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良骏,焦世奇,张 敏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江苏 扬州 225127)
政府、企业、学校、学生是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人才协同培养的构成主体[1]。政府要发挥好公共职能,引导和推动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的发展;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的要求,为学生提供资金、场地、人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积极参加高职院校产学研的教学和实践活动;根据国家的要求,高校应把校内外的各种资源结合起来,为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提供有效的支持;在政府、企业和学校协同育人的多重影响下,高职院校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实践,增加自我社会责任感。因此,高职院校与企业是产学研合作的核心参与主体,政府等相关机构是辅助主体,常见的有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法律机构。要实现产学研结合的良性发展,必须要有国家的政策指导和扶持,高校、企业作为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人才协同培养核心参与主体,建立紧密结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有利于产学研合作人才协同培养工作顺利展开,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产学研合作的深度。
1.高校
高职院校作为产学研合作人才协同培养过程中的核心参与主体之一,主要为企业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协同主体类型和数量。作为国家关注和扶持的重要主体,有利于推动教育的全面变革,以及在社会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领导地位[2]。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教育,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人才协同培养过程中将高职教育与各行业企业需求紧密联系,在专业设置程序上,通过开展市场调研、专业调研等形式,了解行业在产品开发、人力资源建设等领域的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规范专业建设;将行业技术规范与企业工作需求融入课程系统中,开展职业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建设;在专业设置要求上,以“实践、实操”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专业教学体系进行变革,加深与各大企业合作,加强实习基地的搭建,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无缝衔接。高职教育要根据时代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办学思路,丰富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强化师资力量,和企业共同建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师生主动参与技术革新、企业生产和产品更新,全面丰富实践经验,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可以组建协同办学合作机构,对政府、企业、院校等关联部门的权利和职责进行规范和协调,全面改革学校的组织机构,落实协同办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评体系,作为主体和执行者,不断完善协同教育的模式,实现各方共赢。
2.企业
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协同培养机制中,企业是另一个核心参与主体,与高校在人才协同培养中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3]。在高职教育中,企业作为机制的主体之一,要积极承担起“分担者”的责任,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以平台为依托,多方协同。从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方向看,高职院校要与企业紧密联系,让学生们通过在企业亲身实践,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与思维能力。如何有效地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关键是要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不同的利益需求。学校和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投资、混合经营的形式,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发展,构建利益共同体。为了招募到适合的人才,企业应该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和实施的全过程,以及参与高职专业课题设计与申报、课程体系建设与调整、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评估、实践教学任务、“双师型”教师建设与规划、安排与落实高职毕业生的培养等多方面工作。一方面,企业可以将自身优质的人力、财力、技术和管理等优质的资源引进校园;另一方面,以此为契机,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以课题为媒介,以任务为手段,通过高薪酬待遇、技术转让、股权激励等手段,实现企业、学校、学生三赢的局面。另外,企业通过捐赠设备、购置设备、共建实训基地等措施,对高职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法律法规
近几年,我国高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斐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我国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尚未建立起一套有力的法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开展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工作,引入法律部门作为辅助参与主体参与培养是有必要的[4]。为此,大力推动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必须加强相关的法制建设。法律部门作为实施主导方,可以开展相关法规的起草、修改,促进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法制建设。在地方性层面上,相关法律行政机构可以积极探索,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并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立法、法规的修改和制订提供实际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地方性规章,落实《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政策,并分阶段进行。要从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明确政、行、企、校各方主体校企合作育人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各方利益主体积极参与的校企合作育人政策制度环境。
2.金融机构
根据“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项管理,权责一致”的方针,通过与金融机构共同建立高校校企合作发展基金,并积极为社会各界筹集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5]。经济发达国家通常都会有不少的金融机构,能够帮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技术革新的过程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解决经济发展问题,促进科技创新的成功进行。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成功实践,借助金融机构的力量,促进企业与其他协同主体间的协作与交流。多方协同培养机制涉及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多个主体协同,其中存在着许多难以在短时间内由个人能力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金融机构来解决协同合作中资金财务问题。专业的金融机构可以有针对性地了解众多企业的应用前景,并传递信息是否可以合作,让合作双方都可以及时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和需求状况,进而减少协同合作活动的盲目性,使这种协同合作的目的性更强,也为协同合作培养人才的进一步合作提供信息保障,促进合作成功率,提升产学研的专业化水平。
3.科研机构
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在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协同培养机制中发挥着技术支撑的作用。第一,协同人才培养涉及许多与企业相关的专业领域,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是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协同培养的源头,是协同培养的生产者和供应商,不仅包含了基础理论和实践的内容,还包含了大量新的知识和思想,向企业传递新型的技术和理念,使得技术的研究以大量的基础知识为依托,以减少技术创新的风险。第二,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是产学研合作协同培养机制的人才重要来源,它包括以下三个层面:其一,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企业提供大量的创新型技术和新知识、新技术和新观念;其二,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是为我国企业技术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在高校和研究院所的经常性或不定时的培养下,可以扩大和完善其知识体系,扩大地区技术革新的范围;其三,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也可参与到企业的技术革新工作中来,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
4.地方政府
政府应当利用各种媒介,营造良好的多方主体产学研合作协同培养氛围,构建政府、企业、学校多方主体产学研合作协同培养动力机制,有效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业、学校共同关注、支持和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6]。坚持以政策引导,促进专业与行业的精准匹配,严格实施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加强对人才的精准培养。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培养的机制建设为切入点,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模式。以“产学研协同”为核心,制定“产教融合”的评价方法及奖励措施。
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的内部动力因素在产学研合作体系内部具有诱导和激发各主体合作的作用[7]。一是目标激励,高校、企业以及相关主体都应该设立自己的目标,围绕目标进行阶段性细化,给予每个阶段目标设立激励措施,用目标激励带动各主体共同协作;二是自身利益,高校、企业以及辅助主体机构的合作以利益为枢纽,追求经济效益是各主体共同努力的重要动因。通过产学研合作,高职的学生可以借助企业的实践平台获得提升,反过来也可以增强企业的人才队伍素质和核心竞争力,高职院校根据社会和企业的需求,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三是内在潜力,我国市场化竞争激烈,使具有类似产品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厂商在相同的细分领域不断增加,对人才的培养应该注重内在潜力,以适应多元化的需求,为市场而服务。
1.市场需要
企业协同培养可以作为一种以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为目标的经济行为,它必须在特定的市场条件下进行,并受到其所处的经济条件所驱使和指导。企业协同培养,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以协同创新为出发点,从而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型。因此,市场需求是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最为重要的驱动力,是促成校企合作的关键。
2.科技发展
科学与技术的结合是一个时代的发展趋势,新一轮的技术和工业的变革正在世界各地酝酿。信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制造技术等技术不断深入,技术和业务方式的创新不断发展,新技术和新业务的结合,推动了新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协同培养人才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知识通过网络实现全球共享,必然会对高职产学研协同培养造成一定的冲击。产学研与新时代科技的结合,为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推动力。
3.政府推动
政府推动的因素包括:采取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扶持“双管”齐下,即直接投入资金用于高职院校产学研,实行项目规划,或间接通过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让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产学研协同培养制度环境,提供财政、税收、资金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大力支持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发展。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与措施,可激励企业为高校提供更优越的设备与环境,对人才、地方政府、高校、企业等多方主体可以通过奖学金、劳务补贴、赛事奖金等渠道给予激励[8]。
4.利益驱动
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协同培养中,社会利益的增加可以将企业和高校捆绑更加紧密,而各方协作主体的权益不能被充分满足时,协作培养动力就不足。当协同培养产出超出了企业原来的市场收益时,将会激发企业的协同培养行为;高校(研究)以促进科技成果商业化为主要目的,若协同培养行为能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则会促进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协同培养关系。
为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人才协同培养模型正在得到广泛地普及[9]。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专家意见的综合分析,得出我国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基本模型有:校企协同培养模式,即高校与企业签订合同,由高校负责实训基础设备,由企业负责实践技术传授与经验人才支持,从而提升学员的实际动手能力;定向培养模式,是指专业设置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由学校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开设专门的专业,培养特定的人才。这两种模式都要求我们充分考量各方的利益,才能让校企之间的利益绑定成共同体,达到最大限度地协调。以某高职院校为例,在政府主导、政策制度、法律规范和资金扶持下,通过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共建科研中心、共建双师型师资队伍等形式,推进协同培养动力机制形成。
通过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教与学相结合,做到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三对接”。根据工作流程、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需要,学校和企业之间确定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内容,并根据工学相结合的教学材料进行设计。构建二级学院后要加强质量管控,注重流程监督,健全政府、学校、企业等多主体的协同培养模式。
根据“校内基地知识化,校外基地实践化”的基本方针,建立了一系列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一方面,可推动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有利于资源优化和人力聚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优化和聚集人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高质量的职教资源集聚,延伸服务于社会,使其更好地扩大教育投资的最大利益,并尽可能地扩展公共服务的作用,同时为社会再学习、再就业的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为相关产业技术技能培训提供培训场所,最大化利用教育资源。
高职院校要适应市场和企业的变化,不断调整办学方向、专业设置、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办学规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建立“产学研合作科研中心”,包括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它的主要作用是对高校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对高校在产学研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统一协调、指导、咨询和服务。专业教学团队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教育专家等。它的根本功能是适应当前的人才市场需要和变动而进行的专业设置和调整;针对不同的工作职责设置不同的职业发展方向;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为核心思路,制定专门的培训方案等。
高职院校产学研结合背景下“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实践技能、从根源上改变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矛盾的前提,是提高高职院校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手段。共建“双师型”师资队伍,以“内培外招”的形式,引进企业技术人才到学校工作,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以企业的需求为基准完成制定培训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师培训等方面工作,培育出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优秀员工。“双师型”师资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关键所在,企业不但要招收学生,而且要把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留在企业里进行培训。同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到高校讲课,让他们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传授给学生。
高职教育始终肩负着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庄严使命,肩负着探索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光荣使命。集中一切社会资源、积极推进人才的产学研协同培养动力机制已是迫在眉睫。本文分析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主体体系及参与方式,包括高校、企业两大核心参与主体,以及政府、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法律机构等辅助参与主体,基于系统论视角,分析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内部、外部动力因素及构成要素,构建产学研合作人才协同培养模型,合理利用各主体要素优势,平衡各方利益以培养更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