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域中共同富裕对正义的彰显*

2023-04-16 03:59吴昊天袁洪亮
学术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恩格斯共同富裕生产力

吴昊天 袁洪亮

马克思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决定了历史发展的进程。因此,从生产方式运动、人民历史主体视角理解历史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论。按照唯物史观,共同富裕内涵三重意义:共同富裕在生产力层面表现为物质富有并延伸到精神丰富,在生产关系层面表现为经济地位的平等,在历史主体层面表现为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推进和个性日益丰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突出的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②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2页。

共同富裕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价值问题。“共同”意味着大众社会权益享有的平等与公正;“富裕”表明社会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为人们自由幸福生活的实现提供了历史前提。因此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经济利益的分配格局的重构,而且是社会正义的追求,彰显着唯物史观视域中的生产正义、分配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正义等社会价值。生产正义是共同富裕的实现前提和构成基底;分配正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机制;发展正义是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指向。

一、共同富裕彰显生产正义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唯物史观视域中的正义既不是道德正义,也不是法权正义,而是生产正义。生产正义将正义建立在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之上,超越了把正义仅仅视为价值理想并表述为“在一种态度、一种制度、一种法律、一种关系之中,每个人能得到他应得之物”①[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张智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42页。的传统解读,正义被理解为历史客观性与价值主体性的统一范畴,实现了正义观念的革命性变革。

所谓生产正义,即生产活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由于任何生产都是在一定生产方式下进行的,所以,社会生产正义又表现为生产方式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即生产方式的正义。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9页。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它内蕴两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因此,生产正义呈现出两个基本维度,即生产力意义上的效率正义和生产关系意义上的制度正义。共同富裕是效率正义和制度正义的整体性确证,因为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生产力的历史作用必须通过劳动效率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来表征,生产关系的制度正义必须通过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并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成果来证明。

效率首先是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计量用词使用的,表示投入(物)与产出(物)间的比例关系。投入小、产出大,效率就高,反之则低,它是资源配置是否合理的直接确证。如果从经济伦理学或政治哲学角度来看,效率在本质上与利益、福利、功利、幸福及快乐等价值关系密切相关,宽泛为投入(价值)与产出(价值)间的一种比例状况。在此意义上,效率不仅具有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数量和质量的规定性,也具有人的社会生活内容丰富的数量和质量的规定性。在社会生活总体中,共同富裕是这两种规定性的现实统一。因此,共同富裕中的效率追求不仅直接表征物质性意义,而且蕴涵价值性目标,导向效率正义。

所谓效率正义,即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实现生产要素使用过程中的最大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具体而言,效率正义应该包括如下要义。首先,它意味着生产力的可持续性发展。生产力是唯物史观观察社会结构和历史发展动力的基本范畴,生产效率是生产力在一定历史时期对社会运行和变化具体影响的现实镜像。任何生产力在生产劳动过程中都要表现某种效率,长期缺乏效率的生产在排除经济社会体制问题的前提下,就表明生产力存在问题,如生产工具落后或劳动者素质低等。所以,效率既是生产力的客观性和适宜性表征,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机制。“一个正义的社会,或者一个被认为是正义的社会,其制度框架若不包含着对‘效率’的关注,或者用流行的语言来说,若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很难被人们认同为‘正义的’社会”。③张恒山:《论正义和法律正义》,《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1期。其次,效率是充分利用资源、节约创富的重要机制。如果一个社会的生产效率长期低下,既会带来生产资源的实际浪费,又会造成社会的贫困。资源对于人类生产生活是有限的,而“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里浪费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所以,“对正义的要求绝不能独立于这种要求所应付出的代价”。④[美]里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上,蒋兆康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第31页。一个长期有较高的生产效率的社会一定不会贫困,而更可能实现相对的富裕,而“一个使其财富达到最可能大的程度的社会便可能是一个正义的社会”。⑤[美]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选择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91页。最后,它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能够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为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提供物质基础,为实现公平的分配创造前提条件。因此,“‘效率’是‘正义’所内含的价值内容之一,也是法所追求的‘正义’的具体价值名目之一”。①张恒山:《论正义和法律正义》,《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1期。

马克思指出,一个社会的进步和正义程度“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9页。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影响效率最为显著且最为深刻的是一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制度正义指社会制度的正义,具体是指社会财富、资源、责任、义务分配的公平和正当。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资本主义时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正义性决定了任何试图在资本主义制度内进行的改革和调整都无法触动其不正义性的根源,不能实现社会正义;只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彻底的制度革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马克思说:“一个新的社会制度是可能实现的,在这个制度之下,当代的阶级差别将消失;而且在这个制度之下——也许在经过一个短暂的、有些艰苦的、但无论如何在道义上很有益的过渡时期以后——,通过有计划地利用和进一步发展一切社会成员的现有的巨大生产力,在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09-710页。如果说,生产力不断发展并通过效率机制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以实现共同富裕为彰显效率正义提供了可能性的物质基础,那么,废除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保障,因为只有社会主义生产“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0页。“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根据科学的见解来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也就是如何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⑤《列宁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56页。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不断向共产主义制度的推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障,也是推动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幸福的制度基础,它构成了唯物史观视域中制度正义的基本内涵。早在创作《共产党宣言》时,马克思就“正义者同盟”改名为“共产主义同盟”一事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致同盟盟员的通告信》中就说道:人们都呼吁正义,但实现正义的关键“在于我们向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私有制进攻,在于我们要财产公有,在于我们是共产主义者”。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31页。生产正义的制度指向就是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

二、共同富裕是分配正义的目标指向和分配正义的实现

分配制度表征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状态,它既是一个社会性质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重要机制。共同富裕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物质财富的占有状况,只有蕴涵正义价值的分配体制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分配正义是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和内在要求,没有分配正义,共同富裕将无法实现;同时,共同富裕是分配正义的必然结果和目标指向,一个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分配正义的社会。如果说生产正义中的共同富裕特别关注财富的生成,那么分配正义中的共同富裕则更侧重于基于一定规则。吴忠民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认为社会公正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规则:“一是基础性基本权利的保证亦即底线的规则;二是机会平等的规则;三是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四是社会调剂的规则”,⑦吴忠民:《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公正问题》,《河北学刊》2008年第2期。包括平等、需要原则和矫正等相互协调下的财富共享,以防止财富占有过程中的贫富悬殊和平均主义,从而彰显分配的公平正义和矫正正义。

分配正义意味着应得。“应得”不仅关乎每个社会成员平等享有社会的资源和权利,而且同时也关乎每个人的劳动实现得其所得,达成分配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劳动就业和劳动保障等基本权利和机会的获得平等,主要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等制度途径,建立和完善市场体制,构建公正的劳动保障体系和通过劳动获得财富的规则环境,确保社会大众拥有进入各个社会领域创造财富的平等机会和权利,能够根据自身的能力在公平的规则下自主选择劳动职业,并在劳动中平等地取得同工同酬的权利和享有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这是人们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二是按照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付出和贡献获取相应的收入分配,即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它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机制,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激励机制。所谓按劳分配,即“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5页。劳动者的劳动实际所得,达成“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34页。的劳动者财富占有状态,实现劳动贡献与劳动报酬的直接统一,凸显分配中的公平正义。不仅如此,由于“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87页。即使是崇高的理想信念,最终也“必须同个人利益结合”,因此,作为公平分配基本机制的按劳分配也是激励人们勤奋劳动、创造财富的重要利益机制。以按劳动分配为基础的“劳动工资,是勤勉的奖励。勤勉像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受奖励越发勤奋。丰富的生活资料,使劳动者体力增进,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愉快希望,使他们益加努力”,④[英]亚当·斯密:《国富论》,胡长明译,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第59页。由此促使人们努力通过劳动去构建美好的社会和美好的个人生活。

但是,按劳分配只能为构建共同富裕提供基本框架机制,要真正建成共同富裕且充满公平正义的社会,必须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特殊的关照。因为在进入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社会资源和财富相对于全体社会成员追求美满幸福生活的理想都是有限的,同时,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一定数量的因市场竞争淘汰,如较长时间失业,自然条件差异如生理缺陷,突发事件如天灾、重大疾病等造成基本生活需要满足存在困难的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社会和公平正义原则都要求对他们有专门的保障规定和保障实现机制。有着天下为公理想追求的孔子在2000多年前就构建大同世界提出了“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愿景;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中明确提出,要实现公平的正义,在对社会和经济进行安排时必须奉行“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原则。2000多年前孔子大同世界的愿景和2000多年后罗尔斯的利益“最小最大原则”都澄明,共同富裕的正义社会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同时,必须以需要原则作为补救或矫正,彰显矫正正义,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共中央党校网站:https://www.ccps.gov.cn/zt/sjdtbzt/sjdtt/201812/t20181210_115738.shtml,2017年10月25日。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15页。当代中国共同富裕倡行的分配需要原则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按需分配,共产主义社会的按需分配是“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60页。而共同富裕的分配需要原则是弱势群体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是共同富裕实现的保底机制。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中,践行分配正义的需要原则,彰显矫正正义,需要关注如下方面的情况:一是社会分配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如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必须覆盖全社会,普惠每一个社会成员;二是对不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能力满足基本需要的人群实行免责供养;三是对社会生活中因经济社会转型的代价和政府的政策偏向而造成的一部分社会群体的利益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四是不断推进先富群体和地区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并强化先富群体和地区以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实现富裕的共同化为其先富的合理依据的观念。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关注,从而在最终意义上实现共同富裕,彰显社会正义。

三、共同富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目的正义的时代彰显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现实的人”,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作为“现实的人”,首先要解决吃穿住行等物质生活的需要问题,这就要求人在物质利益上的占有和分配的公正,以及“道义上、法理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①王学东:《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观的运用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2007年第6期。方面的正义。但是,“现实的人”创造历史的最根本、最终的价值目标是实现自身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在此意义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唯物史观的最高理论目标和历史目的正义,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因为共同富裕就是“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66页。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彰显社会历史正义的实质性基础和现实前提。

首先,共同富裕促进人的“自由个性”逐步形成和丰富。唯物史观认为,人的内在本性一定要通过不同时代人的外在需要来表现和确证。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论述道:“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94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必须从人的需要出发来阐释人的本性,因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14页。人之所以优越于或高于其他动物,就是由于人的“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30页。人不仅在衣、食、住、行等自然、物质方面的需求远丰富于其他存在物,而且作为社会存在物,人还拥有社会性的需求,包括社会交往、精神文化和自我实现等方面。这些需要的丰富性是人的本质的具体体现,它们的满足表现在每个社会成员个体层面就是自由个性。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虽然生产力获得了空前发展,物质财富不断增加,但其结果却是大多数劳动者“无论怎样劳动,除了自己本身以外仍然没有可出卖的东西”,而少数资本家“虽然早就不再劳动,但他们的财富却不断增加”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21页。的两极分化。资本家成为“人格化”的资本,其根本价值目标是追求剩余价值,广大劳动者则为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而挣扎,整个社会人的需要被异化为对物的占有和支配以及“粗陋的实际的需要”,这使人变得“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所拥有的时候,就是说,当它对我们来说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等的时候,简言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9页。人的本性被物化,人的自由个性表现为对物的无节制的占有和消费追求。因此,要消除人的“物化性”异化,必须构建共同富裕的财富形态。共同富裕消解了广大劳动者为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而挣扎的物质贫困,结束了“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89页。它“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96页。最大可能地压缩了商品市场经济中“资本权力”下的“物的依赖”和物化性效应,克服了生产中以追求资本利润为根本目的的“物的依赖”和生活中追求无节制消费的“物的依赖”,促成了社会由物本逻辑向人本逻辑转化,使生产和消费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同时,共同富裕意味着需要满足的全面性、多样性,即不仅要追求衣食住行等物质上的富裕,还要追求文化、娱乐、发展以及自我价值等精神上的富裕,从而不断地丰富、发展人的自由个性。“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主张,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提高社会内聚性的程度——这是维系文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就是正义的目标”。⑩[美]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252页。

其次,共同富裕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社会空间。唯物史观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人的发展总是在特定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构成的历史结构中通过人的实践实现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5、515页。因此,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以形成自由、全面、丰富的社会实践、社会交往关系为空间条件。共同富裕为自由、全面、丰富的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关系创造了坚实的基础条件。一方面,共同富裕表明社会生产力发达,社会生活丰富,社会交往途径多样,社会实践方式多元,“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等多方面内容共同组成、协调发展的完备的社会有机体”。③钟明华:《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国家治理》2021年第45期。它意味着社会能够为社会大众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广泛接触新事物的途径信息,克服了经济贫穷、信息贫乏、通讯交通限制、职业区域限定等约束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瓶颈,从而在社会层面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娱乐、发展等提供了自由选择的广阔空间。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意味着个人独立性和交往实践能力的发展,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职业选择、工作发展和社会交往拓宽奠定了能力素质基础,呈现出马克思所说的“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0页。的状态。而职业选择自主自由和生活方式的独立为形成人的独立人格、平等独立自由的社会交往关系、丰富的自我个性和积极向上的人格提供生活基础,从而不断地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此外,由于“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1页。因而共同富裕能够不断催生人的更高级需要,如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为人们的社会实践、社会交往开辟了新的空间和发展平台。

最后,共同富裕推动了人的能力提升,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人的能力提升是人的发展的主要标志。马克思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56页。因此,人的能力的提升和拓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依据,这些能力不仅包括物质生产能力,还包括审美、批判、选择、创新等更加体现主体性的能力。

共同富裕既是生产劳动创造的财富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表征,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价值由服务于资本、着重于物本向服务于人、着重于人本转向的标志。共同富裕所追求的经济发展是嵌入整个社会发展之中的,是以人的能力的普遍提升为目标指向的。共同富裕中的“物”,无论是处于生产阶段还是消费阶段,都是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的。在生产阶段,共同富裕是人人努力参与物的使用过程,是人的能力和价值的发挥和创造过程;在消费阶段,包括私人消费和公共消费,共同富裕是所有人在消费物中获得素质能力的提升过程,也是人力投资和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人的素质能力的普遍的全面性提升又会不断地推动共同富裕的发展进程,从而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良性互动。所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就是必须在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方面“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⑦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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