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河北)交易平台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3-04-16 05:44张翔宇
粮食问题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政策性

◎张翔宇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搞好粮食储备调节,在稳市、备荒、恤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保证种粮农民卖得出、卖得好,国内粮食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市场粮价不大涨、不大落,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对粮食市场实行宏观调控。

为了进一步增加市场供给,切实保障粮油市场平稳运行,国家根据市场消费需求情况,采取各类政策性粮油常年常时线上公开竞价购销,通过掌控交易的时间、品种、频次、起拍价格、存储地点、履约期限、缴款期限、交易资质等要素,精准把握投放力度和节奏,基本实现了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较好确立了国家与地方政府对粮食市场调控的主动权。

一、总体发展概况

(一)国家平台基本情况

2016年1月8日,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让粮食在网上流通”正式进入快车道,2017年1月9日系统升级改版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牵头,30家联网省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共同组建了交易平台体系,初步确定国家中心负责搭建政策性粮食交易平台和顶层设计,承担平台维护、运行管理、创新推广、组织交易、协调出库、资金结算等事务。省级中心具体承担辖区内粮食交易会员服务管理、合同履约协调、商务纠纷处理、地方储备粮交易等工作。目前,交易平台常年组织交易活动,粮食品种包括小麦、稻谷、玉米、大豆、菜籽油、大米等,粮食存储地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粮食性质主要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最低收购价粮、进口粮、地方储备粮等类型,交易方式涵盖粮食采购、销售、轮换等业务。现阶段,交易平台实行会员注册制和保证金制,约有会员4万户左右,基本实现了报名、注册、交易、签约、出库、结算、融资、商务纠纷处理全程电子化和网络化,广大粮食企业足不出户,仅需轻点鼠标或借助智能手机终端就可以快捷完成全流程交易手续办理。

(二)河北平台建设情况

2002年10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河北交易中心”)正式成立,隶属于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扶持的省级粮食交易中心,主要负责组织政策性粮油交易,并提供与之配套的资金结算、统计分析与监测、商务处理等事项。2007年9月,原国家粮食局批准在河北交易中心基础上组建成立石家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正式进入国家粮食交易体系。2020年10月,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河北中心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授牌“国家粮食河北交易中心”。近二十年来,河北交易中心坚持以“企业方便不方便、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开展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核心的“四零服务”模式,通过一流的硬件设施和一流的服务水准,帮助广大粮食企业拓展营销渠道,满足消费需求,积极营造和谐高效的营商环境,努力促进粮食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河北交易中心已累计成功举办了2000多场政策性粮食交易活动,成交量达1100万吨,成交总额约259亿元,在引导粮食生产、满足消费需求、服务粮食调控、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荣获全国典型电子商务统计单位、全省为民服务群众满意窗口、全省巾帼文明岗、省直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好红旗党支部等称号。

(三)河北平台运行成效

在长期不懈的耕耘下,河北交易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推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为服务燕赵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粮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资源集聚效应明显。截至目前,河北交易中心注册会员达到1741家,基本涵盖全省大中型粮食加工及经营企业,五得利、金沙河、益海、正大、中粮等知名大型企业悉数参与交易,逐步形成信息共享、业务共议、合作共商的“朋友圈”;二是引领示范作用凸现。河北交易中心坚持采取阳光操作、透明交易、专业服务,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入市交易数量逐年攀升,每年成交总量以10%的速度逐年递增,基本实现了地方储备粮进场交易全省覆盖,不仅有效防范了粮食购销领域违规违法风险,而且成为广大粮食企业经常关注的市场行情“风向标”;三是调控载体基础扎实。自成立以来,河北交易中心在历次应急调控或专项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拿得出,用得上,特别是在2022年初河北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千方百计筹粮源、多措并举疏渠道,及早搭建“云服务”+“零接触”交易渠道,及时向市场集中投放销售原粮112万吨,为全省粮食企业复工复产和保供稳市做出较大贡献,充分发挥了粮食宏观调控的“压舱石”作用。

二、平台运行存在问题

尽管交易平台筹建开通运行时间较短,但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平台体系的通力协作下,国家粮食交易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巩固了交易阵地,塑造了品牌形象。从长远来看,审视当下,国家粮食交易体系在前进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交易服务标准不够协调统一

2016年1月,原国家粮食局印发了《粮食竞价交易规则》(国粮办发【2016】6号),省级交易平台以此为基础样板分别制定了地方政策性粮食交易细则,作为本省区域内交易组织操作方案和约束性工作框架。由于各省粮食生产情况、粮食承储企业情况、粮食加工企业情况、地方储备粮食规模情况以及粮食市场消费情况等差异较大,导致地方政策性粮食交易细则在制定实施方面存在标准不统一现象,造成部分客户在不同省份竞拍当地粮食,需要执行遵循不同的服务标准。一是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省级交易平台的费率水平大体保持在0.8‰至4‰,有的实行买方或卖方单方收取,有的实行买卖双方收取,客观上造成商户的交易成本和负担不尽相同,不利于全国“一张网”的推广普及和对外宣传;二是交易及履约保证金标准。各省级交易平台收取粮食保证金多数在110元/吨至220元/吨,有的实行买方或卖方单方缴纳,有的实行买卖双方缴纳,客观上造成交易门槛高低不平,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吸引更多商户参与交易;三是交易公告的发布与更新平台。省级交易平台通常在自己的官方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有关交易信息,导致有意愿参与交易的商户在多个不同的媒体之间浏览查询,弱化了“一键通达”的平台功能设计,降低了交易效率,不利于广大商户及时把握交易机会。

(二)省际之间业务发展不够均衡

省级交易平台主要依托各省份粮食批发市场龙头单位建设运行,由于批发市场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主营业务等不尽相同,导致省际间交易中心的实际业务发展不够均衡,甚至差异较大。一是单位性质问题。当前,全国30个省级交易平台基本上50%属于事业单位属性,50%属于企业单位属性,客观上导致省际间交易平台在交易利润目标追求上有高有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能较好平衡,服务质量的着力点和发力点也各不相同,商户的交易体验感受差别较大;二是隶属关系问题。当前,全国30个省级交易平台约50%隶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约45%隶属于国资管理部门,约5%属于民营企业。由于隶属关系不同,客观上形成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交易平台具备政策资源优势,国资管理部门所属的交易平台具备资金优势,民营企业所属的交易平台具备经营机制灵活优势,从而形成差异化业务发展模式;三是主营业务问题。由于粮食宏观调控与市场化经营不同,两者的经营目的有明显区别,从而导致政策性粮食交易可能会常态化举办,但不可能经常性成交,从而造成以收取成交交易手续费为主业的交易平台收入不太稳定,促使部分省级交易平台大力拓展粮食购销、粮食存储、粮食种植等相关业务,有条件的省级平台还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商流与物流结合、投资与融资结合、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结合、现货经营与期货经营结合的综合性集团化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大了省际间交易平台发展的不均衡程度。

(三)省际之间政策扶持参差不齐

由于省级平台自身规模、出身实力、业务布局、服务标准等诸多不同,加之地方政策性粮食购销与轮换业务涉及货款资金多、经营思想较为传统以及粮食经营微利属性等因素,长期以来,公开线上交易始终未能成为多数粮食经营企业的首选项或主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倾向买卖双方自主交易和自主结算,究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各省级交易中心对大宗政策性粮食交易任务的承接能力与拓展工作重视程度有较大区别,另一方面有关政府决策部门对本省大宗政策性粮食进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较大差异。具体来看,省级交易平台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全力支持型。部分省份政府决策部门通过印发红头文件、会议强调、执法检查、责任制考核等形式,积极推动大宗地方政策性粮食入市交易,交易活跃度较高,成效喜人,收益较多,发展势头良好;二是平稳发展型。部分省份政府决策部门提倡大宗地方政策性粮食公开交易,鼓励粮食企业适应形势,转变思想,实行阳光交易,但欠缺具体落实要求和保障措施,导致粮食公开线上交易不愠不火,时冷时热,交易平台发展缓慢;三是自我拓展型。部分省份政府决策部门对大宗地方政策性粮食本着参照国家要求和原则执行,具体落实由省级交易中心根据企业交易需求与市场形势自行组织,没有出台实质性的政策引导与工作鼓励措施,客观上形成交易平台单打独斗,曲高和寡,从而导致粮食交易比较清淡,发展势头和后劲潜力不足。

三、发展对策

近几年来,世纪疫情延宕反复,粮食行情震荡亟稳,国内线上粮食交易活动陡然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展望未来,为了进一步推动交易平台能够闯出深化发展、转型升级的新路子,国家粮食交易体系应从政策引导、提质增效、载体建设等方面入手,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加强策略研究,持续创新进取,努力取得宏观调控和经济效益双突破。

一是坚持政策引导,进一步强化平台地位。交易平台对发挥各地粮食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促进产销衔接,搞活粮食流通,调节粮食供求,服务宏观调控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2022年上半年,河北中心累计组织交易活动约130场次,累计成交地方储备粮66万吨,同比增加53%,成交总金额约2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近几年来,河北省地方储备粮交易已基本趋于常态化和普及化,从实际效果来看,公开交易对稳定市场、满足消费起到了比较明显的导向作用,获得了政府部门及粮食企业的普遍赞同和认可。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以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大力强化落实执行力度,从顶层设计和政策规划上,明确交易平台主渠道地位,指导交易平台体系化和品牌化发展,逐步推动各类政策性粮食公开交易,努力支持交易平台在粮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宏观调控高效率实施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坚守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交易平台的初衷和主要目的就是为宏观调控和调节供需服务,河北交易中心作为交易平台体系的运行载体之一,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一直坚守交易主业,履职尽责不越位,严格管理不缺位,主动剥离注销与交易主业无关的业务项目和经营实体,力争在关键时刻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关注指导交易平台体系成员进一步聚焦粮食本业和交易主业,以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工作的生命线,充分发挥体系优势和资源优势,切实规范交易组织规则和履约服务流程,简化服务手续,细化服务标准,做精粮食专项电子交易,做优交易辅助骨干业务,做实交易各项服务承诺,树立好行业窗口形象,建立起行业品牌标杆,增强粮食市场话语权,齐心协力推动交易平台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坚定创业初心,进一步筑牢载体基础。交易平台在承担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活动中,需要不断开拓创新,统筹决策,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筑牢围绕交易业务运转的“四梁八柱”。一方面要加强内控管理,组建精英团队,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逐步优化日常管理流程,完善内审控制措施,加强执行力建设,着力打造敬业精干、扎实肯干、创新苦干的高效运营团队,培育营造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主动为交易事业壮大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创新,保障应用安全,着力构建易用放心、高效省心的交易系统平台。随着宏观调控及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交易平台需要不断更新功能、升级系统,应从世界眼光和未来视角层面上做好技术顶层设计、系统平台搭建、功能接口定位和拓展应用储备等规划,保持先进的技术优势和规划优势,使其具备较强的业务适应性和功能改进提升空间,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宗政策性粮食交易专业平台。

结 论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大宗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实行公开交易不仅是宏观调控的具体要求,也是今后粮食市场化发展的方向和趋势。近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促进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体系化、规范化程度及发挥主渠道作用方面,先后出台并指导省级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推进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一些制约因素值得思考,比如强化平台地位和服务标准、强化政策支持和“一盘棋”意识、强化技术服务和交易功能等,需要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体系从顶层设计、组织实施上做好规划和落实。展望未来,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体系必将持续探索开创宏观调控实践新路径,扎实推动保供稳价取得更大成效,助力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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