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浩 史 卫
2022 年11 月11 日,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第十三次年会在线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山西财经大学承办,会议得到《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税务研究》《财经研究》等12 家期刊、杂志的大力支持。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远根,山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沈沛龙,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出席会议。来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中国财税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56 所高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及出版社的112 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本次年会的主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财政史研究”展开了深入而热烈的研讨。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作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财政史研究工作”的主题演讲。他强调,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时刻,财政史专委会举办这次会议具有特殊的意义。针对专委会工作,他指出: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结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财政因子。二是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研究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紧密结合的选题。三是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为现实财税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沈沛龙代表会议承办单位向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研究专业委员会表示感谢,热烈欢迎各位专家参加年会。他指出,重视学习借鉴历史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本次年会讨论主题具有显著的时代气息,希望大家聚焦主题、热烈研讨,共同推动我国财政学科建设与发展。
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研究生院院长杨远根对财政史专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进展进行了回顾:一是首次尝试与高校(中山大学历史系)合作举办学术年会,推动学术研究;二是发起协作研究的倡议,成立了13 个协作课题组,充分发挥了专委会加强学术交流和“传帮带”的功能;三是和财政学教指委合作举办了“第四届中国财税史师资培训班”,培养了一批财税史教学与研究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共同富裕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人民的美好理想,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与会专家学者从历史逻辑、理论渊源和实现路径等多个视角对共同富裕进行了研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刘尚希院长指出:“共同富裕”是二十大报告的焦点之一,也是我们这次会议的核心主题。探讨共同富裕,一是要跳出物的层面和分配思维。应当通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把共同富裕置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把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要跳出物的层面,从人的发展这一角度来探讨,因为共同富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是所有人的共同发展。二是在理论层面引导社会分配预期,推进机会公平。围绕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原则构建清晰的分配规则和预期,形成人人努力、人人参与和人人共享的社会格局。既要保障在营养、教育、健康、住房等领域的“底线公平”,防止两极分化,又要承认结果差距,不设天花板,不搞同步走。三是在实践层面上破除三个“二元”,真正实现人民共富。通过破除“所有制二元”“经济二元”和“社会二元”三个“二元”,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财产权更充分地流动起来,真正实现人民共富。总之,解决共同富裕问题不能只在分配上做文章,必须探讨决定分配结构的更深层次的基础,在现阶段就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来带动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周建波教授在其“古代如何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及其思考”报告中指出,中国古代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可分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道德调节三个维度。他认为:初次分配主要由生产要素投入与产出所决定。在原始经济观念中,土地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因而在以农耕经济为主的古代社会,人们也将收入差距形成的主要原因归咎为土地分配的不均。再分配既包括政府财政税收和国营禁榷所得,也包括政府宏观调控。道德调节则主要指富人自愿把钱财捐献社会。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史卫研究员在“中国古代共同富裕的理想、财政实践与当代启示”的报告里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华文明最核心的主流价值,它萌生于原始社会,一直延续至今。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共同富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关键结合点。财政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古代士人在共同富裕的理想里构建了中华文明的财政生成理论,希望通过为民制产建构起点均等,努力建立公平的税收制度为人民创富提供公平环境,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构共同富裕的兜底体系,并试图通过以礼制富将贫富差距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中国古代虽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但其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应该创造性地予以借鉴,更好理解共同富裕的历史底蕴、科学内涵,丰富我们新时代建设共同富裕的思路。
山东财经大学武普照教授发表“先秦诸子财政思想比较研究”报告,提出要特别重视发掘轴心时代的共同价值。在轴心时代,东方在中国出现了孔子、孟子、老子、庄子、墨子等诸子百家;西方在希腊有柏拉图、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人;在印度出现了释迦牟尼等人。他们在各自学说中形成了“爱己爱人、推己及人、关爱众生”等共同价值观。
中国社会科学院龚浩副研究员在“传统财税文化中的共富因子与当代价值”报告中指出,共同富裕是我们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特点。因而从历史中发掘共同富裕这样的选题,显得尤为重要。他认为:中国古代财政文化中提到的共同富裕的理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摧抑兼并,平均地权;二是均税薄赋,让每一个人的税收负担和拥有的财富相挂钩;三是黜奢崇俭,厉行节俭;四是量入为出,根据收入来安排支出,收支适度。传统财税文化中的共同富裕因子有强烈的现实启示。要参照“摧抑兼并”,做好土地出让的利益分配;要参照“均税薄赋”,坚持财富分配的合理有序;要参照“黜奢崇俭”,优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要参照“量入为出”,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
浙江财经大学童光辉教授在“收入分配视角下的汉唐时期赋税制度变迁及启示”报告中认为,汉唐时期“人丁为本”的赋税体系促进了小农经济发展,但在收入分配上存在诸多负面效应。统治者采取“斟酌贫富”和“调均贫富”等措施试图纠正。总结历史经验,税收政策能否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关键至少在于是否有利于人口适度增长和家庭规模优化,是否有利于劳动力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结合,是否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成员的抗风险能力。
党的二十大强调了“两个结合”的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与会代表认为财政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我们应深入发掘其当代价值。
中央财经大学王文素教授在其“贯彻‘两个结合’探索传统财税思想的现代价值”的报告中指出,财政史研究要贯彻“两个结合”思想,深入发掘传统财税文化的当代价值。在具体研究层面,要敢于打破思想史、制度史等界限,融合运用文献史料和考古发现,对包含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内容在内,建构交叉、立体的研究范畴。最后对“以民为本”“取民有度,用之有止”等传统财政思想进行了剖析。
山西财经大学赵文生教授在题为“坚定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报告里概括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优势,即以地域辽阔和人口众多为特征形成了“体量巨大”的大国情怀,以农耕文明沉淀的厚土意识特点造就了“从未远征”的和平共处意识,以长江和黄河为纽带的独特地理条件形成了“以统为大”的团结优势,以家庭秩序放大、外移、扩散而形成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秩序的特征决定了“家国同构”的中国国情,以大道至易至简的理性形成了简易思维的易学易记智慧,以中国德性文化对比西方知性文化形成了“以德为帜”的共同价值,以中庸之道而形成了“避开极端”的风险行为,以规范统一的选举选拔机制而形成的“科举制度”等。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宋艳波副编审通过考察和对比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赋税思想,在“浅谈春秋战国时期儒家赋税思想”报告中总结认为,在历史上,凡是统治者体恤民情、轻徭薄赋的时候,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而当统治者不顾民情、狂征乱收的时候,则社会混乱,经济萧条。
山东财经大学赵宝廷教授在“管仲改革与商鞅变法的比较研究”中对比了管仲改革和商鞅变法,他指出两者对改善当时齐秦两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等都起到了关键作用。但从改革内容来看,管仲改革重点对军事和经济方面进行了改革。商鞅变法涉及各个方面,是全方位的改革,更为彻底。从改革结果而言,管仲改革的目标是缓解齐国的财政危机,没有实现新的生产关系取代旧的生产关系,而商鞅变法确立了新兴地主的经济地位。两次改革所采取的诸多政策措施都具有开创性,为后世的社会改革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经验。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强调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会专家学者从历史与现实多维度对如何深入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展开了深入探讨。
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教授发表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财税改革:成就与方向”的报告,从中国式现代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成就、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税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三个层面进行论述。他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要求财税体制改革必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途径;既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保障公共文化教育资源的供给;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要致力推动和完善全球治理现代化。
国家税务总局刘佐研究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税制改革进行回顾,并对未来税制改革进行了展望。一是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10 年中制定了9 部税法。二是货劳税、所得税、财产税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税收征管也在逐步完善。三是展望党的二十大之后的税制改革趋势,主要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进一步减税降费;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升个人所得税占比;完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等主体税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申学锋研究员在“涉农中央一号文件的历史演进与基本经验”报告中,通过分析24 个涉农中央一号文件,认为涉农中央一号文件分四个阶段演进,重点突出了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化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等三条主线,并总结了其中的基本经验:制度改革创新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坚实基础,确保粮食安全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永恒主题,处理城乡关系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主线内容,财政持续支农是做好“三农”工作的物质保障,强化科技创新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有力支撑。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赵云旗研究员在“国民政府时期县级财政的发展与变化”报告中指出,县级财政作为一级财政,最早在民国时期提出,并于1934 年得以确立。1942 年,为适应抗日战争需要,南京国民政府提高了县级财政地位。县级财政在国民政府时期的确立及变迁,开创和奠定了中国历史上县级财政的重要地位,且适应了战时需要,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厦门大学张侃教授在“近代中国的地方财政与税捐治理研究”报告中指出,近代以来,地方财政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复杂的地方税收,据统计大约有2000 多种,体现了近代财政转型演进的复杂面向。这些杂捐杂税恰与当时地方性社会形态融为一体,值得深入探讨。
中央财经大学马金华教授在“近代中国财政分权与事权适配的演进”报告中首先对“财政分权”“财政集权”“财权”“事权”等概念进行了详细界定,进而对晚清到北洋百年间的央地之间财权事权匹配问题等进行了研究探讨。她认为地方拥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就必须去匹配地方的公共治理;地方事权的进一步扩大,也需要财政给予大力支撑。
南昌大学刘杰副教授在“社会救灾与财政举债:民国时期赈灾公债研究”中指出,公债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手段,在清末被引入中国。民国时期在政府财源极度有限的情况下,发行赈灾性质的公债就成为筹集救灾资金的重要手段。北洋政府时期发行了第一笔赈灾公债,到南京国民政府多次通过发行赈灾公债进行社会救灾。数次赈灾公债的发行为救济灾民、实行工赈提供了一定财政紧急资金。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保山学院董世林老师在“明增与暗补:民国时期云南地方财政资金的筹集手段”报告中指出,民国时期云南地方财政资金的来源有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种渠道。以1940 年接受中央财政统制为界,云南地方财政资金的构成又可分为两个大的阶段。1940 年以前,云南预算缺漏较大,一些重要的财政收入未纳入预算范围。1940 年之后,云南预算制度得以加强,云南预算外营运资金的空间被压缩。通过预算内组织增收,预算外挖掘挹注,云南地方财政在艰难中勉力维持,中央财政统制后,全省财政状况扭转向好。
山西财经大学刘生旺副教授在“1990 年代中国地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改革及其财政影响”报告中,基于河南省焦作市1984-2008 年财政面板数据,运用合成控制法,实证检验了财政透明改革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如何加强财政史的研究和财政学理论创新的连接,为构建中国财政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必要的历史支撑也是与会代表关心的一个重要话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研究员在题为“财政史研究与中国财政学”的报告中指出,构建中国财政学离不开财政史的研究。一是要特别重视近代、当代的中国财政史研究。二是要加强财政学者和历史学界的财政史学者之间的交流对话。财政史学者的研究扎实,为财政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财政学者对财政的一些理论问题有自己的优势,加强对接,多一些对话,可以更好地促进财政学的发展。他指出财政史学者提供了丰富的史料、推动了财政史研究,对于财政理论的发展,对于构建中国财政学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财政学构建需要多途径、多元化,财政史学者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暨南大学刘增合教授作“理解‘地方财政’在近代的含义”报告,他认为,不能将西方知识概念直接运用于中国财政理论,要回归中国古代的语境和语义。“地方财政”属于外来词汇,它与中国固有的历史和制度存在一些差异。用“中央”与“地方”的对应概念指称行政体制及其职官,始于近代。从范畴层面、双方关系、出现时间和形态等方面均与古代认知存在一定差距,在使用时应当谨慎。
江西财经大学戴丽华副教授在“中国财政话语体系构建的历史逻辑与现实路径研究”报告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当前中国式理论创新中,我们应立足于本国历史阶段,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中国式财政实践,重构中国财政理论和话语体系。
三亚学院姚轩鸽研究员在“试论现代财税价值自觉”报告中指出,百年中国现代财税价值自觉的历史经验告诫我们,现代财税价值自觉与实践任重道远,鉴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定国情、世情与税情,中国现代财税价值自觉及其财税现代化建设必须负重前行,直面诸多国内外经济、政治与文化等严峻挑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周春英教授在“财政史视域下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报告中认为,中国历史与实践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使国家具备有效的政府领导能力和社会资源动员控制能力,完成“国家财政—公共财政—现代财政”的转型。
中央财经大学毕学进博士重点进行了《孔门理财学》的研究,他指出《孔门理财学》基于民族智慧和儒家理财学视角,利用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术语表达,提出人类社会将会经历“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个进化阶段,并进一步提出理财活动对应的三种准则,分别是生产、贸易、竞争自由的放任准则,货币政策、政府购买、政府分配的政府干预准则和“第三只手”的道德规制准则,并指出了个体一般行为的准则,即经济人动机与伦理动机的协调。该理论在当时形成了广泛的学术引领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使其在国际学界产生了话语权,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理论典范。
东北财经大学彭健教授在“中国古代财政史的异彩”报告中指出,西夏在唐宋财政制度的基础上,融合党项羌族的社会组织特点,结合当地的经济生产方式,建立起一套适合于西夏政治文化特点的财政制度,在中国古代财政史上大放异彩。
广州大学郭永钦副教授在“中国赋役史中的理念、制度与技术”报告中,从“均平”的角度,重新审视了中国古代赋役史中政治理念、制度设计和技术性知识三者的深层联系。他指出,首先,不同于无差别的平等、平均,以差等为前提的“均平”才是传统中国的秩序正义观念,也是合理的财产分配、赋役征发的出发点。其次,“均平”的实践方式随社会经济环境变迁而改变,在制度上也从财产合理分配向税制公平设计转移,从追求最理想状态向重视实践中防弊转换。最后,传统算学也发展出与实践均平观念相对应的计算技术:秦汉时期已有按差等的比例系数进行分配运算的“衰分”问题,至迟在宋代进一步发展出“鼠尾”法,这些都是明清以后“均平”计算的原始雏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自古就以开放包容闻名于世,在同其他文明的交流互鉴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西方财政史与中西财政比较研究始终是与会代表关心的一个热点。
上海财经大学刘守刚教授在“从黄宗羲和洛克之比较看中西方财政思想的大分流”报告中认为:作为同一历史时代的黄宗羲和洛克突显了那个时代中西方财政思想的异同。他通过对比两位学者在财政权的性质、财产权的来源、财政征收的控制和财政管理的主导者等四个核心方面的认识差异,进一步指出,中西方在此时已形成了大分流,黄宗羲站立在由王者主导的旧时代的终点,而洛克站在议会主导的新时代的起点。
上海社科院于广副研究员在报告“中日棉纱竞争与战前中国的棉纱税”中指出,棉纱业是南京国民政府试行裁厘的第一批行业,在诸多裁厘方案中,早期实施的特种消费税,由于未能消除重复征税和实现华洋税负一体,遭到各方抵制。此后,日方以关税问题为筹码,迫使国民政府制定有利于日商的二级从量棉纱统税制度。裁厘改统后,华商的棉纱税负并未减轻,又面临着世界经济“大萧条”的影响,处境十分艰难。日商则凭借着强大的资本优势,人为地压低棉纱价格,进一步挤占在华市场。然而,经济危机下国民政府的棉纱税收却稳步增长,其中日商的税收贡献增长明显大于华商,使得税制改革从始至终受到日方的制约,体现出近代中国税制改革进程中的特有因素。
中央财经大学周世愚老师在“晚清中西方财政经济思想的交流:基于德国传教士汉学家的视角”报告中,一改近代化“西学东渐”观点,重点考察近代化过程中中西经济思想对话与“中学西渐”活动,围绕德国人郭实腊、花之安、卫礼贤等德国传教士,梳理了他们在华传播西方经济思想的路径,探讨了他们为增强中西方经济思想互鉴所做的努力。
山西财经大学郑少华老师围绕“日本故乡税的实践”进行研究,通过探析日本纳税制度的创设、实施、运作等过程,指出该制度在改善区域发展不均衡、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及面临的现实难题。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山西财经大学闫浩老师在“1980 年代里根减税与日本财政政策转向”报告中,集中探讨了1980 年代美国里根总统时期的减税政策对当时第二大经济体日本的影响及其财政政策的转向,以及美日税制竞争对两国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日美关系由从属依附向对等伙伴嬗变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