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推广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机制

2023-04-06 07:28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
中国科技产业 2023年2期
关键词:申报专项成果

◎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 曹仁贤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目前,国家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基本上都是采取“事前补助、事后验收”的模式,该模式可以让项目承担单位尽早获得经费,尽早启动项目,为我国产学研合作和科技进步起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科技创新迭代速度的加快及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意愿越来越强,该模式也明显存在一些弊端:

一是项目申报容易被人为操控。目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都由领域专家等提出,经过几轮讨论和修改,发布项目指南。由于部分专家或其关联人员集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项目被一些人事先植入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出现了一些项目申报专业户,造成项目申报的不公平甚至舞弊。

二是申报周期过长、项目过程管理繁杂。为确保立项支持的项目团队实力“最强”、技术方案“最优”、过程执行不“跑偏”,项目组织部门、评审专家组、项目承担单位均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在申报和过程管理环节,造成了人才、经费等科技资源的极大浪费。

三是无法确保获补助项目的成果先进性。一些项目单位“重申报、轻实施”,带着完成任务的心态,最终交付的成果虽满足几年前任务书上设定的目标,但实则已被行业或市场淘汰。

四是项目成果转化率低。项目申报团队多是根据任务要求临时搭伙,在项目验收后便各奔东西,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很难有效转化,财政资金的效益大打折扣。

早在2013年,财政部、科技部即联合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在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中引入后补助支持机制,并将后补助分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三类;2019年,两部门又印发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财教[2019]226号),将后补助重新划分为研发活动后补助和服务运行后补助二类。但由于种种原因,后补助机制推动缓慢,后补助项目寥寥无几。

为进一步加大科技项目事后补助推广力度,提出建议如下:

一、尽快健全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机制

财教[2019]226号文中规定的研发活动后补助,仅仅是将补助资金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拨付而已,对项目的申请、立项、验收等管理方式并未有本质改变。建议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将后补助机制与“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相结合,尽快修订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可以多家单位分别领取任务,无需在意单位实力孰强孰弱、技术路线谁好谁坏,以最终成果论英雄,在验收考核时再评比成果的先进性、可转化度、产业带动作用等指标,以此激发百家争鸣、减轻管理负担、提高资金效益,并完全杜绝低质量项目和烂尾项目。

二、在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中全面推广后补助机制

优先选取以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为目标的、以解决“卡脖子”技术为使命的各类适合后补助的项目进行试点,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共性关键技术”和“示范应用”类项目,或在部分重点专项中开展。进一步完善后补助机制,并尽快在国家和地方省市全面推广实施。特别是对企业牵头的科技项目,建议全面推广后补助模式。

三、加大力度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

后补助不仅要关注科技项目本身的完成情况,更要关注项目成果后续的转移转化情况。对于获得补助的项目,在成果短期快速实现大规模产业化的,应给予跟踪支持。2020年,为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科技部临时启动了“科技助力经济2020”专项,并重点支持了一批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表现优异且带动效果明显的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成效显著,建议参照此种模式,后期继续加大力度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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