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哲
1942年3月,身处香港的夏衍在小说《走险记》中说:“自从香港改用了东京标准时间之后,天亮得格外慢了,上午六点,天上还没有一点的微光。”(1)夏衍:《走险记》,《野草》第3卷第6期,1942年3月15日,第12页。这是日本侵占香港之后,推行东京标准时间,给夏衍时间体验带来的直接影响。伴随着对外侵略战争,特别是在全面侵华战争期间,日本试图构建各个沦陷区与其一体的时间体系,不仅在军事上有巨大便利,还可强化对沦陷区的控制。因此,如何在沦陷区构建并推行新的时间体系,也是日本侵略者关注的问题之一。
标准时间的确立和时区的构建,是近代资本主义在全球扩张的产物,随着现代通讯、交通等方面的发展得到广泛应用,成为促进全球联系的重要工具。(2)由于地球自转导致全球各地的时间差异,为了便于时间计量,1884年华盛顿国际天文学会议以格林威治时间为参照,将全球划分为24时区,每一时区的共同时间被称之为标准时间。由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参照格林威治时间,又构建了自己的标准时间。同时,标准时间应用关涉国家主权与社会运行秩序,又被现代国家赋予极为突出的政治含义。(3)瓦妮莎·奥格尔著,郭科、章柳怡译:《时间的全球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日本在全面侵华战争时期构建标准时间,还涉及其时间体系与中国时间体系的冲突,以及日本与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对租界等区域时间控制的较量,这些丰富含义仍需深入解析。(4)标准时间在日本的确立与传播,日本学者已有大量研究成果,部分代表性成果可参见:山口隆二『日本の時計 : 徳川時代の和時計の研究』、日本評論社、1942年。小島健司『明治の時計』,校倉書房、1988年。角山栄『時計の社会史』、中央公論社、1984年。橋本毅彦、栗山茂久編著『遅刻の誕生:近代日本における時間意識の形成』、三元社、2001年。国内外学界对近代日本构建标准时间及其社会影响做了较深入的探讨,但有关日本在殖民统治区域扩展标准时间方面的研究仍有较大空间。(5)吕绍理系统梳理了日本如何将其标准时间引入(中国)台湾社会,并通过社会时间规定影响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又纵向考察授时技术革新促进授时效果的历史进程。参见:吕绍理:《水螺响起:日治时期台湾社会的生活作息》,远流出版社1998年版。任杰和李玉梳理了抗战时期沦陷区的夏令时和日光节约运动,参见任杰《中国近代时间计量探索》(下),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5年版,第286-295页;李玉:《1940年代上海“日光节约”运动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本文试图考察侵华战争时期日本如何在沦陷区确立统一的标准时间,并将此种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时间体系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
1884年,各国天文学家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会议,确定了以英国格林尼治天文台所在经线为本初子午线,并以此为参照将全球划分为24个时区。日本派遣菊池大麓参加了此次会议,1885年9月他就日本采用本初子午线及计时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日本内阁也将这一建议下发相关机构征求意见。(6)「関係諸省ニ於テ委員ヲ撰シ米国華盛頓府ニ開設セル本初子午線并計時法万国公会決議ニ関スル菊池大麓ノ意見書ヲ審査セシム」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15111076800、公文類聚·第十編·明治十九年·第一巻·政体·親政体例·詔勅·布告式·制度雑款(国立公文書館)。1886年7月12日,日本宣布以东经135度为标准时,并于1888年1月1日在日本全面推行。(7)「御署名原本·明治十九年·勅令第五十一号·本初子午線経度計算方及標準時ヲ定ム」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0005500、御署名原本·明治十九年·勅令第五十一号·本初子午線経度計算方及標準時ヲ定ム(国立公文書館)。1895年12月27日,日本将此前的标准时改称“中央标准时”,又以东经120度为准划定“西部标准时”,使用范围包括八重山群岛、宫古列岛以及割占中国的台湾岛和澎湖列岛等。(8)「御署名原本·明治二十八年·勅令第百六十七号·標準時ニ関スル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0211600、御署名原本·明治二十八年·勅令第百六十七号·標準時ニ関スル件(国立公文書館)。1919年6月,日本再以“中央标准时”为参照,划分南洋群岛的标准时(9)一战期间,日本对德宣战,攫取了赤道以北的德属太平洋领地,包括马绍尔群岛、加罗林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等,一战后日本又取得“国联”的委任统治,这些岛屿事实上成为日本的殖民地,被日本称为南洋群岛。南洋群岛标准时即是日本为强化对该区域的占领而设立。,分为西部标准时(东经135度)、中部标准时(东经150度)和东部标准时(东经165度)。(10)「南洋群島に於て使用する標準時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0128256200、大正3年~9年 大正戦役 戦時書類 巻88 通信1(防衛省防衛研究所)。不过,日本的无线电通讯仍主要使用“中央标准时”。(11)「無線電信に依る中央標準時受信に関する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2031026300、永存書類甲輯第5類第2冊 大正10年(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这一时期日本划分多个时区,主要受到标准时间在全球日渐扩展的影响,为标准时间在日本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
随着日本发动全面对外侵略战争,统一标准时间的必要性日渐凸显。1937年8月15日,日本鉴于台湾驻军与日军协同作战的需求以及台湾与日本联系日益频繁的实际,要求台湾驻军采用中央标准时。(12)「台湾軍中央標準時使用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7507700、密大日記 第1冊 昭和12年(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938年9月24日,日本废除了1895年划定的西部标准时,(13)「御署名原本·昭和十二年·勅令第五二九号·明治二十八年勅令第百六十七号(標準時ニ関スル件)中改正」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2132100、御署名原本·昭和十二年·勅令第五二九号·明治二十八年勅令第百六十七号(標準時ニ関スル件)中改正(国立公文書館)。11月27日,又废止了南洋群岛标准时。(14)「南洋群島標準時改正ニ関スル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4018453200、公文雑纂·昭和十二年·第二十九巻·朝鮮総督府~衆議院事務局(国立公文書館)。至此,日本统一了标准时间,东京标准时间(亦称“中央标准时”)成为战争时期日本及其占领区域要使用的时间。针对可能出现的时间差异,1942年日军就规定作战必须使用“中央标准时”(15)「第24.作戦日時及使用時」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60012600、第25軍司令官.第15軍司令官.第3飛行集団長.南遣艦隊司令長官.第22航空戦隊司令官間合同協定覚書 昭和16.11.18(防衛省防衛研究所)。。由此可见,为了适应对外侵略战争的需要,日本试图通过统一的东京标准时间,协调军事行动,深化日本与其殖民统治区域的经济、交通联系,加强对殖民统治区域的控制。
另一方面,在侵华过程中,日本也将其标准时间范围扩展到所占领的中国领土上。甲午战争之后,日本很快将台湾和澎湖列岛纳入西部标准时的范围。1905年1月8日,正值日俄战争期间,日军要求辽东守备军使用“本邦标准时”。(16)「38.1.8発長岡次長 宛総参謀長外 本邦標準時刻採用通知に関する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6040284000、「明治38年1月 参通綴 大本営陸軍参謀部」(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907年5月16日,关东都督府发布第35号告示,在其管辖地区使用日本西部标准时间。(17)「夏時制実施に関する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016885600、公文備考○官衙·執務·工労務 巻(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918年1月,日本控制的东清铁路使用哈尔滨地方时,并规定了与日本东京标准时的换算。(18)「43.東清鉄道庁ノ哈爾賓地方標準時採用ノ件 同一月」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12081039400、外国鉄道関係報告 附電車 第六ノ一巻(B-3-6-8-11_006_001)(外務省外交史料館)。4月5日,日本关东都督府观测所官制公布,其职责之一就是标准时的观测。(19)「御署名原本·大正七年·勅令第六十六号·関東都督府観測所官制中改正」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3021131100、御署名原本·大正七年·勅令第六十六号·関東都督府観測所官制中改正(国立公文書館)。1920年12月,关东递信局发布第931号通知《标准时通报规程》,说明了标准时播送的方式。(20)大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大连市志·邮电志(1840-1990)》,大连出版社1997年版,第91页。通过这些规定就可以看出,在九一八事变之前,日本在侵占中国的领土上已经推行了其标准时间。
1932年3月1日,日本扶植溥仪在中国东北成立伪满洲国。随后,伪满洲国国务院发布第10号训令指出:“行政办公时刻必须划一,各省各埠参差不齐,今后务以新京时刻为准,俾归一律。”(21)《吉林省公署奉国务院令嗣后办公时刻务以新京为准等因令仰遵照文训令第三百一九号》,《吉林省公署公报》第26号,1932年4月14日,第2页。不过此时的新京时间以东经120度平太阳时(22)平太阳时是对真太阳时的均等化,真太阳时是以真太阳的视运动来计量地球自转一周的时间,即太阳视圆面中心连续两次上中天的时间。由于真太阳时的长度并不均等,为了便于计量和利用时间,将真太阳时进行均等化,得出平太阳时,也称之为“平时”。为参照,实际上也与日本的西部标准时一致。11月17日,关东军参谋长就哈尔滨特别区及东清铁路使用标准时问题发出急电,将哈尔滨地方时改为伪满洲国的新京时间。(23)「満洲国標準時間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011489200、昭和8.1.20~8.1.30 「満受大日記(普) 其2」(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936年8月6日,关东局决定自1937年1月1日起,以东经135度平太阳时为关东州及满铁附属地的标准时间。(24)「第7編 雑件/第1類 標準時及報時~第5類 回線通信監視及措置」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8010020500、海軍無線通信規約(厚さ7.8cm)(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937年9月21日,关东局又将伪满洲国的标准时间改为东经135度平太阳时。(25)孙修福主编:《中国近代海关史大事记》,中国海关出版社2005年版,第330页。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对所占领区域即宣布使用东京标准时间,如日军占领南京后,从南京发出的列车时刻即改用东京标准时间。(26)陆束屏编著:《英国外交官和英美海军军官的记载:日军大屠杀与浩劫后的南京城》,南京出版社2013年版,第107页。为了将这一时间推行开来,日本又通过扶植伪政权制定授时规则,将之规定为各地的标准时间。1938年5月10日,伪蒙疆联合自治委员会厚和特别市公署发布公告称,“为便利军事起见,今改以东经一百三十五度子午线之平均太阳时为本地域内标准时”(27)《为奉令规定本地标准时间于五月六日起实行饬遵照等因布吿周知之件》,《厚和市公署市政五月份月报》1939年5月,第105页。。受到上海租界推行日光节约运动的影响,1942年1月30日,时任伪上海市市长的陈公博在汪伪第80次中政会上提出,“为节省电煤各项消费,及便利交通”,上海市从2月1日期将实行日光节约,这一办法得到会议通过,并要求汪伪统治区域“同时实行”。(28)《中政会会议录》,《民国日报》(原《南京新报》)1942年1月30日,第2版。同年5月,汪伪政府规定每年4月1日至9月30实行“日光节约运动”,将时间提前一小时,(29)《函本院编译处、各委员会、各立法委员奉国府令本年夏令日光节约时期自五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将全国时间提前一小时并将时钟由零时拨至一时以为标准等因函达查照由》,《立法院公报》第14期,1941年5月,第61页。11月又规定:“在大东亚战争期内,日光节约时间全年各地一律适用”,(30)《上海特别市政府训令》(沪市字第14960号),《市政公报》第23期,1942年11月,第9页。并要求伪华北政务委员会遵守这一命令(31)《训令直辖各机关:奉华北政务委员会令奉国民政府令在大东亚战争期内日光节约时间全年各地一律适用饬属一体遵照合行令仰遵照由》,《市政公报》第178期,1942年12月上旬,第13页。。汪伪政府借日光节约运动,推行夏令时,使自己所用时间趋同于东京标准时间。香港的情况与此类似,1941年香港定于6月15日开始推行夏令时,并规定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推行“日光节约”。(32)《香港将实行日光节约办法》,《申报》1941年6月10日,第9版。同年12月日军占领香港之后,即在香港全年推行日光节约运动,完全接轨日本的东京标准时间。由此可见,日本在全面侵华战争时期推行东京标准时间,统一了所占领区域的标准时间。
确立标准时间是统一时间的前提,而标准时间的传播则关系到其推行效果。日本侵华期间,各沦陷区的授时技术条件不一,各伪政权改造已有的授时装备,或建立新的授时设施,以满足传播东京标准时间的需要,并通过各种制度规定,使之融入沦陷区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确立授时规则,为东京标准时间传播提供技术条件。1938年1月15日,伪蒙疆自治政府厚和特别市公署制定了四条标准时间传播规则:一是标准时间以本市车站站点为标准;二是标准时间授时信号为每日上午十二时放午炮一次;三是午炮燃放地点在新旧两城;四是由所在地警察局署办理午炮燃放事宜。(33)《关于规定本市标准时间及信号之件》,《厚和市公署市政月报创刊号》,1939年1月,第100-101页。4月18日,伪蒙疆联合自治委员会发布《关于标准时之件》,后又规定使用扩音器进行报时,以改变午炮报时传播范围较小的弊端(34)《令厚和市商会、各镇公所、各学校:为据警察局呈以前用之午炮声音低小于五月二十四日起改用音响器等情令仰知照之件》,《厚和特别市公署市政月报》1939年6月,第100-101页。,并增加了每天报时的次数(35)《令市商会、民众教育馆、各镇公所等:为据警察局呈报音响器发音时间等情仰知照并转饬周知之件》,《厚和特别市公署市政月报》1939年11月,第22页。。日军占领北平后,将北平改称北京,规定自1938年1月起,以日本东京标准时间为标准时间,钟表拨快一小时。每日中午由日伪北京中央广播电台转播日本东京广播电台报时节目,作为对表的标准。(36)吴逸民:《抗战时期故都见闻》,《北京市东城区文史资料选编》第6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东城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1995年编印,第167页。在此之前,北京主要是通过午炮进行报时。1938年12月,伪北京市工务局安装标准钟,经过一月的试行,发现钟表行走准确。1939年1月9日,伪北京工务局将标准钟交给午炮推测室管理。(37)《据呈为装安标准钟已试用一月行走准确拟请转饬午炮室接管兹经核示令仰遵照由》,《市政公报》第37期,1939年1月,第19页。1940年1月31日,伪北京市工务局呈报伪市公署,鼓楼前标准钟线路工程改造完毕,请派员验收。(38)《为改装鼓楼前标准钟线路工程完竣造具工料比较表呈请派员验收由》,《市政公报》第75期,1940年1月,第1页。经过前期准备,标准钟替代午炮成为标准时校对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扩展标准时间的影响范围,1940年3月29日,伪北京市市长余晋龢又指令警察局制定《汽笛午时播音办法》,确立了三条授时规则:“1、为准确时间起见,自本年四月一日开始,每日午时以汽笛播音一次;2、发音方法系每日于一时前一分钟,用警报汽笛连续发音鸣响一分钟至一时,适扣至午时停止。但此项时间,系根据市公署时间为准;3、此项汽笛播音事项,由警察局派定专员管理之。”(39)《据呈报准北京防卫司令部联络为准确时间起见拟定汽笛午时播音办法请鉴核等情准予备案仰即知照由》,《市政公报》第81期,1940年3月,第7-8页。这些规定保证了东京标准时间的按时传达和广泛传播。
汪伪政府建立之后,也对报时工作做了诸多筹划。从1940年4月开始,所属伪行政院文物保管委员会的紫金山天文台最初采用东京120度平太阳时,每日在正午12点和18点半报时,在报时五分钟前(即11:55和18:25),由天文台电话通知伪南京中央广播电台,“转报正确之时”。因天文台的仪器晚间无法观测,“主要取东京天文台所来之报时”,“与本会天文台所有之时辰仪相比较,以之求正确时刻”。从天文台收听南京中央广播电台的报时记录来看,在正午约为0.55秒,在午后六时半约为1.83秒。对这一误差天文台认为“是以做普通广播报时则可,但在学术应用及其他特殊目的,尚嫌未尽精确,故今后必须改良之。”(40)《天文台之报时》,《中华民国三十年行政院文物保管委员会年刊》,行政院文物保管委员会年刊秘书处编印1941年版,第136-140页。1942年1月,伪南京中央广播电台“开始作第二广播,将日本东京中央广播电台所广播者中继广播,因之关于时刻报告,亦将东京所来之报告,不加变更而中继广播,故紫金山天文台之报时现已暂时停止,其所以然者,乃因日本时报之准确度甚为良好”(41)《报时》,《中华民国三十一年行政院文物保管委员会年刊》,行政院文物保管委员会年刊秘书处编印1942年版,第77页。。授时设施完全委托于日人之手,也为东京标准时间传播提供了便利。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在中国境内先后建立广播电台62座,其中东北27座,华北16座,华东华南13座,港台6座。(42)哈艳秋:《中国新闻传播史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版,第58页。这些广播电台的节目大多有报时内容,其中正午报时是不可或缺的。如1940年3月14日伪北京中央电台第一放送节目表,将当日11:59和21:39的“报时”均标注为(由东京转播)。(43)《北京中央电台第一放送》,《立言画刊》第77期,1940年3月16日,第23页。加之,日伪大力推广收音机,为授时提供了条件。1941年3月,日伪在华北开展“治安强化”运动,强化对沦陷区的控制,其宣传工作之一就是“使华北所有各电影馆、戏院、主要车站等常备广播收音机”,“以供观众收听,以后即作为常久设备,俾便随时作必要之收听。”(44)北京市档案馆编:《绝对真相:日本侵华期间档案史料选》,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280页。1942年9月,汪伪政府通令各机关各党部购买日本所产的收音机5000台。(45)《令附属各机关:为奉行政院令据宣传部呈据中国广播事业建设协会呈请通饬各机关各党部酌量购置标准型收音机以利广播宣传等因令仰知照酌量购置由》,《实业公报》第27号,1942年10月15日,第2页。侵华战争期间,日伪强制北京民众购买收音机约4万台左右。(46)赵玉明:《中国广播电视史文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第224页。截止1944年,伪满洲国的“签约”广播听众已达57万多人。(47)赵玉明主编:《日本侵华广播史料选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5年版,第13页。收音机的广泛使用为标准时间校对提供了技术条件,便捷省力的广播电台授时,日渐成为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传播东京标准时间的主要方式。
制定官署办公时间规则,为东京标准时间的社会应用提供制度保障。确定政府部门的办公时间,既是各伪政权运行的需要,也是统一社会运行参照时间的前提。如伪满洲国成立之后即颁布《各官署人员办公时间表》。(48)《各官署人员办公时间表》,《满洲国政府公报》第3号,1932年4月25日,第4页。1939年9月,伪蒙疆自治政府成立后,很快制定《官公署办公时间守则》,并于12月份进行修订。(49)《官公署办公时间规则》,《厚和特别市公署市政月报》1939年10月,第16页。伪厚和特别市公署也先后发布命令要求警察局、民众教育馆、各征收分所、各镇乡公所路公局等机构遵守新的办公时间规则。(50)《令警察局、民众教育馆、各征收分所、各镇乡公所路公局、农林试验场:为奉政务院令发官公署办公时间守则等因仰遵办并饬属遵照之件》,《厚和特别市公署市政月报》1939年10月,第45页;《令警察局局长、各征收分所所长、各镇公所所长等:为令前奉政务院颁发官公署办公时间规则业经饬遵在案兹复奉令将该项规则修正等因附修正表仰遵照之件(附表)》,《厚和特别市公署市政月报》1939年·12月,第34-35页。汪伪政府成立后,伪行政院规定办公时间为上午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至五点,又要求各部会办公时间与其一致。(51)《为饬知各部会办公时间应与本院一律以便接洽公务由》,《行政院公报》第4号,1940年5月20日,第135页。汪伪政府开展“日光节约”运动之后,各政府机构的办公时间也随之调整为上午九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至六点。(52)《令各部会,京市府:为本院核定自二月四日起所属各机关每日办公时间通饬遵照由》,《行政院公报》第94号,1942年2月9日,第9页。相比较而言,1937年12月14日成立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较早开始使用东京标准时间,并称之为“新时间”(53)《训令市立、私立各小学:案准新民会首都指导部教育分会函十一月一日下午四时半(新时间)在中央公园新民堂请日本文部樫叶勇先生讲演瞩转知各小学校长教职员参加令仰遵照由》,《市政公报》第32期,1938年11月中旬,第59页。。1940年,日本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组为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新时间”适用范围也随其“管辖”区域扩大而扩展。如1943年4月,河南盐务局按照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财务总署“为适应战时体制,加强工作效率”的要求,将夏季办公时间更改为:上午新九时至新一时,下午新三时至新五时。(54)《令河南盐务局:为奉署令以会令各机关夏令办公时间改为上午新九时至一时下午新三时至五时仍自七月一日起实行仰遵照由》,《河南盐务管理局局务公报》第44期,1943年8月1日,第2页。伪政权的办公时间规则制定,完成了东京标准时间社会化的首要环节,为伪政府构建社会运行时间秩序奠定了基础。
改订社会时间规定,使东京标准时间嵌入民众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学校作为标准时间推行的绝佳场所之一,日伪对此高度重视。如汪伪政府开展“日光节约”运动之后,各级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55)《令省立中小学、各县县政府、各县教育局(未设局者):各级学校作息时间自十一月份起改为每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开始令仰转饬遵照由》,《江苏省公报》第229号,1942年11月9日,第8-9页。,学校的朝会、上课时间和播音时间都有变化(56)《训令市私立各级学校:为自四月一日起改定各校朝会上课及播音教育时间令仰遵照由》,《市政公报》第192期,1943年4月下旬,第1页。,甚至通学专用电车的时刻也随之更改(57)《训令教育局:准特务机关函送通学专用电车时间表请转饬知照兹检发一份仰转饬知照由》,《市政公报》第76期,1940年2月上旬,第1页。。针对沦陷区的广大民众,日伪通过庆典活动、列车时刻表、公共汽车时刻表、广播节目时间等方式加以规定,力图使民众形成新的时间习惯。1938年4月19日,华北各地日军采用东京标准时间,由其主持的铁路、电报等的时刻“均将依东京之时间为标准”(58)《华北各地敌军采用“东京标准”时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编:《中央通讯社参考消息汇编》第5册,九州出版社2010年版,第44页。。1940年4月,伪北京市政府公署举行清明植树典礼,时间定在上午新十时。(59)《市公署明日举行清明植树典礼》,《北京市政旬刊》第48期,1940年4月4日,第1版。日伪管理的医院也规定:“上午为门诊时间,下午为手术及重症治疗时间。其时间之起讫,依市政府办公钟点随时公布之。”(60)《修正北京市市立四郊医院组织大纲》,《市政公报》第2期,1938年1月中旬,第4页。天津要求舞厅必须使用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的“新时间”(61)《各舞场实行新时间》,《新天津画报》1940年4月6日,第2版。,北京甚至限定了燃放爆竹的具体时段(62)《燃放爆竹:警局规定时间及限制办法》,《北京市政旬刊》第77期,1941年1月24日,第1版。。为了推行东京标准时间,日伪还制定了诸多的惩罚措施。1942年2月,汪伪政府社会局就要求“本市各业一律实行日光节约时间”,否则“拘送首都警察厅究办”。(63)《本市各业应一律实行日光节约时间》,《民国日报》(原《南京新报》)1942年2月8日,第3版。王泰鹍也回忆自己从浦口乘火车去北京,过了徐州一个日本宪兵登车检查,发现他的手表慢一个小时,便说:“上峰的命令,不遵守东京时间是违反大东亚共荣精神,同时也是蔑视天皇。所以照章办理,这表应该没收。”(64)王泰鹍:《时与钟》,《论语》第177期,1949年5月16日,第2558页。而宵禁之类的时间要求就更为严苛,“日寇一进武汉,首先将时钟拨快一小时,与东京时间相同,称为‘新钟’。每天下午5时至次晨7时为‘宵禁’时间,即使是5时零一分,如发现行人,即当场开枪枪杀。”(65)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500页。这些极端严酷的规定,也使普通民众不得不遵守日伪的时间规则。
在日本侵华战争后期,由于物资供应紧张,限制餐饮、娱乐等行业的营业时间,成为日伪强化东京标准时间应用的另一方式。1943年5月13日,伪上海市政府发布公告:“为取缔市区押当,限每日下午七时熄灯停业”(66)《令警察局:据警察局呈复取缔押当营业时间一案仰仍随时注意勿任阳奉阴违由(附原呈)》,《上海市政公报》第29期,1943年5月,第14页。,8月30日,又要求“自九月一日起,所有饭馆酒肆每日只准下午五时至十一时为售酒时间,所有舞场每晚不得过午夜十二时,下午茶舞,仅以星期六、星期日及其他国庆例假之日为限,自此以外,绝对禁止,不得稍有逾越。”(67)《为厉行节约限制饭馆酒肆售酒及舞场营业时间布告周知由》,《上海市政公报》第32期,1943年8月,第18页。10月4日,伪上海市政府发布了限定咖啡馆营业时间的规定。(68)《令第一二三警察局:准新运促进会上海分会函请规定本市咖啡馆营业时间一案令仰第一二三警察局遵照由》,《上海市政公报》第34期,1943年10月,第5页。为了配合日本在全面侵华战争后期的物资“统制”需要,1943年9月27日,伪上海市民节约运动会成立,并于12月30日改组为伪上海市节约协会,其目的就是“养成崇俭节用之风,适应战时体制”(69)《市民节约运动会举行成立大会》,《申报》1943年9月29日,第3版。。该协会发起的重要活动之一就是“准时运动”,“希望民众厉行节约时间”(70)《节约协会发起“准时运动”希望民众厉行节约时间》,《申报》1944年2月26日,第3版。。对此运动的“意义”,有人也做了论述:“节约会为积极推行时间节约起见,特唤起民众,完遂战时体制,发起了准时运动,并记现代社交频繁,在集会约宴方面,应极端遵守时间,务使有用的时间,都用在总力决战工作上,不使虚掷。”(71)敬元:《响应准时运动》,《申报》1944年3月7日,第4版。汪伪政府甚至将“守时间守秩序”作为“新国民道德”的重要内容,伪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制定的新国民运动“日常生活”节约第一条便是:“早起早眠,晚间无特别之事故,八时以后,即行熄灯”(72)《编练总监黄自强视察教导团》,《申报》1943年4月25日,第2版。。由此可见,东京标准时间已经成为日伪“规训”民众,将其纳入日本侵略战争“战时体制”的重要工具。
日伪在东京标准时间名称上也耗费了很多心思。尽管日本在沦陷区要求使用东京标准时间,但各伪政权使用不同时间名称,如“新京时间”、“新时间”、“北平时间”、“日光节约时间”、“东经135度标准时”等名称,试图淡化东京标准时间的殖民主义色彩,通过标准时间改订,使其成为沦陷区的主导授时的参照。特别是日伪“日光节约”运动,与当时国际上流行的“日光节约”运动相关联,呈现出顺应国际趋势的“特点”,减轻了日伪强力推行东京标准时间的阻力。而各伪政权“创造”的新时间名称,又具有强化其政治权威的作用,自然成为这些伪政权注意的问题。汪伪政府在论述“日光节约运动”的意义时,就指出“其他民众团体及商店等犹不明了夏令日光节约意义,创为‘老钟点’‘新钟点’等名词,误人自误,实为作无益害有益”,期望相关部门要“设法开导”。(73)《令教育部、社会部、宣传部、南京特别市政府:令知夏令日光节约早巳通令全国实行查尚有少数学校延迟实行仰该部迅即通令各学校遵办由》,《行政院公报》第55号,1940年5月12日,第13页。不过,早在1940年上海租界开展“日光节约”运动,时人对其指向就有深刻观察:“日光节约”运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不过有两种人称便,一种是日本人,本来以经度的关系,日本在上海以东的十五度的地方,所以日本时间,要比上海早一小时,上海是八时,日本已是九时了,不如今将钟点拨快一小时,正与日本时间相同,日本人不但计时便利,而且心中正大得其意。第二种是乘火车的人,本来火车用的时间是上海时间,自从被日人占用之后,亦将时间拨早一小时成了日本时间,如今租界上拨早一小时,正与火车上的日本时间相同,岂不称便!”(74)南:《拨快一小时》,《申报》1940年6月1日,第2版。
在全面侵华过程中,日本为推行东京标准时间,通过扶植伪政权制定社会运行参照的详细时间规则,一定程度上将这一殖民主义的时间体系融入沦陷区民众的日常生活。但东京标准时间的推行,又面临着诸多困境,制约了日本侵略者统一时政的效果。
首先,东京标准时间传播方式的局限。从日本侵华战争时期标准时的传播来看,因各地授时条件不同,在无线电传播已经极为便捷的情况下,仍需采用多种授时方式。1940年,沭阳县知事张秉之呈报设立标准钟,以便唤醒民众,划一时间。(75)《令沭阳县知事张秉之:呈一件为呈为设立标准钟以便唤醒民众划一时间仰祈鉴核备案由》,《苏北公报》第9期,1940年3月1日,第43页。而北京安装的标准钟,因电力供应问题,“时有中断,以致时走时停不能准确”(76)《标准钟不准原因(改安电焊电力时有中断以数时走时停不能准确)》,《北京市政旬刊》第53期,1940年5月24日,第1版。。到了日本侵华战争后期,各地的标准钟无人顾及,如北京西单牌楼附近的标准钟损坏一年多也未修复(77)行:《有感于“标准钟”》,《中华周报》第1卷第11期,1944年12月3日,第16页。,天津大经路的标准钟“永远指着七时半”(78)孟浪:《邮差送信概收“送费”一元 市标准钟永远指着七点半》,《中华周报》第2卷第8期,1945年2月18日,第11页。。由于标准钟传播时间距离有限,出于防空需要又取消汽笛报时,使用广播扩音器就成为选择之一。1944年,伪北京市政府宣传处准备安装二十五部扩音器,“订定时间,传达功令,使一般市民全能收听”,而之所以装设专线扩音器,就是因为“各冲要区往来车马喧嚣,料想一般普通收音器发音恐有不足”(79)《北京特别市政府宣传处函(三十三年二月十四日)》,《市政公报》第220-222期合刊,1944年2月,第41页。。直至1945年5月份,日伪为了强化上海“防空机能,并促进市民时事常识起见”,在上海市内各处设置扩音器,并公布了伪上海广播电台扩音器节目表,报时也是其中内容之一。(80)《上海广播台装扩音机播音》,《申报》1945年5月4日,第2版。但不管是午炮、标准钟还是扩音器,其传播效果受空间距离的限制明显。
其次,东京标准时间与民众时间习惯冲突的局限。日伪规定使用东京标准时间,也是强行改变民众日常习惯。1940年,上海租界工部局推行“日光节约”运动,而日本控制的伪上海市政府也愿跟进施行。(81)对日伪与上海租界关于“日光节约”运动的互动往来,可参见任杰:《中国近代时间计量探索》(下),第288-295页。运动开展之后,“大多数的商店、公司、工厂之类,大多只是假借‘节约日光’之名,实际上则加多了工作的时间!”(82)叔瑜:《实行“日光节约”以后》,《益友》第3卷第8期,1940年7月10日,第3页。除了工厂工人、店员工作时间的增长外,“有许多公司商号,却采取了‘换汤不换药’的方法”,依旧按照原来的时间工作,只是形式上改换为“新钟点”,“对于‘日光节约’一点,完全漠不相关”;“各种旧式商号,行家,甚至一部分工厂等索性连钟点也没有拨快,依然故我”;“各种娱乐场所,却依然电炬明耀,像有几家舞厅,索性因为戒严时间提早的关系,通宵狂舞”。(83)一帆:《第二届日光节约》, 《益友》第4卷第5期,1941年4月1日,第4—5页。对此有人就评论说,“日光节约声中,对于那些所谓‘老爷们’是毫无影响,而日光节约的‘节’,只是‘集’了多数的血来肥少数的嘴罢了!(84)史狄:《日光节约》,《知识与生活》第1卷第2期,1944年3月25日,第38页。《申报》也认为:“日光节约运动难望推行尽利”(85)《日光节约运动难望推行尽利》,《申报》1941年3月13日,第8版。。在此情况下,“日光节约”运动反倒给工人、店员等群体带来了更多不利影响,无法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另一方面,“日光节约”运动初期,日伪推行标准时间既要参照东京标准时间,又实行夏令时,即便是汪伪政府全年开展“日光节约”运动,仍并用夏令时制,频繁改换时间给民众的日常生活习惯带了诸多不便。有人就认为,“日光节约”拨快钟点,“不特与大众生活的通常习惯不便,且瑕疵也很多”:第一是“紊乱时间定率”,“上海时间和世界各地时间迟速的比例,本有一定的推算法,为了拨快钟点一小时,计算起来,不是加多或减少一小时,平添很多烦恼吗?”第二是“无关实际生活”,拨快钟点并不能让个人达到“调整生活的真实效力”。(86)訜:《“日光节约”的真理》,《康乐世界》第2卷7期,1940 年7月1日,第9页。特别是日常生活习惯与新时间规定之间的矛盾,给民众带来诸多困扰:“然而事实上只办公时点求得形式上之整一;家庭生活乃至社会生活,未能获得精神上之一致。其中最困难者莫如学校,学校与家庭最密切,学校行日光节约时间,而大多数家庭仍习故常。”(87)《二届日光节约运动之举行》,《申报》1941年3月15日,第4版。《申报》读者来信就分析了“拨早钟点”的弊端:“易使一切有关钟点之公众法律与私人条约发生种种纠纷,而推行究难普遍,则两种钟点并用,尤多误会。矧中国政府方面,亦雅不欲令一国以内有两种钟点制度之使用。综上原因,对于‘拨早钟点’,非所乐闻。”(88)《日光节约》,《申报》1941年3月14日,第7版。日伪在北京将时间改为东京时间之初,“民众极感不便,如办公、旅行、约会等事误会不一而足,所发通告、启事、请柬,往往须注明‘新时间’、‘标准时间’字样。更有无耻媚敌之徒,称此为‘亲善时间’者。惟一般民众则仍用旧时间。”(89)《别一个世界:北平在敌人统治下民众不能自由呼吸(续昨日第三版)》,《大公报》(重庆版)1939年2月9日,第3版。这也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民众对时间改变的观感。
最后,东京标准时间应用范围的局限。日伪主要是在占领的城市中建立授时设施,借助各种授时手段传播东京标准时间,而农村地区的耕作方式、民俗习惯和广阔空间都制约了东京标准时间的施行。此外,近代中国有诸多的租界,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日本侵略者顾忌其他列强反对,推行东京标准时间也仅限于自己控制的区域。1938年11月,日军将江海关大钟改为“东京时间”,而英租界内“仍沿用上海时间”。(90)《江汉关大钟被日方拨快一小时》,《大公报》(香港版)1938年11月10日,第3版。日军占领北京后,北京“用两种时间,东交民巷以外使用者为东京时间”(91)《东交民巷改用夏季时间》,《申报》1940年5月3日,第4版。,1940年5月3日,东交民巷开始使用夏季时间,实际与东京标准时间相同,但夏季时间使用截止当年9月1日。而上海刚开始推行“日光节约”运动,身处租界内的国民政府机关,“如海关、邮局、法院虽提早一小时办公,但不拨快时计。盖以上海为中国领土之一,应有其本来规定之一定中心标准时间制度,必须与内地各省之时间密切联系,断不能随便更改”(92)《沪海关等机关提早办公但并未拨快时间》,《前线日报》1940年6月3日,第2版。。直至1942年1月31日,日军以“节省电力及增加办公效率”的名义,要求上海租界工部局“提早实行日光节约,将时计拨快一小时”,从当日午夜十二时起,“各游乐场所如跳舞场、夜总会、戏馆、影院等,其打烊时间,亦均改为新时间十时,两租界电车及法租界公共汽车之行驶时间,亦均改按新钟点提早出厂进厂。”徐家汇天文台之时刻报告,亦将按照新钟点,而江海关及邮政局大厦之大钟,于当日午夜起,将指针拨早一小时。(93)《今日午夜起实行新时间》,《申报》1942年1月31日,第5版。厦门租界情况也与此类似,1941年12月8日,日军攻占鼓浪屿,结束了英美等国共管租界的状况,日本总领事随即宣布使用东京标准时间。(94)单辉主编:《抗日战争时期厦门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559页。列强对中国“时间”的争夺,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东京标准时间实施的范围及效果。
即使日伪使用高压手段强制民众遵守其时间规定,“藐视法令,故态复萌,阳奉阴违,秘密营业,超越规定时间,殊为不法”的商人也不在少数。(95)《老闸分局重令各业遵时营业》,《申报》1945年1月26日,第2版。作为重点整治的舞厅,还有通宵达旦营业的情况,警察局由于“职员有限”,也力有不逮。(96)《娱乐场所逾时营业》,《申报》1944年10月8日,第2版。因“逾时”营业受到处罚的舞厅、旅馆、咖啡馆等比比皆是,警察局不得不“拟订处罚办法”(97)《舞场咖啡室等逾时营业被罚》,《申报》1944年3月10日,第2版。。除了这些领域,伪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办公时间的情况时有发生,以至于日伪再三强调要“按时到班”(98)《训令各科股本处职员应遵守法定时间到班由》,《市政公报》第189期,1943 年3月下旬,第1页。。时人就认识到,时间不能一致,自然无法有效统合社会秩序,“所谓协力一致者,以时间的厉行为第一。一般社会虽也常把厉行时间放在口头上,但迄未能彻底实行,实堪遗憾。”(99)《严守时间的精神》,《申报》1943年7月20日,第4版。日本侵略者通过东京标准时间试图构建满足战争需要的时间秩序,当这种秩序不能被遵守时,标准时间传播的效果必然受到影响。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五天后,国民党上海党部发表布告:“査本市所行之钟点,亟应依照中央标准时间办理,自本月二十二日午夜零时起,本市各界应同时将现行钟拨慢两小时,以符合标准钟点。”(100)《本市今晚午夜起现行钟应拨慢两小时》,《申报》1945年8月21日,第2版。此举实际就是将“东京时间”改为“重庆时间”(101)1939年5月11日,国民政府规定抗战时期以陇蜀时区时间为标准时间,也被成为“重庆时间”。参见《推行标准时间办法》,《中央党务公报》第1卷第2期,1939年7月11日,第17页。,也是国民党在抗战胜利之际消除日本殖民主义时间体系影响的举措,具有极其明显的象征意味。11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发布《全国各地标准时间推行办法》,(102)《全国各地标准时间推行办法》,《资源委员会公报》第10卷第12期,1946年2月16日,第21页。恢复了五时区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台湾改用东经120度标准时,(103)《电为本年十一月一日零时起将夏令时间恢复为东经一百二十度标准时间请查照》,《台湾省政府公报》冬字第1期,1947年10月1日,第382页。也成为东京标准时间在中国彻底被废止的标志。
正如有论者所言:“时间就是权力,这对于一切文化形态的时间观而言都是正确的;谁控制了时间体系、时间的象征和对时间的解释,谁就控制了社会生活。”(104)吴国盛:《时间的观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9页。日本在全面侵华时期,极力推动东京标准时间应用,主要着眼于维护其殖民统治,强化对沦陷区的控制。为达到这一目的,日本侵略者构建多种标准时间传播途径,以便东京标准时间能被广泛且简便地获取,又通过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细致规定,使东京标准时间成为沦陷区社会运行的主要时间参照,并使用暴力手段“规训”沦陷区民众的时间习惯,实现“划一时政”的目标。不过由于受到战争环境及民众使用习惯的影响,日本在沦陷区推行的东京标准时间也受到了诸多制约。
日本全面侵华时期以东京标准时间构建“日伪一体”的时间秩序,也围绕此形成独特的“殖民主义话语”。乔丹诺·南尼(Giordano·Nanni)揭示了英国通过共同时间在殖民地强化其宗教、文明及现代性的观念,构建殖民者的身份与“文明”,作为塑造殖民地秩序的参照。(105)Giordano·Nanni. The Colonisation of Time: Ritual, Routine, and Resistance in the British Empire. (Studies in Imperialism.) New York: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12.PP224.此种情况,对日本同样适用。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确立并推广东京标准时间,既利用欧美推进全球统一时间的趋势,消解欧美国家在东亚殖民统治区域的时间秩序,又宣扬“守时”的“文明”特性,试图塑造殖民统治区域的“新秩序”。1930年,受到欧美国家推行夏令时制的影响,日本关东厅就试图在自己管辖区域实施夏令时,后考虑会引起诸多不便而未果。(106)「夏時制実施に関する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016885600、公文備考○官衙·執務·工労務 巻(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940年,上海租界和香港实施“日光节约”运动,恰恰是受到英法等国推进“日光节约”运动的影响。(107)《日光节约今夏实行》,《申报》1940年5月22日,第7版。此后汪伪政府在自己控制的区域,要求全年一律推行“日光节约”运动,实现了“日光节约时间”与东京标准时间的一致,配合了日本侵略者的“大东亚战争”。而“严守时间为生活刷新之基础”,(108)《“时”纪念日:要望严守时刻举行各种行事》,《盛京时报》1941年6月10日,第2 版。成为日伪推进“守时”运动的基本论调。这些说辞以遵从“世界潮流”,追求“文明”为借口,实为侵略者掩饰殖民主义的外衣。
作为殖民统治秩序构建的重要工具,西方列强初步将标准时间应用于控制的中国海关、租界等区域。以此为参照,中国也试图构建自身的标准时间,1918年中央观象台划分了五时区。即便如此,西方列强在租界等区域所构建的时间体系,在某种程度上仍置身于中国时间秩序之外,呈现出殖民时间与主权国家时间的共存和对立。在侵华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推行东京标准时间助力战争的进行,而国民政府以重庆时间为全国的标准时间,不仅在军事上拥有重要价值,还具备对抗日本殖民时间的象征意义;从标准时间在地化的实用性角度而言,东京标准时间无法呈现中国地理空间的时间表达。尽管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短暂恢复了五时区制,但构建自身的标准时间仍是中国面临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