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
“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这一方只有16个字的牌记是中国书籍出版最早的版权宣示,弥足珍贵。这方牌记来自宋版书《东都事略》。该书是一部纪传体的北宋史,最早的印本为南宋光宗绍熙年间(1190—1194)四川眉山的雕版印本。
雕版印刷术在唐代开始推广,相应地,盗版活动也开始出现。文宗时期的东川节度使冯宿在任职期间,曾给皇帝上表请奏:“准敕禁断印历日版。剑南两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历日鬻于市。每岁司天台未奏颁下新历,其印历已满天下……”因为唐代的历书(古代记载年、月、日、节气的书)都是由钦天监逐年发布的,但是随着印刷术在民间的推广,官方还没发布,盗版历书已经在民间泛滥了。朝廷对此事也很重视,立刻下令禁毁緝拿盗版。
宋代出版业发达,所以盗版现象更严重。尤其是苏轼这样的文坛超级偶像,更为盗版的事情感到头疼。苏轼曾给朋友陈传道写信说:“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毁其板,矧欲更令人刊耶!……今所示者,不唯有脱误,其间亦有他人文也。”不但书被盗版,粗制滥造,脱字漏字,还把其他人的文字掺杂进来,气得苏轼恨不得亲自去毁版。更有甚者,连政府用书都敢盗版。北宋庆历年间,杭州曾经出过一个案子,有一个官员居然把刑法全书《刑统律疏》改了个名,叫《金科正义》,然后偷偷刻版售卖。还曾有盗版书商把主意打到了“圣人”朱熹头上。朱熹曾经写过一本《论孟解》,结果被建阳书商盗了版。朱熹特别郁闷,给朋友写信说:“《论孟解》乃为建阳众人不相关白而辄刊行,方此追毁,然闻鬻书者已持其本四出矣。”语气里充满了深深的无奈。好在宋代官府在版权保护方面颇有作为,很快捉住了建阳的盗版商,毁掉了盗版,之后官方规定只许朱家自己翻印刻版。
宋代已有官府备案,禁止翻刻的事例,对盗版的打击相当给力。没有经过申请而“擅镌”,就是私自刻版或盗版,是要被依法处理的。而且,除国子监刻印的一般经书之外,“新刊行文字”必须先将副本呈送官府看样。这一方面是进行内容审查,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有人以刻新书为名,行盗版之实。除了官府干涉,书商也有保护自己出版物的措施。他们把自己的出版物向政府备案,以示合法地位,他人无权翻刻。
印在《东都事略》中的16个字牌记也证明了:中国是印刷出版起源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施行版权保护的国家。
(摘自大象出版社《影响世界的100个印刷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