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方勇 唐建涛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6)
浙江省河湖治理工作主要分为4个阶段:2003年以前河湖治理重点为解决河湖防洪薄弱环节,实施了三江治理、千里江堤、一轮治太等工程;2003年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以改善农村水环境为主要任务,探索研究河道生态治理,开展了万里清水河道建设;2013年启动“五水共治”[1],以“安全、生态、美丽、富民”为目标,以中小流域与水系连通试点县为主要抓手,推进集中连片与流域为单元的河湖综合治理;2018年浙江省启动美丽河湖建设,更加注重发挥河流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水为核心促进山水、文化、旅游等资源整合,打造河流优美形态,以河流为纽带促进产业、交通、城乡优化布局,发挥河流综合功能[2]。
本文在总结浙江省河湖建设现状、举措及成效的基础上,针对美丽河湖建设的不足,提出相关对策,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参考。
浙江省通过开展“大花园”建设、“百江千河万溪水美”工程,以美丽河湖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营造“一村一溪一风景、一镇一河一风情、一城一江一风光”的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3]。至2021年底,共建成省级美丽河湖443条(个)。
1.1.1 数字赋能
浙江省水利厅全力推进“浙水安澜-浙水美丽”应用建设,完成美丽河湖建设管理模块建设并上线运行,实现项目申报、计划下达、组织实施、服务指导、项目验收等全过程闭环管理,为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服务专家、验收人员提供信息支撑,实时掌握项目动态,实现“无纸化”办公,建设进度同比提升10%以上,严格把控民生实事美丽河湖建设质量。各地以美丽河湖建设为载体,新增视频监控400余处、水雨情监测设施40余处,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动态感知等科技手段强化河湖保护,积极探索河湖智慧管理;长兴县围绕河长履职、协同治理、健康评价、绩效评价等核心业务,推进河长在线应用建设;杭州市、余杭区、建德市、南浔区、海盐县围绕幸福河湖指数、幸福河湖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核心业务,推进幸福河湖场景建设;遂昌县、天台县、椒江区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和协同处置机制,推进水域保护管理场景建设;德清县聚焦“河湖问题我来报、河湖美景我来享”,推进大众护水场景建设;绍兴市打造美丽河湖健康码场景,实时显示河湖健康动态。
1.1.2 部门联动
美丽河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防洪排涝、水污染防治、文化旅游等多行业、多领域,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各级水利部门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a.主动担当。省水利厅联合省治水办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各地水利部门牵头负责实施,与治水办(河长办)、发改委、生态环境、住建、文旅、农业农村、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实现“美丽河湖+”为目标,把美丽河湖建设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文化旅游、运动休闲、生态农业、教育研学等工作有机融合,做到规划、设计、建设“三同步”。
b.互动配合。由省住建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协同评出的第五届最美绿道,83%为各地结合美丽河湖建设的沿江、沿河、沿湖型滨水绿道。各地水利部门加强与治水办(河长办)等部门互动,共同开展治水护水、绿道毅行、运动比赛、文化展览等活动,共享美丽河湖建设成果。
1.1.3 要素保障
要素保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a.强化技术支撑。省水利厅按照推进“三为”专题实践活动要求,厅领导带队赴各市服务指导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省钱塘江流域中心组建专家服务团队,会同市县专家对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实行全覆盖服务指导,累计服务指导573人次,督促做好问题闭环整改,确保高质量建设美丽河湖。
b.坚持标准先行。省钱塘江流域中心会同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等单位修订《美丽河湖建设规范》,各地积极探索“幸福河”的精神实质与丰富内涵,谋划河湖从“美丽时代”向“幸福时代”蝶变,纷纷研究制定幸福河湖评价规范,其中杭州市、嘉兴市先后出台市级标准《幸福河湖评价规范》。
c.强化资金保障。大部分市县将美丽河湖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并重点保障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温州市、台州市等安排市级专项资金,用于奖补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全省30%以上县(市、区)也出台相关资金激励政策。
1.1.4 氛围营造
省水利厅在《浙江日报》《中国水利报》开辟美丽河湖专栏,定期宣传各地美丽河湖建设成效,人民网、《农民日报》《钱江晚报》、浙江在线等各级媒体也纷纷报道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新华社、中新社、《浙江日报》以及水利部河湖采风团多次到浙江开展“幸福河湖”采风采访,足迹遍布全省11个市,各级媒体累计报道百余次;各级水利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美丽河湖摄影比赛、水文化宣传、爱水护水等活动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美丽河湖建设成效;省钱塘江流域中心联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组建“寻找家乡美丽河湖”实践团,分赴各地调研居民和游客对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的满意度[4]。
目前,浙江省已建成443条(个)美丽河湖,近5000km堤防全线达标,串联滨水公园、文化节点2980余处,完成投资约64亿元,覆盖除嵊泗县外的89个县、568个乡镇、2270个村庄、1235万人口。在省美丽河湖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美丽河湖建设好评率达99.1%。其建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2.1 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升
浙江省通过新建、加固和改造等措施,已建成的443条(个)省级美丽河湖5000km堤防全线达标。部分河湖通过退堤还河、打通断头河等措施新增水域,显著提升了河湖行洪排涝能力。如宁波市象山县东大河、镇海区同心湖等9条河湖,在建设中通过打通断头河、拓宽河道等措施,合计新增水域面积945亩;义乌市义乌江对全线堤防进行提标加固,部分堤段实施退堤还河,增加水域面积约60亩,增强了河道行洪能力。所有省级美丽河湖在台风及洪水期间均未出现险情。
1.2.2 河湖生态健康明显改善
浙江各地通过水生态修复、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水环境治理等方式提升河湖水质。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如桐乡市探索长山河市区片水系科技治水新路径,创新应用微生物滤床、食藻菌等多项生态净水新技术,采用曝气设施和微生物驯化系统持续改善河道生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河保峰桥段通过人工湿地净化水质,有效去除南官河河水中的氨氮、总磷等污染因子,水质从劣Ⅴ类提升至Ⅲ类。
1.2.3 河湖文化之美逐步彰显
美丽河湖建设与城乡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以文化为引领,普及宣贯治水、管水、护水等故事,深入挖掘河湖水文化遗产和当地特色资源、乡风民俗,并利用现有堤、堰、闸、站等载体进行有效展示。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河湖沿岸历史文化古迹,让居民真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彰显河湖“人文美”。如杭州市拱墅区深入挖掘上塘河片区古运河历史文化,提升上塘河沿线景观,开发“如梦上塘”沉浸式古运河夜游秀,打造有文化、有风景、能互动的诗画上塘都市山水品牌;宋诗之河(常山港)、诗画艇湖、慈圣大坑、水韵梅溪、塘栖运河等河湖续写诗路文化带新篇章。
1.2.4 人居环境品质逐年提升
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针对性地优化提升基础设施,以打造15分钟亲水圈为目标,在河湖周边合理建设亲水平台(埠头)、滨水游步道、滨河绿地、滨水景观公园等休闲设施,增设椅凳、廊亭等便民设施,基本达到村村有埠头、镇镇有平台,助推沿线村庄陆续完成了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的创建。如瑞安市石垟湖建设中,充分征求百姓意见,在保留原始岛屿地貌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游步道、景观桥梁等措施,串联周边的江桥古街、农耕文化展示馆等景观节点;在德清县盘溪整治中,按照百姓需求在河道沿线合理设置滨水休闲绿道、堰坝等亲水设施,助推沿线村庄陆续完成了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的创建。
1.2.5 河湖生态价值有效转换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河湖水清景美后,城市框架随美丽河湖轴线延展、高端产业沿美丽河湖布局趋势明显,周边级差地租明显增加了财政收入。美丽河湖周边旅游观光、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产业发展较为突出,进一步拓宽了河湖“两山”价值转换通道,为两岸经济发展提供绿色水动力引擎。如杭州市富阳区壶源溪的龙鳞坝,高峰期每日游客3万余人,两个月迎客50万人次;湖源乡农户开办的民宿、餐饮店就达50余家,旅游收入达到2000多万元,农民人均收入突破6万元,成为名副其实的致富村、小康村;龙泉市宝溪乡结合宝溪美丽河湖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沿线开办农家乐民宿达60余家,旅游人数增长至年均15万人次以上,年旅游收入达到3000余万元。
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相关条文规定,美丽河湖建设中修建的部分亲水、便民设施与现行法规存在冲突,部分在建项目甚至被列入“四乱”清单要求拆除或整改。此外,因缺乏流域治理规划,一些跨设区市、跨县(市、区)的河湖在美丽河湖建设中难以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无法进行统一规划、按规实施,导致同一河湖不同行政区域内的面貌差异较大。
目前,美丽河湖建设未落实省级资金奖补,也缺乏省级层面褒扬激励等精神鼓励手段,各地对全域美丽河湖建设顾虑重重,部分地方积极性不高。个别地区对美丽河湖建设不够重视,水利系统主体责任不强,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认识不到位,存在坐以待评现象。
部分县(市、区)对美丽河湖的内涵实质理解不够,造成了在实施美丽河湖的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工作偏差。尤其是没有把握湖泊、山区型河流与平原型河道的特点在自然景观、生态及文化方面的分别展现,还是以传统性的工程投入为主的方式进行美丽河湖创建,忽视了水文化、人文历史、遗产遗迹、当地文化特色的挖掘展示。
验收评价标准不够系统,没有根据山区、平原特点及河湖自然文化禀赋特色、城乡差异等设立不同类型的美丽河湖评定标准。尚未制定美丽河湖管理养护标准,各地建成后缺乏申请后续管养资金的依据。加之部分县(市、区)日常工作任务重,未能建立美丽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此外,各地在有效依托美丽河湖资源辐射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引领当地社会经济效益增长方面做得还不够,绿色产业发展反哺河湖治理管护存在不足。
从河流覆盖面来说,全省865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中,除部分无美丽河湖建设需求的河流以外,已有208条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但基本全线建成美丽河湖的仅100条。从受益覆盖面来说,离全域建设美丽河湖目标差距较大。
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目的出发,梳理美丽河湖建设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冲突,适时提出法律法规的修订申请,在修订时建议将亲水、便民及水文化宣传展示等设施作为水利工程的附属设施,可以与水利工程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避免在建设中产生法律风险。此外,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河湖,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组织编制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以规划引领流域美丽河湖建设。
积极向中央和省级财政争取美丽河湖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增强地方建设积极性。将美丽河湖建设纳入省市县政府综合考核、河湖长制绩效考核、督查惩罚激励机制等考核评价体系,并与最美河湖长、河长制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等荣誉称号挂钩,提升各地工作成就感与获得感。同时,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或美丽河湖建设中有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等负面影响的,设立相应的惩处措施,确保美丽河湖建设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实效。
遴选防洪安全、工程建设、水文化、园林景观等各方面的专家,组建专家服务指导团队,按照“三服务”工作要求,分地市现场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服务指导工作,针对湖泊、河流等不同建设项目的特性进行分类服务指导,积极帮助地方解决美丽河湖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指导地方在美丽河湖建设中如何挖掘水文化、当地特色文化,充分利用现有水利设施,采取多元化的展示方式,增强美丽河湖文化内涵。组织各地美丽河湖建设管理人员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管理培训,提高各地对美丽河湖建设的内涵实质理解和思想认识水平。
加快美丽河湖建设相关标准制定工作,修订美丽河湖建设规范,制定美丽河湖评价、管理养护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修订美丽河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完善美丽河湖制度,设立省市二级及特色精品等多层级多样化的美丽河湖类型。从日常管护、管理提升、公众参与、监督检查、问题闭环机制等方面制定美丽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并纳入河湖长工作内容,鼓励各地探索开展河湖沿线绿色产业反哺河湖管护机制,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给予相应的激励并向全省宣传推介。
按照美丽河湖全域目标总体定位,提请省政府或以总河长令方式印发与部署新一轮美丽河湖建设行动计划,优化美丽河湖建设工作、组织、考评体系。赋予河湖治理等工程及各类试点建设绩效新目标,在干堤加固、中小流域治理、江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等水利工程及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滨水提升与开发等其他行业项目可研及初设阶段融入美丽河湖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治理工程的社会、经济与生态等多重效应;农村水系连通与水美乡村试点县、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要积极探索全域幸福河湖实现路径,并率先在全域实现美丽河湖与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