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枫
(四川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1]。党建引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安排,全面开启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新局面。近年来,成都市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超大城市①社会治理各领域全过程,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即党组织在自身建设中发挥政治功能引领社会治理事务,使社会治理的作用与效率得到提高[2]。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是党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在理论、历史和实践层面高度耦合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中国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契合,是中国共产党百年社会建设经验探索出的必然发展之路,也是新时代我国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将人民性作为其立党根基,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其核心目标。有学者指出:“从政党的起源发展看,政党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孕育着政党的生存发展环境,政党自身也构成社会的一部分。”[4]政党发展建立在科学认识社会规律的基础之上,社会治理就是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认识社会的基础过程。
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中国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之间存在紧密联系。政党发展和社会治理之间的互动往往是互利共赢的结果[5]。一方面,党的政治属性要求党要持续自我革命与更新,保持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活力。党组织探索社会治理路径的过程也是党组织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过程。另一方面,党是我国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的领导核心,具有社会参与能动性和引领改造社会的职责使命。党组织领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事务,可以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党组织在政治、思想、组织、制度等层面的建设直接作用于社会发展,用先进的发展理念引导社会政策创新,在组织建设中增强社会凝聚力,在制度完善中提升社会规范化水平,在创新变革中激活社会活力。党组织在自身建设的过程中引领社会治理事务,不断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的能动性过程,就是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过程。
坚持党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真实写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准确分析革命形势和阶级状况,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提出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和依靠群众开展革命斗争的方针,并积极探索组建各级基层党组织,为党的革命事业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乡地区建立各级基层党组织,通过“单位制”进行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实现社会资源的整合。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党与时俱进完善治理制度,探索出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的独特发展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深化社会治理工作,围绕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作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将党的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各个层面。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逐步建立起包含法治体系、安全治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等多个分体系在内的社会治理总体系。各分体系与时俱进发展、紧密联系,共同推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从碎片化发展向整合式发展的转变,彰显出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的显著优势。百余年的历史实践表明,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必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同时提出了社会治理新概念和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指引下,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全面开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有效领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并实现社会治理的预期效果,是党建引领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价值引领的内在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目标。
高效的党建体系和完备的社会治理机制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前提。完备的社会治理运作系统包括治理价值、治理主体、治理规则、治理机制等要素[6]。在社会治理情境中,党建发挥引领功能为社会治理运行指明正确的方向,社会治理机制的良性运作彰显党建功能的优越性,二者共同发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其中,治理价值是对社会治理价值遵循和目标任务的整合,党建服务功能和社会治理保障民生福祉的功能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主体是对社会治理力量的整合,党组织发挥主导作用,调动政府、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多元力量形成治理共同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各主体权责分明、横向联动,集中力量办大事,从而提高治理效率;治理规则是对主体及其行为规范的约束,党组织和社会治理主体以自我批评等为表现形式展开自治、以法律约束进行法治以及以道德规范进行德治共同保障社会治理成效;治理机制的变革创新以及治理工具的更新迭代有助于提高社会治理质量,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近年来,成都市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党组织联动的“动力主轴”强化治理组织体系,利用“微网实格”的治理格局做实基层平急转换,通过党员队伍“强素提能”提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党组织发挥连接纽带作用引领多元主体融合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和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各级党组织调整组织体系来适应社会治理架构,主动承担治理职能[7],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支撑,同时也为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平台。
为强化治理组织体系,成都市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实践中紧抓“动力主轴”,充分落实党委领导协调机制,推进各级党委联动治理:市级党委发挥统领作用,市委相关同志组建治理专班,分头领责;区级党委发挥牵引作用,整合治理力量形成治理网格,集中攻坚治理难点和重点;街道党工委发挥协调作用,实时动态调整“权力、责任、负面”三张清单,及时下放决策权、监督权、理财权、参与权、推广权等权力以及第二批72项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有效增强街道党工委的协调服务能力;社区党组织发挥基层引领作用,按照《四川省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建立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优先设置、决策在先、党员作用发挥在先的“三个在先”机制,加强对“一肩挑”书记的常态化管理,有效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基层领导力。成都市在社会治理中构建起“市区、街道、社区各级党委联动治理”的“动力主轴”,推动党委领导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社会治理模式高度匹配,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组织效能。
成都市实行网格化治理模式,将党组织嵌入基层社会治理[8],通过治理网格划分、治理队伍下沉、公共服务购买等形式,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顶层设计和社会治理机制有机融合[9],使党建扎根于基层治理事务,形成长期有效的基层治理格局。
新冠疫情期间,成都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率先发挥出突出的应急作用,由此总结出“微网实格”的治理机制并将其运用于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其他事务,将治理应急力量逐步转变为平时力量。首先,细化治理网格,覆盖治理盲区。将原有的1.4 万个网格通过拆分、细化、新增等形式拓展为12.4 万个微网格,构建起“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微网格党小组”三层级微网格和一级“专属网格党组织”的“3+1”组织体系,最大程度将党组织覆盖到治理各区域。其次,将党组织力量填充在各网格之中。通过党员报到、党员下沉等形式将约16 万党组织骨干铺开在各网格之中,健全与完善网格员职责清单、考评和奖惩机制,将治理应急力量转变为平时力量。最后,推进微网格平稳运行。不断更新微网格信息收集、处理、反馈、优化的全过程工作机制,借助“115N”、小区治理、e 管家、天府市民云等治理平台搭建“微网格+智慧平台”的智慧治理团队,实现治理数据与资源共享,深化智慧蓉城建设。成都市在社会治理中细化治理网格,建立了稳定的平急转化机制,党组织的组织优势与常态化、应急化、智能化的治理模式高度匹配,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运行效能。
共享治理成果是社会治理最基础的实效,而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是为治理受益者提供治理成果最直接的形式[10]。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党组织领导的治理队伍能够突出服务性质、强化队伍建设、扩大服务范围、优化服务品质,让人民群众有切实的获得感,从而有效放大社会治理成效。
为强化治理和服务能力,成都市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实践中紧抓“强素提能”,坚持在基层治理中提升党组织和治理队伍的服务能力,在服务群众中达成治理目标,有效凝聚群众力量,提升治理效能。首先,建成5237 个小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基层政党服务阵地,对若干阵地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做出统一规定,并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将服务送上家门。其次,加强服务团队的队伍建设。出台“20 条措施”对基层服务人员的职责规范、管理制度、薪酬体系、奖惩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构建“三级联动、分片包干”的联系服务机制,各管理片区内自发组织入户收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利关群众的核心问题,逐步解决群众关注的基本问题。最后,不断扩充并优化服务项目。发挥18 亿元社区保障激励资金的作用,开拓天府市民云服务项目至261 项,开发“基层党务通”“蓉政通”等智能应用优化服务等级。
党建引领社会治理,需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群众共同参与形成协同治理模式。区域化党建下的协同治理,是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党组织领导将区域内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人民群众等利益相关者联合纳入社会治理体系[11],充分整合和利用物资、资金、大数据技术、人力等资源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多元主体融合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不仅有利于打破治理碎片化的限制,而且能够最大程度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为强化治理引领融合机制,成都市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实践中紧抓“多元参与”,以党组织为连接纽带,通过政治认同、组织吸纳、利益联结等方式激活治理主体,实现社会治理主体融合治理,有效提高各治理主体协作效率,进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首先,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架构,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为基础,加强党组织与政府机关、学校、企业等组织的互动,发挥兼职委员制度、党建联席会议的作用,协商解决区域内公共问题。其次,利用物业企业党建联建,吸纳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兼职小区党建委员,通过“蓉城先锋·暖心物管”示范活动激励物业企业参与小区、社区、街道的维护与改造活动,提升基层治理的活力与效能。最后,凝聚新就业群体力量,注重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电商从业者等新就业群体的党建引领,引导其参与基层治理,打造出一批批“小牛哥”“丰行侠”等先锋团队,有效激发了社会治理活力。
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有效是党建有效和社会治理有效双重作用机制的结果[12]。党建有效需要党组织始终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创新组织理念并不断进行自我革新;社会治理有效则需要多元力量积极加入网格化社会系统参与治理工作。成都市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核心机理就在于党组织的内在建设和社会治理外在发展的有机结合(见图1)。
图1 成都市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内在机理
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坚持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事务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内在动力。百余年的实践充分证明,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只有加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地位,才能集中力量调动社会各阶层参与社会治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中转化为治理优势,实现了对社会治理的方向把控、资源整合、结构完善和制度变革。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根本保障。另一方面,社会多元力量参与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力量源泉,坚持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外在动力。对于政府而言,党组织引导政府更新治理理念,推进治理权力下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治理格局;对于社会组织,通过加大财政、信息、人力资源投入扶持社会组织成长,使其在项目运转的过程中发挥资源集中、服务社会等作用;对于社会公众,在处理基层事务的过程中密切沟通交流,培育公众治理共同体意识、强化主人翁意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合理诉求,激发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在社会治理情境中,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治理主体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目标,以互信为前提,借助互相沟通、利益协调等形式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事务。协同治理使治理机制更具兼容性[13],是对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与高效率利用,不仅能够很好地解决基层治理问题、化解基层纠纷,还能够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机制的适应性和韧性。将党的领导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相结合,给予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主体活力,形成了“一核多元”的协同治理机制,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重心下沉不仅是党组织工作重心的下沉,也是党组织队伍的下沉[14]。在统筹社会治理工作时,党组织围绕治理目标将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群众的理念延伸到基层,由此工作重心和人员队伍自然内化在社会治理系统的各个层面。具体而言,各级党组织通过组织、人事、文化嵌入拓宽覆盖范围,紧密附着在小区、社区、街道等基层治理单位,借助政党权威各司其职,不断激活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社会治理[15]。党组织下沉实现了政党嵌入社会治理和政党联系群众的双重目标,具有巩固政党权威和提升治理效能的双重作用。
网格化是指在治理情境中将社区划分为网格模式并填充专职网格员进行实时上报和动态管理的组织体系。将党员填充在治理网格中就形成了网格化党建治理模式[16],这是一种互动兼容的党建新格局。网格化党建治理模式本质上是将党建工作和治理工作区域化,以条块结合的区域划分方式将若干小网格作为基本工作单元,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一核多元”治理力量为保障,统筹配置区域内资源,为区域内群众提供精细化、现代化的服务。其基本原理是,基于党组织发展和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利益的基本理念,通过垂直化的政治、行政力量与水平化的社会网络系统交叉形成党建治理网格,凝聚网格内的人员、资源形成多元治理力量,借助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政府的服务职能、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共同解决区域内的问题。换言之,党员填入网格所形成的扁平化的治理结构,不仅能够打破信息壁垒、畅通各主体的交流与协作,还能解决基层社会的条块分割问题。由此可见,由党组织嵌入和网格化治理相融合形成的网格化党建治理模式,通过全面且精细的社会服务与强大的治理凝聚力推进区域内的治理资源整合,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能。
以党组织自身创新发展引领社会治理体制完善,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实现治理“良治”和“善治”提供动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是我国在实践中得出的治理“法宝”。因此,社会治理创新不仅需要社会制度本身的发展革新,而且需要党组织在价值、组织、实践行为上引领创新[17]。
首先,促进党组织价值理念的转变和创新。要适时调整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方向,推进基层治理使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新问题,适应社会发展中由于结构变动、社会进程推进等因素产生的社会新形势。党组织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等手段的作用加强思想引领,在与社会治理良性互动的过程中同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将党组织的理念融入道德、公约、法律等层面[18],形成了社会治理成果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价值认同,为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提供思想基础。其次,党的组织系统变革引领社会治理体系变革。党的组织系统变革会直接作用于国家机构和社会机构的关系系统,由此影响社会治理资金、物资、人力等资源的配置。因此,党员队伍建设和组织体系变化都将反映在社会治理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之中,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的最终成效。最后,党组织领导社会治理制度的革新。制度创新是党组织在社会发展每一阶段的关键内容。党组织领导创新社会治理运行机制,我国的社会治理机制由单一走向多元、由分散走向综合。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组织嵌入、基层党建责任制、“一核多元”的协同治理、智慧治理等治理新机制的出现成为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的助推剂。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建引领作用内嵌到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从治理主体、治理价值、治理规则、治理方式、治理支持手段等方面入手,激发多元主体治理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将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和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党组织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领导核心地位决定了其在治理主体资源整合方面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近年来,以浙江金华的“红色网格”模式[19]、长三角地区的“毗邻党建”模式[20]以及广东珠海“青春党建”平台服务社会治理模式[21]为代表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机制的优越性。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应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号召力,联动各类治理资源,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一方面,党组织应当强化政治、思想、组织等层面的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打造有本领、有能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良好的组织自我革新力,通过党建引领在社会治理领域充分发挥出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多元赋能的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良性建构[22],引导政府、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首先,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具有管理和服务两大职能,政府办理政务离不开技术支撑。党组织通过“技术赋能”可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政府预防、发现、回应社会问题的精准性,同时打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壁垒,提高政府部门的政务协同能力。其次,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需要充足的社会资源。党组织通过“资源赋能”的方式可以提高社会组织的规范性和社会认可度,促进社会组织均衡发展,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最后,社会公众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力量。党组织通过“角色赋能”能够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利益获得,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价值是行动的先导,社会治理的过程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基于共同目标进行共同行动产生能够共同分享的社会利益的社会互动过程,因此社会公共价值是社会治理的必要价值维度。倡导公共性社会治理理念,必须要凝聚社会治理共识。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增强社会公众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认同度,对于丑化、扭曲主流公共价值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其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强化社会公共文化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地位,让公共性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最后,社会治理成果应由社会共享,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最终获得感是衡量社会治理价值是否偏离的重要指标,因此要将公共性作为社会治理的检验标准之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就要加强社会治理规则创设:发挥自治的自发基础作用,增强基层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德治的内在引导作用,将优秀的传统习惯、道德守则、乡风民俗、家教家风等具有内在约束力的规范汇集成系统性的德治规则,以德治防范和化解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行为规范;发挥法治的强制保障作用,强化社会治理主体法治思维,提升和创新运用法律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与此同时,要形成治理合力,持续推进城乡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一方面,多元主体配合构建社会规范网络,仅靠任何一方治理主体都无法协调发挥自治、德治、法治的作用,应当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能动性与协同性,将社会规范推入市场大环境中,对市场化的社会行为提供道德、法律、制度方面的治理支持。另一方面,明确城乡同步持续推进“三治融合”,探索剖析乡村地区的“三治融合”实践经验为城市地区提供参考,促进城乡社会治理同步推进“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规则。
社会治理中的民主协商,“表现为一种决策方式、治理技术与治理形式”[23]。以浙江温岭为例,通过开展民主恳谈会建立起多种形态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24],有效激发了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成为社会治理民主协商的典型优秀案例。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可以从民主协商的内容、过程和结果入手。第一,丰富民主协商内容,完善根据问题导向确定协商内容清单的内容确定机制。要广泛收集群众关心的问题,准确了解群众关注的议题,根据议题的内容关注度、事件发生频率等建立固定不变的例行协商内容清单和动态调整的协商内容清单,最大限度地解决社会民生问题。第二,规范民主协商过程,完善协商过程保障机制。设计规范化的协商程序,首先要从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公平公正地推选出能够代表广大群众的协商代表,科学配置协商力量,其次要选择合适的协商形式,最后要通过协商方案和规则的保障,切实保证民主协商过程规范可操作。第三,检验民主协商结果,完善结果检验与反馈机制。社会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是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其中的协商,整个协商过程蕴含着治理主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因此民主协商的结果是否获得公众的认可至关重要。要完善民主协商结果的检验和反馈机制,以公众满意度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度为检验依据,各治理主体对协商结果进行评价并反馈,将民主协商落到实处。
在建设数字中国与智慧社会的背景下,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主体协同、信息畅通、数据驱动、运转高效的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已日益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25]。现代化信息技术是提高社会治理专业性、智能性、精准性的必要科技支撑。推进社会治理智慧化,可以从信息技术的使用主体、平台搭建以及规范管理等方面着手。首先,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现代社会治理人才应当具有丰富的信息技术知识和较强的信息化思维,同时应当掌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理,能够将科学技术手段应用到社会治理工作中。其次,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信息平台。以上海浦东为例,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展开的“城市大脑”项目,不仅能够快速精准识别并解决社会问题,有效配合线下政务,而且将线上政务与线下政务同步,突破社会治理的空间界限,打通治理领域和部门之间的壁垒,进而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最后,出台关于信息技术使用的法律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监控体系防范信息技术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切实维护信息技术的安全和规范。具体而言,在数据收集阶段,坚持主体知情原则,对必要的个人信息进行私密和隐私处理,避免侵犯个人隐私;在数据的分析和储存阶段,完善登记、备案和责任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保障信息数据的安全;在数据应用和传播阶段,始终秉承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界定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界限。
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经验,是将“坚持党的领导”内嵌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大实践创新,充分体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成都市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超大城市社会治理各领域全过程的实践探索,契合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逻辑以及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实践证明,只要坚持发展和完善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制度,构建党建常态化引领治理机制,将党的领导深深扎根在社会治理各环节,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就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建引领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方法,充分彰显了党建引领的内在优势,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注释:
①据《2022 年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 年末成都市常住人口2126.8 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699.1 万人。根据国务院于2014 年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 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因此成都市被划定为超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