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康治理的伦理诉求及其机制保障

2023-04-06 09:26陈第华陈芳妹邱丽芳
医学与社会 2023年2期
关键词:供给成果服务

陈第华,陈芳妹,邱丽芳,张 忠

1福建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22;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003;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建福州,350001

公共健康状况由公共健康资源的配置与运行情况决定,这既是一个公共管理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公共健康是公众的健康,它关注的不是个体,而是总人口的健康[1]。公共健康治理是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多元主体基于满足总人口健康需要科学配置公共健康资源,优化健康产出的信任机制与合作架构,包含医疗卫生治理、劳动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交通安全、全民健身等与公众健康相关的诸多领域[2]。其中,医疗卫生治理水平对公共健康治理具有全局性的影响。当前学界对公共健康治理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从疾病治疗到健康治理的演变逻辑及其实现机制[2],环境治理[3]、城市街道空间治理对公共健康影响等领域[4],与伦理学相关的有限研究主要探讨公共健康危机治理的伦理原则[5]。总体而言,从伦理层面探讨公共健康治理的研究成果还比较薄弱。与技术层面研究相比,伦理层面的研究更具基础性和根本性。本研究立足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时代境遇,以人民的需要和呼唤为根本遵循[6],不仅凸显公共健康治理的伦理意蕴和伦理价值,而且在伦理规范指引下推进善的制度建构,以期为公共健康治理政策的制定和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1 公共健康水平与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关联

在不确定性激增的现代社会,依赖个体难以抵挡所有健康威胁。公共健康需要一个安全、便利、卫生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保障。公共健康是一个综合反映生活品质的指标。人均寿命、罹患慢性病群体的规模、空气质量、交通事故死亡率等指标不仅是对公共健康水平的评价,更是由执政理念、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政策科学性等多元因素共同决定。一定意义上,国家治理能力决定公共健康水平,而公共健康水平是考察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窗口。以公共健康水平考察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全新且有益的视角。

1.1 国家治理能力决定公共健康水平

公共健康水平不是由上天选择,更不是由神力庇佑,而是由国家治理能力决定。新冠病毒感染的中外防控状况差异提供了一个生动案例,说明只有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7],公共健康状况才能得到根本改善。国家是否重视健康,公共资源配置时是否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直接影响公共健康水平。治理模式及其相匹配的公共政策是否科学、正当,是否符合普遍善的要求直接关系到公共健康治理是否被置于优先位置,这对公共健康具有系统性的影响。国家不仅是公共健康治理最重要的决策者,还是公共健康成果合理分配的建设者和守护者。国家通过公共健康政策、公共健康资源分配、健康保护和促进机制建设等途径,平衡个人健康诉求与社会公共善的关系,消除不利于增进公共健康的制度安排,实现公共健康成果人人共享。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治理目标更加合理、公共决策更加科学,能够更高效公正地配置公共资源,一方面解决结构性问题,确保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8],另一方面回应民生诉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9]。从结构性治理上看,提升公共健康水平需要更加成熟、更加完备的系列政策的支撑,确保公共健康资源优化配置、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从问题性治理上看,公共健康涉及“预防和控制疾病与伤残,降低和消除健康风险,改善和促进人的生理、心理健康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诸多事项[10],是关系重大的民生工程,必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制定一个好文件,只是提高治理能力的第一步,关键在于文件落实。过去一些地方的公共健康供给存在以出台文件代替政策落实的问题,与公共健康相关的决策只是停留在政策安排层面,徒陈空文欺上瞒下、等待观望贻误时机、急功近利任意取舍,不仅公共健康治理内部协同机制难以达成,在项目选择上也偏好面子工程而非脚踏实地满足公众的健康需要。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克服阻碍公共健康的观念偏差和能力不足。可见,没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公共健康的持续性改善,国家治理能力对公共健康有决定性的影响。

1.2 公共健康水平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综合性评价指标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也包括公共健康的治理能力。公共健康意味着公众免于病痛和早卒,具有更充分按照自己意愿生活的自由,对国家和社会发展具有四两拨千斤的基础性推动作用。一些地方对公共健康存在观念偏差,将其视为一个“赔本生意”,主观上不愿加大公共健康投入,客观上在公共资源不足的局限下,公共健康并没有优先发展。无论是医疗领域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污染与治理关系错乱的问题,还是体育事业发展中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失衡的问题,劳动保护中 “996” 与休息权冲突长期难以根治的问题等,都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公共健康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其发展状况由政府执政理念决定。公共健康状况改善意味着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民生领域,而非聚焦于单一的目标,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致力于提升公众健康水平。这表明在公共治理的目标系统中,人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被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多资源投入到与公众健康相关的领域。

影响公共健康的事项众多,作为一个综合性评价指标,它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全方位评价。以经济领域为例,经济发展并不必然改善公共健康水平,也可能造成环境恶化、贫富分化、公共道德堕落等负面效应,危及公共健康。国家治理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政治民主自由、文化繁荣昌盛、社会和谐安定、生态良性循环五位一体协调发展,才能破除阻碍健康事业发展的资源约束和体制机制障碍,将公共资源导向与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的领域,提高公共健康水平。放眼世界,凡是公共健康堪忧的国家,必定治理水平低下、各领域发展滞后,而公共健康良好的国家,可能其经济总量不大,但却能通过较高水平的治理切实捍卫公众福祉,使公众过上体面的生活。与其他评价指标相比,以公共健康状况评价国家治理能力可以有效规避单一指标间相互矛盾的尴尬,更具全局性和总括性。

2 公共健康治理的伦理诉求

21世纪初,随着人类面临急性传染性疾病、生物恐怖主义、环境恶化等公共健康威胁,如何提高公共健康治理成效成为考验各国治理能力的共同难题。公共健康治理少不了技术层面的设计与运行,但它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甚至首要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伦理问题。公共健康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健康治理成果的可及性和共享性,切实解决提升全体人民健康素质的问题,满足人民对公共健康的期待。

2.1 公共健康治理的价值追求

公共健康关注总人口的健康,它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必须由政府供给,并最大程度保证其可及性。当前我国公共健康治理要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的伦理使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科学的价值追求才能引导公共健康事业良性发展。公共健康治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坚持公平、效率、协同、人道等价值,使公共健康成果惠及更多人,回应公众对美好公共健康的期盼。

公共健康治理是对公共健康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在这过程中,公平与效率是两个不可或缺的底色。公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人,在分配公共健康资源时不偏不倚,给予每个人同等的健康照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中,公平就是保证每个人得到其所应得的资源,其最低限度是人人都受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同等保护和约束。公共健康治理之所以要求公平待人,因为健康是保证每个人体面生活的基础保障,对每个人实现人生价值具有根本性的支撑作用。当然,在公共健康资源配置中,效率亦必不可少。公共资源寄托着公众期望,没有效率的资源配置难免遭受匮乏的威胁。作为一个考核指标,效率本质上是个技术指标,价值中立,它必须与公平协调并进,否则对效率的追求就会伤害公平。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就要协同合作,在多元共治格局中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公共健康治理涉及面广、影响人数多,靠单一主体难免顾此失彼。这就要求包括政府、公益组织、企业在内的多元主体基于提高公共健康水平的目标优势互补,保障所有主体的话语权,尊重各方的利益诉求,既以合作谋效率,也以协同兼顾各方。健康具有显著的人道性质,保证公众免受公共健康威胁是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人道自然少不了对公众一视同仁,但更加强调个体需求的差异性,隐含着对弱势者给予更多健康照料的意涵。

综观来看,公共健康治理需解决两个根本性问题,一是确定公共健康治理的目标,二是如何在政治安排和公共治理中实现这些目标。对于后者,技术层面开展了广泛有益的研究,包括健康宣传、重大疫情应对、国际医疗合作、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等,这些研究为公共健康治理提供了十分有价值的见解。但是,技术层面的推进无法解决公共健康资源配置中的价值冲突。如果伦理层面的价值问题没有达成共识,则技术层面的努力最多只是实现一些细枝末节的具体目标,而无法确定它对增进人类健康的价值。以医疗卫生领域为例,数十年的改革之所以始终没有根本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在于以市场化思维指导改革,削弱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因此,在厘清公共健康治理价值追求的基础上,有必要检视公共健康治理的目标,确保目标设定与价值追求自洽,为技术层面的改革创新提供方向指引。

2.2 公共健康治理以人人共享健康成果为首要目标

公共健康治理为公众健康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在一定意义上说,公共健康是挽救人口统计学意义上的生命和减少患病率的方法[11]。公共健康治理之所以追求公平、效率、协同、人道等价值,在于它们是合理分配公共健康成果、保障公共健康可及性和均等化的价值指引。国家治理效能的评价有共通性的标准,但“中国之治”在伦理价值诉求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治理的共建共享,确保治理成果惠及更多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实践中,公共健康治理以追求人人共享健康成果为首要目标。这既回应了公共健康治理的价值追求,更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美好生活需要的健康保障。

人人共享健康成果是公共健康治理公平、效率、协同、人道价值追求的凝练。公平分配公共健康成果为人人共享健康成果奠定基础。市场经济让逐利性的市场思维蔓延到公共健康领域,经济利益至上的考量使公共健康治理误入歧途,造成了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健康资源分配失衡和公正缺失问题。公平分配公共健康成果回应了公众对公共健康治理反应最强烈的问题,从起点上保证人人共享健康成果。高效配置公共健康资源为人人共享健康成果提供保障。健康成果共享在强调公平时也面临如何将“蛋糕”做得更大的问题。若没有效率的保障,人人共享健康成果最终难逃每个人健康状况同等恶化的厄运,陷入“均但寡”的尴尬之境。人人共享健康成果实际上解决了公平与效率的兼容问题。它既强调在公共健康资源配置上突出市场调节,彰显区域发展的优势,又强调更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和区域间协调联动以实现健康成果公平分配,从制度设计上保持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适度张力。协同治理为人人共享健康成果提供支撑。在我国,协同治理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政府负责,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参与的治理结构[12],它要彰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共健康协同治理就是通过治理理念和治理技术革新,在多元共治中倾听各方意见、保证资源配置最大程度兼顾各方诉求,实现公共健康的包容性发展,使健康成果惠及更多人,特别是弱势群体。人道为人人共享健康成果划定基本要求。在公共健康治理中,人道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就是通过人人共享健康成果,为每个人提供周全的健康保障,实现每个人现实的、真实的自由发展。人为将某些群体排除在公共健康分享体系之外,显然不人道,更违背了我国分配制度的本质。

人人共享健康成果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性健康保障。美好生活需要多样且复杂,但健康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对个人发展具有根本性的推动意义。健康权利是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只要是伦理意义上的人,都应该享有健康权[13]。公共健康不仅与医疗卫生资源获取有关,更牵涉到交通、环境、食品等事项;不仅与个人责任有关,更依赖于公共资源合理分配,提高公共健康发展成果的可及性。公共健康外延的扩大和公共健康达成的系统性,都说明了根本改善公共健康状况不能完全诉诸个人能力或依赖市场机制,而必须以实现人人共享健康成果为前提。健康是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阿基米德支点。扎实推动人人共享健康成果才能有效保障每个人的健康权,保证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机会。

2.3 公共健康治理需特殊照顾健康弱势群体

公共健康治理不能只停留在公共健康成果均等化上,还要根据人民美好生活对公共健康治理的期待,开展差异化供给。当然,公共健康治理的出发点是保障公众基本的健康,至于更高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要,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满足。但是,对健康弱势群体的健康需求,应予以特别照顾,在分配公共健康成果时适度倾斜,确保其分配的健康资源足以摆脱恶劣的健康境况,获得与其他人同等人生出彩的机会。这并没有违背公平,而是基于健康弱势群体的窘境,通过人道救助,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排除个体主观因素,弱势往往是由生理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诱发,其中分配制度不合理是最重要的社会诱因。社会发展不同步,某些地区、某些群体先发展时实际上占用了全社会的资源,在先富群体形成之后,其他人倘若无法分享改革红利则很容易沦为弱势群体。易言之,弱势群体在发展中或主动或被动地让渡了发展先机和公共资源,理应得到应有的补偿。在公共健康治理成果分配中,适当向健康弱势群体倾斜,实际上是兑现共同富裕的承诺。共同富裕,就要通过合理的分配政策让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对弱势群体的合理补偿。

在分配公共健康成果时适度优待健康弱势群体,既是对他们作为平等实践主体的尊重,也是改善全体社会成员健康状况的必然要求。健康是公共善,具有显著的效益外溢性。当健康弱势群体的健康状况改善,其他群体也可以受益。可以说,对健康弱势群体的特殊照顾体现了补偿正义。

当然,更重要的是,之所以要特殊照顾健康弱势群体,因为这是他们人生出彩的基本条件。健康是一种基础性生存资源,是每个人与社会同进步的身体保障。当健康弱势群体接受的健康资源不足以改善生存境遇之时,他们的生活很难称得上幸福,更难以实现人生价值。有尊严的生活不仅是衣食无忧,还包含免受发展乏力和早卒的威胁。公共健康治理在确保人人共享公共健康成果的同时,适度照顾健康弱势群体、更加关注相对落后地区的健康改善,才能真正兑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承诺。

3 公共健康治理合伦理性的保障机制

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通过的《上海宣言》强调,健康和福祉对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14]。公共健康治理成效不仅让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受益,全球化更赋予其世界性的色彩。基于公共健康的至关重要性,中国政府不仅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而且致力于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打好碳达峰碳中和硬战,主动担当全球健康治理的大国责任。公平、效率、协同、人道等价值为公共健康治理设计了伦理框架,人人共享健康成果与特殊照顾健康弱势群体在这一伦理框架下为公共健康治理拟定了科学目标。公共健康的使命、价值尤其是成效取决于其治理实践[15]。价值层面的拨云见日需要实践层面的贯彻执行,通过机制设计,在平衡好一视同仁与优待弱势群体的基础上,追求高效与协同,给予每个人人道的健康保障。

3.1 政府保障基本公共健康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健康服务均等化不仅是人人共享健康成果的制度保障,也是公共健康领域微观制度安排的基础,体现了享受健康的起点公平。尽管人们之间存在各种差异,但是,他们不应当被不平等地对待[16]。基本公共健康服务均等化是最有效保障每个人健康、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举措。均等化不是绝对平均,而是“底线均等”,保障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一定标准的基本健康服务[17]。因此,基本公共健康服务均等化所提供的是需求面最广、最具基础保障作用的健康服务。这些健康服务在每个人的健康需要体系中都扮演着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对健康弱势群体而言甚至是稀缺的。

3.1.1 加大基本公共健康服务的投入力度。基本公共健康服务,对个体健康可以发挥强大的撬动效应,以最小投入实现最优的健康产出。基本公共健康服务是纯公共产品,各级政府是保障基本公共健康服务均等化的首要主体。在统筹地区发展、城乡发展的基础上,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治理、交通安全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事业的投入力度,切实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18]。保障公众基本健康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在公共健康资源分配时,要有针对性地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倾斜,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人员培训等投入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健康宣传水平;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以“硬化、绿化、净化”为重点,实施村庄整洁工程,建设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向质变飞跃,降低经济发展的对公众健康的损害;提高交通整治力度,完善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升交通出行安全水平和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降低交通事故伤亡;扩大全民健身设施增量和公共体育社会开放力度,确保群众能够就近得到健身服务。

3.1.2 提高基本公共健康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基本公共健康服务粗放式供给造成了供不应求、供非所求、求之不得等供需矛盾,严重降低了其利用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健康服务供给精准度,就要改变结构性的供需错位。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不同,政府要通过地区死亡原因、地方病、慢性病、常见病等的差异,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基本健康服务,确保基本健康服务精准、高效供给。疾病构成是公共健康发展状况的直观反映。无论是医疗卫生还是公共健康其他领域治理不力,最终都表现为特定的疾病。通过分析疾病构成,可以较准确地反观公共健康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通过供给侧改革满足民众的基本健康需求,提高基本公共健康服务供给的精准度。

3.1.3 健全基本公共健康服务供给的监测体系。不同地区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基本公共健康服务供给体系,并加强服务供给监测,改变重投入轻监管的问题。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生产等方式,综合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对基本公共健康服务全过程监管,对供给决策执行情况、供给目标达成情况、供给效果满意度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及时调适基本公共健康服务供给,实现精细化供给。

3.2 科学确定公共健康服务的优先次序

确定优先次序是卫生资源治理的首要且基础性步骤[19]。与此类似,面对公共健康资源不足问题,科学确定供给的优先次序同样是最关键的步骤。在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中,每个人的健康诉求差异显著。实现人人共享健康成果,需要对公共健康服务进行排序,优先共享最急迫、最基础、对公共健康和个人健康能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的健康服务。确定公共健康服务的优先次序不仅是基于效率考量,还关系到哪些群体、哪些项目将会被政府优先选择,这是实现公共健康治理合伦理性不可或缺的环节。

3.2.1 基于受益面的分析。从公平角度看,公共健康资源配置理应让更多人受益,而非服务于少数人。因此,在项目选择上,优先考虑那些需求更普遍的公共健康需要更容易获得社会支持。这意味着,同等条件下,公共健康资源投入应当优先满足多数人的需要。当然,这并非可以无视少数人的健康需求。政府应通过动员多元主体共同供给,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3.2.2 基于供给难度分析。不同的公共健康产品,供给难度不一样。遵循先易后难的供给次序主要是基于效率的考虑,确保以更高的效率将投入转化为产出,满足社会的健康需求。效率表面上反映的是投入转化率,实际上也考验了政府对社会健康需求的回应速度。以人为本的政府要以高效率回应社会的健康需求,循序渐进提供健康服务。

3.2.3 基于影响力的分析。不同公共健康产品的影响力不同,对个人和社会的推动作用也有差异。从个人的健康需求上分析,预防接种、重大疫情防控等基础性、关键性的健康服务对个人健康和社会整体健康状况都有着四两拨千斤的功效;从成效上看,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更加重要,要优先满足公众需求迫切的健康服务。优先关注那些对个人健康和公众健康水平具有全局影响的健康服务,确保有限的健康投入发挥更大的健康撬动效果。

3.2.4 基于确定性的分析。公共健康投入与产出之间具有不确定性。确定性越高,公共健康投入改善公共健康的可能性越高。总体而言,优先选择那些确定性更强的项目具有更高效率,能够更加直接快速地改善公共健康状况。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对那些具有很强不确定性的公共健康投入置之不理。如新药研发等项目,投入多、风险高,政府宜通过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等间接供给的方式,以较少的财政投入鼓励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3.2.5 多重维度的综合应用。政府的价值取向、伦理偏好直接决定了公共健康服务供给的顺序。上述分析维度都只是从单一视角分析健康供给的优先次序,政府面临的实际抉择往往更加复杂和紧迫,要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比较才能更全面和充分。当然,保护最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当始终是决定公共健康服务优先次序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脱离了这一前提,任何决策都难以得到合法性辩护。

3.3 为健康弱势群体提供特殊保护

弱势群体由于身处健康窘境,无差别地公共健康供给可能无力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对此,情景主义思路提示可以通过道德辩护认定某一种特殊照顾的相对重要性和合理性[20]。实际上,合伦理性的公共健康治理不仅意味着同等对待所有人,还要求根据不同人的情况差异,给予差别化对待。公共健康治理要平衡好一视同仁和适度优待的关系,在制度安排上适度向健康弱势群体倾斜,确保他们有能力与其他群体享有同等的人生出彩机会。

3.3.1 健康弱势群体的限定。要对健康弱势群体进行明确限定,防止优待对象扩大化。在公共健康供给中,对非弱势人群的特殊照顾,如对社会地位较高者给予更好的隔离待遇是不公平的[21]。弱势群体都面临着发展无力感,他们获取健康资源的能力也相对更弱,都属于健康弱势群体的范畴。此外,健康弱势群体还包含非弱势群体中罹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等健康威胁的群体,他们要么面临高额的医疗开支,要么长期遭受疾病困扰而陷入发展乏力窘境。公共健康供给对他们倾斜,就是要最大程度克服外在因素对他们发展的束缚,通过人道救助,祛除其发展的乏力感。

3.3.2 给予健康弱势群体特殊照顾。健康弱势群体由于身处恶劣的健康境遇,即便得到与其他群体一致的健康服务,也难以根本改善其健康状况。此时,一致性的健康服务因无法助力弱势群体实现健康能力质的提升,其投入收效甚微,有时甚至造成资源浪费。健康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多的健康服务才能与其他群众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弱势群体在社会发展中处于最不利地位,他们发展状况是否改善是考验政策公平与否的重要视角[22]。政策倾斜意味着要为健康弱势群体提供更多公共健康产品,尤其要有针对性地提供那些可以使他们摆脱困境的健康服务,助力他们与其他群体享有均等的发展前景。

3.3.3 优待健康弱势群体的限度。特殊照顾意味着给予弱势群体政策倾斜,但这种优待一旦超过必要限度,很容易诱发新的不公平,必须严格限制。一方面,政策倾斜不能伤害其他群体的合法权益。明确政策倾斜只是为健康弱势群体补足发展的健康短板,有针对性地满足使他们陷入弱势的健康需求,使其有能力与其他群体开展公平竞争,而非过分优待之后凌驾于其他群体之上,成为特权阶层。另一方面,政策倾斜本身不是目的,其意图在于通过适度优待激发健康弱势群体的发展潜能,调动他们发展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政策倾斜在弥补发展的健康短板中的催化剂作用。

3.4 明确个体的健康责任

实现公共健康协同共治,个人是最具能动性的主体,所有的制度安排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人。“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23]。公共健康治理不能坐享其成,只有共建才能共享。在国家提供的健康保障基础上,个体的响应与参与情况直接决定了健康目标可否实现、多大程度上实现。因此,对有自主能力的个体而言,健康不是简单的生理问题,而是自主意志的选择,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责任。

3.4.1 树立科学的健康责任观。对于个体是否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人们有不同的见解。有观点认为个人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自然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便这种生活不健康,也不应当被干预。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忽视了追求健康生活原本就是个体对生命负责的表现,而且个人还是社会一份子,也需向社会负责。个体在追求其个人权利的过程中,若忽视了其正当性,可能会损害公共善[24]。珍惜生命价值、追求健康生活是个人的基本责任,体现了个人对生命的尊重和爱惜。个人追求健康也是提高公共健康水平的起点,它有效减少了社会的健康支出,降低了因个人不健康而给他人带来的健康风险,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体现。因此,个人要端正对健康的认识,树立对健康负责的观念。

3.4.2 养成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从形式上看是个体的选择,但其影响却是社会性的[25]。个人提高自己的健康水平,可以减少社会的健康资源开支,增强对自身未来和下一代人发展的担责能力。从操作层面看,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自然少不了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着手,以一系列具体的健康计划改变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要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7]。每个人都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健康倡议,踊跃参与健康中国行动,在运动、卫生、心理、饮食、作息等多方面着力,提升自己的健康水平。当然,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使得量化指标的科学性只是在普遍性意义上有效,个体不应当削足适履枉顾自身健康禀赋差异简单套用。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应当坚持道法自然、静心、适劳、杂食、慎医的原则,根据环境和自身条件差异,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为与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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