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3 日上午,由福州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园林中心共同主办的福州市“巾帼暖人心 法爱润万家”反家暴联防联治机制暨首个反家暴宣传周启动仪式,在福州儿童公园举行。活动宣布,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反家暴联防联治机制,今后公安和法院将依法介入反家暴处理。
根据机制要求,村居妇联和辖区派出所保持信息互联,一旦接到家暴求助或警情,妇联工作人员与社区民警应做到即知即通;在遇到施暴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定的情形时,立即向辖区法院报告,并协助受暴者收集相关证据。
基层派出所或妇联在首次接处家庭暴力警情或求助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向当事人及时发出《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违法性质以及处理纠纷或者维权渠道,保存相关证据。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家暴告诫书。公安机关应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家暴告诫书以及妇联出具的受暴当事人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等相关证据,认为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的,可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机制明确,今后每年将3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日)所在周确定为“福州市反家暴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