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俊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 201908)
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由此可见,职业启蒙教育已成为新时代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职业启蒙教育更关涉到学生对职业的初步认知,是影响其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布局。职业启蒙教育,即为对少年儿童实施的关于某种职业的入门教育。个体通过职业启蒙教育获得关于职业世界的基本认知并形成初步的职业理想和向善的职业伦理,进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和选择打好基础〔2〕。显然,职业启蒙教育有助于人们从小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对个体职业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当前,我国职业启蒙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社会整体认知缺乏、实施运行机制不畅、相关主体未发动参与等问题〔3〕。总体而言,家庭尚未形成开展职业启蒙教育的条件、中小学不重视职业启蒙教育的开展〔4〕42、社会没有形成重视职业启蒙教育的氛围,是目前开展职业启蒙教育的困境。
所谓家校社协同,就是将家庭、学校、社会三个主体统一起来,共同参与到某项活动行动之中。职业启蒙教育实施的对象主要为中小学阶段学生,该阶段学生身心发展易引导,生活场域主要为学校与家庭,联系的密切人群为教师与父母,这就决定父母与教师是对其影响最大的人。无论是此前国家颁发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校社合作的倡导,还是新时代教育主体多元化的转变,都为职业启蒙教育嵌入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主体协同育人提供了现实空间。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任何一项政策均历经多方考量,力求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策制定引导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方向,教育政策则是我国开展教育活动的纲领性文件。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7年工作要点》指出“要探索推进职业启蒙教育”,至此职业启蒙教育在政策层面引起了高度重视。接续,如何开展、实施主体是谁则是需要明确的问题。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提出“面向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而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这两份文件为职业启蒙教育的实施主体划拨了对象,即中等职业学校与中小学。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意味着我国教育体系的范畴延展至了社会、家庭,为教育朝向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了未来指引〔5〕。2021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教育需要家庭、社会、学校三者联合的观念提升至法律地位,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价值观念愈发深入人心。由此可见,职业启蒙教育嵌入家校社协同育人不仅是现实需要,更是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需要。
长久以来,教育被认为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这是一种较为狭隘的教育理念。受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的影响,似乎只有在学校教室接受知识教学才是“正统”的教育之道。职业启蒙教育实施的阶段是中小学,面向的是少年学生,而这一阶段的学生与父母、教师相处时间最长,也易受其影响,这就决定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必然离不开家长的深度参与和社会的积极协助〔4〕41。202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均有内容提到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为家校社协同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提供了政策伦理。反观中小学阶段职业启蒙教育实施现状,家校社三者并未能良好协作。许多学校仍将职业启蒙教育视为课外体验活动,家长也没有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职业观,社会更是没有形成配合的意识,无暇顾及职业启蒙教育实施所需要的内外部资源〔4〕41。新时代的教育不应是狭隘的学校教育,而应是广义的教育,除要教学生知识,更应教学生如何做人、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但实现这些单靠教师是“乏力”的,需要父母的引导和整个社会的协助,职业启蒙教育亦如此。
家校社共同参与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可以使得职业启蒙教育实施空间延伸化,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家校社合作氛围〔6〕。家校社三者“合体”可以促进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更高效地开展,从而带来更大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发展需要普通教育,更离不开职业教育,普职协调发展才能促成我国教育体系朝稳定的方向前行。健康且完善的社会教育体系,理应是学生自愿接受普通教育,抑或是接受职业教育,不管二者选其一都能实现自我发展。当前,职业教育不如普通教育的观念根深蒂固,深层次原因则是人们认为接受职业教育只能从事“操作”性、“卖力”性工作,无法获得较为体面的社会地位从而低人一等,但殊不知职业教育照样是成长成材的通道,能让拥有“匠器”禀赋的人在技术性岗位上获得成就感、实现自我。家校社协同开展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能够在观念层面扭转家长、社会大众对部分职业的狭隘认识,意识到职业不分贵贱,只有类别差异,并无高低之别,从而形成对职业教育的理性认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样是重要的教育类型,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2021年10月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我国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由此可知,2025年前是我国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铺垫时期。技能型社会是指人人崇尚技能、尊重技能型人才的社会,但现今重学历轻技能的社会观念是有悖于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家校社三者协同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必然需先对家长展开一定的培训,其既有方法层面亦有思想层面的培训。当前社会之所以轻视技术技能,跟家长传统的旧有观念有一定关系。大部分家长会教导孩子努力学习才能考上一所名校,才能寻觅到体面的工作,而鲜有家长会让孩子从小涉及一门技能,并以此为作为未来谋生的工具。通过对家长进行培训,能够让家长成为学生职业启蒙教育的另一个教育主体,让家长转换身份意识,成为一名“家庭教师”,从而在思想层面转变对部分职业的“歧视”,认识到知识可成才、技能亦可成才的道理。社会是由若干个家庭组成的,只有家长的思想率先转变,才会让孩子的观念转变,也才能转变整个社会的观念。我们要让全体社会成员意识到,促进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科技发展,既需要大量的理论型学术型人才,也需要大量的具有一技之长的现代产业工人、现代技术农民、一线服务人员,还需要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能工巧匠与大国工匠〔7〕。只有形成正确职业观,社会才不会对诸如产业工人、技术人员“另眼相看”,才能真正形成尊重技能的技能型社会。
中小学生大多处于6~15岁之间,是个体成长的最佳启蒙阶段与关键时期,其认识、信念、习惯、行为等都在这一时期萌芽并发展,倘若不加以正确引导,则无法培养出具有健全人格的个体〔8〕。从国家颁布的政策文件来看,当前实施职业启蒙教育主要依靠中等职业院校与中小学联合开展,通过让中小学生去中等职业院校参观、动手实践等方式对具体岗位形成初步认识。现实是,职业学校不受待见,尽管职业学校愿意开放场地,但中小学普遍重“智”轻“职”,并不愿意去实际体验,对职业启蒙教育的认可度低〔4〕41。中小学校一定要正确认识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让学生切实体会所学知识与真实工作世界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性,能够让学生在职业体验和启蒙指导中满足认知需求、完善自我认知并发展自我身份认同,从而优化学生身份资本,为其融入社会搭建联结网络,从而为成年后进入工作世界的个体流动与职业迁移做好准备。家校社协同开展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能够让学校、父母、社会群体形成“统一战线”,传授统一思想,形成统一理念,引导学生在学校中、家庭中、社会观察中形成自己的职业认识、发现自己的职业兴趣,通过社会观察明白各行各业存在的合理性,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家校社协同开展职业启蒙教育,除了需要完善职业启蒙教育运行机制,转变家长、社会对部分职业的“歧视”,更重要的是助力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教育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是一个面向全体人民、人人有学上的教育现代化,是一个服务终身学习,使所有人的潜力、才能与个性都能得到全面且充分发展的教育现代化〔9〕。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类型,是面向拥有广大“技术禀赋”的学生实现成长成才的教育通道,倘若让这些学生去就读普通教育,也许会浪费这些学生的“技术禀赋”。倘若鲁班没有从事木匠行业,则不会成为木匠鼻祖,更不会留下诸如“鲁班精神”“鲁班工坊”这些宝贵的财富。家校社协同可使得职业启蒙教育运行更加通畅,使家长、社会、学校三者“同心”,在学校与家长的帮助下真正“开发”学生的职业初认识,在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协助下完成职业初体验,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未来职业的规划,形成对所有职业的“一视同仁”,而不是仅认为接受普通教育才是“正统之道”。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是所有教育类型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是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等同等重要的教育现代化。只有全民愿意接受和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才能让每个人的潜力、智力充分发挥,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
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倘若依靠学校单一主体,不将家长这一重要角色囊括进来,将社会团体这一辅助角色排除在外,极易导致部分家长与学校的教育方法背道而驰。如果学校努力给学生普及各种职业知识、创建各种职业体验活动,而家长却认为是在浪费时间,那么必将削弱职业启蒙教育实施的效果。因此,完善职业启蒙教育实施机制与发挥职业启蒙教育最大意义,必须建立由学校领导的家长参与和社会辅助机制。
教育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种类别,是指国家机关为了实现教育发展目标,通过设置专门的机构和制度安排,协同各类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共同参与管理教育公共事务、达到推动教育发展的过程〔10〕。家、校、社作为独立的三种主体,平时并没有合作的需求,更不会有合作的意愿。以往狭义的学校教育概念让大众认为教育仅仅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家长的责任在于抚养,社会的责任在于监督。倘若不是有共同的利益目标,三者是没有硬核的需求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需要一个“牵头人”起到统筹与规划作用,让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为多数人所信服。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合适的“牵头人”。家校社协同合作需要政府统筹,但却不是政府主导,否则只会打消学校层面开展职业启蒙教育的“积极性”,形成一种按照政府要求实施的模板。诚如褚宏启在《教育治理与教育善治》一文中提到的,光有共治是不够的,必须要有一个主体承担起主要责任,引领共治走向善治,这个主体就是政府。同时政府也应该寻求“元治理”,政府的责任是为多元治理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协调和整合多元主体的利益分歧〔11〕。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对于为职业启蒙教育提供场地、资源的团体、企业等给予年度表彰、税收减免;不限制职业启蒙教育开展的形式,鼓励教师探索关于职业启蒙教育的教材、教法,强化家长的协作意识与认识高度,让三者紧密配合,发挥最大效益。
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不高,家校社三种教育是一体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学校教育逐渐从家庭教育中分离出来,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足鼎立的局面〔12〕。现代社会,家庭教育的功能被挖掘,如家风潜移默化的熏陶、父母言行举止的影响均是一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也拓展延伸到了学校教育以外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复兴的希望,其价值观、人生观、职业观决定未来社会发展的走向,但由于年纪尚小,其价值观念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需要依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教育和引导。职业启蒙教育除可萌发少儿的职业意识,更可在开展体验活动中对其进行劳动教育,树立劳动光荣、伟大的认知。开展职业启蒙不仅需要家校社协作形成命运共同体相互协作,而且要厘清家校社协同中各方的角色定位,从制度嵌入的角度明确各方在职业启蒙教育中的责权。中小学生在学校是学生、在家庭是孩子,未来进入社会则是建设者,但归根结底指向的是同一个人,这也为家校社形成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利益”基础,即将其培养成学校、家庭、社会所“认可”的人。
教学需要一定的载体,知识也需借助书本才能进行传播。开展职业启蒙教育,需要有一定的教育资源,这样才能形成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发力。但现实情况中,职业启蒙教育进展较为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职业启蒙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全面的开发和利用,职业启蒙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同时,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导致职业启蒙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而各地又缺乏共享意识和共享机制〔13〕。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特别强调“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针对职业启蒙教育资源开发不充分和资源共享存在障碍的问题,建议教育管理部门统筹部署,在包含政府部门、企业、职业院校、中小学校等异质共生单元组成的职业启蒙教育场所中,由职业教育专家和课程开发专家共同研发职业启蒙教育课程和教学资源,将开发的资源与原有资源进行重组优化,并通过互联网技术平台公开化,免费向社会提供,发挥和提升资源的价值〔14〕。在职业启蒙教育开发活动与课程支撑所需场馆建设涉及的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提供支持,引导共生主体从功利性转向公益性,从资源索取转向非资源供给,使各类主体均成为职业启蒙教育资源的供给者。
近年来,数字技术特别是虚拟现实技术在职业教育领域中受到了广泛关注,世界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纷纷制定了教育数字化战略,通过将数字技术融入教育、打造教育信息系统、开展虚拟仿真实训来完善教育体系和提升教育质量,进而提升教育实力和增强国际竞争力〔15〕。教育数字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运用虚拟仿真技术,既能够拓展家校社合作的职业范围,又能将操作系数难度较大难以现场体验的职业融入数字化中,从而给学生带来现实体验般的感受。职业启蒙教育是一个广泛概念的隐性教育,不同于显性教育,如数学中的某个知识点,可以通过一节课的讲解与不断的练习,最终能够将知识点掌握。职业启蒙教育引导是关键,学生自己的“悟性”也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12岁以内的儿童来讲,其理解力更是较为“慢滞”。尽管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够提升职业启蒙教育实施效果,但有些职业从理论上可以讲明白,但要实践体验却难以做到。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针对职业启蒙教育的对象思维能力的发展特点,以及部分无法亲身体验的职业岗位操作等情况,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能够搭建起沉浸式、交互性并贴合职业体验需求的虚拟工作场景,如利用3D建模技术并借助相关专业建模软件进行场景构建,再通过专业引擎开发平台进行工作场景的交互设计,从而为体验者建立起庞大的职业体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