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春香
作者单位: 516221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
重度羊水污染也可称为羊水胎粪污染,是由胎儿结肠废物进入母亲的羊膜腔导致,是产科临床上较为常见妊娠现象[1]。重度羊水污染时羊水呈黄绿色或褐色,内有大量胎粪,质稠厚呈糊状,胎儿在出生过程中吸入染有胎粪的羊水,引起窒息、呼吸困难等一系列症状,严重者发展成呼吸衰竭或死亡,严重威胁新生儿的生命健康[2]。近年来研究显示重度羊水污染的发病率在妊娠后期明显增高,约12%的分娩中会出现羊水胎粪污染,且存在重度羊水污染的产妇易出现并发症,如难产、手术分娩延迟、绒毛膜炎、子宫内膜炎等,新生儿更易出现新生儿败血症等,当胎儿应激或缺氧时还可能触发胎儿呼吸急促,导致胎粪吸入综合征等,需要进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观察[3-4]。目前研究显示,存在重度羊水污染在分娩时及出生后均会预防性给予抗生素进行抗感染治疗[5]。但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抗生素的使用对于伴有重度羊水污染的新生儿,在并发症的发生率和住院时间等方面并无明显获益[6]。鉴于此,本研究旨在观察应用抗生素对重度羊水污染新生儿肺炎发生率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收治的明确诊断为Ⅲ度羊水污染且生产方式均为顺产的新生儿120例,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例。观察组男30例,女30例;胎龄38~40(37.29±2.01)周。对照组男24例,女36例;胎龄38~41(37.32±1.95)周。2组新生儿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新生儿家长已知晓研究内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1)均诊断为重度羊水污染(Ⅲ度)。羊水情况诊断即正常:羊水呈清亮;Ⅰ度污染:羊水呈淡黄色或者是浅绿色;Ⅱ度污染:羊水呈深黄色或者是深绿色;Ⅲ度污染:羊水颜色深,呈棕黄色,且黏稠,质地与胎粪较相似。(2)纳入新生儿均为足月顺产。(3)新生儿肺炎诊断符合《医院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草案)》[7]中相关的诊断标准。(4)新生儿母亲孕期体检指标正常,不存在妊高症、妊娠期糖尿病等妊娠相关疾病。排除标准:(1)存在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胎盘早剥、前置胎盘等生产并发症者;(2)存在严重遗传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及肝肾功能严重障碍和发育障碍等者;(3)产妇在生产前或生产过程中存在感染性疾病者;(4)抗生素过敏者。
1.3 治疗方法 对照组常规给予脐带结扎和消毒、新生儿身体清洁和呼吸道分泌物清理、一般支持治疗等。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用第3代头孢抗生素即给予注射用头孢噻肟舒巴坦钠(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50 mg/kg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疗程3 d。
1.4 观察指标与方法 (1)比较2组新生儿肺炎及其他感染性疾病如败血症等发生情况;(2)肺炎相关血清指标:新生儿出生后、出生10 d后采集清晨空腹静脉血4 ml于抗凝管内静置1 h,随后离心分离血清,采用酶联免疫法(ELISA)检测单核细胞趋化蛋白-1(MCP-1)、白介素-6(IL-6)水平,采用同位素标记放射免疫法检测血清脂多糖(LPS)水平;(3)监测观察组新生儿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
2.1 新生儿肺炎及其他感染性疾病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新生儿肺炎、败血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4.910,P=0.027;χ2=4.675,P=0.031),见表1。
表1 对照组与观察组新生儿肺炎和其他感染性疾病发生情况比较 [例(%)]
2.2 肺炎相关血清指标比较 治疗前,2组血清MCP-1、LPS和IL-6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 d后,2组血清中MCP-1、LPS和IL-6水平均较治疗前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2。
表2 对照组与观察组肺炎相关血清指标比较
2.3 不良反应比较 观察组在用药过程中无不良反应,未发生过敏现象,监测肝肾功能指标未见异常。
新生儿肺炎常由吸入异物或感染病原体导致,在分娩前、分娩过程中和分娩后等各个阶段均可发生。新生儿肺炎是新生儿期最常见的一种呼吸道感染性疾病,若未进行及时治疗,易造成病情反复,严重者导致死亡。新生儿肺炎感染主要来源于吸入性或感染性,其中吸入性包括羊水吸入、胎粪吸入等,通过母体血—胎盘—羊膜—胎儿途径污染,羊水Ⅲ度污染是新生儿肺炎最主要病因。妊娠晚期时胎粪是胎儿胃肠道成熟的标志,也是胎儿窘迫标志性症状,当脐带受压或者胎儿出现缺血缺氧导致肠壁痉挛时均可引起肛门括约肌松弛而排出胎粪。重度羊水污染一方面导致肠道菌群失调,滋生致病菌,释放毒素和炎性因子致胎儿炎性反应;另一方面胎粪堵塞胎儿气道,胎粪中胆汁酸及消化酶等物质损伤胎儿呼吸道,引起阻塞性肺不张、肺气肿,甚至导致胎儿窘迫后酸中毒,引起永久性神经损伤等不良后果。新生儿肺炎临床表现主要为呼吸气粗、呻吟啼哭等,严重者可因缺氧引起发绀,甚至窒息死亡。重度羊水污染是由于新生儿吸入污染羊水后出现呼吸道感染性并发症,其为导致新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羊水被污染后导致羊水含氧量明显减少,造成新生儿低氧血症,刺激新生儿出现喘息样呼吸,从而吸入被胎粪污染的羊水,阻塞末端气道引起呼吸困难。研究发现,胎龄超过42周新生儿发生新生儿肺炎的风险大大增加,如不及时给予抗感染治疗会造成病情恶化,导致炎性级联反应,甚至导致全身炎性反应,危及生命安全[8]。研究显示,新生儿体质量及营养水平、血清白蛋白水平、胎膜早破、羊水污染等均与新生儿肺炎的发生密切相关[9]。
本研究结果显示,重度羊水污染新生儿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后肺炎发生率降低的同时还改善了与肺部感染相关指标MCP-1、LPS和IL-6的表达水平,与此同时并未增加新生儿不良反应,显示其有效性和安全性。这与既往研究结果相似。新生儿肺炎主要是因细菌侵害了新生儿的肺部使之发生炎性反应,因此对于新生儿肺炎常首选抗生素进行治疗[10]。而抗生素只是一类药物的统称,根据新生儿肺炎不同的病原菌,所使用的抗生素药物类型不同。研究结果发现,重度羊水污染所致新生儿肺炎以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最为多见,可根据病原菌检测结果,选择相应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常使用氨苄西林、耐酶青霉素或第3代头孢菌素等抗生素治疗[11];其次为革兰阴性菌感染引发的肺炎,若新生儿病情不严重,可考虑选用阿米卡星、氨苄西林等抗生素进行治疗。如果新生儿病情严重,或对一般的抗生素有耐药性,则应考虑使用第3代头孢菌素进行治疗[12];既往研究显示,羊水污染易造成新生儿小气道梗阻,影响新生儿血氧交换,降低抵抗力,增加肺部感染发生率;此外,羊水里胎粪是细菌良好的培养基,一旦造成误吸则会大大增加肺炎发生率,故预防性给予重度羊水污染新生儿抗生素治疗决策是合理的[13]。但也有研究表明,即使给予抗生素预防治疗,感染性疾病的发生率较未给予抗生素治疗的新生儿并未降低,此时就需要充分认识到人体自身免疫功能与抗生素抗感染的相互作用。首先,新生儿自身免疫功能在抗感染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且新生儿在母体内接受母体免疫物质,能对外界感染具备一定抵御能力,在生产过程中做好母体预防感染、减少新生儿窒息、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注意消毒和卫生护理,新生儿一般不会发生感染[14]。此外,抗生素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使用时应严格根据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抗生素,最大限度发挥抗菌功效[15]。
综上所述,重度羊水污染新生儿在出生后及时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治疗,能够降低新生儿肺炎的发生率,改善血清MCP-1、LPS和IL-6等水平,且本研究中尚未观察到抗生素应用的不良反应,安全性尚佳,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