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官小说”的关键词批评与明代通俗小说序跋的目录学传统

2023-03-22 20:13温庆新
北京社会科学 2023年1期
关键词:序跋目录学演义

温庆新

一、引言

学界探讨明代小说观念及小说批评时,往往借鉴西方小说批评理论,分析明代小说序跋中明人有关小说的认识意见,关注小说序跋的教化功能与审美功能,强调蕴含其间的小说批评理论,乃至关注“心学”、实学等各类社会思潮对明人展开小说批评的影响。这种“以西律中”与“以今律古”的研究范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明代小说序跋的深度研究,也有助于比对中西小说观念的异同,自有可取之一面。①然而,明代小说序跋的批评方式及其蕴含的批评理论,势必深受传统知识体系的制约。尤其是,目录学作为历代知识群体进行知识创新活动的总原则及文化传统,它对明代小说序跋的话语表达及知识意义设定,均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明代通俗小说序跋所涉猎的知识信息与明代书目的小说著录,具有互补与相证的特点。明代通俗小说序跋所涉及的目录知识传统,能够为明代书目何以如此著录的根本缘由提供分析的切入口。因此,分析明代小说序跋的批评观念及其知识意义时,就不能不涉及目录学知识传统的影响讨论。有鉴于此,本文以明代通俗小说序跋频繁使用的“稗官小说”等关键词为中心,细究目录学知识对明代通俗小说序跋的内容言说、表达方式及知识意义的规定范围。此举有助于还原明代特殊的社会背景与知识结构对明人进行小说批评的本质影响;深入探讨明人的小说观念及其有关小说知识创新的推进方式,借此挖掘中国古代小说批评的方法范式,可为当下建构中国特色文艺理论批评体系提供有益参考。

二、明代通俗小说序跋中的“稗官小说”表述

在明代通俗小说序跋中,序跋者对通俗小说的作者、内容、艺术、本事、思想及流传价值等方面,进行了诸多颇有创见的评判,展现了明代知识群体对通俗小说的又一认识视角。在此类评判意见中,仍然可见目录知识传统的影响,或者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话语习惯与知识源头。这种情况在《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等小说的序跋中表现得较为明显。

在《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的明人序跋中,既有针对这两部小说艺术特征的分析,如写作笔法、情节设置、人物性格等,亦存在针对这两部小说的史实批评,尤其是集中探讨这两部小说所写与各类史书所载史实的关系。同时,其明人序跋亦涉及这两部小说的写作者、小说存在价值等方面的分析,以及这两部小说所写与其他文学样式(如戏曲、“说唱”文学等)同一题材的异同分析,关注这两部小说的流传与版刻信息、艺术特征与消遣娱乐的审美功用。研究视角、研究结论及价值均相对多样化。[1]

由于《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所写与明代史书相关记载多有关联,如《水浒传》所写与王偁《东都事略》、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脱脱等《宋史》等史书所载史实存在关联;《三国志通俗演义》则是对陈寿《三国志》等史书的演绎,因此,明代序跋者多认为,这两部小说实属“稗官小说”,并从稗官的角度加以演绎并推崇。比如,明人序跋多认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属“稗说”中的上乘之流。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认为,此书“考诸国史”,而“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盖欲读诵者,人人得而知之,若《诗》所谓里巷歌谣之义也”,而此前的同类作品虽然“尝以野史作为评话,令瞽者演说,其间言辞鄙谬,又失之于野”,故不足以令“观者有所进益”。[2]修髯子在《〈三国志通俗演义〉引》中亦认为,此书所写“檃栝成编,欲天下之人,入耳而通其事,因事而悟其义,因义而兴乎感,不待研精覃思,知正统必当扶,窃位必当诛,忠孝节义必当师,奸贪谀佞必当去,是是非非,了然于心目之下,裨益风教广且大焉”,故得出“稗官小说不足为世道重轻”的结论。[3]

明人序跋亦认为,《水浒传》属于“稗官小说”,可媲美于史书。所谓“天都外臣”《〈水浒传〉叙》(载万历间刊本)言:“小说之兴,始于宋仁宗。于时天下小康,边衅未动,人主垂衣之暇,命教坊乐部,纂取野记,按以歌词,与秘戏优工,相杂而奏。是后盛行,遍于朝野。盖虽不经,亦太平乐事,含哺击壤之遗也。其书无虑数百十家,而《水浒》称为行中第一。”将《水浒传》当作“含哺击壤之遗”的“稗官小说”,并认为此书“发凡起例,不染易于。如良史善绘,浓淡远近,点染尽工;又如百尺之锦,玄黄经纬,一丝不纰。此可与雅士道,不可与俗士谈也。视之《三国演义》,雅俗相牵,有妨正史,固大不侔。而俗士偏赏之,坐暗无识耳。雅士之赏此书者,甚以为太史公演义。”[4]张凤翼《〈水浒传〉序》则认为,“礼失而求诸野”,又说“论宋道,至徽宗,无足观矣”,故当“求诸野”;而《水浒传》所传能反映历史,能“称雄稗家”,故“宜矣”。[5]又,大涤馀人《刻〈忠义水浒传〉缘起》认为:“正史不能摄下流,而稗说可以醒通国。”《水浒传》所写符合“忠义”思想,亦能正矜“人情”,故能为“稗说”之佳作[6]。可见,明人小说序跋多数带有将《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当作“稗官小说”的倾向。此类认可倾向首先认为,这两部小说承继了先秦“瞽者演说”“含哺击壤”的传统,具备了像《诗经》一样知晓“里巷歌谣之义”的功用与特征。

当然,明人所言“稗官小说”的范围,不单单包括著录于“小说家类”的文言体小说,亦包括章回体式通俗小说。前者如汤显祖(1550-1616)《点校虞初志序》所言:

然则稗官小说,奚害于经传子史?游戏墨花,又奚害于涵养性情耶?……《虞初》一书,罗唐人传记百十家,中略引梁沈约十数则,以奇僻荒诞,若灭若没,可喜可愕之事,读之使人心开神释,骨飞眉舞。虽雄高不如《史》《汉》,简澹不如《世说》,而婉缛流丽,洵小说家之珍珠船也。其述飞仙盗贼,则曼倩之滑稽;志佳冶窈窕,则季长之绛纱;一切花妖木魅,牛鬼蛇神,则曼卿之野饮。意有所荡激,语有所托归,律之风流之罪人,彼固歉然不辞矣。[7]

此处提及的“稗官小说”,显然包括《虞初志》在内的文言体小说,并将其与“小说家之珍珠船”的知识特征相联系,尝试将所有“稗官小说”归入“经传子史”的知识体系中予以定性。后者除上引典例之外,罗懋登《叙西洋记通俗演义》亦言:“稗官野史谓何?此《西洋记》所由作。布帛菽粟谓何?此《西洋记》所由通俗演义。”[8]甄伟《西汉通俗演义序》也称《西汉通俗演义》一书:“资读适意,较之稗官小说,此书未必无小补也。”[9]此类将“通俗演义”与“稗官小说”并举的现象,反映出明人对通俗小说的流传意义达成了共识。也就是说,明代小说序跋者以为“通俗演义”作品是史官意志与史书撰写在民间层面的生动演绎——所谓“稗编小说,盖欲演正史之文,而家喻户晓之”[10]是也。其所强调亦以政教意图、征信价值为主导,代表了明代民间希冀通过历史演义小说的方式对历史“史实”进行解构并重新建构的评判意见。

由此认识而延续的是对通俗小说“补史”价值的肯定,如袁于令在《隋史遗文序》中曾自言:

史以遗名者何?所以辅正史也。……向为《隋史遗文》,盖以著秦国于微,更旁及其一时恩怨共事之人,为出其侠烈之肠,肮脏之骨,坎壈之遇;感恩知己之报,料敌致胜之奇,摧坚陷阵之壮。凛凛生气,溢于毫楮,什之七皆史所未备者,已足纸贵一时。顾个中有慷慨足惊里耳,而不必谐于情;奇幻足快俗人,而不必根于理。袭传闻之陋,过于诬人;创妖艳之说,过于凭己;悉为更易。可仍则仍,可削则削,宜增者大为增之。盖本意原以补史之遗,原不必与史背驰也。窃以润色附史之文,删削同史之缺,亦存其作者之初念也。……或于正史之意不无补云。[11]

所言“袭传闻之陋,过于诬人”云云,显然是对“道听途说”之类世俗认知的批评,意图通过构建“存其作者之初念”的传信之举而实现稗补“正史之意”。又如,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亦言:“小说者,正史之馀也。《庄》《列》所载化人、伛偻丈人等(原作昔,误)事,不列于史。《穆天子》《四公传》《吴越春秋》,皆小说之类也。《开元遗事》《红线》《无双》《香丸》《隐娘》诸传,《睽车》《夷坚》各志,名为小说,而其文雅驯,闾阎罕能道之。”[12]其明确指出,“小说”作为“正史之馀”,却不离“闾阎道之”的知识体系。由此看来,序跋者强调通俗小说“补史”的行为背后,仍旧是在目录知识传统的评价体系下,尝试进行一种文献价值或意义体系的文教重构。这种文教重构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从通俗小说可能存在的世俗化接受情形来反向构思相关小说的知识意义。于是,在通俗小说的序跋中,针对“愚夫愚妇”的训诫价值屡被高频度提及。熊大木《序武穆王演义》曾说:“近因眷连杨子素号涌泉者,挟是书谒于愚曰:‘敢劳代吾演出辞话,庶使愚夫愚妇亦识其意思之一二。’余自以才不及班、马之万一,顾奚能用广发挥哉!既而恳致再三,义弗获辞,于是不吝臆见,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13]其所言“按《通鉴纲目》而取义”,是历史演义类通俗小说的典型成书方式,目的是进行通俗化的“演出辞话”,实现对“愚夫愚妇”的文治教化。而“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显然是在强调一种有所本的创作方式,而非无凭无依的“道听途说”。又,明人周之标在《残唐五代史传叙》中指出:“夫五代自有五代之史,附于残唐后者,野史非正史也。正史略,略则论之似难;野史详,详则论之反易。何也?略者犹存阙文之遗,而详者特小说而已。”[14]此处强调“小说”所写是史书“阙文之遗”,就是从“四部”的知识体系来看待“小说”的书写内容及其知识特征。

总之,在明代通俗小说序跋中,有很大的篇幅提及“稗官小说”,且提及“稗官小说”时,往往与目录学传统中的“小说家类”知识设定或“四部”中的“野史”“正史”等其他部类相勾连。“稗官小说”等词汇的使用,恰巧成为明代通俗小说序跋者进行小说批评的核心组织术语,是序跋者使用该类核心术语时对其所熟稔的知识分类体系的外化表达。此举促使明代通俗小说序跋有关表达带有很深的目录知识传统,最终影响时人对通俗小说知识特征的概括或社会角色的评判。

三、明代通俗小说序跋使用“稗官小说”的目录知识取向

以“稗官小说”来定位通俗小说的认知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序跋者对通俗小说进行知识谱系归类的观念先导。这种认识其实是对古代“稗官”职责的承继。换句话讲,明代通俗小说序跋的评判角度与意见,依旧基于彼时特有的知识体系与特定的知识结构而展开。

班固《汉书·艺文志》言:“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 这一论断确定了传统目录学体系下“小说家类”的来源依据与内涵规范,即“小说家”与古之“稗官”紧密相关。唐颜师古注《汉书》时曾说:“如淳曰:稗音锻家排。《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今世亦谓偶语为稗。师古曰:稗音稊稗之稗,不与锻排同也。稗官,小官。《汉名臣奏》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减什三,是也。”[15]可见,“稗官”与当时“王者欲知闾巷风俗”的政教传统有很大关联。近人余嘉锡《小说家出于稗官说》指出,“(颜)师古以稗官为小官,深合训诂”,并认为“稗官者天子之士也”。[16]王齐洲、伍光辉《“稗官”新诠》一文,通过对“稗官”的释音、释义、释诂三方面的研究认为:“如淳释‘稗’音‘排’,是汉魏读音,实兼释义。‘稗’即‘偶语’,亦即‘排语’‘俳语’‘诽语’。‘稗官’可释为‘小官’,但并非指某一实际官职,而是指卿士之属官,或指县乡一级官员之属官。先秦两汉‘以偶语为稗’,提供‘偶语’服务的小官自可称为‘排官’,亦即‘稗官’。这样,小说与歌谣、赋诵、笑话、寓言等既有文体上的渊源,小说家与瞽、矇、百工、俳优及诵训、职方氏等也有身份上的关联”。[17]王齐洲另于《小说家出于稗官新说》一文进一步阐述道:“《汉志》所谓‘小说家出于稗官’说,其实是具有深刻历史依据和文化内涵的学术性判断,它不仅揭橥了西周传留的‘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的言谏制度和‘士传言,庶人谤’的社会言论管理制度的历史脉络,而且指示了师、瞍、矇、百工等稗官言论多为‘排语’或‘偶俗语’,从而厘清了稗官小说与歌谣、赋诵、笑话、寓言(稗官谏语常用寓言)等文体上的关联。同时,由于俳优为稗官之一,因此,俳优与小说家就不仅有了社会身份上的联系,而且有了管理和使用‘排语’‘偶语’的联系。”[18]在这种思想认知下,后世径直将“稗官”与“小说”连用成“稗官小说”,用于指代“小说家类”作品,渐成一种常见的话语词汇。宋人马涓(元祐六年进士)《二江先生文集序》所言“至于燕笑之间,稗官小说,旁搜俯拾,附益谈丛,此又文之余事也”[19]即证。又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夷坚志”条解题言:“稗官小说,昔人固有为之者矣。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犹贤乎已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谬用其心也哉!”[20]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三“二百家事类”条解题亦言:“右分门编古今稗官小说成一书,虽曰该博,但失于太略耳。”[21]进一步强化“稗官小说”与“小说家类”混用之后语意本质的一致性。元人则将“稗官小说”的目录分类知识扩充到指代通俗类文艺,如杨维桢(1296-1370)《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言:“至正丙午春二月,予荡舟娭春,过濯渡,一姝淡状素服,貌娴雅,呼长年舣棹,敛袵而前,称朱氏,名桂英,家在钱塘,世为衣冠旧族,善记稗官小说,演史于三国五季。”[22]杨氏将“三国五季”的“演史”类作品与“稗官小说”合用,即见“稗官小说”的指称范围在元季已扩大至通俗类文艺作品。

据此而言,明代序跋者所谓“瞽者演说”“含哺击壤”的认识,就是对古之“稗官”职责与历史身份的承继。这使得明代序跋者对“稗官小说”的认识与传统目录学中“小说家类”的类目内涵保持本质一致,促使明代序跋者形成“稗官小说”的首要存在缘由与最终意图都是为政教服务的认识。在这种认识的作用下,时人对“稗官小说”的功用表达,就紧紧围绕着裨益政教、风俗人心、便于考证等内容加以展开。这种评价方式及思维逻辑,也是明代小说序跋所擅长与惯用的。同时,“稗官小说”的切入视角促使明代小说序跋者既肯定了通俗小说应该遵守“稗官小说”的形制要求,又从历史衍变的实际出发来限定通俗小说的存在价值。

而“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本是传统目录学体系所确定的“小说家类”内涵,亦即是强调“小说家类”所录作品的政教功用。如明钱溥《秘阁书目序》所言:“具载天地人物之常、古今治忽之异,莫备于‘六经’而舆卫乎?‘六经’则莫详于诸儒传注,夫诸史百家、稗官小说之类,莫不有理寓焉。”[23]即将“稗官小说”合用,强调蕴于其间的“寓理”价值。又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所载焦竑《熙朝名臣实录》提要,指出此书“各传中多引《寓圃杂记》及《琐缀录》诸书,皆稗官小说,未可征信”。[24]知“稗官小说”的连用,亦是传统书目的固有表达体式,其涵义指向正是征信思想。据此,明代通俗小说序跋对《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等小说的认识与明代书目的著录行为,具有共同的本质与相似的评价倾向。可以说,有明一代各类知识群体对《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等小说的认识具有一致性。而以“稗官小说”定位通俗小说,不仅使明代书目的小说著录行为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与舆论基础,亦使之具有延续目录知识传统的涵义。进一步而言,将《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等小说当作“稗官小说”之举的历史意义,并非如前人所言是明人有意拔高通俗小说的地位,也不能简单认为明人有关通俗小说的认识已突破了此前乃至彼时的知识分类体系与知识结构。[25]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言“稗官小说”之于读者阅读具体小说作品的指向性,是凸显此类小说对读者精神方面的启示价值,强调小说文本对历史事实与现实教化的叙述性描摹或价值构造,意即“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若使的以事迹显然不泯者得录”(《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序》)[26]之类的表述。故而,序跋者在强调小说具有审美及娱乐性的同时,往往强化此类小说在建构知识体系时的现实意义。这是以目录学知识体系为指导所进行的小说批评行为,是从文化史的角度来寻求小说尤其是通俗小说的经典特质,最终导致序跋的内容与思想带有一定程式化倾向的表达思路,且形成了“寓教于乐”式的言语特征,或“补察时政”式的社会角色。此举试图鼓励读者认可隐含于小说文本之中的教化思想,并希冀读者加以仿效,将小说序跋作为一种明代政教话语体系构建的凭借。

在明人所写的通俗小说序跋中,依然可见目录知识传统的影响痕迹。如织里畸人《南宋志传序》曾说:“传言亦不诬也,史固非信哉。史载有天下之事,传志之所言,布衣之所行也。淑诡谲诳,稗野体哉。然凿撰探奇,奇闻乃隐;凭臆创异,异政未传。此亦叶公之好,非真龙也者。”[27]所言“传志之所言,布衣之所行”,已注意区分创作来源的层级性。而将“淑诡谲诳”当作“稗野体”的主要特征,并比较“传言”与“史载”的史料价值及其文体差异,则可以看作是对“小说”与史书做出类别区分的体现。玉茗主人《北宋志传序》(1618)亦有类似的表达:

北宋太祖既没,神武遂微,志传所言,则尽杨氏之事,史鉴俱不载。岂其无关政纪,近于稗官曲说乎?虽然樵叟,然博雅君子每藉以稽考,而王元美先生近考小史、外传,往往出于伶官,杨氏尤悉,盖亦为此书一证。元美该博玄览,宁尽臆说?彼岂以其稗野之言遗之耶?然《宋史》显著杨业伟绩,至标以“无敌”之名,当时亦岂曲说,独是其一家兄弟妻妹之事,存而弗论,作传者特于此畅言之,则知书有言也,言有志也,志有所寄,言有所托。故天柱地维,托寄君臣,断鳌炼石,托寄四五,不端其本而僇谪其实。我以为妙道之言,而夫子以为孟浪之语,志斯晦耳。彼呼孟之贼也,五郎之髡也,余萧之妇也,宗保之儿也。彼直以为丈夫者诟詈也。丈夫不贼不髡,冠履曰夫而二三其德,则贼也、髡也、几女也,又不若焉,故以是为詈。此书之志也。[28]

《北宋志传》主要搬演宋初及宋真宗、宋仁宗两朝事,以杨业家为主第,全名《新镌玉茗堂批点按鉴参补北宋志传》,凡十卷五十回。该序言所论有两大特点:一是指出杨家将的史迹虽然“史鉴俱不载”却非“近于稗官曲说”,而当时“伶官”扮演众多(《(新)五代史》有《伶官传》,主要记载唐庄宗时的幸臣伶人敬新磨、景进、史彦琼、郭从谦等四人事迹,认为“逸豫可以亡身”及“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故在“考小史、外传”的情况下为“杨氏”立传,是十分必要的;此即看到了“稗官”与“曲说”在传播杨家将史迹时的相似作用。二是《北宋志传》的编写并非如“稗野之言”,而是“言有志也,志有所寄,言有所托”的“妙道之言”(此处借用《庄子·齐物论》之语)。所谓“稗野之言”的兴寄之意,与明代李贽提出《水浒传》“发愤著书”之说相类,皆试图从流传时积极的政教意义来强调相关小说创作与流布的重要性。相关言论隐含着对“史鉴”“稗官曲说”“小史”“外传”进行区别对待之意。其所提出的“稗野之言”,显然亦类似于“街谈巷语”的性质判断。据此看来,明代通俗小说序跋者在对具体小说作品的政教价值、知识特征及流传意义等评判时,仍在潜意识中进行着部类划定之后的定性评判。这种评判之举正是目录知识传统隐含影响的体现。

如果说明代小说序跋使用“稗官小说”时涉及的目录学知识是一种隐性影响的话,那么,经过明末清初的长时间积淀与知识的持续传承,清人提及“稗官小说”时,就呈现出更为显著的目录知识视野。如王士祯(1634-1711)《香祖笔记》(卷七)称:“佛经幻妄,有最不可究诘者。如善慧菩萨自兜率天宫下作佛,在摩耶夫人母胎中,晨朝为色界诸天说种种法,日中时为欲界诸天亦说诸法,晡时又为诸鬼神说法,于夜三时,亦复如是。虽稗官小说如《西游记》者,亦不至诞妄如是。”[29]此处明确将“稗官小说”与“诞妄”联系起来。又爱新觉罗·昭梿(1776-1833)《啸亭杂录》(卷十)“稗史”条言:“稗史小说虽皆委巷妄谈,然时亦有所据者。如《水浒》之王伦,《平妖传》之多目神,已见诸欧阳公奏疏及唐介记,王渔洋皆详载《居易录》矣。”[30]进一步强调“稗官小说”与“委巷妄谈”的关系,显然是对“街谈巷语”与“道听途说”之目录学限定的转换表达。

要之,由于传统目录学对“小说家类”的知识特征概括与知识价值定性是一种宏观的确定性表述[31],不同接受者可以在此类确定性表述之上进行各自的取舍。这种取舍选择不仅体现在藏书家与目录学家之中,亦影响到包括明代小说序跋者在内的各类接受群体或知识者。因而,明代知识群体对“小说家类”的认知,在相关视角与知识定性的总体限定下,逐渐尝试进行知识特征与知识价值的另类表达。明人小说序跋使用“稗官”“稗官野史”“稗乘”“野史小说”“稗官小说”“小说传奇”“小说演义”“野记”等称谓,皆可以看作是目录学知识体系作用下“百花齐放”的探寻结果。从这个角度看,虽然明人使用不同称谓来指代通俗章回体小说,此举隐含着知识形式的多元建构,却也存在着一以贯之的主导性思想。在目录学知识的作用下,“稗官小说”之类的表达,往往折射出当时知识群体对“小说家类”及具体小说作品的类别独特性、价值重要性的深度困惑,并由此导致了对“小说”与“杂史”“传记”“野史”“逸史”“外史”等部类认识的争论。这些争论说明了当时知识群体对“小说家类”知识扩容的自信探索,有利于“小说家类”的世俗化接受。明人“西湖野臣”乐舜日在《皇明中兴圣烈传序》中论及该书创作时言:“从邸报中与一二旧闻,演成小传,以通世俗。使庸夫凡人亦能批阅而识其事,共畅快奸逆之殛,歌舞尧舜之天矣。”[32]此即可佐证。

四、明代通俗小说序跋小说批评的文化启示

明代通俗小说序跋的内容书写,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序跋者阅读之后的意见表达。序跋者有关通俗小说的理解及其批判,需要采用相当且固定、确切的言语形式加以表述。此类表述的话语形式及其表达习惯,往往会受到特殊文化的制约,形成某种具有广泛性、群体性的固定思路。在这些固定性思路的推动下,序跋者有关通俗小说的认识将一步步消除其间的不确定性,进而广泛使用某些典型的批评术语,以便将通俗小说纳入某种可被理解与感知化的知识体系中加以本质、形式及形态的把握。“稗官小说”就是序跋者对明代通俗小说进行整体性把握的重要切入点,序跋者尝试藉此归纳通俗小说与目录知识传统一脉相承的某种本质性,挖掘通俗小说介入社会文化的生成结构。

从阅读史视域看,之所以会形成一种全社会基于“稗官小说”来认识通俗小说的群体性倾向,是因为明代早期的小说阅读者大多是当时的士人阶层或具有一定知识的下层文人、市民阶层,其知识结构与认识通俗小说的阅读方式,往往带有明代文教与传统文化的因素,这决定了其对通俗小说的流传意义进行娱乐化描述的同时,亦会进行相应的教化推进。当然,历代书目“小说家类”不仅著录军国大事、帝王逸事、前朝故事、典章制度、民俗风情、伎艺淫巧、酒谱茶艺等数量众多、名目庞杂的作品,而且越到近世越发强调其知识特征的扩容与消遣[33]。这就使得对“小说家类”的认知在政教限定下,不时进行着有限生活化或私人情感化的生产驱动。将“稗官小说”与源于说唱文学且具有典型消遣娱乐意味的通俗小说进行勾连,是明代知识群体对文学贴近日常生活的进一步肯定。通俗小说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好言史笔、诗才、议论的倾向及当时人乐此不疲的欣赏态度,有助于推进时人对通俗小说各类知识特征的挖掘,并且得以进行“寓教于乐”式的文化消费。据冯梦龙《古今小说序》所言:“大抵唐人选言,入于文心;宋人通俗,谐于里耳。天下之文心少而里耳多,则小说之资于选言者少,而资于通俗者多。”[34]相较于“入于文心”的文言小说,“谐于里耳”的说唱小说乃至通俗小说显然更能获得普通民众的喜爱进而达到良好的教化效果,以至于深受明代知识群体的关注。而“稗官小说”的广泛使用及其背后蕴含的价值导向,就是肯定通俗小说的“寓教于乐”式教化行为。此举与传统书目“小说家类”的知识价值评判,保持着本质的一致与目标的同一。明人喜以“稗官小说”指称章回小说之类的“通俗演义”类作品,实系传统书目知识体系对明代知识群体接受新兴书籍施加隐性影响的体现。

作为一种隐含明代政教意图与体现目录学知识体系的关键词,“稗官小说”的流行及其背后的价值导向,强调的是目录学知识在话语表述、知识规范上之于明人日常阅读批评的实践情况。明代通俗小说序跋热衷以“稗官小说”作为一种评价参照,体现的是对目录学知识话语与认知编码的熟练解构。通过目录学有关小说知识特征的强调,通俗小说序跋者清晰地展现出目录学如何构成时人有关小说认知的特定视野,促使明人有关通俗小说的特征与意义规定一直受制于目录学知识体系的隐性作用。这表明,明代书目所言《三国志通俗演义》“据正史,采小说,证文辞,通好尚。非俗非虚,易观易入,非史氏苍古之文,去瞽传诙谐之气”[35]等意见,在相当程度上已被明代知识群体所遵从。尤其是将通俗小说与“正史”等其他部类进行比较的视野,更说明明代通俗小说序跋采用“稗官小说”的切入视角不仅具有特定的文教立场,而且带有浓厚的文化关怀意味。这使得序跋者在展现通俗小说的核心资讯时,能够迅速凝聚、体现通俗小说的目录学知识之于小说批评的范畴规范导向,最终制约序跋者之于通俗小说的价值评判,乃至影响序跋者从中获得的审美体验及对相关通俗小说艺术价值的认可程度。

需要说明的是,明清时期的知识群体对“小说”与其他部类的探讨,大多时候是一种逻辑形式的类比推理或分析,同时,探索者往往会根据不同时期相关作品的流通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这种调整行为的背后,是知识群体对“小说家类”通过知识作用而承担的社会角色,以及不同时期的社会需求希冀借助“小说家类”形成思想效应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或期待的实践结果。[36]从明代通俗小说序跋者使用“稗官小说”之类词汇时的娴熟程度可以发现,此类词汇往往是序跋者从日常生活中归纳总结出来的常见词汇,代表居于序跋者认知中心的一种典型思索结果的外化。“稗官小说”与“四部”其他部类的纠合现象,成为明代序跋者探讨通俗小说知识属性与主体价值的重要基础,是明代知识群体消除通俗小说社会意义不确定性的突破口之一。通过“稗官小说”乃至其他常见词汇的惯性表达,序跋者将相关词汇所蕴含的内在知识体系,转化成一种意义的探索与构建,从而提出一套认识具体小说作品的评价策略,即基于“稗官小说”来回应目录知识传统影响的同时,尝试提出通俗小说其他方面的知识特征及其接受价值,以便说明各类通俗小说合理存在的社会文化环境。这就强调了读者基于小说文本内容与意义而展开阅读阐释的开放性过程,最终表现为“稗官小说”等关键词的意义指涉在明代序跋者日常品评生活中的多样指向与认知差异。凡此种种,均促使目录学知识的隐性传统以一种可随时被加以叙述的话语形式或表达习惯不断被反复书写,以至于相关序跋循环传播着目录学知识传统作为理解小说与进行小说批评的典型意义。

五、结语

“稗官小说”之类术语的广泛使用,是通俗小说介入社会又出乎其外的结果,可借此分析“小说家类”形成社会影响的知识基础,及其展现自身社会角色的发生机制。将明人通俗小说序跋与明代书目著录通俗小说对举而论,明人的小说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延续着传统目录学的知识结构,并试图以一定的标准,将彼时新兴的各种文类纳入当时现有的知识体系中考察(如目录分类体系与知识评价体系等)。因而,我们可以挖掘彼时新兴的各种文体与西方同类文体及近今有关认识之间的异同,分析古今文学观念的差异[37]。但我们应首先注意到各种新兴文体在彼时的存在状态及其历史意义,以便从传统“小说”中挖掘出“小说”的本质与传统。在“稗官小说”等关键词式的核心话语中,我们可以深度透视明代文教背景与明人固有的知识结构对把握明人的小说批评理念、概括明人的小说观念及细化明人日常知识活动的权威作用,而不能简单地采用“以今度古”或“以西律中”的方式。

注释:

① 学界有关明代小说观念、小说批评的探讨成果颇多,代表作有:王齐洲.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与传统小说观念的演进[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1(2):116-136;王炜.明清时期小说观念的转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6):83-93;王冉冉.明代小说著录与古代“小说”观念[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48-52;潘建国.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65-233;刘勇强.明清私家书目著录的通俗小说戏曲[J].中国典籍与文化,1995(1):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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