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楠
(赤峰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创造的多彩绚烂的文化极大地丰富了中华文化。如今,各民族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缔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
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民族是定位,指政策制定要根据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符合各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满足各民族群众的实际需求; 团结是目标和任务,工作的开展要能够团结各族民众,增强民族间的良性互动,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友爱的民族关系,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进步是方向和目的,民族工作的开展不仅要实现各族人民团结,社会关系融洽,更要携手各民族群众,共同实现本民族、本地区以及伟大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鉴于此,民族团结进步应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通过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引导,使党的民族政策在各族各界干部和群众中得到广泛宣传,在实践中丰富并完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在各族人民中建立统一战线。党和国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适时调整民族政策,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管理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坚持党群同心,引导各族各界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国观念,珍惜我们当前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主义法制,集中力量谋发展,上下一心搞建设,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主义,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进步是我国繁荣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基础。一方面,目前国内和国际形势异常严峻,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百般刁难,勾结境内外敌对势力,妄图通过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离间我国各族人民的情感,以此扰乱我国正常的国家秩序,干涉我国内政,这些行为的本质就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跨民族、跨区域的交往增多,人口的流动性增强,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助于实现各民族群众的互相理解以及对国家统一的认同,更有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民族团结进步是丰富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政策的实践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制定和颁布的相关政策,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高度重视。同时,党和国家根据国际形势变化和地区发展需要适时地调整民族理论和政策,使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形式和方法得到完善、创新,内涵得到丰富、提升。
乌兰牧骑作为独具内蒙古特色的文艺团体,一直以来承担着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任务。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时代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农村牧区群众进入城市工作生活,传统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手段已无法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内蒙古地区以“城市乌兰牧骑”这一工作品牌为抓手,通过乌兰牧骑小分队、草原轻骑兵宣讲,将乌兰牧骑与群众性文艺团体进行对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宣传党的政策法规为重点,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进行文艺节目的编排和表演,进一步发挥乌兰牧骑对于少数民族群众的宣传和引导作用,把草原红色轻骑兵的精神层层延伸到城市社区中。乌兰牧骑这一特殊的文艺团体以接地气的服务内容,为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提供了有力支撑。
由于存在语言、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一些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的生活。针对这一问题,各城市社区必须坚持网格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实行统一的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杜绝工作中的差别对待,确保流动人口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内蒙古地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据库,开设蒙汉双语服务窗口,实行少数民族人口联系制度,配备蒙汉兼通的专兼职干部,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形成了全面掌握、程序简化、无差别服务的工作模式。
在内蒙古地区,90%以上的盟市和旗县政务大厅都设立了少数民族联系站,引领各街道建立民族团结服务点,各方联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共同打造文明团结、平等和谐的服务系统。例如,赤峰市松山区率先开展少数民族居民爱心帮扶活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一对一帮扶本社区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上门走访了解实际困难,协助少数民族居民办理各类证明、手续,帮助家境贫困的居民申请补助。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是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坚持从地区实际出发,重视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从多层次、多视角、全方位开展工作。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群体,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理论知识课程,举行主题班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文、书法、绘画、歌唱、朗诵等各类形式的校级、市级、自治区级比赛,使各族青少年自觉、自主接受“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各级学校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思想内涵贯穿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不断创新载体和方法。通过在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在主要街区悬挂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条幅,发放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手册,加大和拓宽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渠道。通过社区组织面向青少年学生的暑期系列活动,举办亲子读书会、民族团结进步小课堂、文明标兵评比等活动,带动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学生与家长间、各族群众间的良性互动。
内蒙古地区历史悠久,文化多元,各民族文化交相辉映。一直以来,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构筑各民族精神共同体为目标,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城市民族工作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根基。
内蒙古各地通过多项举措,携手社区居民促进文化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建设民族演艺广场、悬挂民族风情图板、设立民族文化风景墙等形式,不断丰富社区各民族文化;举办社区民族团结进步运动会,将民族团结意识与体育、休闲、娱乐项目相融合;打造社区民族文化大讲堂,组织面向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团结专题讲座,助其了解中国共产党利国利民的政策和措施;设立居民矛盾调解室,开展“每周学蒙古语”,举办“千家万户美食节”活动,以文化认同连接社区各族居民的情感,促进和谐邻里关系的发展;与地方高校和医院联合,介绍蒙医、中医的理论体系和科学保健知识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有效增进了各民族群众的感情,促进了各民族群众心灵相通,将社区变成其乐融融的民族团结大家庭。
当前,内蒙古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对于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拓展,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事业发展还需进一步提升。
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要义。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对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大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不断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
2.同心同德跟党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举措。全区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协同配合,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
3.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民族地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返贫帮扶监督机制。要更加有效地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体系和贫困地区帮扶体制机制,提升完善覆盖城乡的民族事务服务,特别是要完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创新民族团结工作的服务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
4.加大帮扶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根据地区实际,谋划、扶持和推广能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实际困难的、满足其实际需求的、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民生项目,加大与国家民委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
5.加强顶层设计,树立全区各民族一盘棋思想。民族团结工作要统筹规划、协调联动,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促进民族地区团结稳定进步为工作目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新模式,探索一条符合地区实际、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
总之,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前提。内蒙古自治区素有“模范自治区”的光荣称号,在新形势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