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安蕙
在信息化时代下,“智慧国土”建设项目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在现代化发展中的必然趋势。但是目前部分地方在“智慧国土”建设下开展土地资源管理时,存在部分问题影响土地资源管理质量,需要国土部门根据现实状况设计合理的解决措施,积极搭建土地资源管理数据库,转变办公模式,保障各地区土地资源能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效果。
“智慧国土”是指运用物联网和云计算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将人与自然、管理与服务融合起来,在网上处理土地管理事务,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管理服务。“智慧国土”是以国土资源数据库为基础,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线上监管机制和土地服务系统,实现智能、标准和规范的土地管理目标。“智慧国土”包含数据库中心、电子政务、综合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现代化管理理念和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对土地资源进行集约化管理。“智慧国土”包括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智慧国土线上管理系统、智慧国土建设信息技术这三方面内容,其中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包含类型丰富的国土资源数据;智慧国土线上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政务、综合监管和信息服务三类平台,其中电子政务平台是运用政务云和国土云重构地政、矿政,对国土政务进行统一管理的智慧国土政务系统;综合监管平台可以动态跟踪国土资源,对国土资源进行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是以服务政府、企业和百姓为主。
土地资源管理是指国家在特定环境条件基础上,利用行政手段、经济运营模式和法律规范等方法,以提升土地利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标,维护在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优化土地关系,监管土地使用行为,而实施的一系列组织、调控等综合性活动。
信息共享程度决定了“智慧国土”建设质量。国家建设“智慧国土”的初衷就是为了将土地信息运用到土地管理中来,提高土地管理效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我国“智慧国土”建设信息共享程度较差,一方面政策指导文件不明确,没有阐明国土资源数据共享范围和共享程度,未能讲明国土资源共享数据后的保密和管理要求,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共享数据信息时签订保密协议。虽然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数据安全性,但是降低了信息共享流畅性。另一方面,我国土地资源共享需求不统一,被调用的土地数据信息和所需单位的土地数据信息不相符,导致与土地资源有关的数据信息供大于求,影响了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共享程度。
近年我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实现了省市县“智慧国土”数据上下联动机制。然而随着国土数据类型增多,为现代化设备的数据计算处理能力和存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各类现代化数据处理设备需要承担高负荷运转,再加上各级设备需要承受的符合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性,导致现代化数据处理设备需要不断更新换代。但是在工作中发现,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未能按照现代化数据处理设备运转情形,明确划分管理权限,尤其县级设备缺乏维护和更新,导致省市土地资源管理任务加重。此外,各级单位掌握的新技术和新理念存在不同,未能充分运用现代化数据处理设备开展“智慧国土”建设工作,阻碍了“智慧国土”建设进程。
“智慧国土”建设中的数据资源与国家国土信息密切相关。从本质上来讲,国土资源数据属于政府行政权力产生的垄断性资源,可以从国土资源数据中挖掘和分析到有用信息,需要严格保密维护国土资源信息安全。但是部分地方国土部门在建设“智慧国土”时,国土资源信息缺乏专人管理,在数据共享的过程中未能建设严格的数据安全分级管理体系,导致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不够完善,极易使得部分国土资源形成灰色地带,影响国家安全和居民信息安全。
“智慧国土”建设工作量较大,对数据管理和资源共享要求较高,需要专业人员熟知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学会运用现代化技术完成“智慧国土”建设任务。然而部分地方领导层对国土资源部门专业人员培训教育重视程度较低,在职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只能完成基础工作任务,对新型技术比如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技术等缺乏系统了解,无法灵活应用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高效完成“智慧国土”建设任务,降低了“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质量。
在信息化时代,国土资源数据信息共享程度决定了“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效果,并且对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对此,各级单位中的国土资源数据部门应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需求,制定完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国土数据信息共享范围和程度。例如,人民法院在查封房产和土地资源时,税务局为人们和企业缴纳税款时,都需要用到与土地资源管理有关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并且只重点关注与业务有关的数据信息,对全部土地资源数据信息需求程度较低。对此,我国国土部门在建设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应先剔除冗余且重复的无效数据信息,只为有关部门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此外,对于非涉密土地资源数据信息,国土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部门使用需求进行线上公开。对于土地数据信息需求稳定的部门,国土主管部门可以为其提供数据加工和定制服务,提高数据信息共享质量。
“智慧国土”系统运维模式与实现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和管理息息相关。有关单位应在“智慧国土”建设下实施土地资源管理时,优化“智慧国土”系统运维模式,设置省市县三级运维资产分配机制,由省级国土部门负责“智慧国土”统筹分布任务;市级国土部门负责数据维护,例如在维护数据信息时,市级国土部门应设置土地资源管理标准,完成线上和现场土地资源数据信息维护任务,确保县区智慧国土系统平稳运行;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比如县区级主管部门可以定期统计需要更新和升级的软硬件信息,保障计算机设备和存储设备平稳运行。同时,当县区级国土部门的“智慧国土”线上系统出现问题时,市级国土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有关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运用计算机远程操控的方式,解决线上系统和办公软件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对于部分问题无法进行线上处理时,市级国土部门应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县区国土主管部门进行线下处理,力求通过省市县上下联动机制,有效处理智慧国土系统运行维护问题,提高“智慧国土”系统运维质量。
“智慧国土”建设中的部分土地资源管理信息极为重要,事关国家和人们安全。单位在开展“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时,应设置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系统规定涉密土地资源的保密范围和层级,防止涉密土地信息外泄。同时,单位应设置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中心,组织专人负责“智慧国土”建设中的数据保密管理任务。再者,单位应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讲明涉密土地数据信息管理要求,要求有关人员在负责涉密数据信息管理时,做好重要数据信息备份工作,在有关备份平台上设计加密密码,并将备份数据信息内容、备份渠道以及加密密码等整理成文件上交给领导层,防止涉密信息出现丢失或者不可追回现象。此外,国土部门向其他部门传送重要数据信息时,应结合土地数据信息安全等级进行处理,对于涉密数据信息签署保密协议,在协议上讲明共享涉密数据信息部门和人员名单,标明数据传送渠道等。这样如果在后期出现数据安全问题时,国土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根据保密协议追究责任人,快速解决数据安全问题,提高国土土地资源信息安全性。
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直接影响着“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质量。如果专业人员职业能力强,则能有效完成“智慧国土”建设前期规划、建设和后期系统运营维护任务,提高“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因此,国土部门应按照土地资源管理需求提升专业人员职业能力,通过人才引进、专人培训和视频学习等手段,全面提高专业人员综合素养。第一,国土部门在组织人才引进工作时,应在每年度招聘“智慧国土“建设人才时,讲明应聘者专业、工作经历以及个人能力需求,通过面试和笔试的方式选拔出专业知识完善且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职业人员,确保其在今后进入岗位时,能够快速适应”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任务。第二,国土部门在开展专人培训时,可以邀请”智慧国土“建设专家负责为有关人员讲解与土地资源管理有关的知识点、工作案例和问题处理对策等,这样专业人员可以在参与培训中不断提高个人职业能力。同时,国土部门可以组织信息技术人员负责为专业人员培训现代化工具操作技术,要求信息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讲明各类现代化技术和网络系统操作步骤,带领国土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演练,保障每位国土部门专业人员都能在信息技术人员统一培训下强化个人信息素养。第三,国土部门在实施视频学习时,可以与相关科研院校合作,引入科研院校的专业学习视频,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将有关视频资源整理成学习库,要求专业人员认真学习,按照工作需求记录专业知识和工作案例,使专业人员经过系统培训后,能够灵活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来,全面增强专业人员职业能力。
西方发达国家在国土信息化建设方面发展速度较快,无论土地资源管理过程还是管理结果,都开始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再加上我国近年信息技术发展成熟,在“智慧国土”下组织土地资源管理任务时,应结合时代发展构建“智慧国土”信息化逻辑模型,运用现代化技术对地方土地资源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系统了解,立足实情设计系统化“智慧国土”建设模型,力求通过信息化逻辑模型对“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总体目标进行全程监管。例如,可以借助信息动态捕捉技术,对各关联部门间的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引导土地资源管理过程阶段性发展。在设置“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目标时,应从全局视角出发设计精细化管理目标,立足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从初始阶段逐步过渡到智慧阶段。在对“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进行方向性改革时,应结合“ABC法则”对建设目标进行针对性处理。此外,在设置信息化逻辑模型的过程中,应根据地方土地管理情况、硬件设施、网络环境以及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等角度出发,对“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进行系统评价,分析我国在“智慧国土”建设中的优缺点,结合现实状况设置后续切实可行的建设目标,确保“智慧国土”信息化逻辑模型能够有效落实。
这些年我国信息技术在“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得到大力推广,有效提高了土地资源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因此,国土部门应结合信息技术发展情形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土地资源管理,运用信息技术搭建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工作人员利用3S技术和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科学技术,对土地资源进行系统规划和管理,量化土地信息查询,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究现有土地资源管理情况,将数据分析过程和分析结果制作成报表上交给土地管理决策者,为土地管理决策者开展后期工作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提升土地资源宏观调控的合理。再者,国土部门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收集现阶段的土地资源数据,整理、校对和录入现有土地资源数据信息,将有关数据制作成电子数据库。这样后期省市县国土部门可以直接在电子数据库中查找所需土地资源信息,增强土地资源数据信息利用率。
当国土部门在“智慧国土“建设下进行土地资源管理时,应创新土地资源信息管理模式,积极运用虚拟化技术、大数据技术和网络讯息等建设国土资源云处理平台,力求土地资源信息在规范、集约管理基础上能够平稳运行,提高土地资源信息处理效果。第一,国土部门在建设国土资源云处理平台前期,应积极在基础层、平台层和应用层设计土地资源划分信息,按照有关部门土地资源使用需求细化调整土地资源信息排列方式,提升土地资源数据信息管理质量。第二,国土部门在设定云处理平台时,应积极运用网络技术和传感技术创建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强化土地资源云数据处理效率。
综上,土地资源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国土部门应加大“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力度。但是目前受到信息共享程度较差、现代化数据处理设备性能有待提升等问题影响,导致土地资源管理质量较差,需要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土地资源管理策略,通过制定完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智慧国土”系统运维模式、设置安全数据保障体系等方式提高“智慧国土“建设下的土地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