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天太
换届以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能力,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制定地方立法向市委请示报告的规定,对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对市委部署的重要立法任务,及时将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向市委报告。根据市委要求,就城中村改造等重要立法事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和专题研讨,第一时间将立项论证报告提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围绕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新旧动能转换,制定调研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条例。围绕突出泉城特色,修改名泉保护条例,开展南部山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条例立法调研,构建“山泉湖河城”一体保护的立法布局;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开展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惠民立法。破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壁垒,废止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等5 件法规,体现了地方立法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和守正创新的务实担当。
积极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设立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扩大立法征求意见范围,今年首次通过统战部向全市各民主党派征求立法意见。创新开展立法座谈、论证工作,把轨道交通立法座谈会开到施工现场,把行政审批立法论证会开到审批服务大厅。加强立法听证,组织召开停车条例立法听证会,推动立法工作更好体现民意。
在立法方法上,深化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的“三题递进”立法实践;在立法形式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立改废”;在立法体例上,推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比如,在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中,采用“小快灵”立法,以“小切口”解决关键问题,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专项报告制度,实现市、区(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报告全覆盖。创新镇街备案审查机制,全市152 个镇街备案审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建立提前沟通协商机制,对调整事项复杂的规范性文件,与制定机关提前沟通。强化督导考评机制,组织对区县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年度考评,确保“两个全覆盖”落实落地。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业务培训,把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作为提升立法能力的重点。立足培养立法后备人才,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与山东大学等六所驻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法学实习教学基地,吸收高校法学专业优秀学生到法制工作机构实习,实现人大立法实践与高校法学理论研究“双赢”,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一次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