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子馨(南京艺术学院 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鲁安东(南京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场所”(Place)是一个发展且不断变化的概念。学界认为这个概念处于“不稳定的知识领域”而无法取得共识,不同的学科使用各异的方法论对此展开研究。[1]多洛雷斯·海登(Dolores Hayden)将“场所”一词描述为“英语中最难以捉摸的单词之一”,语义的包容度与丰富性使之成为“一个无法合上盖子的装得太满的箱子”。[2]15
哲学家认为场所是存在于世界中的方式(Being in the world),生态学家认为场所是根植于特殊生态的生物区域。对于建筑与规划领域来说,场所也许意味着建成环境。[3]12在文化地理学家斯蒂芬·丹尼尔斯(Stephen Daniels)看来,对场所的关注并不仅仅是文化复兴的一种形式或学术时髦,更是因为“场所”是对“世界是如何运作”的某种解释。[4]
虽然直到20 世纪70年代,“场所”才被人文地理学家正式概念化为地理空间一个有意义的部分,但这一概念并非地理学家的发明。爱德华·凯西(Edward Casey)在《场所的命运:一部哲学史》(The Fate of Place: A Philosophical History)一书中追溯了场所概念从古希腊到后现代时期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一切存在的事物都必须被定位在场所之上,将场所作为所有存在形式的起点出发,才可以理解空间(无限与虚空)。[5]这标志着哲学家们对场所的思考转向了似乎更为深刻的空间概念。而到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场所”才重新成为一个核心的哲学概念,其哲学思想基础来自于现象学。[6]169-177
海德格尔用著名的黑森林中的小木屋形象阐释了筑造与栖居(dwelling)。[7]其中,“栖居”描述了人与世界的本质关系,意味着与环境深层的结合。场所在此被定义为一种通过体验而存在的现象(phenomenon)。海德格尔深刻地影响了人文地理学家之后的研究,他们在20 世纪70年代进一步发展了“场所”的概念。
现代主义带来了对空间的日益关注,20 世纪50年代地理学领域出现的空间科学(spacial science)将世界和其中的人视为对象(objects)而非主体(subjects),空间成为谈论地理区域的新方式,“场所”只是代表一个区位(location),其自然特质更受到关注。
20 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地理学家通过诉诸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对实证主义的空间科学展开批判,对抗空间科学的抽象化以及对人类体验的忽视。人文主义地理学得到发展,更加意识到我们居住和体验世界的方式,其核心在于空间如何被赋予意义并转化为场所。这些先驱者包括:大卫·洛温塔尔(David Lowenthal)、[8-9]段义孚(Yi-Fu Tuan)、[10]安妮·布蒂默(Anne Buttimer)、尼古拉斯·恩特里金(J. Nicholas Entrikin)、[11]爱德华·雷尔夫(Edward Relph)[12]等。
立足于现象学的人文主义者不再专注于场所作为世界上的特定地点,而是将之作为“一种观念、概念”,[3]20这种概念描述了一种与世界关联的方式。在1974年出版的《恋地情节》(Topophilia)一书中,段义孚挖掘人类经验的复杂性,通过对人面对环境的感知、态度和价值观的研究,探讨人地相依的纽带;在随后的《空间与场所》(Space and Place)中,通过对“空间”与“场所”概念的辨析,以人本的视角来理解场所的概念。1976年,在当时以现代主义和国际风格为特征的设计导致场所感缺失的大背景下,雷尔夫提出了“无场所”(Placelessness)的概念,出版了开创性著作《地方与无地方》(Place and Placelessness),①商务印书馆2021年出版了《Place and Placelessness》的中文版翻译为《地方与无地方》。“Place” 在国内学界多翻译为“场所”或“地方”。其中,人文地理学科多翻译为“地方”,建筑学、景观设计、城市规划等学科文献中“场所” 的译法较为普遍。本文结合研究语境,且对应“场所营造” 的译法共识,认为在此将Placelessness 译为“无场所” 或“无场所性” 较为合适。研究重点从场所的本质问题转移到它对人或一个群体的意义。
与此同时在建筑学领域,诺伯格·舒尔茨(Norberg-Schulz)试图以对人类主观能动性和经验的强调来抵抗现代主义。他深受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影响,发展了“建筑现象学”,即一种从具体的、存在的角度来理解建筑的理论,并将直接的第一人称经验作为理解环境的主要方式。[13]5
“场所中人文主义的介入是我们今天对场所进行定义和概念化的第一次尝试。”[6]169-177这一阶段场所概念的发展可以视为理论界对于现代主义对“空间”这个概念的过度使用的反叛,是对现代主义的某种批判,也是更广义的后现代主义的一种努力。
人文地理学家通过“经验”,关注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关注如何与环境发生关联,并使之成为场所。段义孚指出“经验”是一个人认识世界的模式,并在不同的尺度上构成了场所,是对个人和群体具有意义的中心。[14]
雷尔夫将场所定义为由物理环境、社会活动,以及附着在场所上的记忆和意义的情感关联三方面构成。[12]61因此,场所的概念并不抽象,而是可以“直接体验到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现象”,“充满了意义、真实的物体和持续的活动”。[12]141在场所作为经验的范式中,我们在世界上的存在以场所为基础,而场所决定了我们的经验。
虽然这种范式将场所的概念建立在主观经验之上,但推动场所发展的不仅仅是经验。现代主义下的设计及其对技术的强调、对效率的关注逐渐消除了真实的场所,全球逐渐同质化,并以利润为导向的大众文化对场所意义产生威胁。而场所理论的学术研究的重点也从物质环境本身转向空间如何支持人与历史文化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舒尔茨在《场所精神》(Genius Loci)一书中发展的现象学的方法意味着只有通过我们的感官直接体验场所的情况下才能完全理解场所。“由场所聚集起来的意义构成了场所精神”,根据舒尔茨的观点,场所的意义和本质已经存在于世界之中,而通过建筑学的方式,我们可以将这种意义具体化并使之可见,从而显现场所精神。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在同期倡导一种更极端的解决方案,他强调回归经验、用真实的态度面对建筑,设想建筑不受僵硬的条例约束限制,而直接从人们的愿景和欲望中涌现。他称之为“建筑的永恒之道”,[15]并可以通过“模式语言”来实现。[16]与舒尔茨的观点类似,亚历山大通过现象学的视角,反映了一种对建筑形式的意义观,以及如何恢复与创造场所的“存在”的本质。
在场所作为经验现象的范式中,场所是人类存在的中心,是存在与感知的经验。如果说空间是人们通过身体运动形成的坐标系,那场所则是可以居住其中并凝结了价值与意义的领域。就建筑学而言,社会过程和个人对场所的依恋是场所作为经验范式理解的核心。除了恢复与维系当地传统建筑样式与文化,营造成功且持久的场所的关键在于人与物质环境的互动。在舒尔茨看来,一个可行的场所理论应该对人与环境本质之间的关系提供一个全面的概念,并向我们展示“现代建筑有一个方向和目标:即建筑作为场所的复苏(architecture as the recovery of place)”。[13]201因此,主观的个人经验是场所认同的基础,而场所的人文主义转向提示着我们如何创造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
在这一时期,当代场所营造(Place-making)登上了历史舞台。场所营造是场所理论指导下的实践,由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威廉·怀特(William H. Whyte)等人推动了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公共空间理念,他们强调“活泼的街区和吸引人的公共空间对社会和文化的重要性”,[17-18]针对城市中发生的日常生活、文化认同与传播、社会交往等开展了营造行动。
场所营造的兴起促进了以基础设施为导向的宏观城市规划逐渐向以振兴公共空间的微观改造的转变。其中,有较大影响力的行动组织“公共空间项目”(PPS:Project for Public Space)由威廉·怀特的学生弗雷德·肯特(Fred Kent)于1975年成立,致力于通过场所营造将空间转化为场所,并将“场所”归还于公众。重建场所特征、传递场所意义、塑造场所认同是这一时期场所营造的主要目标,而人与体验是构建理想场所概念的核心驱动力。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城市动荡现象在世界各地蔓延,“从废墟和灰烬中逐渐生长出一种革命性的新方式来思考空间,特别是城市空间性(urban spatiality)对人类行为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影响”。[19]17例如芝加哥城市生态学派通过赋予城市空间因果关系对环境如何塑造人类行为进行的探索等。
巴黎五月风暴以后,“空间转向”(spatial turn)思维革命中的主要学者包括亨利·列斐伏尔和米歇尔·福柯,两人明确地开始对空间和时间之间的本体论、认识论和理论关系进行彻底的反思,[20]他们的作品暗示空间对于资本主义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的结构和运作至关重要,都认为“有必要将空间思维引向一个新的方向”。[19]20其中,列斐伏尔在《空间生产》中指出空间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物质的对象,而且是一个有意识形态的、生活的和主观的对象。[21]
因此,空间不只是社会和文化趋势的被动反映,而成为了积极的参与者。这带来了广泛的学科间的范式转变。日常的思想和行为构成了世界,成为行动的结果。空间不再被简单地视为生活的背景,而是与生活经验紧密相连。[22]爱德华·索亚(Edward W.Soja)指出“从根本上说,空间转向是试图在空间-地理和时间-历史想象之间建立一种更具创造性和批判性的有效平衡”。[19]11-35
20 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发展,及其伴随的社会与文化冲突,场所理论的研究也发生了“空间转向”,正如大卫·哈维所说的“我把场所理解为社会生态过程的整体时空动态中相对的‘永恒’所具有的内在异质的、辩证的和动态的构型”。[23]对空间的再度关注越来越多地包含了人类主体性、日常生活、场所认同的多个维度。场所概念得到继续发展,并在时间、空间的社会背景中被解读、被理解。
大卫·西蒙(David Seamon)发展了现象学哲学家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的思想,认为场所是日常习惯活动的产物, “场所芭蕾”(place-ballets)的提出体现了场所充满了自发但有序的实践,而场所的意义来自个人与社会实践的不断重复。[24]艾伦·普瑞德(Allan Pred)批判了人文地理学家倾向于将场所视为本质静态的观点,认为场所是一种过程,是通过行动产生的。[25]持相似观点的包括奈格尔·思瑞夫特(Nigel Thrift),认为场所每天都在被营造和重塑,在持续的过程中被构建。[26]这几位学者的研究揭示了场所是通过重复的社会实践构成的。而多琳·马西(Doreen Massey)的“场所”概念是没有边界,且向外延伸扩展的,她认为场所与世界的联系构成了一种“全球的场所感”(global sense of place)。[27]24-29
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瞬时通信、时空压缩、资本的全球流动,使得场所的重要性在晚期资本主义的世界中越发凸显。20 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应对城市建筑的无序扩张,以及“无场所”现象,“场所感”(sense of place)、“场所认同”(place identity)、“地方特色”(local character)等术语在建筑与规划领域被广泛使用。对场所的重新关注也与新都市主义(new urbanism)关联密切,作为“一种旨在加强城市生活中的地方主义(localism)的规划运动”,[28]主要发起人安德烈斯·杜安尼 (Andres Duany)将新都市主义描述为对现代主义的技术官僚方法的一种适应,而不是背离。“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全球性的地方意识(sense of the local),一种全球的场所感。”[27]24-29
场所与空间的关系被二元辩证地来看待。在多琳·马西看来,空间是相互关系的产物,是 “一个开放和持续的生产”。人们的共识中,全球化扩展了物理活动的空间和社会关系的空间,而场所是这些空间与关系聚集与交汇的位置,[29]63“是空间性和社会性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的绳结”。[30]6
这一阶段对场所概念的关注是对现代和后现代转型的一种回应。受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文化研究激发的影响,空间转向中的场所研究的重点转向了场所内的 “多元冲突”“多样与混合(diversity and hybridity)”“权力分配”等,围绕场所的一些政治议题开始被讨论。
六七十年代人文地理学家虽然发展了场所的大量关于感知、经验等方面的观点,但并不足以解释全球化与流动的世界中出现的不断变化与不平等的社会现象,例如场所及其意义与权力的关系,或是没有足够重视阶级、性别和种族等因素在场所中的作用。
许多社会科学家会认为,经验只是理解场所感的起点。[29]89现象学可以解释我们参与或理解场所的方式,但推动场所发展的并不是这些经验本身,而是政治和其他力量。于是,1980年代以后场所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和社会关系链接的讨论试图纠正并全面地看待这些问题。
社会建构是社会对某一对象或事件所赋予的意义、概念或内涵,反映了人们或一个群体所接受的共同的想法或看法。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建构了他们所感知的现实,社会建构也因人们的认同而存在。大卫·哈维在《从空间到场所,再回看》一文中指出,“场所是被建构和体验为物质的、生态的人造物,以及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制度化的社会和政治经济权力的独特产物”。[31]316场所不仅是存在于个人头脑中的现象,也是从日常生活和经验中发展出来并成为其一部分的社会建构。
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场所的社会建构受制于社会过程(social processes),如社会关系、物质实践或权力形式,它是可以被想象或者制度化的。蒂姆·克雷斯韦尔(Tim Cresswell)仍以海德格尔的黑森林小木屋举例,指出小木屋这样的物质结构看似是自然的场所,但也有可能往往是有权势的人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而做出决定的结果。[6]173因此,权势者更有可能赋予场所特定的意义,例如通过建造建筑物和纪念碑,将其他场所意义排除在外。这种主张反映了人类力量对塑造场所的影响,“社会建构了场所的什么?最明显的是这两样:意义与物质性”。[3]30于是,当特定的意义与认同附加在场所上之后,约定俗成的常识和不言而喻的规范使作为社会建构的场所成了一种强大的意识形态工具。
同时,基于多琳·马西对空间是“由社会关系创造,由事物之间的关系构成”的理解,[32]场所被看作一种在空间上延伸的社会关系链接。这些关系不仅存在于场所内部,而且与其他场所相联系。[33]与舒尔茨和雷尔夫的观点不同,马西认为场所并非由人与物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所定义;相反,正是在时间中不断变化的关系本身构成了场所,场所存在于相互关系的网络之中,并以此构建了没有固定边界的物理环境。哲学家梅尔帕斯(J.E.Malpas)也指出场所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建构,而是人类意义、社会关系的根本。[34]正如克雷斯韦尔所说,“场所是由构成‘社会’的人创造的,但同时场所也是人与人之间产生关系的关键”。[3]123
因此,在作为社会建构和关系链接的范式里,场所在关系互动中产生与形成,并被经济、社会、文化的关联与流动的逻辑所驱动。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它是多样的、无界的、层叠的。人们不再只是通过现象学的视角来看待场所,而是跳出主观情境,审视分析作用于场所的力量。对于设计师来说,不仅是关注场所的物理环境或直接体验,还有关系与过程,包括资本流动、政治力量、社会文化、技术趋势等支撑当代场所复杂性的因素,从而将对社会空间关系的理解转化为设计实践。
在这样的理论思潮下,以欧美为中心的场所营造实践随之转向了社区认同、公众参与、公共空间激活等,即场所作为社会关系展开的领域。新自由主义时代下,政府的权力日益萎缩,理性的个体成为社会的主要力量,自由市场的逻辑成为主导。相应地,场所营造受到市场利益的驱动,商业公司、地方自组织等机构成为场所营造的主要驱动方。这表现在场所营造从自上而下的传统模式逐渐转向运营化治理的新形式。[35]
优质的场所既是城市开放性、互动性和创造性的体现,也是社会关系的反映。随着全球城市化的发展,如何将物质环境的塑造与社区营造和文化认同结合起来,成为20 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的一个普遍性命题。作为一种社会行动的场所营造也成为当代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扩展到公共空间中的空间权益、集体记忆、社区凝聚力等社会维度和文化维度。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全球化的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逐渐崩盘,此时场所的概念被认为“可以为走出经济阴影提供解决方案”,[36]同时伴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以流动性(mobilities)的视角来看待处于不断变化状态中的场所成为某种共识。
21 世纪以来科学进步带来的信息化社会与技术日常使人类步入了大流动时代,英国学者约翰·厄里(John Urry)和米米·舍勒(Mimi Sheller)提出了“新流动范式”(the new mobilities paradigm),在学科边界逐渐模糊的跨空间尺度的思考中走向多学科联动。[37]由于受到社会研究“新流动范式”的影响,即用一种动态的观点理解世界,场所研究出现了“流动转向”(mobilities turn)。
这意味着过去人们倾向以静态的方式思考场所的研究视角发生转变。虽然在之前的研究中,场所似乎天然带有恒久、稳定的意味,而流动性看似站在了恒定场所的对立面。但“新流动范式”开辟了场所与个人关系的新形式,流动的社会和经验路径创造了场所。[38]如果说场所被理解为“一种看待、认识和理解世界的方式”,那么“流动性则是场所的一部分”。[39]
与此同时,场所理论中的现象学传统仍然受到挑战,出现了集群理论的应用。建筑学者金·多维(Kim Dovey)试图调和两极化立场的场所理论(如经验感知或社会建构范式的二元对立)与学科划分。他将德勒兹(Gilles Deleuze)在80年代提出的“集群”(assemblage)概念、[40]并由德兰达(Manuel DeLanda)进一步阐释发展的集群理论[41]应用于场所研究。集群理论提供了一种分析场所的方法,既不将场所视为静态的本质存在,也并非将其还原为社会构建的文本。通过集群理论,场所被概念化为一个客观存在的整体,其属性来自其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它既是物质的,也是经验的。重点在于构成集群的元素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元素本身。在克雷斯韦尔看来,场所是由物质性、意义(包含经验、叙事、象征、意识形态等)和实践组成的集群。[42]
场所集群论的出现意味着本质存在和建筑环境不再是场所定义的焦点,场所被理解为动态结构(dynamic structures)。它揭示了场所形成的复杂过程,使人们注意到影响这些过程的动机和工作机制,是一种关于“形成”(becoming)的哲学。当然,这也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米利卡·穆米诺维奇(Milica Muminovic)认为将场所视作集群有可能仅仅是将一种新的、时髦的话语应用于理论,而并未改变场所的基本定义,[43]295-309但并不否认这一理论在场所分析和设计中的应用价值。
流动转向视野下的场所研究,不再局限于对场所内社会关系、经验意义的求索,更聚焦于探究场所本身是如何通过流动而构成的,这既涉及宏观的全球尺度,也包含微观的个体层面。不仅是身体的流动(旅行、迁移),还包括媒介的流动,如电子邮件、语音通话、新闻报道以及互联网使用。大卫·毕塞尔(David Bissell)从身体体验的角度探索场所和流动之间的关系;[44]佩尔·古斯塔夫森(Per Gustafson)的研究认为高度流动的人也可能与场所发展出强烈联系,产生场所依恋;[45]克雷斯韦尔、莎拉·多罗(Sara Dorow)等学者的研究指出场所性质或最终取决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流动。[46]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场所与流动性并非对立,而是共同构成”的观点逐渐成为场所研究的核心主旨。
21 世纪以来,伴随着计算机、移动设备和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包括互联网在内的科技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都已经非常显著地改变人们使用城市空间的方式。在场所中的体验与行为方式以许多不同且微妙的形式得到了数字化的增强。物理环境和数字环境开始相互定义,被重构且增强的城市空间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场所的概念。
在此之前,多琳·马西已经从流动引起的转变的角度思考场所。她强调了如何将场所更好地理解为“事件”(events),其中涉及身体的移动、资本和货物、虚拟交流的流动。[32]跨地域的相互联系,以及人与文化的流动构建了场所,而场所中的关系在由强关联或弱关联组成的网络结构上运作。如果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场所可以被看作是一系列复杂链接和节点所构成的社会网络。[47]数字技术与流动人口、全球资本一起,将时空框架转化为流动的、多维的网络,重新建立并促进了场所内的关系和意义。伊藤美津子(Mizuko Ito)认为所有场所最终都是地理与技术上连接的混合体。[48]
需要一提的是,在上文所提到的集群理论的发展下,这一时期“作为集群的场所”(Place as assemblage)的观点受到广泛关注。金·多维认为,场所是人和环境的动态集群,集群中各元素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场所,任何规模的场所都可以在其组成部分中进行理论建模和具体分析。“场所与空间的区别在于,场所有一种强度(intensity),它将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性与空间性联系在一起。”[30]3在场所的层面上,建筑环境发挥物质作用,场所意义发挥表达作用,而集群即是不同层次的物质和表达作用(material and expressive role)的混合体。[43]295-309
然而,“作为集群的场所”这一观点仍是将场所看作是在时空层面的二维化重构,而现今的场所构成从维度上来说,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的核心力量之一,是由反时空连续性(spacetime continuum)的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组织方式的变化。一些设计理论家对数字和通信技术持保留态度,认为这会使人们与有形的、有意义的场所分离,或使场所进一步碎片化;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技术是营造场所的“贡献者”。[49]基于 “时空连续体” 的经验空间无法支持当代人与环境之间面向内容和主体的交互需求,技术增强的场所构成了普遍的真实日常,[50]而其背后是数据层面的连续性逐渐替代或弥合了现今真实空间的不连续性,这样的转变带来了场所概念的全新变化。
在作为多维流动网络的场所范式中,场所是由信息通信等数字技术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实践所构建和推动的。“虚拟”和“物理”空间不再是两个独立的维度,而成为一个整体或是连续体的一部分。支持移动通信技术的基础设施为构建和感知场所提供了新的方式,我们的时空体验变得流动。凭借场所本身的位置感,技术可以使场所感显得“有效”和“真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场所意义由物理空间和数字技术的交互而产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所谈论的是可以被增强的场所精神。
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场所营造为解决失业、大规模止赎、资本流动,以及城市服务收入损失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行动策略。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之后,场所和场所营造的概念变得更为主流,为社区、为城市带来丰富的金融活动类型。
另一方面,在技术浪潮与全球流动的背景下,本世纪以来的场所营造也逐渐回应正在浮现的技术和社会条件。社交媒体和数字技术改变了人与公共空间的交互方式和意义构建。当个体进入一个场所,在物理层面上外部边界是清晰的,但在增强的场所中,实际的边界取决于个体如何使用场所而呈现出多种可能。显然,场所的物理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场所在真实和虚拟之间的模糊中,多维的关系集进一步增加,也显现了场所的媒介属性。数字时代的场所营造涉及实践结构的变化、社会认同生产,以及场所意义产生方式的变化,这也使更高精度的面向个体定制化的场所营造成为可能。
“场所”概念凸显了人与环境、社会关系相互作用的交织,揭示了场所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事实,也是跨越学科的知识领域。自1960年代以来,场所理论所经历的研究转向,推动了对场所概念的认知及其范式的转变。从对晚期现代主义的批判到快速全球化时代的适应,到技术人文条件下的转变,不同时间阶段的场所理论的多重视角,是各个时代运动思潮的体现。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发展逐渐从增量模式转为存量模式,城市更新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式,精细化微更新的主流下,场所营造也因此成为热点议题,而叙述的核心正是“场所”概念。对场所概念的共识与理解是场所营造实践的基础,场所营造也由此可以被阐释为一种以人为本、以行动为主要载体、以日常活动和社会(社区)共有的实践所进行的,人与场所之间的稳定关系的可持续建构。
因此,进一步厘清场所概念的脉络与线索,以及它是如何在物理和日常空间中呈现的,对于场所营造者来说十分重要。对“场所”概念的不同理解,影响着建筑师或规划师在场所营造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而影响设计的过程与结果。在当代场所的构成逻辑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更深入地理解场所概念的范式转型,有助于构筑我们作为专业者的身份。反过来,它也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来审视通过我们的行动所介入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在其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