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晨,陈长金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东 广州 511400)
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交通需求管理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其主要作用在于政府机制参与市场调节,通过交通政策等的导向作用,促进交通参与者交通选择行为的变更,以减少机动车出行量,减轻或消除交通拥堵,以此充分减少交通具体需求压力,以此减小不必要的资源占用。就目前而言,我国大多数地区交通拥堵治理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牵头,但地区整体交通政策的制定需结合地区规划、道路条件、公共交通等多方因素,而由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更多承担着地区交通秩序管理稳定方面的职责,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拥堵点的硬件改造能力较弱,改造措施往往或受限于路权、或制约于管线、或影响于绿化等等,实际操作中协调难度较大,也难以产生配套治理交通拥堵措施形成组合拳。从总体层面来看,治理机制不够健全,使其相应对策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城市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着眼于智慧交通建设,例如:(1)修建地铁、跨线桥、隧道等,以此创建立体式交通。(2)积极引入智慧交通技术,促使交通与互联网融合,精细化交通管理等。但从目前城市的治理情况看,上述措施实施进度往往缓慢于城市的发展,治理信息化水平不足,城市拥堵问题屡见不鲜。
当前,交警执法主要是凭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其中涵盖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等多个子系统。虽然已建成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对工作效率的提高,但当需处理海量的信息数据时,依旧会存在处理效果不理想、功能不完善的情况,比如信息时效性具有误差、数据关联性和共享空间不足、数据整合性较差、系统监管功能较为薄弱等[1]。
对于城市交通发展而言,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服务是最为重要的两部分内容。其中,交通服务也是公共服务领域中的重要部分,更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具有直接性关联。当前,许多城市在进行规划建设时,依旧存在着重视发展、轻视服务的观念,交通服务理念较为淡薄。一方面是由于在法律法规层面不够完善,另一方面交通发展与交通服务,即交通建设者、交通管理者、交通服务者往往处于相对较为独立的状态,如此对协同体系的完善建立具有一定影响。从而存在相应的功能体系不够全面,相互配合度较低。
所谓的城市交通大数据是城市交通运行管理直接形成的数据(主要包含了各种道路、公共、对外交通的线圈,GPS、图片影像等)、城市交通有关领域的数据(例如天气、人口、规划等)以及群众互动所提供的交通数据(主要为微信、微博、网络论坛、广播电台等渠道所形成的文字、图片、影像等)等综合构成的数据集。由此可见,城市交通大数据包含了交通行业内部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数据[2]。城市交通大数据可运用于各种现有的交通系统平台,基于对大数据技术的灵活运用,可以使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得以更为迅速便捷的处理,从而让道路的通行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在运用传统交通诱导技术时,在交通运行实时监测和数据收集方面具有两项缺陷。(1)因技术或存储等限制因素,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收集信数据,造成收集数据不完整。(2)由于地域或部门等限制因素,无法涵盖城市的所有道路信息,造成收集的信息不全面。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以补足传统交通诱导技术的不足,能够实现对交通信息数据的系统化监测,从而使得交通诱导系统中采集的数据更为完善、更为精确。
(1)大数据技术为交通诱导系统提供了技术支撑
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做到对道路中行驶车辆数目、车型、运动方向、行驶速度等信息的全天候采集,采用大数据技术和相关分析理念,可以保障交通诱导系统内的有关数据收集、传送、分析、整合、计算与存储等工作可以更快的速度开展,为交通数据的准确分析评估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以此为基础,构建相应的交通模型,然后结合云计算技术对道路路网交通情况与拥挤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最后将评估情况及时通过交通诱导发布,同时采取相应应对策略,可以有效避免交通拥堵的加剧。
(2)大数据技术提高了交通诱导服务的人性化程度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合理运用,既可以让出行者全方位的、及时的了解车流量以及交通拥堵状况等一系列交通诱导的基础信息数据,同时还可以区分在不同出行时间段,根据不同出行人群的需求,为不同的出行人群提供精准的交通诱导服务[3]。
由于城市交通拥堵的出现具有时空性特点,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行人、车辆、道路、环境之中的某项因素或者是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为此,要想处理好交通拥堵问题,就必须从全局角度出发,详细、准确分析得出诱发拥堵问题的原因,重点从“预防”层面着手,结合利用现代化先进的信息技术,实行智慧化预防。
在智慧城市背景下,可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通信技术等各种先进技术,以此通过采集行人、车辆、道路、环境等各方面的信息,然后整合传输至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基于对相关数据的全天候监测、分析和评估,以此做到对道路通行情况的及时感知,及时分析计算出拥堵指数,可以预估道路交通通行的高峰时段,估测容易出现拥堵事故的时间与地点。通过对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可以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思路、理念和方式进行创新,加强对大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分析与运用,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由交通信息数据的形成方式可以得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运作基础即为数据的“输入——形成——输出”。基于大数据背景下对设施设备的动态监测分析,结合传输技术的运用,以此构成庞大的原始数据信息库,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判断和评估,预测不同时段各条道路的实际交通需求[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全方位感知城市道路通行的具体状况、各条道路的车流量状况、实时天气与施工动态,并且对信息实行分析和评估,准确、迅速地预估得出拥堵时间发生的路段、时间节点,从而能够在关键时间段预先安排分配适当的路面警力前置到相应位置,提前疏导交通,避免交通拥堵从堵点逐渐恶化为线面的大型拥堵事故。转变传统的事后疏通方式,改为采取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疏导为辅的交通管理模式,实现对道路交通的通畅性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
要全方位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化程度,就要对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可以在主城区的关键道路安装固定点交通流采集装置,实行对断面速率、流量、时间占有率等相关信息的全面、完整收集,同时凭借大数据技术结合现有的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获取交通信息数据、路网视频资料、手机信令、互联网信息等,再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使用大数据技术处理加以合理评估分析,以此判断可能突发拥堵问题的具体状况,从而为疏导交通、车辆分流奠定可靠基础。同时合理综合的运用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各种先进系统,对突发拥堵事故进行及时分析评测,并借助升级改造之后的智能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主城区关键道路和交叉口实行24 h的路面交通实时监测,动态掌握城区警力位置状况,做到就近调配,从而实现对警力的合理、最大效率的分配使用[5]。
基于智慧城市交通系统,对城市当前采取的交通拥堵治理策略展开分析,应当采用信息化技术,创建大范围的实时性通讯网络,把市区中的全部关键道路信息、车辆信息归集到通信网络之中,并全天候实行道路状况信息的共享,从而让人们对交通道路的拥堵情况、有可能发生拥堵问题的动向趋势加以及时掌握,以此针对拥堵问题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应当安排交通管理部门与通信管理部门协同开展拥堵治理工作,通过二者详细地沟通交流,结合5G技术以及专用网络建设通信系统机制,让所有的车辆信息都汇集于通信系统内。对于工作模式层面,选择以市区为核心、往周边辐射无线信号的措施,使用移动通信设备实行信号的接收。可以在交通压力比较大的地区创建二级、三级通信站点,并且还要建设多个信号加强站,从而保证信息传输的强度,让全部车辆可以及时获得信息数据。比如,某一条道路在上午7点15左右发生拥堵,为此,就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分布的监控系统掌握拥堵的时间段、通行车辆数量、道路信息数据,以此将各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可以编制成一条简讯信息,通信管理部门将其大面积传送出去;同时,要以10 min为一个单位,即时有效的对道路拥堵的动态情况加以更新汇报,以便其它车辆对拥堵路段进行规避,以此更快实现对交通拥堵的疏导,也能很好的避免拥堵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要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整合其指挥调度系统,包括(公交车指挥调度系统、出租车指挥调度系统、网约车指挥调度系统、长途车指挥调度系统等),将上述指挥调度系统和停车场诱导管控系统相结合,创建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系统,从而实现公共交通智能化,以此提升交通管控服务质量,使得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率获得显著提高。同时通过在公共交通智能化示范应用系统中结合引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讯等多项先进技术,对各方面交通信息的及时采集、分析、整合,构成结合了智能化调度安排、自动化收费、信息服务、网络通讯等多项功能的集成化公共交通智能运用系统,配合实现交通执法、稽查布控、分析预估等多项功能。
要想实现对交通拥堵问题的有效治理,就必须要依靠群众的力量,由政府管理部门和人民群众一同参与交通治堵工作,结合数据动态联系、系统融合、信息共享、数据服务、信息反馈等功能,同时联合单位主体责任机制、行业自律机制、轻微交通事故迅速处理机制、警保合作机制、道路交通违法致堵责任追究和举报奖励机制等,采取治理交通拥堵情报采集、效果反馈评估、宣传推广教育、主体责任划分和落实、交通事故迅速处理和认赔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达到对交通拥堵问题的智慧化、高效化治理。
(1)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形成治堵合力
引起城市道路交通堵塞问题的原因大多较为复杂,并非是某一部门单独就可以有效解决的,为此,对城市道路交通堵塞问题必须要联合多个部门实行协同化管理,要强化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将每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都充分落实到位,确保其各司其职,一同构成治堵合力。采取“大数据+部门联动”的工作方式,破除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合理运用各部门的碎片化信息,做到对公安内网和外网之间非涉密的信息数据的互相连通共享,即使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非涉密信息数据能够和交通、安全监理、国土资源、城乡管理、气象监测、保险、广播电视、运输等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的网络连接和信息共享。若是由于交通违法行为而引起交通堵塞问题的情况,或者是由于在拥堵道路中采取了交通违法行为而导致拥堵情况进一步恶化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此车辆的相关信息通过系统传输给保险、信用机构,从而采取提升保费费率、对驾驶者信用降级等方式,让人们更加重视对自己驾驶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使得道路通车秩序更加具有保障。也可在公交车、出租车上装设终端联网装置,以此对其进行实时定位,掌握并上传道路通行状况,把大数据分析评估结果传输给运输公司,要求公司加大管理力度,而且严肃勒令该公司的车辆不可在拥堵道路作出违规违法停车等可能影响道路通畅性的行为。若是处于特殊气象环境下,对于容易引起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应当做到数据信息的实时共享,从而对拥堵问题加以预警,预先采取防控措施。若是在学校周围区域,由于上学、放学而引发的交通堵塞问题,需要联合学校、教育主管单位、社区、街道等,协同采取治堵措施,从而形成治堵合力,具体可采取组织宣传教育活动、通行行为的正确引导、创建合理的处罚机制等措施来保证交通道路的通畅性。
(2)畅通信息反馈机制,创新交管警务机制
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拓展数据信息的收集渠道,可以在交通管理部门的系统平台中专门创建一个用于信息接收和整合、分析群众报警和投诉等功能的系统,疏通道路交通主要是为了让群众的日常出行更加安全、便利,所以平台中设置群众反馈渠道十分关键。要确保数据收集更加全面准确,从而对交通拥堵的疏导治理工作的监督更加全面有效。同时可以灵活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做到对交通拥堵的实时自动化报警,并开发移动APP、公众号等终端应用功能,引导市民对交通违法行为加以及时举报反馈。此外,还需要进一步推动交通事故迅速处理制度等,利用视频监控掌握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具体证据,便于将事故现场的涉案车辆及时移开,让道路能够更快恢复通畅。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持续提高,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均机动车保有量也在不断提高,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严重落后于机动车增长速度,如此就会导致道路交通资源的供需不平衡问题持续恶化,引发交通拥堵问题,对城市未来的发展进步带来严重影响。为此,需要重视智慧城市下的交通拥堵治理,促进城市和现代化信息技术之间实现更加深入的融合,从而更好的解决城市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