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佳楠 赵 姗
(1.亚洲理工学院发展与可持续性学院 泰国空滦 12120;2.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1)
21 世纪向我们提出的技术问题和环境问题是目前科学传播所难以应对的。所有情况表明,科学传播是沟通各个领域的桥梁。一个好的科学传播者应该能够帮助科学家与企业、政府、其他科研人员和社会进行沟通。特别是在与真相的关系变得如此不确定的时代,促进科学进步或维持公众对科学信任的可能途径之一是不断提高科学知识与活动在传播中的质量以及做好负责任的沟通。尽管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科学家与普通公众有更多的机会进行交流与对话,并对他们怎样工作以及如何得出科学结论保持公开透明,但网络社交媒体和其他在线工具也创造了旨在强化部落观点的“过滤泡沫”,使得人们越来越愿意从志同道合的社交网络获取信息。例如,很多在线新闻网站的算法只显示读者想看的新闻,过滤掉客观事实,妨碍公众对科学的正确认识,从而无法保证科学传播中知识的质量与可靠性。此外,在数字化时代,随着每个人能接触到的信息呈指数级增长,并且往往被裹挟在“假新闻”或“阴谋论”的反科学叙事中,这就需要一种“责任化”的科学传播模式,使用一种负责任的方法、媒介、活动和对话来实现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等在受众中的良性传播。作为舆论塑造者的科学家恰恰有责任与义务在科学传播过程中维护基于证据的科学事实,并且在处理错误信息时能够负责任地分享最新的科学知识,使科学传播沿着健康持续、合理化的方向前进。
有鉴于此,学界普遍认为,尽管大数据、数字媒体不断高速发展,ICT 科学传播的话语呈现出显著的后现代多元化、去中心化和碎片化特征,反映和折射了不同人群的利益诉求和偏好,同时也带来了庞杂的、参差不齐的科学信息,但只有当科学传播系统中每一个参与主体都能够担当起必要的责任,实现传播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才能使科学技术真正造福于人类。因此,如何应对科学传播2.0现有所面临的“应该传播什么”与“怎样负责任地传播”的挑战成为重要课题。
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不少学者已经认识到科学传播所特有的流动性与连续性,这不同于其他专业学科领域与公众领域之间的隔离和知识分割,其中如何提升传播质量一直是主流传播学研究的热点。
如今,随着科学家们越来越多地通过推特账户和博客进行实时辩论,使得普通用户对最新研究成果的实时访问成为可能,促使科学信息的传播(以及专家与非专家之间的沟通)变得从未如此通畅,但同时也带来了传播内容鱼龙混杂的问题。霍尔·杰米森(Hall.Jamieson)认为,公众对科学传播一个突出而持久的期望是,传播内容应该遵循科学质量的原则,即内容的准确性、客观性、事实的来源以及证据质量的科学性。而科学家与公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很大程度上是由围绕这些原则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如何表达或应该怎样表达,以及它们与传统媒体价值观之间关系的争论上产生的[1]。默瑟·梅普斯通(Mercer.Mapstone)与库切尔(Kuchel)从传播质量的原则界定和辨析等多种角度,从受众层面提出并验证12 项有效科学传播的核心质量原则:
——确定并了解合适的目标受众;
——充分考虑目标受众的先验知识水平;
——促进公众对科学的参与;
——鼓励科学家与公众进行双向对话;
——使用适合目标受众的语言;
——使用适当的模式和平台与目标受众沟通;
——使用讲故事与叙事的工具;
——在与目标受众相关的知识背景下,将重要和非重要的事实内容分开;
——使用/考虑适当的沟通模式的风格元素(如幽默、轶事、类比、隐喻、修辞、图像、肢体语言、眼神交流和图表等);
——确定沟通的目的与预期效果;
——评估需要传播的科学信息的社会、政治、文化来源;
——了解导致科学传播发展的基本理论,以及为什么科学传播如此重要[2]。
马西米亚诺·布奇(Massimiano.Bucchi)认为,创新性和恰当的科学传播活动能够为新的科学知识循环铺平道路,将科学辩论毫无保留地开放给准专家、业余爱好者、公民科学家来进行评议与审查,有助于不断拓展科学传播的范围,且日益多元化的科学传播视角能够极大地丰富人们对科学的认识与理解,并赋予前调解人以新的学科角色——调查科学新闻学[3]。此外,在评估科学传播质量的工具方面,什乌尔约克(Šuljok)与布拉季奇·武科维奇(Brajdic.Vukovic)提出了可信度指数概念,这是一个由四个变量组成的简单量表,即科学报道或学术文章是否给出了主要信息的来源、是否给出了额外的信息来源、是否引用专家意见作为“值得信赖”的来源,以及报道或文章的呈现方式是什么(是表面的还是深入的)。这里,他们在设计出一套完整有效评估科学传播内容质量与价值观的同时,也为传播主体在理解决策的复杂性、应对传播信息的不确定性、适应专业知识与权威的多样化方面提供了一个框架性的维度结构[4]。
从历史上看,关于科学传播质量的讨论主要始于二战后的几十年,具体地说是对当时科学新闻及其大众化的质量进行审度。有人可能会挑衅地提出当代关于科学传播的讨论是否能够促进“对整个科学传播质量的审度,”其中也包括专家们提出的质疑[5]。就这个问题而言,科学传播领域的学者们需要重新思考“质量”与“准确性”等关键术语的真正含义,尤其是需要从受众的角度考虑科学传播的质量,即参与质量或体验质量。由此可见,不仅在科学传播理论上需要新的准确概念,而且在科学传播过程上需要一个更为广泛的质量概念,这个质量概念不仅要包括准确性,而且还应该包括审查与对话的开放性、独立性、公平性。
传统上,科学传播被理解为一种社会实践,它允许科学家群体与非科学家群体进行对话合作,使其成为一种跨越科学边界的方式,即将科学知识传播给公众。在传播科学知识的过程中,各参与主体在知识生产与知识交流上存在道德判断,即“应当如何”以正确的道德选择实现正确信息的广泛传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本质上看,科学传播是一种社会责任。
近年来,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RRI)已经成为受科学技术研究(STS)启发的政策发展的最新迭代,它旨在促进科学与社会之间建立更牢固的契约关系,并影响公共领域科学传播的研究与实践。随着科学研究关涉的领域越来越广泛,RRI 最初就被定位为上游参与或一种在早期对科技研发进行公开讨论的理念,它既没有引起公众对科学知识的关注,也没有让公众相信那些从事科学工作的人,而是转向关注信息传播中科学以及科学家的责任。在杰克·斯蒂尔戈(Jack.Stilgoe)看来,公众参与已经与现实中的科学传播脱节太多,负责任的创新正将我们的注意力重新转向科学传播中的责任——如何通过管理手段对知识进行收集和集中,谁负责创新以及创新过程中的科学信息传播,科学信息被不当使用后可能的替代方案是什么,而不是只关注公众,这就要求将更多因素纳入科研与创新的考量之中,强化科学家们在科学传播中的责任与问题意识。
同样值得思考的是,哪些社会主体有责任推进科学传播[6]?尽管在当代语境中的科学传播显然赋予科研人员及其机构新的更大的责任,他们也越来越积极地与“最终用户(end-user)”进行沟通,但事实表明他们并不总是准备好应对这种参与的动态发展过程与潜在的风险。在2016 年意大利发生的关于疫苗接种的激烈辩论中,一位免疫学家曾通过自己的Facebook 页面大量慷慨地参与讨论,但最终突然决定取消所有相关评论,声称“这里只有那些研究过的人才可以评论,而不是普通公民……科学不是民主的”[7]。这样的传播环境也使得信息使用者承担更大的责任,他们需要对信息内容及其可靠性进一步筛选与评价,这就关涉到一个明显的识别能力问题。因此,社会中的政府、企业以及公众都有责任确保传播中信息的质量,多元参与主体以一种更为审慎的认知态度——不提出比证据更有力的观点——加上一定的谦逊来鼓励人们对公共领域的科学争议进行冷静辩论,从而找到解决这些争议的可替代性方案。另外,科学传播研究者们应该有责任更多地关注信息内容的产生与获取,特别是信息内容使用的多样性。例如,社交媒体中的信息流通服务于各种各样的“用途和需求”,涉及范围从科学信息到娱乐,再到酒吧聊天的数字替代品。自科学传播与科学新闻栏目受到冲击起,不断有学者提出关于如何限制某些传播内容的研究与构想,但关于如何根据社会情境和个人需求选择与评估社交媒体内容的研究却很少。
在数字媒体时代,传统的媒介结构正在消解,公众在无形中参与了知识的生产、传递和普及,并完成了科学知识在公众中的建构。作为一种基于技术进步产生的物质载体,数字媒介对社会的发展、人际交往的方式,甚至科学存在的方式都能产生决定性影响。浮现在受众面前的如语言、文字、图画、符号、图像等都是他们乐于看到,以及冷冰冰的算法希望他们看到的内容,这就会形成所谓的“信息茧房”和“回音壁效应”。国际知名科学传播期刊《公众理解科学》2018 年第4 期刊出了丹麦奥胡斯大学政治科学系研究人员尼尔斯·梅杰尔加德(Niels.Mejlgaard)的《科学传播的责任:欧洲各国的模式》一文指出,欧洲的科学传播有一个显著特征,即期待科学传播同时满足经济的和更广泛的社会目标[8]。负责任的科学传播,应该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始终坚持科技向善的总体价值导向,不能丧失道德的高地,从而更好地承担经济、政治和公民社会的重大责任,切实促进社会和公众理解及参与科学。
当人们发现一种技术可能有风险时,他们就需要找到可以信赖的实践与分析科学传播的人或机构来为其提供担保。加梅罗阿(Gameroa)等人的研究表明,公众是否信赖科学传播的人或机构基于两个因素,一个是该机构的传播能力与质量,另一个是该机构的负责任性(即是否有意愿调控风险,保护公众),而负责任性这个心理建构变量就与质量相似度有很强的关系。
在涉及传播机构的责任时,受众决定了作为信息来源的传播者或他们所代表的组织是否可信及是否值得信任,客观公正的科学信息表明对受众负责的机构更值得信赖。例如,肯尼迪(Kennedy)等人的研究表明,当人们在有争议的议题上只保证传播科学信息的科学性、客观性和规范性之外,而无法保证传播中解读科学信息的公正性、传播意图正义性及传播态度负责任性时,就会对传播的科学信息产生不信任,从而影响人们对来自于科学专家的指导意见的关注程度,以及影响他们是否相信科学研究结果或是否会支持与科学相关的决策。在许多情境下,科学传播内容的准确性与传播者本身应肩负的责任密切相关。大量文献表明,通常人们只有在确定传播主体是否有良好初衷以及对其受众有热情的情况下,才会关心传播科学成果的准确性。
2016 年“后真相”一词的复兴,使得科学传播质量与责任的良性互动面临着巨大挑战。“后真相”时代以解构当前的知识结构为开端,导致普通公众对科学本身的信任度大幅下降,对科学家及其专业知识不再信任,甚至出现反科学态度的猜测,这使得科学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尽管通过网络传播科学信息的验证工具已经存在,并且许多国家都有一套各自建立在科学自主性信念之上的发育成熟、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从而保证了以往科学传播能力的制度化,力求实现公众与科学进行有效的对话,消除社会对科学的信任危机。例如,在拉丁美洲,验证COVID-19信息的网页、网站和工具应运而生,并且网站信息由从事科学传播或科学新闻的专业科学家加以整合。在阿根廷,国家通讯社Telam 与CONICET 联合推出了CONFIAR 网站(https: //confiar.telam.com.ar),用于验证新闻的真假。在哥伦比亚,政府在互联网上创建一个自我诊断系统,用于评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9]。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全世界20 个国家先后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息检查系统,并且验证与新冠病毒有关的网络传播的科学信息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使得科学家在突发事件面前不断收获公民的信任。科学家、科学传播者以及公众似乎对这些措施的出台持支持和欢迎的乐观立场。然而,老问题依然存在,如谁负责“管理(curing)”这些信息内容?哪些学科应该这样做?验证程序是什么?
20 世纪50 年代以后,第三次工业革命使得人类步入计算机时代,人们能够在虚拟时空中进行情感沟通、信息交流和观点表达的机会越来越多,当代社会已经变成了一个充满多元化和多样化、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以及“知识生产系统”更加开放的社会[10]200-210。
数字媒体时代是以电子技术发展为核心,通过电脑、网络传播、手机传播等多种方式,彻底颠覆了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领域及其传授关系、传播理念,还以电子商务、电子金融、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方式渗入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环境,催生了新业态以及经济生长点,成为决定国家命运和国际安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美国传播学者莱纳斯·鲍林(Lasina.Berlin)提出基于开放获取、开放数据与开放标准的新信息体系结构和语义网络技术的发展允许用户在线交流并分享大量信息,在这个被称为“学术2.0”的新的互联网数字化环境中,科学家与公众都能够使用新的互联网技术进行知识的传播,并在现有科学理论的基础上生产新的知识。可以说,科学传播的新模式正在产生,不同媒体也正在互联网上不断地重塑自身。在这个全新的场域中,从传播学的视角来看有诸多问题值得探讨:数字媒体科学传播的话语特征是什么?这种新媒体的科学传播公共领域及环境是如何形成的?对后现代的科学传播有什么样的冲击与启示?不同传播渠道、传播主体在进行科学传播时所采用的话语策略和行为方式的差别何在?总之,数字媒体时代的科学传播打破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单向传播模式的同时,也使得信息的来源变得多元化与碎片化,科学信息的传播者所处的传播环境与行为范式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有学者认为,基于开放存取、开放数据和开放标准的新信息体系结构与语义Web 技术的发展,允许用户在线交换内容,并与具有类似兴趣的人进行知识的交流与生产协作,在这个被称为科学传播2.0的新的互联数字媒体环境中,科学家们将能够使用新的互联网技术提供的工具,在现有科学上进行协作并生产新的知识,同时数字媒体通过访问和收集信息实现了信息的分散,多元的传播者也注定是离散并以虚拟身份出现,它实现了不同的行为主体之间的对话。每一个人的信息传播由于不受地域、地位和知识的限制,信源的“个人主义”色彩将十分鲜明。立体、动态、多极、混沌的信息传播环境重新塑造行为的方式可能会重释所传送的具体内容。
电子传播媒介和数字技术特别是手机、互联网等带来的文本生产、获取以及发布的便捷性,给每一个对科学感兴趣的人提供了创作科学传播文本的机会和免费获取科学信息的渠道,在科学传播的“后学院时代”,在虚拟公共领域中发布的科学传播文本每天以量级的方式增长着,这对于科学的普及来说,是有着积极意义的现象。科学传播的环境也因此发生了变化,科技普及的范围由城镇向农村延伸,由科学家向普通民众延伸,科学交流活动在内容和手段上都有了很大变化。同时,网络已经成为科学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数字媒体技术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多元主体参与科学传播已逐渐形成理论界的共识,传统的、单一的科学传播模式正在向新的交互式传播模式转化[11]。
现实告诉我们,数字媒介正在逐步改变人们获取科学信息的行为,以及他们对待科学知识和科学传播的态度[12]。在国家层面,以数字媒介促进大众对科学的认识以及对科学活动的参与,已被广泛地融入到国家科学技术的决策体系中。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数字传媒技术对于提升公民的社会治理能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尽管在发展过程中,各国对“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的理解不同,但这并没有阻止他们为满足地方发展需要、解决现实问题而进行的科学交流。因此,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数字媒体的科学传播在整个社会都得到全面发展,其目的与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和科研机构通过数字媒体技术以及相关活动改变着以往与公众进行知识交流的行为方式。
科学传播以及“公众理解科学”是当代元科学研究中一个日益重要的领域。随着“后真相”、民粹主义政治在西方兴起,极大地影响了现代科学的走向与科学传播的发展。尽管信息的可信度与可靠性仍然是科学传播与公众理解科学的核心,但“后真相”现象反映出在数字媒体时代科技信息传播上重审真相问题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当代人类生活在一个与过去完全不同的通信环境中,尽管如此,人们依然自相矛盾地继续使用传统科普渠道来证明信息的可信度。
科学传播内容是科学传播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科学观点、科学方法、科学理念的综合体现,传播内容的质量决定科学传播的整体成效。科学传播2.0 内容面临的困境主要集中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信息的质量与准确度值得怀疑。新的证据可能在质量上存在差异,且新兴的证据会受限于证据采集的方法、样本或情境,或受到累积的或复制出来的证据数量。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传播主体的科学家把一个话题的基本知识转译成提供给特定社区或者人群的建议时,不确定性也会随之产生。尤其在有争议的情境下,传播内容也会缺乏科学信息或缺乏对科学信息的充分理解,从而导致传播过程中信息的质量与准确度无法保证。近年来,互联网上的大量引文被怀疑是否真的出自一些著名思想家与科学家之手,而这些引文的真正目的似乎在于试图维护其自身的权威与声望。例如,之前的《新科学家》杂志收集过一系列关于爱因斯坦的名言,但这些名言从未真正被这位著名物理学家说过或写过。“科学家说过这句话”,已经越来越多地被人们当作“科学”的同义词所混淆[13]84-99。
另一方面,如今的科学传播发生于一个复杂的且快速变迁的数字媒介环境中,同时传播的新方式正在不断地涌现出来。无论科学是否会介入公共争议中,复杂且不断演变的数字媒体影响人们接触(engagement with)科学信息的方式是一个相对新颖的研究领域,在这个领域中科学家共同体以及那些从事数字科学信息传播工作的人往往难辨科学信息的真伪,这就容易导致科学谣言的出现,从而产生在科学传播中科学探索和批判精神缺乏的问题。数字媒体信息的传播速度和广度与传统媒体相比,是呈指数级增长的,这使得科学知识能以更快的速度,被更多的公众接收到。但当某一种不恰当言论出现时,遇到无法辨别其真伪的公众,就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甚至造成恐慌。例如,2010 年网络上盛传的“喝绿豆汤治百病”的谣言,很多人信以为真,大量购买囤积绿豆,抬高了绿豆的价格,甚至造成了市场上的“绿豆荒”[14]。在现实世界中,话语主体是言语行为和责任的主体,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而在数字媒体构成的网络世界中,话语行为的主体却隐藏在虚拟符号和头像之后,话语主体与行为责任出现了剥离,虚拟公共领域中的匿名性和隐秘性,使得人们摆脱社会的约束,甚至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话语[15]120。
首先,科研工作者的责任伦理存在误区。在近代,科学与伦理、事实与价值之间是相分离的,部分科学家认为知识本身是价值中立和客观的,且并不涉及科学和技术对社会的影响,科学知识不负载着价值。美国氢弹之父泰勒认为,科学家的任务是一个探索真理的过程,又是发现新知识的过程,搞清自然在如何起作用,要确保真理必须是通过标准的模式和方法、数据分析、受控实验和重复检验,并以客观和系统的方式获得的,而是否使用这类知识与科学家无关。这种完全不顾及科学技术本身不确定性并可能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观点,为科学而科学的“价值中立说”提供理论支持。此外,不同科学共同体之间交流存在一定障碍,很少有一个单一的、正确的传播方式,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其次,数字媒体的责任伦理缺乏。科学技术的传播与普及离不开数字媒体提示的“象征性现实”这个中介。然而,“象征性现实”往往偏离了科学本身,数字媒体的信息“扩散”更多地是为了满足受众的喜好,这就造成科学信息的真实性和专业性的矛盾,从而使得人们很难全面、正确地理解科学的内涵,以至于造成传播信息的断章取义、夸大其辞,引发因传播符号失真而导致的道德问题。
最后,社会公众的责任伦理存在偏差。由于数字媒体的不断发展,使得每个民众都正在经历从信息“接受者”向“传播者”和“制造者”的过渡,公众话语权的广泛实现也会带来公众话语权的滥用,引起虚假信息的泛滥。在反思价值观与接受科学论点的过程中,未受过科学训练的公众如何才能真正与见多识广的科学家进行交流?面对这一问题,目前的情况是:在与科学家的交流中,公众似乎并未意识到这一问题的紧迫性,且的确还没有一套明确的和合理的纲领性前瞻原则来让公众遵循。此外,数字媒体时代的科学信息能以更快更广的形式被更多的公众接收到,由于公众并不具备专业的科学知识,且缺乏积极主动辨识科学信息真伪的责任感,因此很容易对一些伪科学信以为真,对高科技画皮中的真相难以得知。
在数字媒体化的今天,对于海量的大数据而言,隐私保护技术仍尚不成熟,这里并没有一个清晰而准确的标准与体系来衡量哪些信息是不能公布的,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进行传播,从而导致公众对科学的信心普遍降低,进一步加剧公众对科学的信任危机。公众对科学信任的普遍下降,使得科学文化权威的衰落不可避免。美国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斯塔特(Richard.Hofstadter)已经认识到“在反智主义、反精英不断增长的数字时代,科学网博客上每日都不断充斥着反科学的信息,在公共媒体平台引入这些不可信的(完全没有资格的)声音或观点破坏了人们对科学传播质量与责任之间平衡的理解,助长了科学传播环境中的阴谋论,从而导致公众对该相信谁或什么感到困惑”[16]105-110。
从某种意义上说,数字媒体时代的科学公共传播的质量比以往更依赖于在专业知识背景下科研工作者、媒体工作者和社会大众应当担负的相应责任。在“调解人危机(crisis of mediators)”的背景下,新的研究越来越多地被实时引入公共领域,而没有出现像过去几十年那样被专业调解人或民众“过滤”的情况。这不可避免地将整个科学传播过程与引起世界研究政策和学术出版界主要关注的责任问题联系在一起:撤稿数量的显著增加(比例估计为过去10 年的10 倍,从2002 年的30 篇上升到2006 年仅Medline 杂志就超过600 篇);“掠夺性期刊”出现,意味着无论其研究成果的质量如何,都能够得到发表。而造成这种责任偏差主要在于科学传播者主体实行精英垄断,使得科学家们对与公众交流的轻视让他们迅速丧失了话语权,对科学本身的伦理责任追问被排斥在合法的同行评议机制之外[17]。很多“掠夺性期刊”所构建的“杰作”表明,科学传播中的客观事实被严重地忽略了。
从一些历史、社会与公众认知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科学、社会以及两者的交汇点都在发生着很大的变化,科学家一方的失败也与科学共同体逻辑与社会公众逻辑的错位有关。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来说,提出哪些科学传播的内容有可能促成科学文化与社会地位的变化显得愈来愈重要,公众对科技的“符号崇拜”,使得唯科学主义观念泛化。此外,在数字媒体时代,互联网上信息的广泛可用性以及知识获取的“自由感”,使得科学传播中专业知识本身被“民主化”。科学传播中专业知识的质量或价值以及专家本身,不断受到每个拥有互联网接入设备的人的挑战,用户能够很容易找到“证据”来表明专家正在为一些邪恶的政治议程服务,或者压制异见,大多数情况下变成了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事实真相的声讨,在某种程度也会促致科学传播中到底谁应该承担起保证信息质量或效果的责任不甚清晰。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强调科学作为技术与社会福利的生产者,作为一个工具箱,输入就是投资,输出就是解决实际问题。尽管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个概念一直主导着西方科学传播的论调,但是科研机构和科学家从事科学传播未被纳入考核体系,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学传播的质量评价与责任划分,并且随着通过网站访问或点击科学新闻报道头条的用户反馈增多,很容易将网络流行的观点或声音误认为是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科学知识。克里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Hitchens)认为,就是这样一个境遇,在管理制度与社会责任缺失的情况下,普通公众接收到大量不明信息,使得科学传播中的公众对经验和表象世界想当然的理解变为一种迷信的形式,对科技符号的偶像崇拜代替了对科学理性的追求,直接导致“民主的废气”的产生[18]90-95。
正是科学传播制度的缺陷以及数字时代中相关社会因素的影响,使得科学受众无法理解风险(risks)与不确定性(uncertainty)的本性,促致科学传播者同受众在涉及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和科学等诸多领域内建立的还是一种表面的并非真正的对话,有反思的科学传播的信息质量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科学成果的传播缺乏“负责任性”[19]71-78。在科学传播中,公众缺乏对专业知识可信性与准确性的理解所引起的进一步的问题是,基础科学的许多问题都是由公众可能不知道的基本异常现象引起的,而对于这些问题,科学家仍习惯于对传播的内容进行直接阐述,缺乏对内容再处理的责任意识。另外,由于科学家可能会探索无限多的问题,选择是必要的。其中许多选择,特别是在应用科学层面,都受到与数字社会相关因素的严重影响,从而导致传播的信息质量大打折扣,甚至使科学家与公众陷入严重的“知识鸿沟”。反过来,科学家责任意识的缺失,也会直接影响公众对传播中理论科学的理解,容易产生人云亦云的现象,情感宣泄多于对事实真相的探求。
针对数字媒体对科学传播的负面影响,应该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扩大其在科学传播中正向效应,让新兴科学技术为现代科学传播服务。未来,在科学传播内容与质量方面,应该积极推进大数据的动态化管理,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专业性的媒体“高地”,确保传播信息与内容的全面性、权威性[20]。同时在传播过程中,要强化科学家们的道德责任感,优化融合机制设计,将线上与线下、实体与数字有效结合,力求全方位、负责任地将科学信息推送给受众。尤其在传播学意义上,转变内容管理、用户互动的理念,优化融合评估的传播机制,重构融合背景下的伦理观,已构成现代新媒体实现科学传播高效运行的核心内容。
所谓内容动态化管理,主要是指为了推动商品的供求均衡,动态地考察从内容的生产到信息的转换过程,从而实现内容呈现方式的多元化。在某种意义上讲,数字媒体融合发展已经深刻地影响到了科学信息的产生和表现形式,这就要求科学传播中的各参与方在利用各种网络媒介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的同时,最大化地利用高质量的原创内容,在数字媒体的科学传播环境中抛弃固化思维,树立动态开放的视野,适应技术催生的新趋势,以此实现内容信息的无限增值。通过这种动态化管理方式,使得在科学传播过程中公众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与谁沟通,沟通什么,以及进一步为日常现象或时事提供基于证据的科学知识,用常见的隐喻与比较来解释科学结论或概念,用数字化的、高质量的专业知识来展示科学如何影响人们的生活,纠正“后真理传闻”对公众舆论产生的误导。
从传播管理的视角来分析,数字媒体融合涉及的平台主要包括使用者体验平台、数字内容聚集平台等,这些都牵涉到与传播对象的互动交流。在科学传播中通过促进大量内容节点与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来实现数字化信息的重构,从而让公众能够充分利用新闻网站、客户端、微媒体和各种网络平台,成为关注科学、参与科学和监测科学的实践者。这样,不仅构成了科学家与公众直接对话的基础,促使科学数据或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呈现出来,避免信息传播的琐碎化与过度简化,而且公众也能够清楚地了解到科学研究的资金来源、研究人员的从属关系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关系,有助于重构公众对科学的信任,为提高科学的社会可接受度以及公众科学素养提供机会。
随着数据的开放和权利的分散,公众在科技传播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然而信息的可信度、表达的准确度,以及传播的适用度都是无法保证的。这就需要通过实现跨界融合的多元拓展,运用“互联网+媒体+”形式,对公众所需的科学知识进行可持续的训练、学习、模拟,以减少因为模糊的科学符号而造成的错误认识。科学传播互动系统、人工智能语音视频处理系统、互动机器人服务终端、虚拟智能服务平台等,都是现代科学传播的新形式。它们的出现使人们意识到功利传统与理性传统、世俗实用与精神超越两个层面的内在张力,要求科学传播中的各参与主体负责任地承担起科学知识与科学方法的传递工作,并通过这种机制设计自由地选择接受科学教育的形式,将正式与非正式的科学教育视为连续的统一体,从科学-社会-人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视角正确认识科学传播的目的与使命,并使公众更好地理解科学,从而也有助于减少科学传播中公共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
一方面,责任被理解为一种准备好解决科学传播中有争议的话题或错误的行为,在科学领域和更广泛的社会中用基于证据的科学知识对抗错误或虚假信息,并揭示科学研究的伦理内涵。另一方面,责任也意味着科学传播中的各参与方在沟通中应该遵守道德准则与伦理范式,包括考虑到沟通(传播)的后果以及应避免的负面影响。随着数字化媒体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信息)知识生产的生态环境系统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优化,为用户的“数字化生存”创造出一种良好体验的网络场域。事实上,科学传播的数字媒体融合本质在于人与人的结合,这就需要建立一套综合评价系统和指标,以科学评价标准来衡量整个信息链的各方面工作,就像一根无形却必不可少的指挥棒,促使融合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科学设计的考评机制,优化科学传播各个环节的信息融合流程,动态化鼓励各参与主体大力发展与学习科学知识,使人们进一步明确数字化媒体的传播系统目标是实现知识的民主化与实用化。通过重塑科学文化权威与文化话语,使得数字媒体的科学传播更加贴近社会需要。因此,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媒体形态上,要想重构与数字媒体融合动态化发展相适应的伦理规范,科学家必须认识到他们肩负着向外行公众传播科学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