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强
(河南警察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下简称“三不腐”)是新时代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是一个层层递进、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是推动腐败治理从外部高压、被动转变到主动廉洁自律的过程。 学界对“三不腐”的内在逻辑、目标策略和实践进路进行了深入研究[1-4]。 这为我们继续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础。
高校肩负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要阵地,必须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当前,高校在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譬如,个别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仍然存在;高校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廉洁从教的思想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校园廉洁文化氛围不够浓厚;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在责任协同、力量整合、领域统筹、过程贯通等方面还存在短板;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整体上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落实。 基于高校所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本文从纪检队伍战斗力、惩戒监察震慑力、规章制度约束力、廉政教育感召力、责任主体组织力五维向度探讨如何加强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日益形成。 不过,近年来高校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干部作风问题不断曝光,师德师风问题频频出现,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远没有到歇歇脚、松口气的时候,必须进一步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是高校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的专职队伍,因而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尤为必要。
高校纪委应探索建立和完善二级纪委及相应机制,在二级党组织配备专兼职纪检员,使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纵深拓展,推动监督重心下沉到最基层。 进一步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做好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配备、机构设置、相关制度配套等工作,持续深化“三转”,努力把“双重领导”“三个为主”要求落地落实。 优化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人员结构,杜绝安置性、照顾性人事安排。 优化校内外的选调、交流、管理、培养、历练和轮岗等制度。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校际交流任职,避免长期在一所高校任职面临的人际关系困扰。 要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任职前后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轮训或选派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注重与地方纪检监察干部的任职交流。 健全干部管理内控机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形成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人岗相宜、结构合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培训要聚焦提升自身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校级纪委要加强对院系、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岗前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其履职能力。 根据高校纪检监察队伍特点,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高质量的培训和实战轮训,分期分批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法律、经济、科技等多方面业务知识的全覆盖培训,使其专业知识适应新形势纪检监察业务需要,消除干部因能力素质不匹配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怕出错心理。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定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人员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敦促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掌握新知识、开拓新视野、熟悉新领域,提高其监督检查的本领和能力。 针对高校存在师承关系、学缘关系、亲属关系相对突出的问题,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敢于同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长期以来,一些人认为“高校特殊”“专家特殊”,高校的问题和党政机关中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一样,发生腐败的空间小,管得太严会束缚手脚,影响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但是,近年来高校不断发生腐败案件和师德师风问题,充分说明一些高校“不敢腐”的震慑尚未到位,“监督难、执纪执法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不敢腐是以纪律法治惩戒警醒腐败,是基础层次的惩戒机制,其作用机理在于通过震慑作用,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提出:“对苏维埃中贪污腐化的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以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 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种分子的检查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 ”[6]对高校出现的腐败案件,必须坚持高压惩处,克服惩处偏松偏软的问题,让腐败分子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对于腐败事件,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7]。 要坚持运用各种惩治手段处理腐败行为,决不能因为师生情、同门情、同事情、亲友情而手软、放一马,要敢于动真碰硬得罪“腐败分子”,使党员干部因畏惧惩处而“不敢腐”。 推进不敢腐意味着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要提高查处率,让所有意欲腐败者彻底收敛和收手[8]。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重点查处高校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录取、职称评聘、项目评审、后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腐败行径,做到有贪必反、有乱必治、有腐必惩,决不姑息,更不允许袒护和包庇。
“微腐败”金额小、隐蔽性强,一些高校党员干部、教职工会产生“小事不要紧”“不会查到我”的思想误区和侥幸心理。 但高校“微腐败”涉及面广,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党员发展、学生干部选拔、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各种奖励表彰等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会接受红包、礼品、土特产、纪念品等,从而为请托人在上述方面提供帮助。 “微腐败”虽然“小”和“微”,但对广大师生来说,这种形式的腐败会损害师生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风、政风、校风、师德师风,降低了干部公信力。 因此,治理“微腐败”要坚持常抓不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且要大张旗鼓惩处,不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对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形成强大震慑。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作风问题的背后就是腐败问题。 近年来,中纪委集中通报了一批高校违纪典型案例,这说明高校作风建设仍然面临很大问题。 高校必须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通过明查暗访、典型问题通报、节假日纪律提醒等方式,严肃党风政风。 强化“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要聚焦“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要露头就打,对乱作为不作为要坚决问责,释放惩治高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9]。通过“狠刹几股歪风”来转变高校党风作风,改变一些高校存在的形式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僚主义,以此挤压腐败滋生的条件和空间,铲除干部蜕化变质由风到腐、风腐一体的土壤环境,让“不敢腐”的震慑效能充分彰显。
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道德失范是近年来高校多发频发的不正之风。 一些高校对师德师风有问题的教职工护着掩着,或者轻描淡写、从轻发落,最后多是不了了之,难以起到杀一儆百、惩治震慑的作用。因此,必须对师德师风进行重点监督、全方位监督。要纠正重教师业务能力、轻教师品德素质的偏向,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使师德师风由虚变为实、由文件变为行动。 要将师德师风要求贯彻于教师管理全过程。 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10]。 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的十个方面的禁行行为为基础,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量化惩戒标准和惩处机制。 对于触碰上述底线中的任何行为,都要坚决按照党纪国法、校纪校规进行惩处。
首先,人际情绪管理受到社会标准和期待等文化因素的影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在人际情绪管理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相比个体主义文化,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人们更多地关注他人的情绪,但是自己遇到情绪问题时,寻求外部支持的意愿却很小[23].因此,未来需要进一步开展跨文化研究,以增进对人际情绪管理的理解.
当前,一些学者研究趋于功利化,心浮气躁、急功近利,造成一系列学术道德失范现象。 一些教师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侵蚀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 必须建立健全学术道德失范的惩戒措施,严惩各种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减少学术道德失范的增量,遏制这种现象的蔓延。 惩处学术道德失范要无禁区、全覆盖,不管是权威专家还是青年学者,一旦违反学术道德,都要坚决查处严惩。 还要在各个学科、领域和各个层级上全面覆盖,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惩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学术研究者不敢失范。 营造严厉惩处学术道德失范的环境,不是一阵风,而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必须加大惩处力度,以儆效尤,还学术生态一片净土。
在一体推进“三不腐”实践中,有的高校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高校党委、二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的责任压力落实层层递减。 因此,在强化高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迫切需要强化二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的日常监督责任。 要用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综合运用好党内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形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纠正。 在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节点,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前移监督关口,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片等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适时敲响廉政警钟,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下磨炼成长,在顺境中固本培元。
重视高校巡察监督的重要作用。 巡察是打通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要着眼于通过政治巡察开展院系、机关部门等二级单位“政治体检”,着力解决班子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奔着突出问题去,着力发现和纠治损害师生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推动监督检查向基层延伸,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巡察监督,既要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又要做好“三个区分开来”,为敢担当、善负责、能干事者撑腰。 要让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 充分运用明察暗访、实地调研、走访谈话等方式深入发掘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腐必惩,对腐败分子和预腐败者形成威慑,迫使其收敛收手、悬崖勒马。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目标任务[11]。 高校在构建“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尚未织密,有的出现了“牛栏关猫”情况,难以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 因此,一体推进“三不腐”要织密制度笼子,堵塞漏洞,从制度上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
系统梳理高校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让想腐败、敢腐败者由于严密的制度和监督而没有腐败的机会。加强制度之间的耦合嵌入,构建科学高效、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群”。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提出“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12]。 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要聚焦组织人事、经费管理、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科研项目、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根据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严格执行机制[9]。
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大力推进制度创新,解决好源头治理问题。 高校纪委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找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根源,推进“以案促治”,采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推动其通过限期整改堵住制度漏洞,让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更为严丝合缝。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11]。 因此,要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全面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纪实,基建工程探索实施全程代建制,办公经费使用信息实时公开等。 学校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公开的重点是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查处案件结果公开曝光机制。 完善安全高效的师生信访举报机制,健全举报保密制度和防范措施,严厉惩治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行为,对查处结果进行公示,保障师生参与反腐的合法权益。 真正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曝光。 如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会、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对案件进行曝光,以斗争精神推动腐败案件的“频报”和“快报”,从而真正发挥“惩治一个、威慑一片”的功效[13]。 通过纪委书记参加党委会、书记办公会,以及列席校长办公会等制度加强决策监督的透明化,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健全公示、听证、咨询制度,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廉政问责是夯实“不敢腐”机制的基本手段。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针对一些教师重专业学习、轻制度学习,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往往不闻不问的现象,必须健全廉政问责各项制度,倒逼高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重视、学习和遵守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要以精准高效廉政问责,提升预防和惩治的力度与实效性。 要充分发挥廉政问责制度体系的强大约束力和惩治力作用,完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既要发挥惩恶动能,更要发挥“扬善”作用。 要精准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乏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 做到有效问责,要完善问题线索举报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加强多部门综合研判,形成处置问题线索的合力。 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切实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使问责不留情面、不留余地。 问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许多问题,看起来是风气问题,往深处剖析又往往是体制机制问题”[14]。 高校学术道德、师德师风问题最终还要靠完善制度来解决。 要建立健全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机制,通过制度完善、监督加强,告诫研究者不能违反学术道德,否则将受到严惩。 要建立严密的学术监督制度,使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能够及时发现。 完善校、院二级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的学术监督职能,监督检查教师在论文发表、数据采集、实验报告等环节是否严谨规范,及时审查和检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尽早发现问题并予以批评纠正。 要有明确、规范的学术道德失范表现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处制度,使学者们不敢轻易“触红线”“踩雷区”。
“不想腐”主要在于消除腐败动机,通过提升党员干部思想境界,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严守法纪高压线,主动强化自我管理、自我内省和自我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不能腐”的预防和“不想腐”的教育属于治本之策。“不想腐”是高校教师坚守信念、当好“灯塔”的必然要求[15]。高校要发挥“不想腐”的教育警示作用,面向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
开展“不想腐”思想教育要做到有的放矢,防止大水漫灌,要针对高校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提高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首先,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关键岗位教职工廉洁从业教育。注重党纪党规教育,重点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要坚持对党员干部提出较一般群众更高道德要求的优良传统,使其成为群众的道德楷模[4]。 要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发挥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头雁”作用和示范效应[9]。廉政纪律教育要坚持常态化制度化,让党纪党规牢牢扎根头脑,强化法纪的红线、底线意识。 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教职工廉洁从业教育,通过宣讲和学习典型案例,达到警钟长鸣的目的。 要对“以案促改”的主要内容、步骤方法等做出具体规定,避免使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化、浮于表面化,使“以案促改”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其次,要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师德师风建设应该是每一所学校常抓不懈的工作,既要有严格制度规定,也要有日常教育督导”[16]。 要把廉政要求融入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中。 高校教师既要做“经师”也要做“人师”,不仅是“学问之师”,更是“品行之师”。 通过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育锤炼教师的道德品格和学术修养。 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和加强自我修养相结合,以德立学,贯通廉洁教育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之间的联系,时刻自警、自省、自重,真正成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 在加强对教职工廉政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学生廉洁修身、廉洁诚信教育活动。 在新生入学、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等时间节点开展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纳入学生课堂教育、第二课堂、校外实践活动中,让廉洁观念浸入大学生血脉,融入大学生思想行为之中。
要用好新的传播媒介载体,避免采用“读一篇忏悔录、写一篇体会”的简单方式,采取观看庭审电视直播、警示教育短视频等形式,增强廉政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和新颖性。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移动客户端等传播载体,创新传播手段,使廉政教育广泛覆盖、立体传播,弥补传统“说教”的不足,实现廉政教育内在渗透式融合发展。 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传递知识、传播文化、塑造灵魂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特别是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中要加强廉洁教育,借助新媒体等先进传播工具,通过校内校外、课上课下、网上网下相结合,实现廉洁教育的无微不至,使廉洁的种子在师生心中生根发芽。 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有不少教育领域、高校系统腐败分子落马的典型案例,成为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素材,要加强宣讲和学习,推动“以案促改”。 要通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通报曝光学校内部的反面案例和不正之风,使广大师生灵魂上受到触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高校廉洁文化建设能够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是推进“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列宁曾指出,“拖拉作风和贪污受贿行为是任何军事胜利和政治改革都无法治好的毛病。说实在的,这种毛病靠军事胜利和政治改造是治不好的,只有用提高文化的办法才能治好”[17]。廉洁文化中蕴涵的道德观念、精神信守、行动准则能够抵御利益诱惑、抵制腐败思想侵蚀,规范师生的整体价值取向和日常行为准则,涵养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和清爽干净的育人环境。 要充分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实施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挖掘历史文献、文化经典、古圣先贤的廉洁思想,开展廉洁文化研究宣传,奠定廉洁文化建设的深厚历史底蕴。要充分挖掘中国共产党的廉洁传统,阐释好红色历史、革命人物事迹中蕴含的廉洁元素、廉洁故事,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结合,做好廉洁政策解读和理论宣讲。要深入挖掘发生在校史校友、广大师生身上的廉洁故事作为生动案例,歌颂他们崇高的精神境界和无私奉献精神,让广大师生有榜样、有目标,对广大师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行为模式进行塑造,从而转化为从教从学、教书育人的廉洁动力。
持之以恒抓好“不想腐”这个基础性建设,使廉洁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定力,通过厚植理想信念、严格党性锤炼、涵养道德情操,使高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不断增强“不想腐”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自有其作用场域,但三者之间是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有机整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推动三者的有效贯通联动,使三者形成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合力关系,形成三者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系统联动、效应叠加,凝聚起治理腐败的合力效能[3]。
高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有机贯通、有效协同起来。 依托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形成权责清晰、履职尽责、督责问责的工作闭环[18]。 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要加强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自上而下构建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把“三不腐”建设列入党政工作要点,融入领导分管的业务工作,同时层层传递压力、压实责任,把“三不腐”机制建设列入二级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各级干部任期考核内容,为“三不腐”能力水平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高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在按照“三转”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的同时,要提醒和监督党委抓好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建设。 高校纪委要敢于动真碰硬,对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予以问责。 在综合监督体系效能发挥中,党内监督是最根本的,其能引导引领其他主体参与监督。 高校纪委要协助党委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汲取监督实践的经验教训,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要将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贯通起来,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一个涉及多个治理主体和领域的复杂性问题。 有的高校在一体推进“三不腐”实践中单项突进,导致上下联动、左右衔接机制不健全不平衡,整体统筹协调不顺畅。 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建设不单是纪委的事,必须多主体参与,要整合反腐败资源与力量,改变在反腐败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孤军奋战的局面。 必须把握多主体协同治理规律,形成纪委主导、推动、引导,审计部门、信访部门、财会部门等其他监督力量主动参与,协调联动、互动协同,共同完成管党治党和腐败治理的目标。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涉及领域多样,如干部选拔、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基础建设、后勤服务、招标采购、科研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部门。这些领域资源和权力比较集中,与社会关系比较密切,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高校要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加强对部门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沉到一线,延伸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部门。 要对重点领域的“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专门监督,加强与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同、上下联动,不定期听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报告,确保重大决策依纪依规进行,实现监督的再监督。
高校党委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融入主体责任清单,做好顶层设计。 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环节,把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协调推进。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提升政治监督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要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19]。 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贯通起来,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贯通、浑然一体,统筹运用纪法震慑、制度约束、政策感召、党性教育等举措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
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部一般设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宣传教育等科室,专业化的分工有利于各个科室在履职尽责方面更加专业和高效,然而同时也可能造成各科室只专心做好本科室工作,不主动与其他科室协调配合的问题。 因此,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宣传教育等职能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本治理过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健全不同科室间的常态化协同配合机制,实现腐败治理过程的有效协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体推进“三不腐”,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19],这为高校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高校要从提升纪检队伍战斗力、形成强大震慑力、强化制度约束力、发挥思想教育感召力、加强协调联动组织力的五个维度同时同向综合发力,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共同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聚力提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效能,在高校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