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围绕破解“两张皮”难题,从理念、组织、素能、过程、考评五个维度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确保法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报告双述职”,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理念更加深入。严格落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信息简报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24次。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季度向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和市直工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每年组织两次党建和业务“双述职”,院党组和党组书记每年向市委述职述廉,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122 项清单”,努力让案件办得干净、彰显公正。印发《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22 项清单内容全覆盖,让每位干警都能明白办案、干净做事,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到实处。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明确7 大方面37 项具体举措,全面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整体办案环境更加纯净优化。
“五四工作法”,确保大案要案处置得当、效果显著。严格落实“一审尽责、二审担当”司法理念,有效运用“两级三评互动”的案件评查模式,对判前五类案件、判后四类重点案件由党组书记院长或党组成员分管院长进行案件点评。审理的“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和晋商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涉山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案”“涉文旅集团清收债权执行案”等多起涉企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发改率由2020年 的12.66% 降 至2022 年 的3.126%;一审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
建立党组支部联系点制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确定1 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每半年至少1次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把抓党建和抓业务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夯实党组向心力、提升支部组织力、激发干警奋进力。
强化党务专职制度。把23 名部门负责人选为支部书记,27 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担任支委,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注重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提拔使用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务干部。
支部建在庭上。坚持以庭、处、室为单位设立党支部,进一步完善“支部建在庭上”制度,延伸建立“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13个,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质效指标实现了“三降一升”(一审案件发改率、提起再审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下降和服判息诉率上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近3 万件,成功率达73%。
品牌创出特色。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和星级创建,积极开展“一单位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全院23 个党支部以品牌建设为基础,自主设计党建品牌LOGO,通过“支部工作法”及品牌创建活动,创新“6 个环节搭建信访处控平台”“29221 查人找物”等特色做法,办结省法院新挂网交办太原市两级法院执行申诉信访案件38 件,办结率92.11%,累计新增到位金额50470 万元。
学习讲堂培塑政治素能。着力构建“读本+基地+宣讲+活动”四位一体的“学习大讲堂”体系,组织政治轮训6 次,各支部利用周例会时间,开展政治学习2800 余次、红色教育80次。党员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干部在线”等平台参加线上学习成为常态,广大干警政治素能显著增强。
比学赶超培塑业务素能。开展“九个一大比武”活动,组织订单式、研讨式专题培训班,开办党的建设、新闻宣传、刑事民事审判、执行攻坚专题培训班等共67 场2371 人次。将政治能力、司法能力“双提升”任务要求具化为125 条落实举措,实行“挂图作战”。2021 年,全市法院17 个集体、24 名个人获得国家、省市荣誉。
为民办事培塑实干素能。将高质量司法办案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有机融合,评选出“十大微创新案例”;推出为民办实事23 项举措,为群众办实事1477 件;开展“春耕护农”“春雷执行”行动,执行到位标的4.47 亿元,以实际举措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职责担当。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太原中院群众综合满意度达83.91%。
案前研判,树立全程跟踪化解矛盾意识。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对群体性、全局性、敏感性案件立案前进行综合研判,制定工作方案,选配精兵强将为案件办理打好基础。
案中规范,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次生矛盾。要求法官要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分析每一个司法案件,见微知著、讲求策略、注重方法、防范次生矛盾。
案后总结,向党委政府提供司法智慧。以《司法建议书》《白皮书》《案例汇编》等方式与党委政府共享办案经验。构建“1+7涉诉信访闭环管理机制”;健全院领导接待访工作制度,对重大或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听证;加强判后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全程督察,提升执法办案廉和效。常态开展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出台《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抓实“三登记五必查十个常态化”工作,在案件审执过程中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将督察检查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去年,对本级和所属10 个辖区法院进行督察,纠正审务问题202 个,增强了法院公信力。
全面考核,把党建、业务工作同时作为考核重点。对单位和干警开展年度目标绩效考评时,同步考评年度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1 次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党建、业务“双述职”会议。完善党员群众向所在支部(部门)述职述廉暨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对部门党员群众进行“双述职”考评,不符合要求的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合格。去年,有82 名业务骨干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10 个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
全员考核,把支部、庭室意见同时作为选优依据。制定员额法官、行政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人员等4 类人员《考核办法》,对拟提拔调整、晋职晋级的干部,要征求所在支部和部门双方面的意见。党务、业务存在问题的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去年,30 名优秀干部提拔使用,25 名干部晋职晋级,16 名员额法官调整等级,均征求了所在支部和部门双方面意见。
日常考核,把季度、年度表现同时作为绩效指标。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科学设置正面和负面考核项目,将参加党建工作、群团活动和办理案件质效、发表文章、起草文件、工时考勤、会议签到、纪律处分等作为考核事项。结合平时表现、个人小结、民主测评等情况,把素质过硬的好干警凸显出来,达到“工作实绩促考核,考核结果推实绩”的目的。2021 年度,45名公务员被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