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亮 郑永刚 鲁光耀 徐 东
作业能力是指作业者完成某种作业所具备的生理、心理特征,综合体现了个体所蕴藏的内部潜力。延伸到警犬作业能力,指单头警犬完成某项或者多项警犬使用科目所具备的全部潜能,包括单犬单能,单犬多能,以及从业者警犬技术工作能力的广度和深度。正确认识警犬作业能力,科学制订警犬作业能力评估(考核)标准,对警犬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人就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警犬作业能力评估标准制订的科学性、导向性做一粗略探析,不当之处还请指正。
按照认证考核要求,将犬的技术专业培训类别划分为:鉴别、追踪、搜索(物证、血迹)、搜捕、搜毒、搜爆和治安防范等7个专业方向,根据其中某一专业分别对服从科目和使用科目两块能力进行考核,对一犬多能、犬的实战综合能力考核未涉及。
一方面是服从科目在训练内容中占比较高。虽然现行考核标准从贴近实战的角度出发,将服从科目占比压缩到了30%,使用科目占比提升到了70%,但受制于一些传统观念和偏颇认知,往往将犬的服从能力强调的很重,以至于训导员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其中,限制了人犬本身综合能力的开发。另一方面是训练与使用无法无缝衔接,对犬的培养着重于作业形式和气味联系两个方面,模拟实战训练开展较少,对抗真实性、强度都较弱,造成了无法有效应对实战需要的窘境。
新训导员通常是犬在具备基本使用科目作业能力后,就开始带犬出勘案件现场,在现场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指导实操进行作业,这常常造成训导员到现场后手足无措,缺少侦查思维、缺乏勘查能力、无法有针对性地使用犬,只能“指哪打哪”,警犬使用的效果大打折扣。老训导员通过经验的积累具备一定的公安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但缺乏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形成系统知识体系和思考逻辑,容易犯“经验主义”的错误。
对于训导员的现场侦查和勘验等公安基础工作能力考核评估鲜有涉及。由于缺少考核这根“指挥棒”,警犬技术队伍对训导员自身公安专业基础能力强调不多,如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查缉战术、涉毒涉爆物品处置等相关理论的教学培训更是少之又少,警犬训导员又缺乏这方面能力提升的渠道,面对公安工作的发展和犯罪手段、方法的升级,以及不断变化的实战需求,这些思维方式的短板和专业能力的缺失就被充分暴露了出来,加之实战经验不足,现场勘查、侦查分析能力不强,不能因势利导地创新警犬训练方法和警犬使用模式,问题就被不断放大。
警犬技术战训脱节,设置训练场景过于理想化,人为排除了各种干扰因素和突发情况,在人员、物体、气味复杂的城乡接合部、车站码头、商店市场开展训练很少,导致犬的实际作业效能低下。既有的警犬作业能力评估体系中对犬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系统的评分办法,都是针对犬的能力的考核,而且是理想环境下的考核,对警犬技术发展中遇到堵点、痛点、难点触及不多不深,坚持问题导向还不够。
传统的训练方式,存在着犬的警用品质未得到充分发展,还是以传统的、落后的手段去投入警犬训练。警犬训练与警务实战严重脱节,人犬不能有机结合,遇到大要案时就显得力不从心,底气不足,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警犬技术服务侦查破案工作的开展。警犬技术在服务侦查破案工作中长期囿于传统科目的“用犬三板斧”,拓展技战法向纵深发展不够,导致警犬技术服务侦查破案工作的效益低下,甚至面临了刑侦部门以及警犬技术部门内部自身对刑侦工作用犬的弱化和边缘化的尴尬局面。
警犬技术要想有所作为,发挥其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就必须更新理念,革新传统技战法,以服务公安实战作为导向,重构训练模式和作业能力评估体系,突出“以战领训、以训促战、实战实训、联战联训”的要求,将训练场变为战场,一切为实战、一切为打赢。
一切从公安中心工作需求为出发点,要从研究“需”上着眼,从服务实战着手,深刻剖析当前公安工作需要什么,警犬工作的现状是什么,警犬工作存在什么问题,警犬技术对公安中心工作支撑短板是什么,从“大需要、中需要、小需要”出发,解决“训”与“用”脱钩或结合不紧的问题,来谋划警犬技术训练、考核新思路、新方法、新标准,现场需要人犬发挥什么作用,我们就训练什么内容,现场需要怎么使用,就制定什么样的作业能力评估标准,使“战、训、考”融会贯通。
创新制定战训合一评估标准,为新时代警犬工作发展提供重要遵循依据,是实现警犬实战效益的有效途径。新制定的作业能力评估标准必须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积极适应当前警务需求,聚焦练为战、战必胜,以实战能力和实战效果作为衡量标准,制定实战化、综合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评估标准,将各个地方、不同警种、各类层级的警犬技术队伍都涵盖其中,为他们按照标准开展训练提供基本依据,持续推动警犬技术专业水平的提高和发展。
作业能力评估标准要以遂行能力需求为牵引,指导日常训练要突出“实情、实景、实战”的战训模式。评估采取分组分级制,针对日常案件现场实战特点,人员和犬的基础作业能力,设置单一、多种警犬使用科目场景,如在实战化训练中,运用多头犬进行追踪、鉴别、搜索、搜捕科目的综合应用,将关联度和契合性较高的科目穿插起来,磨炼人犬案件现场使用中的应变能力、团队配合能力等综合作战能力。分梯次设置各种训练难度,在坚持遵循“难易结合、以易为主”的训练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案情设定、场景模拟、现场走访勘查提取、突发情况、干扰因素等方面全方位制订模拟实战训练计划,提质增效的同时,从根本上转变以往警犬训练和考核都侧重于单纯警犬训练效果为主导的模式,促进“一犬多能”综合实战犬的训成和警犬技术人员“一专多能”的培养,建设符合公安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警犬技术队伍。
让评估内容多元化成为作业能力评估中为警犬技术提质增效的关键一招。采取灵活多样化的评估考核方式,通过以考促练、以考促变等方式,使训导员的技能和观念得到提高和更新,专业知识得到补充和拓展,可主要采取犬的基本作业能力评估、人员专业基本能力素质评估、实战化综合运用评估等方式,促进用专业技能去解决公安实际需求,真正使“战、训、考”有机结合。
评估办法应模拟设置8 类暴力犯罪、涉毒涉爆犯罪、卡点查缉等警犬技术使用常见案件侦查现场,设定评估内容框架,参考训导员带犬在模拟现场进行勘查和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挥作用的方式进行,最终给予等级评定。评估分值占比为:现场勘查技能占20%,指挥犬现场发挥作用占30%,起获所求物或搜捕犯罪嫌疑人占40%,协调沟通、因事制宜、因犬制宜的能力占10%。
在考核中凸显强对抗性。可将“红蓝对抗”考核作为作业能力评估标准内容中的特色亮点,围绕“既往案件复盘重现”作为考核内容,将以往成功或失败的典型案例随机抽取作为“红蓝对抗”考核的脚本,将参加认证考核的训导员置于其中,通过场景再现的方式,开展全要素、全流程、沉浸式的模拟实战考核,综合评价训练方法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全方位、全流程检验训导员侦查思维、现场勘查、统筹协调、处置和现场用犬快速响应能力以及犬的作业能力。同时,同步实行考核评估与效能研讨相结合,进一步总结巩固经验成果,用实践检验真知,用真知指导实践,从而快速稳步提升警犬技术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总之,警犬作业能力评估标准一定要成为培训成果转化的有效抓手,成为全面推进警犬技术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业务水平的助推剂,不断开创警犬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的新局面,为警犬技术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