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 婧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
《论犹太人问题》 于1844年发表在《德法年鉴》,在马克思哲学观的转变上具有重要节点意义,列宁将其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起视为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的“彻底完成”。《论犹太人问题》 也是马克思唯一一篇专门探讨犹太人问题的文章,更是集中探讨现代人解放问题的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纲领性文献,是马克思解放政治学的奠基之作。
马克思一生致力于人类解放问题的研究、建构和实践,从本质上看,其理论就是关于人类解放的理论,就是关于工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走出异化,摆脱内外枷锁,实现人的解放的理论,就是马克思解放政治学的理论与实践。马克思解放政治学理论充分彰显了其“解放”的价值指向、目的旨归,体现了“政治”的工人阶级特质和政治属性。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分道扬镳后,以人的解放问题为主线,在探讨犹太人问题和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过程中,逐步转变了自己的世界观和政治立场。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系统展开对“解放”问题的阐释,在肯定政治解放的进步意义,强调政治解放是个巨大进步的同时,也揭示了其局限性,即其并非人类解放完整的、彻底没有矛盾的途径。在马克思解放政治学理论建构的过程中,《论犹太人问题》中三大批判及在其中展开的“政治解放”“社会解放”和“人的解放”回到了解放政治学的首要问题,即“解放什么”的问题,在马克思解放政治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19世纪40年代,犹太人面临着如何冲破特权的枷锁,如何拥有平等政治权利的问题,也被称为“犹太人的解放问题”。1843年布鲁诺·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等文章中把犹太人的解放问题简单地归结为神学问题,认为基督徒和犹太人关系的对立并非宗教的对立,如果犹太人想要获得解放,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从宗教当中解放出来,只有彻底地消灭宗教,才可以让具有基督教性质的国家和不同宗教派别中的教徒,从宗教的束缚当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获得平等的地位,真正实现人的自由。马克思肯定了鲍威尔对犹太人的宗教问题的批判,但鲍威尔仅将犹太人的问题视为单纯的信仰问题,而解放的问题并不只是简单的信仰问题。宗教并不是犹太人现实生活的全部,除宗教信仰外,还有诸多世俗因素存在于犹太人的生活中。犹太人的解放问题本来就应该是一种世俗问题,鲍威尔却将其神化,转变为单纯的宗教问题。要想解决宗教问题,应该深入挖掘宗教产生的根源,而不能只看到宗教领域的犹太人,忽略世俗生活中的犹太人。马克思曾给出一个重要的观点,即宗教并不是世俗具有狭隘性的原因,而是它的一种表现。因此,公民无法通过克服其宗教狭隘性来消灭他们的世俗桎梏,相反,只有消灭了世俗桎梏,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消灭宗教所带来的局限性[1]。马克思清晰地认识到,宗教批判若始终停留在神学领域,是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与突破的。这一点,马克思在《导言》中也有类似的论述,即仅从宗教层面、观念层面展开的批判,难以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解决实际问题,就必须由宗教批判走向世俗,对现实生活进行批判。
马克思对宗教与犹太人问题的批判,是基于他对人类自身和现实世界的关注和现实理解[2]。马克思所批判的关键点在于要从实际的人的宗教现象出发,对实际的人的生活状态进行批判,在其中最大化地寻找人类解放的可能性。实际上,马克思关于宗教问题的批判是为全人类的解放以及自身解放所做的基础性理论工作。马克思批评的焦点并不是指向这些教条,他对宗教的现实批判的实质是对人的现实状况的批判,他竭力从宗教的批判中寻找人类解放的另一种可能性[3]。马克思认为对人本身的一种批判就是对宗教的一种批判,不管是在人类意识形态的场域或人类世俗生活中,有许多异化现象,而人类利己主义和宗教意识形态杂糅现象亦使人类社会经历多重异化。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在这里,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出的商品作为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批判。所以在这一批评下,他不可避免地指向人类解放的议题,并认为以政治手段来实现人类解放有其可能,而且只有在公共领域中以政治手段才能使自由,平等和公正等在人类现实世界中成为可能,这一点有其积极的意义。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书中阐述了政治解放并非真正的“自由”,“自由”必须通过对“世俗狭隘”的批判来实现。马克思对政治解放的批判,其核心内容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马克思修正了黑格尔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上所犯的错误,认为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代,它们已经被分开,以致于难以实现二者的统一。为了让二者成为一体,我们必须真正意识到人的解放问题,去追求人的本质,并寻找人的本质实现的根本出路。马克思所认为的一种不完全的解放,是指可以让一个国家从宗教的束缚中挣脱出来的政治解放,而要想获得真正的解放必须实现人的解放。德国当时只是完成了政治解放,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人类解放的路径。实现对犹太人问题的终极批判,问题的根本是要对国家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市民社会进行批判,应把超越了德国特殊情况的宗教批判问题置于更具有社会关系决定意义的利益问题中进行审视,并触及“当代普遍问题”。在从宗教批判到政治批判的过程中,鲍威尔将犹太人问题限制在神学领域,而马克思则深入研究了市民社会中的犹太人问题。基于对世俗层面的犹太人问题的深入分析,马克思指出宗教由国家向市民社会的迁移只是政治解放的实现,而非政治解放的其中一个阶段,因此,政治解放并没有消除人们对实际宗教的笃信,也没有试图消除它[4]。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的国家,他们试图运用相同的方式消除国家层面的一切限制和分歧,但实际上仅仅是把这些限制与分歧由政治国家转向了市民社会。如此一来,国家在政治方面就能摆脱一切限制而成为自由的国家,同时又能通过对抗这些世俗限制与分歧而获得其普遍性,从而使个人自由只能通过国家这一普遍性而获得,虽然这种自由是抽象局限的。同时,所有的世俗限制也为市民社会重新注入活力。民众从政治层面上宣称自己为无神论者,丝毫不妨碍其对宗教的实际信仰,每个人都有信仰宗教的权利。基于上述,马克思做出这一评价:“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5]人们在政治国家享有抽象的公民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天国的生活。人们在市民社会中享有自由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市民社会中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真正获得自由的不是国家而是市民社会。当政治解放完成后,人就会作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中的不同角色而完全对立,这就导致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市民社会是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个体与个体之间因为不同的利己需要而互相独立与排斥,每个人都过着一种世俗的利己生活,人的生活出现二重化,人本身也出现了二重化,即人的异化。也就是说人看似不信仰宗教,实际信仰宗教,人看似没有自由,实际上享有自由的权利。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就是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脱离出来,并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而与政治国家相对峙。
《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针对布鲁诺·鲍威尔发表的《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文章中关于犹太人解放问题的观点进行回应所写的经典文章。在文章的开头指明“德国的犹太人迫切要求解放。他们向往什么样的解放?公民解放和政治解放”[6]。鲍威尔认为,德国人渴望政治解放,但德国人包括非犹太人都没有政治自由,因此,如果德国犹太人真的想要政治解放,他们应该要求所有德国人,甚至全人类,而不仅仅是犹太人的政治解放。鲍威尔只是讨论了谁是解放者,谁应当得到解放,但却忽略了第三点:到底适合我们本身的是哪一种解放呢,这种解放需要什么必要的前提条件吗[7]? 政治解放只是将国家从宗教的枷锁中挣脱出来,这达不到人的解放的最终效果,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犹太人的问题。马克思的思想是对鲍威尔思想的扬弃,也就是不应单纯地将解放问题视为宗教信仰的对立统一,应该回归到世俗生活当中。
对于犹太人的问题,各国表述不同。在德国,犹太人的问题被简单地看成是神学问题,他们认为要想破解犹太人的难题,就要从宗教中解放出来。而在美国,犹太人的问题就是一个世俗社会的问题,在这里国家和宗教已经完全分离,但宗教并未完全消失,政治解放与宗教上的枷锁是不冲突的,甚至人更加安于宗教的束缚。法国介于美国和德国之间,在政治解放还不够完全的立宪制法国,少数人还保留着宗教信仰,在神学领域和市民社会都存在问题。“完成了的政治解放怎样对待宗教?既然我们看到,甚至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了的国家,宗教不仅仅存在,而且是生气勃勃、富有生命力的存在。”[8]政治解放仅仅只是使国家与宗教分离了,只是国家摆脱了宗教的枷锁,只是使政治作为普遍性摆脱了宗教的束缚,公民只是在形式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并不是彻头彻尾的解放,解放并不是一部分人的解放,而是一切人的解放,一切领域都从宗教中解放出来。
政治解放后的国家,承认人的公民地位,保障人的各种政治权利。每个人都在政治领域中得到了解放,每个人都享有人权。“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和尘世的生活。”[9]这也体现了政治解放是有两面性的,有进步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政治解放虽然使国家摆脱了宗教的枷锁,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因此,总结起来,政治解放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让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让人从特权和等级制度中解放出来,给人以宗教自由,使人成为独立的个体,确立了人权、自由和平等,这是无法辩驳的。但政治解放只是人的解放的一个阶段,人还不是自由的人,人只是在政治领域获得了解放,而且还仅仅只是一部分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的提出建立在对政治解放局限性批判的基础上,在政治解放实现的国家,人并没有获得真正的本质,所以政治解放只是人的解放的一个阶段,它能够使国家从宗教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但是无法实现人的解放,人仍然受到宗教的桎梏。
鲍威尔给予“犹太人问题”的回答是“要想使别人获得解放,我们首先自己要获得解放”[10]。他的解决方案并未抓住问题的关键,即实现哪一类解放的问题。“犹太人问题”的解决方案必须回归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回到各个国家犹太人的处境中,才能明确犹太人所寻求的解放。为了从根源上解决“犹太人问题”,马克思认为必须实现从政治解放到人的解放。
鲍威尔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将犹太人问题提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他真正关注的不是解放犹太人,而是人类的解放。他认为“解放问题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11],不是只有犹太人深受苦难,而是整个时代都在苦难中,我们要从虚幻的世界中走出来,立足于现实,成为现实的国家。“政治解放固然是一个重大进步,虽然这并不是人类普遍解放的终极形态,但是在至今为止的世界制度中,这却是人类解放的终极形态。”[12]而最终的目的“唯有当真实的个体既是抽象的公民又以个体身份存在于其经验生活,其个体劳动和其个体关系之间而成为类存在物时,唯有人能够意识到其‘原有力量’,并将这一力量整理为社会力量,从而不再将其作为一种政治力量与自身相分离,唯有此时才有可能实现人类解放”[13]。这就表明政治解放象征着人的自由和平等,使人从特权中解放出来,使国家从宗教中脱离出来。但它并不是最终形式。认为国家摆脱了限制,就真正地实现了人的解放,这种观点是片面的。
政治上的自由不可能把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而是把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宗教以另外一种形式进入市民社会的领域,因此政治上的解放不是最后一步,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解放,人类的解放是我们终极的目标[14]。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就在于市民社会的局限性。鲍威尔认为应该从世俗领域回归到神学领域,马克思与他的观点恰恰相反,认为应该最终回归到世俗基础。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解放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首先是具有宗教性质的国家,要进行的是政治解放,将国家从宗教的枷锁下拯救出来,使自身成为现代民主国家[15];其次,对于已经进行了政治解放的法国来说,法国内部的政治解放并没有完全实现,因而,法国应在当下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与完善政治解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解放;最后,只有美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国家,在那里真正实现了政治权利与宗教信仰的自由。政治解放不仅实现了政治国家对宗教的超越,而且使平等的权利真正地被获得,人类解放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政治解放的结束,并不等于人类解放的结束,也不意味着“犹太人问题”的解决。政治解放只能视作人的解放道路上的一个环节,两者并不能画等号。政治解放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市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马克思认为:“从经商谋利和金钱中解放出来,就会是现代的自我解放了。”[16]唯有深入分析现代民主国家,寻求政治解放的极限,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促进人的解放,将整个社会与人类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也就是从这种金钱的拜物主义中解放出来,才能从源头上解决犹太人的根本问题,进而为实现人的解放奠定基础。
马克思在《导言》中提出,德国的解放应当是“彻底的革命,普遍的人类的解放”,“德国的解放,即人类的解放”[17],“而这解放了的思想是哲学,其核心则是无产阶级”[18]。这就说明他已经找到了实现这种需求的所依靠的力量就是人的解放。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批判鲍威尔没有“讨论政治解放对人的解放的关系,把政治解放和普遍的人的解放一概而论”[19],他对人的解放的认识超出了以前的人所理解的范围,确定了追求这一目标的正确道路。马克思为达到人的全面解放与发展这一目的,对人受到剥削与压迫的根本原因做了进一步探索,并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运用异化劳动理论对工人劳动中受到剥削与压榨的经过与表现作了细致剖析,最后得出“私有财产是劳动外化的必然产物”的结论,进一步承认私有制才是剥削与压榨无产者产生的根本原因,从而为人的解放与发展寻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导言》是马克思思想转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人的真正解放即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并最终构成一个人的联盟。“所有人的自由发展都需要有一个条件,即所有人的自由发展”[21],实现人类真正解放,即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人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
宗教批判、政治批判和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为马克思解放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我们所追求的人类的解放,而人的全面解放的要求,就是要找出一个可以承担这个任务的阶级——无产阶级。无产阶级,这个完全被束缚着的阶级,在长期的社会缺陷下,可以从对自身的迫切需要的解放,扩展到对那些处在同一境况下的人民的解放。犹太人问题的实质其实就是把人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批判犹太社会的金钱拜物教和资本主义的自私自利,并通过无产阶级用暴力手段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新的无产阶级政权。无产阶级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途径,是通向美好生活的途径,是实现人的解放的正确方向。但由于历史条件不同,犹太人民在其发展历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阻碍,最终犹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只有步入共产主义社会,犹太人问题才会得到真正解决,才能真正保障人类自由。马克思以现实中的人作为出发点来解释人类解放。从宗教批判到政治经济学批判,不仅体现马克思对于人类解放始终不渝的关怀,也体现了马克思批判逻辑的整体性[22]。
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最终指向在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实现了社会“自我否定”,即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的解放政治学,有一个由政治解放向人的解放转化的历程。政治解放这一思想由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而产生,经《论犹太人问题》一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贯穿于其后著述之中。“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23]。但是政治解放也存在极限与局限。政治虽脱离了宗教,却尚未完全实现毫无冲突的解放,所以政治解放仅仅是人的解放的前提。市民社会是实现政治解放最现实、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市民社会不仅为政治解放提供了物质保障,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正是这种强大的力量推动着政治的变革。正因为市民社会中存在着辩证法,人才会被市民社会所“异化”,从而使政治解放必然通向人的解放,并最终通向一切人的自由而又全面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