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渠 施歌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归集、处理、共享、宣传和应用服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工作载体。为了解省内各设区市、省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加强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笔者对江苏省13个市、23家省级部门就信用系统建设内容、应用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各设区市和省级部门通过独立建设和一体化建设,建成了信用平台,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信息归集方式,创新信用信息应用,在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调研中也发现了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要从建章立制、提高信息化水平、扩展信用服务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更好地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平台和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根基,网站是信用宣传和应用服务的重要窗口。近年来,江苏省各设区市、相关省级部门以组织推动和制度完善为保障,以系统建设和数据归集为支撑,以应用服务为核心,深挖需求、升级平台、优化应用、拓展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于2021年上线以一体化数据管控为主要特色的新平台,明确了资源中心、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三大定位”,基本实现了一体化归集处理、一体化基础服务、一体化业务协同、分级自主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五大功能”,有力支撑了“放管服”改革和服务民生。信用江苏网站率先落地全国一体化公示,实现国家、省和13个设区市信用网站一体化查询和8个栏目的一体化公示,开设信用管理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专栏,为全省2万家示范创建企业提供“两提示、一提醒、一体检”服务,打造了“苏信服”微信公众号,实现信用“掌上知、手中办”。
省有关部门积极建设本部门或行业信息系统,部分省级部门还专门开发建设了以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监管为主要功能的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归集、管理本部门或本行业信用信息,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交互和信用信息共享,不断强化数据管理。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公示信用承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信用风险预警,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不断拓展应用服务功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各设区市持续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功能,扩大信息归集覆盖面,同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与省级平台、市级部门和区县的数据共享。部分设区市以信用门户网站为载体,通过与国家、省的一体化公示,扩大失信信息公示的辐射范围。各市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部分市将信用服务嵌入相关业务及监管系统,实现在业务管理中应用信用服务,积极拓展和创新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信用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无缝衔接,让信用主体享受技术带来的便利。
全省全面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信用法规和制度建设,不断优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各设区市信用办、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人力配备不尽相同,工作组织推进力度参差不齐,各市的工作考核机制有所不同,工作落实情况及机制实施成效也有所差异。省级层面制定实施了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和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但在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和应用的程度不同,相关设区市和省级部门缺乏相应的信息归集、共享及应用等制度规范。
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正在推进当中,但目前只实现了少数设区市和省级部门的一体化对接,尚不能完全支撑全省信用信息的一体化归集处理、资源管控和省市业务协同。实际系统承上启下、横向贯通的作用尚未真正发挥,省市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自动化程度不高。此外,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信用奖惩、名单管理等应用系统,尚未在全省全面推广使用,支撑部门信用监管和服务的能力有待提升。
虽然各市、相关部门已经完善了数据归集机制,建设了数据归集处理报送系统,但仍存在数据归集共享质量及效率方面的问题。
归集质量良莠不齐。虽然省、市、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已经建立,但不同来源、不同领域报送的数据未能形成质量考核的自动化机制,现有系统缺乏在线质量分析能力,未能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目前报送的数据入库率并未达到100%,导致信用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资源无法有效分析和利用。
归集效率有待提高。除无锡市开发了任务催报提醒系统外,其他市、部门系统未能形成报送频率监测、定时催报的自动化机制。在数据归集报送过程中,存在少数部门 “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能共享”的现象,有的部门主动报送意愿低,需要通过人工催办和文件方式报送数据,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
数据共享方式有待完善。目前大部分设区市、省级部门是通过接口调用,或由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FTP推送数据后各部门主动下载的方式来实现数据共享。在数据共享过程中缺乏规范,存在填报的信息字段长度与接口文档的规范长度不符等现象,造成部分信息丢失、失信信息不能完整显示等问题。此外,对接数据的接口没有形成可视化管理界面,使得有些数据接口不畅通却无法及时发现,影响共享成效。
在事前监管方面,有的市虽然建设了信用承诺系统,但对信用承诺的监管尚未体现,监管部门在接收到信用承诺信息后,并未对信用承诺后续是否践诺进行监管,信用承诺监管未形成管理闭环。在事中监管方面,信用系统与行政管理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深度和数据共享能力不足,信用评价的完整性和精确性有待提高,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较为薄弱。在事后监管方面,省及部分市建设了信用奖惩系统,惩戒对象名单主要来源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但省市间数据共享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信用奖惩效果不明显。
当前我省信用信息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应用场景不够丰富,信用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应用成效不突出。
终端服务成效不明显。13个市均建设了信用网站,通过网站进行诚信宣传和服务应用,部分市开发建设了移动APP,实现指尖上信用查询。但网站和移动端提供的服务较少,主要集中在信用查询和信用报告下载。通过对网站、移动APP的数据流量分析,信用主体的关注度和活跃度比较低,未能正在发挥信用服务的功能和作用。
企业应用场景偏少。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大部分是通过国家业务平台实现,信用修复流程自动化不足,人工参与环节多,回流的修复数据未形成自动闭环,修复数据存在滞后。
“信易+”在惠民领域应用创新不足。无锡、苏州、连云港等市建设了信用评分系统,将个人诚信积分应用于日常生活,但总体应用场景较少,广大市民的获得感不强。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健全信用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要充分发挥统一载体的作用,紧扣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从打基础、建框架、推试点向深化应用创新、彰显信用价值、融入发展战略转变。笔者认为,强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应着重从以下 5 个方面开展。
加强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信息归集和交换、信用信息应用与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使信用信息归集、交换、使用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数据质量标准、网络安全等规范体系,规范信息采集、公开和使用的标准,依法依规归集信用信息,杜绝信息泄露、侵犯隐私等情况发生。
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统一载体作用,发挥数据要素对资源配置效率倍增作用,建设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系统。
迭代优化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托省市一体化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推动13个设区市全面实现一体化归集、集中处理、业务协同、基础服务应用和运维管理。推动省级部门加快建设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行业信用信息自动归集、行业信用状况动态评价、行业信用风险智能预警、信用分级分类科学合理、信用监管措施自动匹配。
优化升级“信用江苏”网站。完善统一的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报告、信用公示、信用修复等基础服务功能和信用提醒、自主申报等个性化特色服务功能,提供一体化、便捷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
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与政务服务平台、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省信用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基于各部门应用需求,嵌入部门行政管理事项助力新型监管;升级改造名单管理系统并在各部门推广应用,支撑全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失信治理工作;推动省信用奖惩信息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共享,保障失信惩戒单位及时获取严重主体名单等信息,逐步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
数据的质效是开展信用信息深度应用的基础和支撑,因此需要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处理、共享交换、应用服务过程中,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地方标准,提升信用信息管理标准化水平,确保信用数据质量。
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基础上,结合地市、部门业务实际,编制全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明确各市、部门报送数据项及周期并动态更新,保障数据归集共享的实时性、有效性、准确性。
对信源单位提供的每条信用信息赋予唯一编码,加强对数据合规性、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连续性、覆盖率、关联率等方面的质量控制,严格控制重错码率,切实提高数据归集质量。
可定制开发数据催报提醒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强化数据报送部门数据报送和响应统计,设置催报等任务提醒,保证信息归集的时效性。
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健全信用承诺管理机制。通过平台及时归集各部门信用承诺信息,在省市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按规定将市场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机制。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建构监管模型,充分挖掘信用主体失信行为,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
优化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升级信用奖惩信息系统,并推广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应用,实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完善系统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功能,开展 “一窗式”服务,实现在线申请—后台审核—部门流转—审核反馈—即时修复—同步入库流程化,方便修复主体,提高修复和异议处理效率。
坚持以应用为导向,以应用促建设,加大信用信息深度加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体系。
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将信用信息嵌入政府部门业务流程,通过“信易批”“信易通”“信易奖”“信易税”“信易贷”等场景应用,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拓展公共信用信息产品供给,为政务部门提供信用评价、信用预警、信用分级分类等产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体检等定制服务。
推进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以省市一体化服务平台为支撑,以信用门户网站、省市县乡四级服务网点、自助服务终端为载体,实现线上申请、线下自助、线上验证的开放、共享信用服务框架,形成“渠道多、办事易、效率高”的综合服务体系。
整合优化全省信用服务公众号、APP、小程序等移动端、信用门户网站等服务窗口,提供全省信用服务的统一入口,推动信用服务“掌上办”“指尖办”,提高信用服务的力度和效率。依托移动端开发“信易+”等更多信用生活服务场景,支撑信用惠民便企措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