这么活着吗?毕竟人不是蚂蚁,也不是蜜蜂,一辈子被按在一个轨迹里活着也挺乐呵。当然,并不是所有人——有些人不去想,有些人不去做,一辈子就当一只蚂蚁、一只蜜蜂,认了。但另外一些人不认,比如你,老侯。你是怎么说的来着,想入非非?我也是。想入非非得灵魂都要脱离身体飞出来。

“你和我是一种人,老侯。唯一的区别是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兴奋得没法形容!只要我想,就可以成为任何人,科学家、大明星、全球首富甚至美国总统!更妙的是,我不被任何一个身份束缚,过烦了一种人生的时候,我可以换。什么美貌、财富、权力,对我来说就是随时拿起也可以随时丢弃的玩意儿。我拥有的是无限的可能,是无穷无尽的自由。我超越了人类社会的一切标准和禁锢。你,你们,能理解那种感觉吗?”

我和男人面面相觑。

“那么,你进入了多少个人?”半晌,我问道。

“不是多少个,而是多少种。同类的人生我不进入第二遍。太多了,远比警察知道的多,多到我都记不清了。只有几个印象深刻,比如那个乐队主唱。”作家看向男人,“那时候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有些条条框框还在脑子里起作用,我想试试完全放纵的人生,于是就选中了他。

“一个烂人,烂到根儿上了。吸毒、赌博、滥交,为了欲望,他什么都干。对我来说,这倒不是问题,反而挺乐在其中的。就像坐过山车,既然迟早要下来,在空中旋转的恐惧不过是小小刺激。可惜运气不好,这家伙欠的赌债已经足以让债主放弃希望、痛下杀手了。

“进入他之后我没享受多少快活的日子,就被人堵在酒吧后巷。想来那帮家伙也不是职业杀手,他们砍了我几十刀,但没有一刀致命。再次醒来时,我躺在血里,左眼不见了,右眼能看到的地面上都是血。身体没有一处地方能动,却感觉不到疼痛,反而轻飘飘。就是渴,渴得要命,渴得想把地上的血舔干净。渐渐地,耳鼓能听到心脏的跳动,越来越快,越快就越弱。我知道自己死定了。”

作家停下来,他盯着吧台,像是回到了记忆之中。

“如果你……身体死亡,你也会消失吗?”我问。

“真是个好警察,还在找答案。可惜,我也没有答案。但至少在当时,我认为自己会彻底消失。”作家咧嘴一笑,“我完全绝望了,这么一个伟大的、独一无二的灵魂就此死掉了吗?我不甘心,不甘心也没办法,只能像一条掉在旱地上的鱼,张着嘴,等着吐出最后一口气。但是有某个存在——上帝?老天?宿命?不想让我死。我那个可爱的女朋友刚好下班,看见地上一团血肉模糊,她惨叫一声转头就跑。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叫住她,告诉她我怀里还有钱,都留给她。谢天谢地,贪婪能给人最大的勇气,她走过来,俯下身,在我怀里摸索。我唯一能记得的画面,就是路灯阴影下的那张脸,欲望和恐惧把她的眼睛撑得大大的。一瞬间,我进入她。

“变成她后我想立刻逃跑,但大概是肾上腺素飙升的缘故,毒瘾严重发作。我被酒吧老板发现,背回地下室。接下来几天我找不到逃跑的机会,我只能不断索要毒品,同时以死相拼打退了好几次强奸——作为一个直男被男人强奸大概是最悲惨的事了吧——直到警察传唤。剩下的事你都知道了,胡Sir。说起来,还是你救了我。

“我在厕所里进入女警,从医院里逃出来,又进入了一个流浪汉,然后就从你们的视野里消失。正像你所说的,世界上有很多人即便存在也跟消失没两样,乞丐、拾荒者、流浪汉、走投无路的赌鬼。没人会去找他们,没人报案,失踪了更好!用他们脱身最妙不过。

“那之后,我又换了很多种人生。什么企业家、富二代、律师、政客,我统统做过。这个社会最成功的那些人我都成为过。但是,真没意思啊。他们和那个乐队主唱没什么区别,不过是被大同小异的欲望驱使着。当然,我也试图改变过,但我也是人类——没错我是。我又能好多少呢?我天性里的某些东西甚至被激发了:虚伪、投机、自恋、占有、控制、恐惧、悔恨、焦虑。更可怕的是,每次跳跃,虽然前一个人的记忆会消失,但那段共度的记忆留了下来,那些被激发的依然存在,就像毒瘾,我现在也戒不掉。肉身消失虽带走了生理依赖,但心理层面的烙印永远不会被抹平。

“这样下去,人类内心最阴暗污秽的欲望就会全部附着在我的灵魂上,还谈什么自由?我只不过是一块自由的抹布,越变越脏而已。我想,必须来一票大的,创造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我说了算的世界。对造物主来说,世俗的欲望还重要吗?

“我跑到南美洲一个不起眼的小国家。十几万平方公里,不到一百万人口。我历任保镖、卫队长和国王情妇,最终进入了国王。我把神权、军权和政权集于一身,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这个国家。一开始出乎意料地顺利,改革让新的群体获得权力,他们帮助我把旧势力连根拔起。每一项政令都得以快速执行,人民得到了利益和保障,一切欣欣向荣,国家又拥有了活力。

“但问题很快出现了。旧势力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消失殆尽,新势力也开始蜕变成旧势力。当他们拥有权力和利益,欲望就随之出现。我需要像古代皇帝削藩那样,干掉每一个产生威胁的家伙。但没过多久,取而代之的人又会变成绊脚石。而且,工作过于繁重了,没法全部亲力亲为,我只能做大脑,管理不了毛细血管的运作。政令再也难以推进,因为每一项变革都会触动不知道谁的蛋糕。没人干正事了,政治斗争变成唯一的正事。

“我毕竟不是政治家,只能凭借国王多年的积威苦苦支撑。事实证明,我的改革思路很多都颇为幼稚,有些决策甚至自相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开始反噬,一切不满最终汇集在我头上。一些人说我是大国势力的狗腿子,而另一些人则指责我的后宫生活是多么荒淫无度。天可怜见,自打成为国王以来,我每天几乎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更不要说去宠幸那些让我毫无胃口的红皮肤大姐……

“他们的声音如此矛盾又相当和谐,最终汇成一道巨流。这样下去,被推翻甚至处决是迟早的事,我抓住接受外媒采访的机会进入一个外国记者,逃之夭夭。

“这就是我的实验,最终以落荒而逃告终。”

作家端起酒杯,深深地喝了一口酒。脸上带着讥嘲的笑意。

“所以,你彻底厌倦了。”我说。

作家想了想:“不,那只是个开始,到彻底厌倦还有一段很长的路。人并没有那么容易放弃希望……”

沉默许久的男人突然出声:“人?你也算是人吗?”

“是啊,我是人,不管你怎么想。”作家淡淡地瞟了他一眼,“其实做人有什么好?你以为我很想做人?如果有个什么生物,鬼魂,外星人,总之是同类,跑过来跟我说:‘嘿兄弟,你不是人类,咱们才是一伙儿的,你要的答案我都有。你知道我会有多开心?但很不幸,我还是人。

“再坏的人,可能没有人性,但都有人的弱点。人的弱点是什么?就是希望,希望!渴求,渴求!一定要个答案,没完没了。全球首富又怎么样?国际巨星又怎么样?最伟大的科学家、哲学家又怎么样?不还是迷茫吗——我是谁?我为什么活着?又为什么死去?死后真的会消失吗?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没人能逃脱这些。

“就像你,胡Sir,你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那个答案,但是知道答案之后,你还有欲望活下去吗?

“从南美洲回来之后,我开始明白,没有人真正自由。那些看上去活得无比成功无比幸福的人,也在自己的漩涡里,被各种因素掣肘,最终身不由己。这就是俗世的镣铐,现世的桎梏。

“所以我想到了宗教,达·芬奇、牛顿、爱因斯坦、罗素、维特根斯坦,这些人类最伟大的思想者最终不都皈依了吗?如果现世不能给我答案,那宗教一定可以。我开始进入僧侣、神父、阿訇,只要能接触到的宗教我都来了一遍。但最终发现,它们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因为归根结底,宗教诞生于人类对死亡的未知恐惧,它在科学不能到达的尽头之外,向人们宣讲死后的世界会是怎样。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反倒解答了这个问题——灵魂是存在的。但是,然后呢?没有轮回,没有天堂,没有地狱,没有最终结局。再然后呢?如果生是量变,死是质变,死后灵魂可以永恒存在,那么灵魂的归宿在哪里呢?没有答案,没有答案。

“在了解了几乎所有宗教之后,我反而更迷茫了。那时我是一个备受敬仰的喇嘛,在寺庙后山的山洞里苦苦思索了一年。我想,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自杀,让灵魂彻底脱离肉体,看看会发生什么。就像那些被我进入的人,他们的灵魂和身体,还有被进入时贴身的物品最终去哪了?在另一个次元吗?我也尝试过拨打那些手机号码,跟你说的一样,永远能够接通但没人接听——这似乎印证了我的猜测。

“但最终我没有自杀,我不敢。一方面,我怕他们在那个未知的地方等着撕碎我;另一方面,我仍然恐惧化为永恒的虚无。也许我对现实世界的欲望并没有真正得到满足。

“但佛教还是对我产生了影响。我想,现实也许只是个游戏,一个沙盒游戏。你,你,还有那些男人女人,都是游戏里的NPC,只不过决定你们行为的并不是一串代码,而是人类的基因——其实两者又有多大区别呢?而我,可以做一个最厉害的玩家,在退出游戏之前,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一点,也让我自己变得更好一点。观世音三十三化身里不是有位游戏菩萨吗,佛经里说‘诸佛菩萨以救济众生为游戏,又說‘随缘应化,无滞无碍,游戏自在,哈哈,这不是挺像我吗?

“于是我决定出关。走出山洞时,天空的云层裂开,一道阳光照在洞口,也投射在我身上。可能是浑身沐浴金色阳光让我显得殊为神圣,侍者和周围的信众都用无比崇拜的眼光看着我,大声欢呼。为了不让他们失望,我借着摩顶的机会,进入了一个信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消失了。所有人都五体投地,念诵经文,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狂热。要知道,他们可是亲眼见证了一个神迹啊。我也算为坚定那个宗派的信仰做了一点点贡献。

“我离开那个地方,随处游逛,利用我的能力干些自以为是的善举。途经四川的时候,那具身体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只能去医院治疗。我突发奇想,觉得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利他的职业,于是瞅准机会进入了当地最权威的神经外科大夫。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这个偶然的决定会导致什么。我遇到了所有科学和宗教体系之外的,人类全部知识都无法解答的最奇妙的东西——爱情……”

“你就是那个失踪的医生!那个信仰基督教的神经科专家!”男人突然一拍吧台,撑起身子,“那是个多好的医生,救了多少人!你还敢扯什么菩萨,你他妈就是一个该被活剐的凶手!”

“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胡Sir。但你的观点对我来说屁都不是。”作家微微一笑,“没错,医生是个好人,但我也干得不坏啊,甚至更好。我不用费心在医药代表和院长中间斡旋,也不纠结科室创收任务和对患者负责之间的矛盾——亏他还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我就一心一意地治病,让采购指标见鬼去吧,我太随心所欲了,那个混蛋院长反而不敢动我。

“开始我干得挺开心,毕竟治愈他人可以带来极大满足,直到例行查房时我遇到那个女孩。

“那时她静静地睡在病床上,四周一片雪白。白床单,白被单,白色的墙壁和地面,她的脸也像雪一样白,长长的睫毛垂下来,连嘴唇都几乎没有血色。那一瞬间,有什么东西劈进我的身体,是一道闪电,又像一团野火,从身体内向外喷发。我不可遏制地颤抖。那是情感,有幸福,有喜悦,有渴望,也有失落、无奈和患得患失,还有坠入地狱的绝望和仰望天堂的难以置信的狂喜。我从来没有感受过那样猛烈、丰沛、湿润、锋利、势不可挡的情感。我当场就爱上她了。

“可医生早就爱上她了。后来我才觉察到,人的记忆是多么奇妙而不可测,在遇到激发的节点以前,它蛰伏着,沉默着,并不提示之前发生过什么。直到感官知晓,眼睛看到,耳朵听到,鼻子闻到,记忆才猛然苏醒。至今我也无法确认,那股情感有多少属于我,多少属于医生,但那都不重要了,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一年前,她因为车祸高位截瘫,颈椎第四节以下完全失去知觉。更糟糕的是,她的器官无可遏止地衰竭,心内科主任不止一次警告,她有极大可能死于心肺功能丧失或心力衰竭。我无计可施,医生的专业知识告诉我,即便全世界最顶尖的医院和医生也没有办法,她在科学的边界之外。我能做的,就只有每天推着她在花园里散步。那是初夏,花园里满是绿意。我喜欢摘下一朵花,送到那美丽但只能无力地歪斜着的面庞边,让她闻一闻花香。女孩很惊讶,因为这是医生原先想做而不敢做的。那个懦弱的可怜人什么都做不了,做什么都怕别人在背后指指戳戳。但是我敢,我的勇敢几乎换来了女孩的爱情,我能看到她眼神里前所未有的光彩。但可笑的是,我的勇敢只不过是因为我能随时逃离。

“还有一件事是医生不敢的,他不敢帮她去死。虽然记忆告诉我,女孩信任他,曾不止一次告诉他,自己无法忍受没有尊严地活着,无法忍受每天像没骨头的虫子被人搓来搓去: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光擦拭身体,还没意识到就大小便失禁,于是一只便盆粗暴地塞到下身……而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她还在无法自控地流着口水。最可怕的是,这样的日子看不到尽头。她的父母很有钱,而且抱持着倾家荡产也要保住女儿性命的信念,即便她苦苦哀求也绝不动摇。渐渐地,随着病情恶化,她连表达的能力也失去了。

“医生什么都知道,但什么都不敢做。法律禁止是一个原因,协助安乐死等同于谋杀。而他那该死的信仰也明确告诉他,杀死一个人会有多么恐怖的后果。

“我想帮她,想了很久。虽然医生的顾虑对我毫无意义,但我担心,如果在最后一刻她后悔了而一切都无法挽回怎么办?我不止一次经历过濒死,深知死和生的欲望都不是坚定持久的东西,两者转换只在一瞬间。万一在我亲手扼杀她的时候,她突然渴望活下去,那我就将铸下万死不足惜的大错。

“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她的情况越来越糟,终于因为肺部感染引发了心力衰竭。她的父母要求插管。我非常清楚那意味着什么:她将在清醒的情况下陷入近乎永恒的剧痛,也许直到死去才能停止。但院方无法拒绝家属的要求,我也阻止不了。我只有最后一个机会。

“麻醉师和外科医师在隔间做准备工作,病房里只有我和日常照顾她的护士。我看着她。她已经说不了话了,但意识依然清醒,眼睛只能半睁。她在用最后的力气支撑着,看着我,眼神里只剩下恳求。我把手放在她细瘦的脖子上,只轻轻一下就可以结果她的性命。但我下不去手,我下不去手……

“就在护士回过头的一刹那,我进入了女孩。那一瞬间,就像全世界的针都扎在我心脏上,就像地球冲进太阳,无穷无尽的痛苦烧灼。下一秒,我的眼睛看着煞白的无影灯,医生已经消失了,她的灵魂正在那里飘散,而记忆正进入我的意识。几乎就在同时,我听见一声惨叫,大概是护士看到了医生俯在女孩身上消失的情景。她冲过来扑到我身上。我完全无法思考,几乎是本能地进入了她。我眼前的病床空空如也,女孩也消失了,我成为了护士。我甚至没能看到她死前最后的样子,而她的记忆也在急速消失,像水滴滑过荷叶,几乎留不下一点痕迹。

“我扑在手术台上,无助地乱抓,只想抓住她的一点影子,一点记忆,一点味道。当然我什么也抓不到。我像狼一样嘶吼,直到其他人冲进来,扶起我,我还在嘶吼。无数个声音在询问,我听不懂,也不想听,我只会狂吼。他们把我按住,送到病房,没准还打了药。但我只会嘶吼,也许持续了一天,还是两天。最后我安静了——声带断了。”

作家陡然停下來,他失声了。出乎意料地,他并没哭泣,脸上一滴泪都没有,反而有一抹微笑。但他的眼睛了无生气,就像眼眶里装着两颗冰珠。他双手用力按在吧台上,面带笑意,让人不寒而栗。

我说不出话来。男人也沉默了,他低下头去,看着手里的枪。

良久,作家开口了,声音嘶哑,好像这副声带也在断裂边缘。

“你知道吗?”作家看着我,“我最后悔的是,有几次,我几乎要告诉她我的事。我甚至想把她变成同伴,就像德库拉公爵那样,拯救和创造一个新的同伴。我们都需要同伴。她有足够的天赋,那就是无比渴望脱离自己的身体。我知道那种感觉,我也可以告诉她我的感觉,还有技巧。我深深相信,这是可以学会的。我痛恨自己没勇气,如果能教会她,她会毫不犹豫地变成任何靠近她的人,重新获得健康的肉体和永恒的灵魂,就像第一个新生吸血鬼。但我怕,我怕她接受不了,怕她把我看作怪物。我只能不断地撒谎,告诉她会好的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就像个骗子……”

作家渐渐低下头,很快,他又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但现在我要告诉你实情。老侯,我来到这里并不只为写出自己的故事,虽然那也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为你而来。”

“我?”我感到迷惑。

“是的,为你。”作家热切地说,“发生了这么多事,我已经厌倦。但我一直在寻找,寻找一个像我一样有天赋的人:拥有巨大的渴望,渴望脱离平庸的自己,变成另一个人。当我了解你之后,我想,你就是那个人。想入非非,你自己说的:想入非非是超越现实的最好途径。完全正确,正中靶心!瞧,你自己已经察觉了,你有最棒的想入非非的能力。虽然我的尝试不够成功,但并不意味着你也如此。我们的性格不同,而且我是受迫的,有无法逾越的限制,但你没有。你的欲望甚至比我更自觉、更精纯。我会帮助你掌握那种感觉,那种技巧。一旦你成功了,想想吧,你可以摆脱永无止境的重复,摆脱这个烂泥坑,我可以帮助你跳出去,拥有无限的可能性,比我更棒。你会凌驾于我,找到最终答案。”

“你……”我看着作家的眼睛,一阵恍惚。他的眼神和声音充满诱惑力,好像有催眠的效果,我渐渐沉迷其中。

“哈哈哈哈哈。”男人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作家转回头,恼怒地看着他。

“你不像。“男人说。

“什么?“作家问道。

“你不像骗子,你他妈就是。喂,你,小侯,别相信他。他在扯谎,他一直在骗咱俩。”

我看向男人,一时间无法理解他说的话,脑子里还回荡着作家诱人的声音。

“你在巷子里快死的时候,用最后的力气叫住那个女孩,让她过来,对吗?”男人问。

作家没有作声。

“你还说你趁着摩顶的机会入侵了那个信徒,对吗?最精彩的是,你一往情深地回忆你那个差点变成下一个凶手的死鬼女友时说,你把手放在她脖子上,入侵了她。而入侵护士的时候,她扑在你身上。你刚刚还说,你的死鬼女友一旦学会你的混蛋技巧,就会入侵任何‘靠近她的人。”

作家冷冰冰地看着男人,手慢慢攥成拳头。

“如果你敢再说她是……”

“好吧好吧,我收回。但我们确实是好听众,对吧?而你说得太得意了。”男人慢慢站起身,龇龇牙,露出笑容,“在你滔滔不绝跌宕起伏的时候,我在想什么呢?我在想,你说漏嘴了。也许是这些记忆太过深刻,印象太过强烈,也许你放松了警惕,谁知道呢?但老天有眼,我猜,你没法像自己吹嘘的那样,隔着大老远就来个灵魂攻击。你必须得有身体接触。如果我猜错了,你不妨现在就入侵我。”

男人死死盯着作家,后退了几步。我赶紧也往后退,砰的一声,碰到了身下的椅子。

作家未置可否,他露出思索的表情。男人紧张地看着他,下意识地把右手摆在持枪的左手之前,仿佛能抵挡住什么。我仿佛能听到秒针的滴答声。

什么也没有发生。男人神经质地大声笑了起来。

“看来我赌赢了!好,很好!风水轮流转,如今是谁控制局面?你?还是我?现在我有个提议。我问一个问题,三个数之后得不到答案,就打碎你左腿膝盖,然后是右腿——我儿子在哪儿?”

“一!”

“二!”

作家开口:“说到儿子,难道你真的没有想起什么?”

“想起什么?”

“虽然不够形成画像,但你已经掌握的疑犯特征也足以唤起点儿什么了吧?男性,异性恋,左撇子,爱踢球,痛恨香菜……”

男人瞪大了眼睛:“你,你说什么……”

作家好整以暇地坐下,右手拂拂左肩,仿佛要拂去什么不存在的灰尘。然后他慢慢端起酒杯。

“虽然说出这个词让人浑身难受,但事到如今也没办法。”作家抬起头,“好久不见了,爸爸。”

男人浑身发抖,他用右手稳住枪托,不知是为了更准确地射击还是避免左手颤抖导致走火。

“让我熟悉一下发音,拨啊爸,爸爸。”作家嘴型张开,“这些年我尽量避免使用这个词,冷不丁一说还真不适应。”

“你撒谎!你放屁!你不可能是……”男人大吼。

“我跟你一样感到遗憾,但我确实是。否则你以为自己为什么能安然无恙地站在这儿那么久?”作家说,“你知道我花了多长时间、用了多大力气才消化掉对你的恨?我变成这样全都是因为你。”

“因为我?你开什么玩笑!”男人不受控地笑起来,“你冒充我儿子,污蔑我儿子是杀人犯、是怪物,还说是因为我?”

“杀人犯?怪物?你这么看?好,很好,我会告诉你一切,所有事情,来龙去脉。我说过,我不能复制记忆,所以,只有最初的记忆,你儿子的记忆,我的记忆,是完整的。”

男人死死地瞪着作家,嘴唇蠕动,但没发出声音。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她走得不算慢,也不算快,胰腺癌。”作家的语调里没有任何感情,似乎在陈述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她在病床上辗转反侧了半年,每一天都更消瘦,最后瘦成五十斤不到的一小团……”

“你怎么知道?你怎么知道?”男人嘶声大叫。

作家像没听见似的,继续说下去。

“最终她走了。从她下葬的那一刻起……”

“闭嘴!闭嘴!闭嘴!别说了!别说了!”男人冲到作家面前,用枪抵住他的额头,“你敢再说一个字我就毙了你!”

作家直直盯着男人的眼睛,他说:“从她下葬的那一刻起,你就变了一个人。”

“啊啊啊!”男人狂吼。

那一瞬间,我清晰地看到,男人扣下了扳机——

“咔哒。”

撕裂空气的不是枪声,而是撞针的空击——一顆臭弹。

我们三个人同时盯着手枪。作家一动不动,连眼睛都没眨一眨。男人身子颤抖,眼睛通红。他俯下身,开始呕吐,难以自制地发出呃呃啊啊的声音。我也想吐,但冲上喉头的只有剧烈的苦味。

男人很快就没什么可吐了,他猛烈地喘气。作家的眼睛仍然圆睁着,目光里什么也没有,既没有震惊,也没有愤怒。但一滴眼泪突然顺着面颊滑下来。

作家的身子微微前倾,在男人野兽般的喘息声中开始说话。

“从她下葬的那一刻起,你就变了一个人。”作家一字一顿,每个字都像射向男人的子弹,“我所有的梦想,都被你阻止了,不,是扼杀了。我想过成为作家,成为画家,成为演员,成为……不行,你说不行,都不行。你要让我成为一个警察,一个像你一样的警察。我没有反抗,因为你是我的父亲,是榜样,是准则。我想,警察就警察吧,也挺威风的。毕竟那年我才十三岁,只是个孩子。我不配拥有自己的想法,这是咱俩的共识。

“但你变本加厉。不许画画,不许唱歌,只许学习和看书。我喜欢科幻,可你卖掉了我全套的阿西莫夫,只允许看推理,而且还要经过你的筛选。因为只有本格才是真正的推理,才对警察有价值。好在你还允许我踢球,但不能踢我喜欢的前腰。你说,只有中后卫才能锻炼意志力和责任心。学校足球队的教练都笑了——那年我还不到一米六。

“十四岁的时候我个子蹿起来了,一个夏天就长到了一米八。结果教练不要我了,一米五几还非要踢中后卫已经让我在足球队变成了笑话。但高个子有高个子的好处,一个高年级的女孩喜欢上我,我也喜欢她。我俩一起放学回家的时候被你看到了,你带着我跑到人家家里,大声叫骂,搞得邻居都出来围观。你说这么做是为我好,因为早恋只能让我变成小流氓。那天晚上,我人生第一次考虑要不要自杀。

“虽然后来我也想过很多次去死,但第一次的印象是最深刻的。我想过向你求助,但不敢,因为自杀是意志薄弱的表现。意志品质,我多么痛恨这四个字!它们就是四个混蛋,陪伴了我整个青春期。就连自渎,我都不敢在家,生怕你突然回来:你在干什么!无耻!懦夫!不要脸!意志品质薄弱!我只能去公共厕所,找一个隔间,把门紧紧锁上。直到现在我都保持着这个习惯。你知道吗,爸爸?一个一米八几的汉子,夹着一卷手纸,跑到公共厕所去手淫?”

作家的身体益发前倾,眼睛里喷出怒火,那道泪痕似乎被蒸发了。男人仍然伏低身子,他用双手捂脸,扳机护圈套在食指根部,手枪在那儿晃来晃去。我不确定他的指缝间是否传出轻轻的抽泣。

“我没考上好高中,你倒没太生气,反正警校也只是二本,但你的控制越来越紧。高二那年我写了个科幻小说给同学传看,你知道后揍了我一顿。那时候我已经高过你一头了啊,我本能地反抗,你居然用擒拿手法按住我,直到我手臂脱臼。然后你愣住了,抱着我哭了。你悔恨,你自责,你说以后永远也不会打我。我在你的怀里动也不敢动,我不后悔也不自责,我什么都感觉不到,只是害怕,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我怎样、你要干吗。”

男人确实地发出呜咽声,粗砺却微弱:“我想为你好啊,你妈去世时说,让你像我一样……”

“像你一样做个好警察!我都会背了!行了吧,行了吧我的爸爸!别再跟我来这套了!妈妈去世的时候我也在场!她说什么了吗?没有!什么也没说,她没力气说话了。她只是抱着我的手,喘着气,流着泪,然后就死掉了!她甚至都没有拉你的手!很后来,很后来我才明白。一切都是你的愿望,一个碌碌无为的老警察,一个中年丧妻的鳏夫,一个懦弱到谁都不敢得罪只敢绑架自己儿子的loser的愿望!

“没错,谁你也不敢得罪,谁你也赢不了,唯一能战胜的,就是你的儿子。你试图通过我证明,你能培养出好警察,所以你也是好警察。但为什么必须是警察?不能是作家吗,不能是科学家吗,不能是足球明星吗?不能!因为只有警察才是你的领域,才能确保你的权威,让你可以一直碾压我而我无法战胜你。谁都可以赢你,只有我不行。

“直到变成这样之后,我才了解到这些。你那些成熟、笃定都是装出来的,你也不过是个迷茫的可怜虫。你压根就没学会怎么做一个父亲,甚至没学会怎么做一个成年人。”

语言的重压使男人深深伏下去,胸口紧贴大腿。手枪掉在地上,他双手狠狠捂住脸颊,掌根几乎陷入眼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胸腔发出一声喑哑的长嘶,就像座头鲸在午夜的海面鸣泣。

作家吐出一口气,向后靠了靠。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但酒杯里已经没酒了。

“其实战胜你并不是难事,如果认真去做警察,我一定比你优秀得多。但那时候我不想,我只是痛苦,因为被迫服从只会引起巨大的心理抗拒。我越来越无法忍受,死都不想按你的意愿活着。但没办法,你太强大了。

“我的成绩一向不差,但那年高考,我考得一塌糊涂,别说警校,连大专或者高职都没戏。我怕得要死,心想这回你一定会打死我。但你没动手,也许是力气已经不够,也许是有了更好的办法。你哭了。你说你人生就剩下这点希望,而且这不仅是你的希望,还是我那苦命的不在人世的母亲的希望。我满心懊悔,我痛改前非。于是我在你眼泪的逼迫下又连续考了三年。

“但我就是考不上。考场上的那种感觉我无法形容,手和大脑就是不听使唤。就好像小时候尿炕,又像是逃学,明知道在犯致命的错误,会面临无可挽回的后果,但身体却被那种挑战禁忌的快感驱使着,不由自主。

“后来你不流泪了,也不提母亲。你只是用伤心的、愁苦的、失望的目光看着我,一言不发。那目光比什么都杀人。我又愤怒又恼恨,但不知道恨谁,我只能恨自己。我觉得自己太糟糕了,太低劣了,太恶心了。走在街上,看到任何人,我都去猜想他们的生活,我觉得他们肯定比我快乐。如果能脱离这副躯壳,变成任何人我都愿意。我死都不想再做自己了,不想再做你的儿子,不想再做一个四年都考不上警校的一无是处的智障、精神病、阴沟里的爬虫。”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呜咽道。

“告诉你?告诉你?”作家难以置信地大笑起来,“到现在你还什么都没明白啊,就算死我都不会告诉你!

“当然了,我也沒有人可以倾诉。女朋友就别想了——拜你所赐我直到二十四岁才告别处男身份,这还得感谢那个乐队主唱。至于朋友,所有的朋友都被你贴了标签:书呆子,小流氓,懦夫,投机分子。算下来我只有一个朋友,就是常叔的儿子。

“你们都喜欢他,他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料,他爱这个职业,在周围所有人看来——包括我——他是那么阳光、健康、聪明、强壮,而且他每天都很快乐。我想不明白,同样失去了母亲,为什么我们如此不同?那阵子,我每天都在渴望,如果一觉醒来能变成他就好了,世界就会从一片灰暗变得无比光明了。我想得发狂。

“他是我唯一愿意交流的人。我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告诉他,甚至连想成为他都没隐瞒。而他也能够倾听我的想法。那天,和你吵完架的那个晚上,我去找他。我们聊了很久,他安慰我,鼓励我。他说他很快就要成为编制内的刑警了,即便我考不上警校也没关系,他可以帮我先从辅警做起,慢慢积累经验,总有一天,他能帮助我成为正式的警察。

“看着他的笑脸,那个想法又一次无法遏制地出现在我脑海里,无比强烈: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如果我是他,那么一切都迎刃而解——你的期望,母亲的愿望,令人厌恶的我,所有问题……我情不自禁地握住他的手,突然间,就像一把砍刀劈进颅骨,我的眉心开了一条缝,无数东西冲进来。记忆、情绪、感受、欲望,痛苦、快乐、愤怒、热爱、失望,红的、黑的、蓝的、白的,大的、小的、尖锐的、粗粝的……那条缝几乎撑不住了,它被冲撞得越来越大,带来要被撕裂的剧痛,全身的每一块肌肉甚至视网膜都在随之疯狂颤抖,我晕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意识。再次睁眼时,对面椅子上空空如也,我独自坐在床上,他消失了。但几乎同时,另一个声音告诉我,消失的是我不是他——那是他的声音。我扑到镜子前,是他的脸,他的身体,是的,消失的是我,我真的变成了他。

“虽然此后经历过无数次进入,但我永远不会忘掉第一次的感受。用他的眼睛,我查看一切——我彻彻底底消失了,连同衣服鞋袜。我知道自己一定在梦里,因为我强烈地渴望成为他而做的梦,它无比真实又极其虚幻。他和我的意识在同一个大脑里冲撞,此消彼长,最美好的吞噬最美好的,最龌龊的啃咬最肮脏的……不管这是不是梦,我都迫切地想逃离,但是逃不出去。我大喊起来,希望能把自己喊醒。

“直到卧室门被打开,常叔冲进来,我还在喊叫。他看着我走进家门,看着我俩进入卧室,结果现在只剩下他儿子,我消失了。他抓住我的肩膀使劲晃,问我在喊什么,我去哪了——多可笑的问题。我就歇斯底里地笑起来,笑得喘不过气,笑得几乎觉得自己马上要逃离这个梦境了。突然,那把利刃又劈中了我的大脑,一切又重来了一遍,新的记忆和情感冲进来,撕咬、啃食,新的消灭掉旧的……剧痛,爆裂般的剧痛,但这一次,我强撑着没有晕过去。确切地讲,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晕过去,因为意识虽然还在,但眼前只有一片空白。

“视力终于恢复的时候,我恰好面对着穿衣镜,那是一副苍老的容颜,穿着藏蓝色的警察常服——我变成了常叔,常叔的儿子也消失了,不留半点痕迹。

“这次,我知道不是梦了,我试图捋清一切。但一切发生得太快,我只能尽力回忆自己是如何做到的,那一瞬间的感觉是什么。我搞不清楚自己去哪了,能控制的只有当下这副躯体。它沉重、迟缓,颈椎和膝关节都在咔咔作响。同时,常叔的记忆在我大脑里安住下来,确切地说,是我的灵魂在他大脑里安住下来。他的记忆就像一台电脑,不,更像一个搜索引擎。除了那些表层的显而易见的事情外,其他问题都需要提问才能得到回答。

“我用了大半宿的时间提问,得到答案,再提问。终于渐渐掌握了他的记忆,或者说,兼容了他。常叔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温和、安分,我知道了他的大部分秘密,尤其是那些黑暗的。他是如何家暴老婆直到她忍無可忍离家出走的,又是怎样控制黑社会和毒贩收受黑钱的。最可笑的是,在全警局他最瞧不上的就是你,认为你无能而不自知。所以,那些搞钱的勾当他一丝一毫都不让你知道。不过,常叔和你最大的不同是,自始至终他都是一个好父亲,尽一切可能保护自己的儿子。

“但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只是一个可笑的小插曲,最重要的问题是,下一步怎么办?凭借对常叔的了解和这副外貌,我可以毫无顾虑地扮演他。但这跟进入另一个牢笼有什么分别?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有了一个想法。我决定给你打电话。”

一直把脸埋在手里的男人突然抬起头,他皱纹深刻,双眼通红,头发凌乱,好像老了二十岁。

“为什么?为什么你叫我过去?”

“我告诉你,两个孩子失踪了。”作家继续说,像是没听到男人的问话,“你只用了几分钟就出现在门口,像飞过来似的,像真的关心我似的。你惊慌失措。那一瞬间我几乎感动了,但很快常叔的记忆提醒我,你是因为自己的无能,是为了把后半辈子的希望全押在我身上,你关心的是一个傀儡、一个分身,说到底,是你自己。”

“不是!不是!不是!”男人哀号。

“你开始询问、勘察,无非是刑警那一套,我按常叔的经验配合就是,丝毫不露破绽。忙了一天一夜,你终于累了,放弃了。我安排你去客房睡。

“我在客厅独自喝酒,听着你辗转反侧,直到呼吸渐渐平稳。我来到客房,看着床上你黑漆漆的背影,大概是因为劳心伤神,你睡得极沉。于是我走过去,握住你的手,那双无数次狠狠打在我脑袋上、身上让我极端痛恨的手……”

作家的声音阴沉下来,我感到一阵毛骨悚然。男人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作家。

“难道你想,你想……”

“没错,我想进入你!亲眼看看你的记忆,你的灵魂。到底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要把我逼到连自己都做不下去的地步?为什么!

“我奋力呼唤那种感觉,直到全副精神都晃动起来,要脱离肉体飞出去,但就在那一刹那!我松手了……

“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啊!”

作家用力捂住脸,掌根深深陷入眼窝,动作与男人惊人地一致。男人愣在那里,就像被冻住了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作家再度开口,声音沉闷地从掌心传出来。

“我痛恨你,痛恨自己,痛恨一切,但我就是下不去手。我松开手,又抓住你,又松开,又抓住。那一夜我无数次重复这个动作,直到天开始亮起来。你醒了。

“看着你的脸,我知道,这件事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能逃走,越远越好。

“逃跑非常顺利,而且越逃越顺。虽然作为那个女孩再次见到你的一瞬间,我感到无比绝望——难道这辈子都逃不出你的手掌了?但事实证明,那只是个巧合。我又一次成功脱身。我感到无与伦比的狂喜,甚至能听到脑海里的大笑。我不再是你的傀儡了,不是任何人的。反过来,任何人都是我的傀儡,他们是一条条通道,可以通往任何终点,通往无数可能性,通往无限的自由。

“但到头来,我还是厌倦了。我常常想,即便没有那次致命的爱情的幻灭,我也还是会厌倦。就像你说的那个故事,老侯——人和蜜蜂。人就是蜜蜂,即便你有最强壮的翅膀,对命运的安排嗤之以鼻,让一切束缚——道德、法律、人情都见他妈的鬼,但最终你发现,你还是蜜蜂。也许是动物本能,也许是基因里的刻痕,也许是外力的碾压,也许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蜂房,你最终还是只能画回那条轨迹。而逃离只意味着下一次逃离。

“所以当你走进门的时候,爸爸,看见你的脸,我在心里笑起来——我要告诉你事实。我飞够了,不想逃了,就这样,随便吧。《金刚经》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我不太懂,但想试试。”

男人愣愣地看着作家,看了半晌,他的嘴里发出咕哝:“不是的,我没有,我不想……”声音轻微,只有仔细听才能辨别。他不断重复,声音单调,就像一只蜜蜂振翅嗡鸣。

作家站起身,慢慢走到男人面前,伸出手:“我想,你应该会随身带着我的照片吧。”

男人仰起脸,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我甚至怀疑他已经中风了。男人迟缓地把手探进大衣胸袋,掏出一只钱夹。作家接过来,打开。晕黄的灯光下,我隐约看到钱夹内侧的塑料膜里有一张照片,貌似是一家三口。

作家低头看着照片,用拇指轻轻摩挲,许久才开口。

“知道我现在最大的希望吗?我想做回自己,但已经不可能了。我没有自己了。”

作家把钱夹放回男人手上,男人突然一把握住对方的手。他抬起头,挣扎着开口,硕大的喉结上下滚动。

“原谅我。”他把脸埋在作家的手心里,“宽恕我。”

作家低头凝视他。

我看到作家脸上的表情變幻不定,怜悯、痛恨、狡猾、恶毒、绝望、虚弱……这些表情让他的脸模糊不清,好似翻起一个个漩涡。作家笑了。

他抽出手,一个转身,左脚跟与右脚跟啪地相碰。

“这么多年来,支撑你的就是这个答案,我给你了。现在,我要走了。不知道要去哪,也不知道要干吗。没准还有一个更好的答案,在我走出这扇门之前,你可以开枪,了结我,了结一切。”

作家向门口走去,经过柜台时,他看向我。

“至于你老侯,我的承诺依然有效。考虑一下,你可以跟我走。”

他看了我两秒,向门口走去,脚步不快但毫不迟疑。余光里,我看到男人正慢慢捡起手枪。

作家用力拉开门,并不回头,左手在脑后做了个告别的手势。他钻出门去。狂风把门猛地合上,砰的一声,像是尖利的枪响。

我本能地一缩头,看向男人。他低头看着枪,好像从来没动过。他的身体开始颤抖,越来越剧烈,像是枝头被大风吹动的最后一片树叶。我看着男人,身体僵直,动弹不得。我不知道看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的脑子里在想什么。

突然,我的身体可以动了,好像被什么内部的能量驱动着,我用手一撑,翻过吧台,向门口奔去。一刹那间,我似乎看到男人正在举起手枪。但顾不了这些,我猛地拉开铁门,蹿出去。

昏暗的柿子巷空无一人,只有尘土和树叶被卷起、盘旋,像一道小小的、狂暴的龙卷。大风把门拍上。

砰!

恍惚间,我仿佛听到尖利的枪声响起来。

(责任编辑:钱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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