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燕 边洪伟(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 214174)
学习评价在学生参与式学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认证性和选拔性评价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国内传统教育评价存在诸多问题。
评价主体方面,评价权力主要在教师手里,学生只是作为被评价者,缺乏存在感。评价主体单一给多元评价带来困难,师生互动评价和学生互评难以开展。
评价内容方面,主要是针对学习成绩的评价,甚至是对知识本身的评价,忽视了对核心素养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的局限导致了评价结果难以全面而真实地反映学生学习发展,不利于学生在评价中成长。
评价标准方面,单一评价标准无法全面呈现学生学习中的个性化发展差异,学生个性化表现难以被科学评估。在缺乏多样性评价尺度下,学生要么被迫趋向同一,要么无法施展自己的特性。学生在单一标准下无法自由发展,容易产生对自我学习的否定。
评价方式方面,纸笔评价仍然是主流评价方式,仍然是注重结果性评价。虽然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批判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等评价理念逐步推广,但难以在教学实践中真正落地。
评价反馈方面,分数仍是评价反馈的主要呈现形式。一味地以分数反馈学习,无法有效呈现学生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缺乏具体指导性,无法更好地帮助学生实现学习进步,甚至会影响学习的积极性。
以上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知识面太窄,合作意识淡薄,表达展示能力差。
陶行知先生曾在演讲中批评了生活中那种“先生强迫学生去学习”的现象,主张教师要启发学生“自动地、主动地学习”“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当下,新课程倡导教学相长的师生共同体发展。
本质上讲,当前的教育评价更多的是“关于学习的评价”,把学习表现当成评价对象,把学习目标作为评价标准,“学习评价”重在评价“学习的阶段性成果”。现今所倡导的是“促进学习的评价”,评价作为学习方式之一,在评价中收集学习数据,为教学反馈必要的信息,进而帮助学生作出学习改进,发展学科核心素养。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 年版2020年修订)》指出,思想政治学科要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发展状况。通过教学实践和研究反思,笔者总结当前学校课程评价方式,认为应综合运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着眼于学生全面而持续的学业进步,注重学生发展整体性和独特性的统一。因此,我们开展了高中政治课学生参与式课堂评价研究,倡导“评价是为了促进学习”,让学生参与到政治课评价过程中,在评价中促进学生学习。
学生参与式课堂评价强调教师要引导学生真正参与到课堂评价、信息收集和信息交流中,使评价不仅能够提供具体的量化指标,用评价来量化学生学业表现,而且能够使用课堂评价来促进或引发学习行为,利用连续的一系列评价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学习的评价)。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学生参与式课堂评价旨在为学生提供研究、探索和发现的空间,为学生学业发展提供支撑。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参与评价标准的制定,参与评价工具的设计与使用,参与评价结果的交流,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能被充分调动起来。
传统观点认为,评价只有能为管理学校和课堂提供教学决策的信息时,才是最有用的,学习的主体只能是被评价的对象。实际上,学生是应该掌握学习过程的人。在学习过程中,什么样的教学决策能有效促进学业成就的达成,学生本人最有发言权。学生应该决定自己是否有足够精力去学习一些知识,而他们的决定都建立在他们对自己学业成绩的认识基础上。
学生参与课堂评价,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主体。课堂评价就是依据设定的教学目标和达成的教学效果对课堂教学中师生行为给出价值评价,教师通过学生课堂反馈,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因此,评价是课堂教学过程至关重要的一环,而引导学生直接参与课堂评价,就是要把评价权利还给学生,突出学生在学习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关注学生潜能发展,真正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促进学习是评价的目的。让学生不断评价自己的作业和表现,教师利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帮助学生和他们的父母清晰看到自己的进步,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信心。同时,教师希望学生对自己当前的水平有清晰的认识,希望学生能找到与自己最终目标的具体差距。
在新课程改革中,参与式学习是目前普遍倡导的一类进行教学、培训和研讨的学习形式。在参与式学习中,学生参与评价并不是简单让学生参与课堂,而是要在学习活动中参与评价过程。
教师要引导学生参与设计评价活动,将课堂评价方案预先告知学生,并让学生参与方案设计,设计评价活动,完善评价流程,全过程参与评价。可以说,课堂评价的过程对学生是开放状态,欢迎学生参与其中。
以下是一节课的开场白,从中可以发现:在这节课中,教师引导学生创设了参与课堂评价的活动,以此参与课堂评价。
今天,你可能会始终被问题所包围。但我们用合作的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给出合理的答案。(创设学习环境,提供参与机会)
今天,如果你有了答案,却不曾有机会表达出来,我会为你感到遗憾……(鼓励同学参与课堂,表达自己的观点)
今天,你身边的同学,将会给你做出至关重要的评价;你的评价对他们也同样至关重要。(告知学生评价活动的主体,邀请同学参与评价)
今天,你的知识面、研究力、创造力将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激发参与评价的动机与热情)
让我们开始吧……
学习目标规定了学生完成学习活动后将获得什么,学习达到什么程度,同时也规定了教师的教学内容和程度,为评价提供了方向。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要对标所提出的学习目标,而学习目标是评价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重要标准。确定学习目标的主体是学生而非教师,学生主动参与确定学习目标。参与式课堂评价,让学生成为评价主体,学生对照自己的学习需求恰当设定学习目标,而这些学习目标往往是具体的、可操作的、可评价的。
学生参与学习目标的制订,参与评价标准的确立,成为学生参与式课堂评价的必要环节。通过学习目标的确定来确立评价标准,并在学习评价中以评价标准来衡量学习成果和发展状况。
首先,应引导学生反思自己的学习需求,依据课程标准来制定学习目标以满足学习需求。其次,以达成学习目标为价值取向,制定学习表现的评价标准,也就是说,怎样才是达到了学习目标。最后,以此为标准,评价自己和他人的学习表现。这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来讲,高年级同学更容易参与到设计的评价活动中去,能够更积极、更理性、更科学地评价学业表现,从而促进学习的发展。
在议题式教学中,学生围绕议题展开学习活动,进行探究活动,完成学习任务,依据评价标准具体实施学习评价,尤其要注重学习表现评价。学习表现评价是指学生在执行具体学科任务过程中的外化学习表现,是学科核心素养状况的可视化呈现。学生参与学习表现的评价,既可以是自评,也可以是他评,但都应采取适当的路径。在评价过程中,关注学习表现的记录形式,从态度、观点、知识、行动、成果等多个维度收集和描述在任务执行过程中的学习表现。根据学习表现记录对各个方面进行基本判断和鉴定,甚至提出质疑和批判性建议。还可以通过学生参与评价学习表现的评价,进而改进学生自身的学习表现,形成指导后续学习的更科学的学习路径,树立更正确的态度和观点,作出更合理的行为选择。
在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家和万事兴》新课教学中,我们通过电影《我的姐姐》片段展示,设计了一个学习任务——“如果你是影片中的姐姐,你会怎么做?”通过小组交流探讨,学生在该学习任务中呈现出不同的学科认知。
学生A:如果我是姐姐,我不会养弟弟。因为我自己也没有生活来源,弟弟的成长需要有更好的环境,我没有这个能力抚养他。我和弟弟从来没有生活在一起,没有感情基础,我还要去上学,上了研究生,我才能在这个城市扎根下来,如果带着弟弟的话,我就没有办法继续学业。而且,我也有一个谈了很久的男朋友,他应该也接受不了自己的女朋友是一个“扶弟魔”。
学生B: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你作为弟弟唯一的直系亲属,你这样做是不是属于遗弃呢?
学生A:我主观上并没有故意要遗弃弟弟,是因为我自己确实没有抚养能力,我认为帮他找一个条件更优越的家庭寄养,是对弟弟成长最有利的办法。
学生B:怎样才算有抚养能力呢? 我觉得你作为一个成年人,且已经大学毕业,可以有基本的抚养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在这一场自发的辩论活动里,双方学生既表达出了对两难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提出了法律的相关界定。在对话的交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人性问题给出更理性的思考。
在评价过程中,学习表现得到反馈,促进学生自我反思与成长,把评价过程与学习过程统一起来,更有利于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
综上所述,教师倡导“评价是为了促进学习”的理念,应变革评价方式,让学生参与到课堂评价过程中,化解评价难题,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评价者视角重新审视学习内容与方式,促进知识的深度理解和结构优化,在评价中促进学习进步和素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