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方式。《办法》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根据该《办法》,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可分为事前信用监管、事中信用监管和事后信用监管。“事前信用监管”部分规定,社会组织可以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承诺,并将书面承诺、履约践诺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事中信用监管”部分提出,登记管理机关依托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发布公示制度。“事后信用监管”部分除明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社会组织采取不同措施外,还提出建立健全各领域信用评价结果的社会化应用机制,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受理社会组织贷款、担保、租赁等信用服务申请时,应用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结果;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信用核查等信用修复服务。
(来源:人民政协网)
近日,粤港澳信用研讨交流会暨信用联盟成立活动在广州举办。广州市南沙区跨境信用促进会联合境内外品牌信用服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粤港澳跨境信用服务联盟,以局部探索和重点突破等方式实现粤港澳三地跨境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联盟聚焦四大目标:引入更多有数据资源的机构加入联盟;推动信用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相应标准和规范;建立以“绿色IC”为基础的信用标识体系;拟逐步建立起信用产品销售网络和渠道,可以与成员单位共享渠道资源,或者面向B 端客户进行综合营销和整体销售。
活动当天还发布了粤港澳企业诚信合规评定规范。
(来源:经济观察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电子商务平台要落实身份标识和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核实身份。以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和许可手续,并将营业执照或身份核验标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引导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等制定电子商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规范,逐步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和积分充分公开,供市场交易者参考,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记录。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明年1 月1 日起试行。该《办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遵循统一规范、科学客观、公平公开和自愿参与的原则。
评价指标设置基础得分项、加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信用等级设A、B、C、D 四个等级。《办法》采用年度集中评价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模式,因存在严重失信情形被判定为D 级的社会监测机构,6 个月内不得申请信用等级调整。
《办法》突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用,规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应优先选择信用好的社会监测机构;鼓励排污单位选择信用好的社会监测机构提供自行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根据信用等级评价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来源:安徽日报)
截至11 月28 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对全省823.5 万户经营主体的精准信用风险分类,覆盖所有类型经营主体和所有专业领域。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信用处介绍,全省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系统已涵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全部经营主体。按照信用等级分,A 类占比27.93%;B类占比64.21%;C 类、D 类各占比6.81%和1.09%。
在各个专业领域,湖北省已建成10 个专业领域信用风险分类子系统,专业信用风险分类可以实现对专业类企业精准画像并及时预警,助力解决专业性较强的监管难题。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了解到,黑龙江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6 月30 日上线试运行以来,共注册经营主体超77 万家,入驻金融机构58 家,发布金融产品33 个,已融资放款14 笔,融资放款金额1.22 亿元。
为更大更好发挥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作用,黑龙江省营商局不断引入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产品。同时,省营商局开通多个渠道,企业用户可通过“全省事App” 的“码上融资”栏目直达平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对接,已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用户可直接登录平台,无须重新注册。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举行了德州市数字信用服务平台启动仪式。该平台是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相关技术打造的“聚合型”和“智慧型”数字信用服务平台。
平台建有数字信用、特色专区、金融服务、企业服务、信用+政务便民、产业大脑、行业要闻等7 个主要板块,以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工具开发、信用应用场景拓展为主业。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联通全省14 个市级同类平台,服务195 万家经营主体,累计融资服务规模超过5700 亿元。此次德州平台启动,将有效促进省市两级公共数据要素的在德州本地“征信+”场景的深度利用。
(来源:大众网)
今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局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探索开展“信用+绿色帮办”相关工作,大力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政务服务环境。
通过开展“信用+绿色帮办”服务机制,精简前置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限,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提供的帮办代办服务,让办事企业切实感受到讲诚信、守信用带来的优惠便利。“信用+绿色帮办”推行以来,乌兰察布市已为152 家诚信等级较高的民企提供344 项审批事项和46 个企业诉求问题的代办帮办服务。
(来源:内蒙古日报)
近日,沈阳都市圈企业信用共育基地在沈阳正式成立。该基地设在沈阳市信用协会,由沈阳都市圈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联合指导,标志着沈阳都市圈信用一体化建设正式迈入信用共育联盟发展新阶段。
据了解,沈阳都市圈企业信用共育基地以公益性培育和提升企业声誉为宗旨,“一站式”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信用服务和专业化、标准化的市场信用服务,创新打造“四大板块”:一是企业融资对接服务,二是质量品牌信用服务,三是信用等级评价服务,四是企业声誉提升服务。
(来源:新华网)
安徽省淮北市2023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在夯实信用信息共享基础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编制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补充目录,打造数据共享“驾驶舱”。持续优化信用监管,推动承诺闭环监管,强化信用核查监管,规范信用分级监管。发挥信用赋能作用,带动实体经济。建设合同履约系统,规范履约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归集合同10595 笔,涉及金额530.79 亿元。
推动信用助企纾困,通过“一网惠企”平台,梳理各类惠企政策388 条,746 家主体应享尽享,兑付财政资金1.22 亿元,年内帮助修复完成1145 条行政处罚信息,助力383 家企业重塑社会信用。
(来源: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