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红 周沛洋
回顾过去五年,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提供政策托举;坚持高质量发展,为科教兴国、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实施提供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与稳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财政支持;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与执行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贡献财政力量。
2022年以来,为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各项财政政策提前安排、加快节奏、适时加力,稳住了宏观经济大盘,经济总体稳中向好。而2023年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经历三年疫情冲击后的全球经济复苏之际,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面对内部经济恢复尚不牢固、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的风险与挑战,要坚持以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作为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其中,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以及推动经济复苏的关键力量,应实现进一步 “加力提效”,增强其宏观调控效能,加强其与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在经历三年疫情冲击后,2023年全球经济呈现出复苏态势,这为我国经济运行好转带来了潜在机会,但考虑到经济周期波动具有一定的惯性,因此预期减弱问题将继续延续至2023年。而据世界银行预测,2023年中国GDP增速为4.3%,其较于2022年3%的增速而言有所回升,且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中也指出2023年将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由此认为宏观经济发展虽仍面临多重压力,但整体将呈现恢复态势,国民经济发展韧性将继续彰显。在该过程中,应兼顾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提振市场预期与信心。
税收政策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助企纾困、提振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因此,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愈发重要,而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实税收法定将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合理的税法环境,有助于形成文明和谐的营商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投资,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从国内储蓄规模及全球资本流动方面来看,我国当前预防性储蓄意愿较强、存量较大,因此将静态的资本存量转化为动态的经济动能成为关键。从短期来看,刺激性政策或对市场主体产生激励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制度的确定性更为重要。通过国际比较也可发现,在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中,投资者对税收激励的关注度远低于其他影响投资的因素。综上认为,税收法定的落实将为提振市场预期产生积极影响。2022年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收入占比最高的税种,也是与市场主体经营最为密切相关的税种,其立法后将有助于维持我国整体税制的确定性,对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022年,面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有力地应对了经济下行压力。在财政支出政策方面,保持了适当的支出强度,扩大了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用财力明显增加。2023年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应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有效发挥财政作用。而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多目标的现代化,涉及经济、社会、科技等多个层面,这意味着为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多元目标,财政支出的责任范围有所扩大,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且如今内外部不确定性较大,为应对经济恢复过程中尚存的风险与挑战,财政支出所承担的责任也进一步加大。因此应适当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积极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财政工具,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撬动社会资本、激发市场活力,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就优化组合财政工具而言,为防止地方政府债务过高,可适当增加中央赤字规模,还可通过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分担财政支出职能,形成专项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间的有效配合,两者协同发力,形成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组合拳,进而引导市场投资热度提升,并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持财政可持续性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当前,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以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部分市县的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而县一级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现阶段则应对基层财政面临的挑战保持高度重视,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为基层财力提供长效保障。
具体而言,应推动财力下沉,财政资金的使用要贯彻到底,直达基层财政这一“神经末梢”。从短期来看,其有助于为基层财政的平稳运行提供保障;从长期来看,这也将成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一。除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的增加外,还应注重区域间财力水平的均衡,适度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地方财力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其在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财税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在该过程中也应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畅通无阻,同时加强各财政部门间的协作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合理高效利用资源,增强其科学性与精准性,以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兜牢民生底线等方面贡献基层财政力量。
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此进程中,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而财会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财会监督作为财政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贯穿财会管理的全过程,是制度执行效果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财会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应树立财会监督的格局意识,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以及资源的有效配置等方面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此外,面对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要求,财会监督还应进一步注重资源的整合以及监管的联动,积极与其他监督主体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系统化的财会监督局面;并通过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与大数据资源的整合,以科技为监督赋能,为财会监督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提供保障。财会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内在要求,应不断发展完善,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为我国财税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税收作为财政政策的作用工具之一,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持性、保障性作用。近年来,连续部署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作出了贡献,相关税费支持政策的部署也对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发展信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的税费优惠政策应继续与新发展阶段我国国情紧密结合,与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在规模、结构、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实现税费优惠政策推送的精准性、有效性,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期为促进国民经济复苏贡献力量。
具体而言,税费优惠政策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首先,税费优惠政策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重点关注保民生、稳就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关键问题,助力提升中小微企业与制造业的发展活力,保持政策的连续、稳定,为企业持续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其次,应突出精准性,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主体进行精准筛选,针对不同主体遇到的困难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并进一步落实落细相关政策,将优惠直达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此外,还应重视政策的导向性,激励培育企业创新动能,引导我国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实现优化。
而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政策项目、税种费种,涉及较大规模的市场主体,且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落地后对基层的操作实施要求也较高,因此应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加强监查力度,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以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力,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财政收入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规范资金来源,从财力上保障各部门职能的行使,为经济建设的组织开展提供支持。对此应对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等财政收入的比重进行调整;还应对税收收入中各税种的结构进行调整,提高直接税收入的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促进实现共同富裕。以个人所得税制度为例,以OECD成员国、欧盟成员国、G20国家和金砖五国等共55个国家为样本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5%—50%,发展中国家占比约为13%,我国该占比则低于10%。由此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且我国长期以来主要依赖于劳动报酬所得进行征税,因此认为提升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既可促进消费,还将拓宽税源。此外,对于资本所得而言,其作为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的重要部分,也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资本对于稳经济,促就业的贡献固然重要,但其留存于个人层面时对经济的贡献程度较其在企业及资本市场上运转时对经济的贡献度具有一定差异。因此,应对资本所得的征收问题进行优化,以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同时可为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提供保障。
财政支出作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面临着经济恢复过程中的“三重压力”,其强度应有所加力,通过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以支持国内需求的扩大。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对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政府支出效益,为有限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奠定基础,使政府可以更好地履行其财政职能,充分地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与撬动作用,进而实现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具体而言,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时,需做到有保有压:应保障重点支出,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助力改善民生水平,助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助力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应严控一般性支出,各级政府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用裕民。此外还需统筹各类财政工具与财政资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通过对财政支出进行有效的管理,实现财政支出效能的提升,通过提升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有效性,为经济稳中求进提供财力保障。
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指出,2023年应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若要实现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需进一步深化国际经济合作,提升我国参与经济合作中的竞争优势。因此则需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为我国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并持续深化对外财经交流,以实现范围更广、层次更深的对外开放。
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应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国际税收的密切合作以及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完善,积极参与到数字经济全球税收治理之中,充分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世界舞台上发出中国财税的声音。其次,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还应团结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各国之间合作,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此外,应不断完善我国关税制度,使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相适应;还应落实落细与稳外资稳外贸相关的财税政策,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安排,为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国际循环质量的提升。
面对日趋复杂的经济环境,为实现对宏观经济的精准调控,达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需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合力效应,以期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近年来,我国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广义货币供给量与社会融资规模同名义经济增速相适应,并不断地创新丰富货币政策工具,以期为实体经济与金融的良性循环提供支持。2023年需继续精准有力地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我国经济的实际运行情况,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对总量和结构的双重调节功能,在保障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结构的优化,强化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行业的支持作用。具体而言,从政策作用效果的角度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促进有效需求提升的同时导致利率水平的提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挤出效应的产生,此时则应发挥货币政策的稳健性,进而协力财政政策规避其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从政策效果时滞的角度来看,财政政策直接参与宏观经济的运行之中,能在短时间内发挥作用,而货币政策效应的发挥是间接的,政策效果时滞较长,因此,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也可很好地兼顾长期与短期内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效果,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稳定器的作用。
综上,稳健货币政策的精准有力实施是关键,稳健的货币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协调配合,共同支持扩大内需,发展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为经济稳中有进作出积极贡献。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其通过调控产业结构、调整供求结构、优化资金配置等方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产业政策作为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政策体系,在其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时,离不开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产业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所提供的支持作用。
在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合力施效的过程中,首先应关注政策体系的整体性,即全面整合、聚焦聚力,将支撑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与目标任务进行统筹与整合,并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奠基。其次应关注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即需要根据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产业政策的实施进行全程的管理和动态的调整,并对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方式、资本、规模进行妥善管理,以实现资金与政策效用的最大化。此外,还应关注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产业政策的关键在于对发展方向的准确引导,因此需通过清晰的产业规划,实现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精准投入,当下应重点关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激励作用,使创新创造潜能得到释放,助力市场主体与国家实现共赢。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这体现了科技创新在推动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意义。
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需优化基础研究的总体设计,培养战略人才,实现科技创新领域生态的整体提升,而其中所涉及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以及科技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则需要财政的精准支持与有效保障。因此,应持续加大财政在科技领域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推动科技赋能,助力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应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推动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建设,培养、引进、壮大科技人才力量,打造人才中心,建设创新高地;应健全相应税收政策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应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以营造良好的科创环境。总而言之,需不断加大财税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夯实我国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两者合力,推进现代化建设。
社会政策以解决市场经济下公民的社会风险为核心,通过弥补市场失灵、关心扶持弱势群体等方式兜牢民生底线,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障与稳定的作用。而在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少不了财政政策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及社会建设的保障与支持。
具体而言,财政政策可从以下方面助力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首先,应持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具体可表现为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体系,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加快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以及推动公共文化设施的完善与优化。其次,应稳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再次,应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优化相关补助政策,持续改善乡村居住环境,以实现美丽乡村的建设。最后,应以绿色发展理念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同时,注重民生支出与财力的协调匹配。财政政策与社会政策相互配合,以期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改善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