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紧扣“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总体要求,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海门实践”。
作出决议“立规矩”,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关于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精准交办、重点督办、二次办理、集体评价和依法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公开等事项,推动建议办理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决定强调,区“一府两院”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要带头领办重点督办建议,承办部门要把人大代表建议吸收到本部门本单位或上级机关相关政策文件及考核要求之中,有力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层面、组织化程度提升,建议办理更加规范有序,更具有刚性。
拓宽渠道“聚民智”,不断提高代表提出建议质量。在区镇两级建成12个代表履职基地、11个代表之家、73个村级代表联络工作站、9 个村级代表联系点,将人大代表纳入网格化管理,做到常态化听取民意、制度化接待选民,号准民情民意“脉搏”,努力让每一件代表建议充分反映群众呼声。加强“数字人大”建设,创新上线海门人大履职App,开通“线上民意直通车”,让选民随时找得到代表、说得上话、办得了事。同时,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举办“学习二十大精神、提升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在“海门人大”App 开设全区人大代表“云课堂”,着力提升人大代表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更高质量建言献策。
◎海门区人大开展八大机制“强督办”活动。
八大机制“强督办”,切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的意见》,明确“跨年办、延期办、不能办”建议须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政府办、代表三方共同确定,办理结果评价由提出建议的代表个人评价改为组织相关领域的多名代表共同评价。全面推行规范交办、现场督办、清单管理、二次办理、集体评价、上下联动、公开激励、持续跟踪等八项督办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419件代表建议,当年已采纳并落实的280 件、列入落实计划的104 件。经二次评价,代表个人评价满意率上升至95.47%、基本满意率下降为4.53%,集体评价满意率上升至99.76%、基本满意率下降为0.24%。有效改变了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被满意”“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一大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如财政承担道路交通事故拖车费、延长公立医院免费停车时间、修订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少于5%的指标用于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民生热点问题,通过“二次办理”持续跟踪督办取得新进展;一批历年续办的代表建议被纳入立法、决策、规范性文件、计划、预算、规划和项目安排之中,得到了广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由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