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柴文全
诞生于19 世纪40 年代的马克思主义,是人类思想文化史上的壮丽篇章。170 多年来,其科学性和真理性在中国和世界的发展变化中不断被实践充分验证,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作为科学的理论,具有鲜明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和发展性,占据真理制高点,为人类提供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早在16 世纪初期,面对西方资本主义通过拼命压榨手工工场工人、残暴侵占本国农民土地、大肆掠夺海外殖民地、进行血腥资本原始积累的情状,从托马斯·莫尔到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一批空想社会主义者怀着对未来社会的向往与憧憬,不断尝试探索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剥削压迫、没有资本主义弊端的“乌托邦”。然而,这些思想实践建立在唯心史观基础之上均告失败,成为纯粹空想。
时代的发展呼唤着思想的新生,积极投身于学习研究、理论批判和工人运动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抛弃了前人的空想成分,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对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逻辑深刻剖析和批判的基础上,阐释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用毕生精力完成《资本论》,科学地论述了资本主义的内在本质矛盾、经济运动规律和发展全过程,并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和尖锐的阶级斗争,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趋势,历史地、科学地、创造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创立了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最科学、最彻底的理论话语体系。
马克思主义学说真正让无产阶级拥有了科学世界观和革命理论,指导着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资本主义的黑暗笼罩下奋起反抗,掀起了愈发高涨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热潮,取得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苏联。指引了一大批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同时也成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成功。
20 世纪末,有的西方学者认为资本主义是历史的终结,但21 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性危机接踵而至。这些事实证明了我们长期并仍处在马克思主义指明的历史时代,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两个必然”的客观规律,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是颠扑不破的最科学、最彻底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群众和劳苦大众的理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行”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密不可分。马克思主义千条万条,归根到底的一条核心就是“为人类求解放”。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各类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理论往往都是为少数统治者服务的。而马克思、恩格斯深谙人民群众疾苦,马克思在中学毕业时就倡议青年要选择“为人类幸福”而奋斗的职业,博士毕业论文提出的愿做“人间的普罗米修斯”,为人类幸福而牺牲自己。诸如《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丰碑式著作,第一次全面回答了人类解放的前程、依据和路径,提出了克服人本质的异化和片面发展,从而形成自由人联合体,并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设想。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其创设的马克思主义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充满了对资本主义旧社会剥削压迫、对不平等不自由的揭露与批判,把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求解放作为初心使命,跨越国度、跨越时代、跨越民族,为建立自由理想的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
很大程度上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是其经久不衰、永葆生机活力的密码所在。从十月革命的胜利到苏联的建立再到苏联的发展壮大,从新中国的成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都是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不断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的体现。“六个必须坚持”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坚持人民至上”,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支点,指导着我们始终坚守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
政法机关的人民性是与生俱来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前面都冠以“人民”二字,政法工作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我们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做起,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就坚决打击整治什么,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云南与全国一道,打掉了一大批盘踞多年的涉黑涉恶组织,依法处理了孙小果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让全省各族人民看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的新气象。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成为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中国科学院博士被骗至缅甸等案件引发炒作。虽然电诈源头在外、打击难度大,但我们仍然不断优化打击整治方式,千方百计通过法律、外交等手段坚决打击涉境外电诈的不法人员。近期,在西双版纳、普洱等地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先后有1482 名涉缅北电诈嫌疑人移交我方,其中网上在逃人员58 名,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时代在变,但初心使命不变。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干群结合,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以及“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行”就行在它的实践性。正确的认识来自于实践,没有实践论证的理论是空洞的、没有生命力的,真理更是需要反复验证才能放射出灿烂的光芒。马克思主义创立时,正值资本主义内在矛盾不断激化、工人运动频繁爆发,马克思、恩格斯亲身参与了这些社会主义运动实践,深刻透彻地看清了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指导工人阶级实践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形成了东治西乱、东升西降的鲜明对照,从我们党治国理政到具体工作,反复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在政法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验证。近年来,政法机关在面对一系列的突发案事件时,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来分析问题,同时把握矛盾的两个方面及其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正确处理和认识民主与专政、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推动案件迅速得到妥善处置,有效防止了矛盾问题传导扩大,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确定、难预料的因素增多,作为奋斗在政法战线上的干部,在工作中随时面临错综复杂的矛盾风险挑战。云南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各类矛盾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准确把握、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真理,之所以经过170 多年的洗礼仍历久弥新,关键在于其并非固定不变的“金科玉律”、一成不变的僵死教条,而是与现实、人民、时代俱进,不断通过实践创新推进理论创新,这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更是得到了全面、充分的论证。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初心和使命为激励,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持续推动理论创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新的实际出发,立足世情、国情、党情,围绕科学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使拥有5000 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全面迈向现代化,让科学社会主义在21 世纪的中国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有力驳斥了所谓“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社会主义崩溃论”。
马克思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汲取历史智慧又吸收同时代思想文化成果、高度开放的理论体系。近年来,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广泛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持续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党对执法司法活动的领导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这更加鼓舞了我们用发展的眼光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主动思变应变,用创新的思维破除老观念、改革老模式、探索新机制,推动政法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